03‖真相有時並不是人們想要看到的
結束了會見,穆寧走出羈押所大門,外面又開始下起了雪,這個邊境小城比他家H城冷太多了,穆寧每次出羈押所大門都會燃起一根煙。雖然是法學碩士畢業,但穆寧也不敢說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他認為,羈押所這種地方的戾氣太重,需要用煙火之氣把這種戾氣去掉。
回到賓館,穆寧再一次把案卷打開,回想起當年讀法學研究生時,跟老師關於律例事實和客觀事實的區別以及律例人的職業素養辯論的一段對話。
老師講:“我們的看到的事實都是已經發生過的事實,我們能夠通過事件發生之後殘存的證據推演出的事實都是律例事實,而客觀事實是我們俗稱的“真相”。我們法學人不探究真相,我們隻關心證據鏈形成的律例事實,這就是我們的律例人的職業素養”。
坐在下面的穆寧一臉茫然,站起來反駁老師:“老師,如果沒有真相,那公平和正義怎麽實現,不可能所有的事情都能夠留下證據,現在的取證程序又這麽嚴格,如果犯罪的人銷毀了證據導致證據不完整,體現出的事實與真相就會不一樣,甚至是相反的,那要律例幹什麽?更不要談什麽公正!律例的目的就是追逐真相,懲罰罪惡”。
老師笑著說:“你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的學生,歷屆學生都會提出這個問題。我問你,什麽是真相?你所說的真相就一定是當時真實發生的嗎?你說的真相是不是也是通過人證、物證等等證據體現的。如果沒有證據,那你認定真相存在的依據是什麽?如果沒有證據佐證,你說的真相是不是就是按照一般常理推定的?你的這個從道德、常理標準推定出來的事實為什麽就要比有具體證據證實的事實更加更加讓人相信。穆寧啊,老師望向窗外,眼神裡閃爍著複雜的光,接著說:真相就一定是人們想看到的嗎?人,隻願意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故事,那個故事就是真相”。
穆寧經常想起老師當年的這段話,一連串的問題,讓今天的穆寧都不知道什麽是答案。慢慢的,穆寧不再好奇,乖乖的按照證據來判斷案件的情況。作為一個訟師,穆寧不再像剛開始執業那樣,想要說服當事人接受一個相對較好的結局,因為當事人們找到訟師只是希望訟師按照他們的思路去辦事,不願聽你多說什麽律例規定。就像穆寧剛執業那會兒接手的一個民事案件,老太太新買的房子下水道反水了,就要找打開發商退錢,但是根據現有的律例和案例,這種情況裁審廳隻支持維修和賠償,不會退錢的。穆寧再三規勸,並且在裁審廳時積極促成調解結案,這樣能幫助當事人把本來必輸的案件拿回大部分的錢,但是老太太就是不同意,最後案子敗訴了,穆寧還落得一身埋怨,老太太就堅持認為,穆訟師沒有盡力,一直勸我調解,如果法庭上能足夠強硬,這個案子就能贏。這樣的事兒屢見不鮮,穆寧慢慢學乖了,“您說的都對”、“按您的思路來”、“律例上不禁止”成為穆寧的口頭禪。
我不關心薑姍姍有沒有殺人,我只看證據,從辯護的角度說,我的工作就是把檢事廳指控犯罪的證據鏈斬斷,讓這些證據形成不了一個不容置疑的閉環。倘若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能夠讓這些證據產生具有其他可能性的結果,那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刑事案件的辯護就是成功的。這是穆寧對自己的要求,也是多年來對辯護工作的總結。
“人言可畏”,
這個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人言,最讓人難以相信的也是人言,在庭上,證人的話說變就變,用證人證言定案,實在讓人心裡沒底。要想在這個案子中尋找突破口,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物證上作文章,沒有生命就不會說謊。這個案子上的關鍵物證就這麽幾樣,豐野車、墨鏡、假發套和火車票。穆寧在電腦上盯著這幾張物證照片,總是感覺這個假發套好像在哪見過,有種熟悉的感覺,至於這張火車票,到底是什麽讓檢事廳認定薑姍姍沒有坐上這輛車?卷宗裡又沒有火車站的監控錄像,或者說,即使有錄像, 這麽多人也沒法識別出哪個人是薑姍姍。“這張火車票......”,嘖、嘖、嘖,穆寧發出咂舌的聲音。“太新了,16個小時的火車,這張票沒有絲毫的褶皺,好像是被人精心保管,等著人來取走的珍寶一樣。薑姍姍啊,薑姍姍,這張火車票新到沒有檢票剪刀剪過的缺口啊,你會不會太刻意了”。穆寧心裡嘀咕“在這個沒有自動檢票機時代,火車票這種東西又沒有實名,列車員會用一種類似指甲鉗一樣的剪刀在票上剪一下,剪出一個形狀怪異的切口或者圓形漏洞來證明這張票已經檢票了,這張沒有切口的車票......”穆寧的眼睛像掃描儀一樣,掃視著這張火車票,他知道,如果想為薑姍姍開罪,必須要證明她在6月4日登上了這列火車,而證明她上車的關鍵證據,就是這張火車票,至於列車員什麽的,誰知道她還會不會記得薑姍姍。忽然,穆寧放大了火車票照片,伸手摸了一摸屏幕。“哎!”一聲長歎,穆寧好像歷盡艱辛終於發現了藏寶盒,一打開發現裡面只有一條鹹魚一樣失落。 穆寧把卷宗重新調回到第一頁,看著薑姍姍的那張進入羈押所前站在標尺前拍攝的照片,開始對著照片說話:“你到底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穆寧仿佛想要通過照片看穿這個人一樣。
穆寧的瞳孔逐漸放大,手忽然撥動起鼠標的滾輪。“看來,得賭一賭了”,穆寧仰起頭,心裡嘀咕著。
對於這個案子來說,一個有著穩定工作,學業有成的女孩兒,因為一點錢就把自己母親殺害的故事,真的就讓人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