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眾矚目的海天大道自衛反擊案終於開庭了,不僅是黔省本地媒體,就是在全國最有影響力的媒體們,也都密切關注著這件事。羅一的小姨被人帶到了法院旁聽,檢方與被告也陸續登場。
事情發展到這,其結果並不會有什麽意外,各位,檢方公訴人照例問了一下各種情況,然後提出自己覺得被害人在喝醉酒的情況下,持刀到底有多少危險性,被告除了主動搶刀造成的手掌上的刀傷外其實並沒有其他傷勢。所以並且凶刀來源直到現在都沒有完全弄清楚,並且嫌疑人每次都會在案發地附近停留一段時間這真的是偶然嗎?綜上所述,他覺得本案被告的正當防衛行為存疑,就算認定正當防衛其在生命不一定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準確的一刀擊殺了受害者,公訴方認為該行為應認定防衛過當。
“我覺得今天公訴人說得每一句話都很荒謬”輪到被告辯護人發言,開口的就是當初在網上承諾幫助羅一出庭辯護的陳律師:“他總是說我認為,我覺得,一宗這麽大的案子卻連一點有說服力的證據都拿不出來。是啊,也為難他了,站在公訴方的立場,哪怕是這樣明顯的案子他也得蒼白無力的堅持自己的態度。”
“其實這個案件根本就沒有開庭的必要,沒有,監控畫面很清楚,大家都可以很直觀的看到,我的當事人像他之前多次夜跑這條路線一樣,目不斜視的向前走,可是被害人主動攔住了我的當事人,這也是這場悲劇發生的起因,不僅是監控還有目擊者佐證。你說那把刀來源沒有查清?你的意思是也有可能是我的當事人攜帶的?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根據何來,被害人酷愛收藏同類刀具,監控畫面也顯示出現刀的第一畫面,刀把基本是握在被害人手裡的刀。而且大家可以看一下,這是一把獨特的刀,這把刀我雖然不知道價值幾何,但就憑上面的銀絲和瑪瑙也不是我的當事人可以做到不留痕跡收入囊中的,畢竟他只是個月工資四千多的普通工人。你不能要求我們相信一個家境不好且近兩年工資去向消費記錄清晰,同事誇讚誠實本分的好青年要比酷愛收藏同類刀具,腰纏萬貫,光今年上半年就去過兩次西藏旅遊的人更有可能擁有這把價值不菲的刀,你不能。”
“還有就是公訴方提到的防衛過當更是毫無根據,按公訴人的說法,我的當事人沒有身負重傷就不能進行防衛了嗎?事實上當對方動刀時我的當事人就已經受到了生命威脅,從監控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我的當事人極力想控制對方握刀的手,但對方依然有一個刺向我當事人腹部的動作,這時候我的當事人,也就是被告羅先生其實就已經可以無限防衛了,他不但可以反擊造成如現在一擊斃命的結果,他甚至可以追著拿刀襲擊他的人砍,直到他覺得自己徹底安全,這在法律上都是符合正當防衛的”台下讚聲四起,法警提醒眾人,陳律師也趁機喝了口水,然後繼續說道:“至於你說在案發地停留之類的話,根本也不值一駁,這能說明什麽呢?說明海天大道不應該七公裡的范圍就只有一家奶茶店?還是我的當事人喜歡喝奶茶是一種罪?”從現場的反映來看,陳律師已經大獲全勝了,他自然是想要一錘定音。
“綜上所述,結合現場監控視頻,證人證言,走訪調查的結果,依據刑法第二十條及兩高一部發布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本人請求法院給予我的當事人一個公平公正的無罪判決。”
檢方沒有再說什麽,確實也無力再辯,有用的東西太少了。於是法官宣布羅一確為正當防衛,檢方提出的防衛過當不成立。如所有人所想,羅一無罪,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