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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世祖》第4章索倫
大明世祖正文卷第四章索倫吉林地區曾經是海西女真的天下。

 葉赫、哈達、烏拉、輝發,在明末融入到建州女真之中,成為了八旗的一部分。

 不過,在一些深山老林之中,還是殘留著大量的部落,或接受滿清的剝削,自由自在。

 明軍來了,他們就成了附庸,繳納較低的貢稅,從而獲得保護。

 只是海西女真被迫南下,留下的大量生存空間則被野人女真佔據。他們是皇太極在崇德五年大量遷徙其南下的成果。

 野人女真的“野人”之名也是源於元代習慣性稱呼。

 朝廷習慣性將東北地區分布的幾乎所有部族都泛稱為“野人”,明軍進軍東北後,由於已經和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建立了羈縻關系,所以“野人女真”就用來稱呼這兩批女真之外的女真人。

 而這些野人女真,包括鄂倫春、達斡爾、鄂溫克等,信仰薩滿教的部落,則被滿清統稱為索倫部。

 不過對於滿清來說,這些遠房親戚只是他們的奴隸,一旦缺人就北上擄掠為奴,或者招募為兵,為其前驅。

 歷史上,雅克薩之戰、準噶爾戰役、阿爾泰戰役、大小金川之戰,都少不了索倫兵的身影。

 從寒冷的西伯利亞地區到中亞,再從喜馬拉雅山到緬甸熱帶叢林,索倫兵參加了清朝的幾乎所有的重要戰爭,無役不與,為清朝征戰立下汗馬功勞,先後參加的大型戰役有七十余次,轉戰二十二個省。

 就算是在晚清,索倫軍依舊征戰在第一線,安慶之戰就是其最後的輝煌。

 此時,在長白山一帶的達斡爾部落,雖然只有區區兩千余人,在整個長白山地區進行遊牧活動。

 “咻——”

 在樹大陰森的山嶺之中,大雪覆蓋了整個長白山,崎嶇難行的山路變得愈發地難走。

 幾隻野鹿則不以為然,蹦蹦跳跳中踩開積雪,找到埋藏著深處的嫩草,開心的咀嚼起來。

 忽然,野鹿們耳朵一動,最近不遠處出現了幾個身披鹿皮的人類突然身動,然後就是箭矢的破空聲。

 “嘩啦啦——”

 野鹿四散而逃,但卻總有慢的被射著腳步遲緩。

 這時,兩個大漢則露出身影,嗅著空氣中的血腥味,找到了積雪上的血跡,一路小跑而追。

 在崎嶇的山路,在他們眼前也是如履平地,不一會兒就追到了奄奄一息的野鹿。

 野鹿眼角帶著淚水,似乎在懇求饒恕。

 但高大的大漢則沉默著,直接幫其抹了脖子。

 在這個饑寒交迫的冬天,他們即使遇到了懷孕的母鹿都會下手,這野鹿哭出聲來也沒用。

 “巴特爾,你妻子懷孕了,這條鹿你拿回去吧。”

 這時,披著獸皮,背著弓,身材更為高大的漢子,則卸下來一條鹿腿後,昂首道。

 另一個略顯矮壯的漢子一愣,面上露出感動之色:“謝謝你了,岱欽,你是我最好的兄弟。”

 兩人將這頭鹿綁起,背在身上,然後一深一淺的離開了此地。

 大雪皚皚,陽光反射,普通人連方向都迷糊不清,但他們二人卻仿佛頭頂長了眼睛,穿行在山林之中,動作敏捷。

 半個時辰後,兩人回到了部落。

 部落之中,分布著幾十棟木屋。

 木屋其松木,或者樺樹為房架,土垡為牆,裡外抹幾道黃泥,

頂苫房草,二間、三間、五間不等。 剛入村,就迎來了狗叫。

 無論是打獵還是日常,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他們最為親近的朋友。

 岱欽看著跑過來呼熱氣的大黑狗,忍不住笑出聲來,他用刀將背上的鹿腿割下一塊肉,直接仍給了它。

 黑狗就叼著肉,跟在他背後走著。

 巴特爾與他分開,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他的家只有三間屋,中間為廚房,左右為居室,坐北朝南,每個居室至少有兩三個窗口,大量的陽光照射下來,雖然沒有多少溫度,但卻讓人心情舒暢。

 剛回家,兩個兒子就跑了過來,見到鹿肉就開心的拍起手掌,拿起小刀割起鹿肉咀嚼起來。

 “別吃了。”岱欽將兩個兒子趕了趕:“煮熟了再吃,漢人說生吃肉肚子會長蟲子的。”

 “阿爸……”兩人委屈地放下刀,但嘴巴已經吃得血模糊,只能垂頭跟在身後。

 “回來了,快去請安吧!”

 他的妻子穿著皮袍,類似於蒙古袍,但全部是貂皮或者鹿皮縫製而成,直接沒到腳邊,很是修長。

 “嗯!”

 天棚和四壁上面裝飾著雉羽、帶花絲的皮毛貼在牆上,作為點綴。

 “阿爸!阿娘,我回來了。”岱欽還未把東西放下,就來到西屋給自己的爹娘請安。

 這是達斡爾人的習俗,尊重老人,一般打獵回來都要請安。

 “怎麽才一條腿?”

 老父親坐在炕上,臉上帶著疑惑。

 “殺死了一頭鹿,我把它給了巴特爾,他的妻子懷孕了,需要大量的肉食來補。”

 岱欽如實道。

 “那你這些天還得出去了。”

 老父親憐惜道:“天寒地凍的,可能小心了。”

 “是!”

 一旁的老娘也沒說什麽,只是關切了看了看他身體,這才松了口氣。

 之後,爹娘就去幫忙煮飯,或者喂養馴鹿。

 晚飯時,一條鹿腿讓所有人都開心起來。

 乾蘑菇湯,奶皮,再加上一鍋爛鹿肉,這是他們一家豐盛的夥食。

 吃完後,岱欽也不囉嗦,直接將妻子刮下來的碎肉端起,喂起來在窗台站著的獵鷹。

 其鋒利的爪子直接站在他肩膀,尖銳的鷹嘴吃食著碎肉,咕嚕咕嚕地作響。

 他目光投向了窗外,雪越下越大,看來這個冬天村子裡都很難熬。

 這時候,巴特爾忽然來了,他手中端著一盤鹿心:“這裡的肉最嫩,給孩子們和老人吃吧!”

 隨即,他又道:“莫昆達要咱們都過去,參加莫昆會議,說是有要事。”

 岱欽點點頭,跟隨而去。

 達斡爾人聚族而居,以血緣為紐帶,叫作哈拉,屬於同一“哈拉”的人,均具有血緣關系,因而嚴格禁止通婚。各“哈拉”均有民主選舉的“哈拉達”,管理氏族內部事務。

 隨著生產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哈拉”的規模日趨廣大,於是,一個“哈拉”又分為若乾個“莫昆”。

 同一個莫昆,在生產和生活方面有互相幫助的義務,也有收養孤兒、贍養孤寡老人的義務。

 所有“莫昆”內的成年男子都有權參加“莫昆”會議,它是家族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選舉或撤換“莫昆達”、商討家族內部生產和生活上的大事,處罰違反族規的家族成員等。

 由於生產力的不發達,莫昆達也無法脫離生產,只能義務的為部落效力。

 待到兩人來到部落的篝火旁時,這裡已經陸陸續續聚集了三十多個男子,是整個莫昆的所有強壯力。

 莫昆達四十來說,年輕的時候是部落中最勇敢的獵手,如今老了則被選為莫昆達,讓人信服。

 圍著篝火,所有人身上暖洋洋的,即使是積雪也不再寒冷。

 “大家都回來了。”

 莫昆達臉上不止是溝壑,還有一道傷疤,極其顯眼,他睜開眼睛,眼眸中滿是凝重:

 “今天早上我去了哈拉達那裡,他告訴我,明人將要征兵,要求我們必須出兵,幫助他們打蒙古人。”

 “長白山附近有兩個哈拉,幾十個莫昆,每個莫昆必須出十名勇士。”

 此話一出,這些獵手們紛紛沉默。

 對於他們而言,每天的打獵也是戰爭,都是艱難的求活,根本就沒區別。

 巴特爾則忙問道:“沒有什麽好處嗎?總要給一些糧食吧!”

 “這個冬天那麽難熬,我們出去打仗了,家人們怕是都餓死。”

 莫昆達則露出一絲笑:“明人比那些女真人大方,他們說只要出一兵卒,就會講一下一石糧食和一匹布,獲得的戰利品也全部歸他所有。”

 “同時,也會免除一年的貢賦。”

 如此豐厚的獎賞,讓所有的勇士們都大吃一驚,旋即就露出高興的笑容。

 糧食對於他們來說,是目前最為稀缺的,也是最珍貴的。

 太值了。

 肉不能長期存儲,而糧食可以。

 這是漁獵裡民族和農耕民族的重要區別。

 在整個冬天,達斡爾人只能依靠牛,馴鹿,羊群而活,打獵就成了意外收獲。

 尤其是在這個嚴酷的冬天,一石糧食足以讓一個家庭撐到明年開春,還綽綽有余。

 當然了,戰利品也是他們看重的。

 巴特爾特別想要被選中,給自己懷孕的妻子謀求更多的營養,但被岱欽阻止:

 “巴特爾,我的好兄弟,你在家中照顧妻子和我的家人,等我回來。”

 最後,巴特爾屈服了。

 旋即,十位莫昆中最強大的勇士主動參加。

 翌日,在太陽還未出來之前,他們十人就去哈拉,在哈拉達的帶領下去往吉林城。

 也就是傳說中的漢人城市。

 在半路上,兩個哈拉的勇士碰面,共同去向吉林城。

 共計人數約莫五百人,這是兩個哈拉中許多人的第一次碰面。

 由於哈拉內部不能通婚,只能與其他哈拉聯姻,或者蒙古人,女真人,所以兩個哈拉並沒有所謂的劍拔弩張,反而和氣不少。

 一行人騎著馬,來到了吉林城。

 即使沒有入城,但城外排隊的人群,也嚇了所有人一跳。

 不過岱欽最為關注的,則是守軍身上鎧甲,即使他再自大,也明白自己手中的骨刀不是這群人的對手。

 不過漢人們卻對這群披頭散發,猶如泥坑中打滾出來的達斡爾人頗為關注。

 其高大挺拔的身子,野人一般的穿著,凶悍的氣質,與城內外所有人格格不入。

 一個披著鎧甲的大漢,帶著幾十個騎兵縱馬而來,昂首道:“你們是達斡爾人?”

 “是的,將軍。”

 驕傲的兩位哈拉達撫胸行禮。

 “城外已經安排了你們的營地,人數倒是差不多,就去住下吧!”

 “記住,不要隨意起爭執打鬧,不然軍法從事。”

 他點了一位親兵,讓其帶著這群人去軍營。

 岱欽等就隨大流去了所謂的軍營。

 這裡果然自己安排妥當,有灶台,有棉被,甚至是火炕,條件比自己家還要好。

 兩個哈拉達將部眾聚集,然後按照莫昆的分兵聚居,五個人一個帳篷,睡在一個炕上。

 許多人還沒有新奇完,忽然就又有人過來,送來了許多棉袍,戎服,讓他們換上。

 當然了,必要的糧食自然不會少了。

 為了約束這群人,糧食是每三日一發。

 而在城內,吉林將軍府。

 此時篝火正旺,兩個廚子正烤製的羔羊,不斷的刷著油,撒上香料,滋滋作響,香味飄散在整個房屋之中。

 忽然,大門打開,一個大漢走了進來:“將軍。”

 “那群野人安置好了?”

 吉林將軍尤世祿扭過頭問道。

 “已經安置到軍營了。”

 男人面色恭敬道:“約莫五百人,你之前的預估一樣。”

 “那便好。”

 “將軍,為何征召那群野人?”

 大漢不解道:“除了膀大腰圓,像個野人,還有什麽用處?”

 “巴牙喇兵你知道嗎?”

 “末將不知。”

 “你不知道是正常的,滿清畢竟過去了十幾年了。”

 尤世祿淡淡道:“當年在滿清之中,精銳的為披甲兵,大多身披雙甲甚至三甲,內襯鎖子甲或者連環甲,外罩綿甲或者鎧甲,如下山猛虎,箭矢和火銃根本就打不穿。”

 “再精銳的,則是白甲兵,自從這次披甲兵中選拔來的。”

 “而當選巴牙喇的白甲兵,除了要能打外,還必須騎術了得,箭術精湛。”

 “但這與野人有什麽關系?”

 “巴牙喇兵,大多出自野人女真。”

 尤世祿心有余悸道:“這些人只要稍加操練,就能身披重甲,騎術不亞於蒙古人,射術則更勝一籌。”

 “若非抬槍,咱們絕難是他們的對手。”

 “所以,您是想要組建咱們大明的巴牙喇兵?”

 “沒錯。”尤世祿笑道:“這些人用好了,可抵得上千軍萬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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