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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NBA生涯的第一記絕殺,那就必須來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慶祝動作,他立刻想到了一個。
於是,就在所有的隊友都衝上來的那一刻。
林星抬手拒絕了隊友們一起慶祝的請求,而是原地踢起了正步,兩隻手不斷下壓,最後捶胸。
“斯大邁起了霸王步,他宣示著是他,用一發補籃,絕殺了這場比賽,帶走了這場勝利!”
“不僅僅是最後的絕殺,從整場比賽來看,斯大都是勇士最關鍵的球員,沒有之一!”
“最後五分鍾勇士得到的9分,他包攬其中的7分,甚至剩下的那2分,也是他助攻蒂姆·哈達威上籃命中的。”
“整場比賽28分10個籃板13個助攻3個搶斷2個大帽,數據全能至極。”
“數據以外,他還鎖死了卡爾·馬龍,他讓卡爾·馬龍這個爵士最強的得分手,一場比賽隻得到14分。”
“……”
解說席狂吹不止,球場上,結束了獨自慶祝的林星,很快就被一擁而上的隊友們撲倒了。
另一邊,爵士已經在謝場了,約翰·斯托克頓朝著四周看台鞠了一躬。
這場比賽獨得33分10個助攻的斯托克頓,可以說是躺輸了。
而並非躺輸的卡爾·馬龍,已經直直的走向了球員通道。
他嘴裡念念有詞——
“為什麽郵差周末不上班啊?”
直到此刻,馬龍滿腦子還都是他沒能罰進的那記罰球。
以他生涯74.2%的罰球命中率來說,罰丟一個很正常。
但林星的那句垃圾話太讓他印象深刻了,他覺得,他罰丟那記罰球,就是因為這句垃圾話。
就這麽一路念念有詞的走到了更衣室,他突然想到:“今天周幾啊,傑夫?”
他問另一個馬龍,另一個馬龍也在自責。
最後時刻,是他投丟了關鍵三分;
也是他,在最關鍵的時候,跟丟了穆林,
導致跟防林星的科爾賓不得不停在原地,幫著一起干擾穆林。
結果就漏掉了林星,林星籃下的補籃,也就順理成章了。
所以,如果最後時刻,傑夫·馬龍能給點力,把那記該死的三分投進去;
或者跟上克裡斯·穆林的腳步,這場比賽的結果如何,還真是不好說。
自責的傑夫·馬龍一聽卡爾·馬龍提出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翻了翻白眼,想都不想:“周三啊?”
一聽周三,卡爾·馬龍瞪大了眼睛。
“我特麽……周三郵差上班的啊!”
……
爵士眾將退場了,爵士的球迷也在退場,動作迅速。
一時之間,嘈雜的三角洲魔鬼主場,就只剩下稀稀落落、三三兩兩的爵士球迷。
球場中央倒是擠滿了人,一堆記者圍住了林星,另一堆記者圍住了小蟲,還有一堆記者圍住了狂人。
當然,還有穆林和老尼爾森,球隊領袖和主教練,身前也都圍滿了記者。
屬於贏家的賽後采訪,正在進行。
小蟲那邊,有記者提問——
“這場比賽的最後時刻你4投1中,如果不是斯大,球隊差點因此輸球,對此你有什麽看法?”
一聽這問題,小蟲立馬翻了翻白眼。
他可太了解這群記者了,就這問題,妥妥的帶節奏的問題。
也就是和林星關系很好的小蟲,換個人,聽到這問題,即便嘴上會說幾句感謝林星的話。
內心深處,也會滋生出一些對林星的不滿。
我們都在打鐵,
就你在進球,不合群是吧?“沒什麽看法,最後時刻我手感不佳,下次,我會找準時機再出手。”
一番沒什麽毛病的回答,記者好死不死的追問一句:“因為斯大,你被拉出了會場,你不覺得你應該感謝一下斯大嗎?”
這下,小蟲確定了,這記者就是在帶節奏。
他皺了皺眉:“感謝當然是應該的,賽後,我會請他去喝茶。”
就這麽應付了一句,剩下的提問,小蟲也不想好好回答了。
他敷衍了事,匆匆結束。
狂人那邊,記者也問到了林星相關的問題。
對此,他洋溢著笑容,不吝讚美——
“斯大是我們贏下這場比賽的最大功臣,最後時刻,他一個人得到了8分1個助攻,還完成了絕殺……
他擁有最強的大心臟,他是毫無疑問的關鍵先生!”
記者卻聽得有點懵逼:“等等,8分1個助攻?不是7分嗎?”
“哈哈,就是8分,我把卡爾·馬龍罰丟了那記罰球也算進來了。”
“啊?那記罰球和斯大有什麽關系嗎?”
“當然有關系,卡爾·馬龍罰球的時候,斯大飆了一句垃圾話:郵差周末不上班!”
狂人描述著當時的情況:
“然後,卡爾·馬龍就罰丟了那個球,當時我的表情是這樣的——
噢天呐,原來罰球也是能被防住的!”
得知了林星一句垃圾話防住了馬龍的罰球,記者們一蜂窩的擠到了林星面前,然後詢問——
“斯大,能聊聊你的那句垃圾話嗎?郵差周末不上班?”
“垃圾話?噢,那是我的突發奇想,我覺得,我應該干擾一下卡爾·馬龍的罰球……”
“可問題是,今天明明是周三啊?”
“今天是周三嗎?我真不知道,我就是隨口一說。”
“……”
最後,有記者問到這場比賽和馬龍對位的感受。
林星故作皺眉的樣子,來了一句:“卡爾·馬龍,今天球場上有這個人嗎?”
記者們一下子又懵逼了,這是什麽意思?嘲諷卡爾·馬龍像個隱形人?
還真不是,林星隨後解釋:“賽前所有人都告訴我,卡爾·馬龍是個硬漢,他不會害怕我,他會和我正面硬鋼,
但這場比賽我並沒有在爵士陣中見到這樣一個對手啊?
從頭到尾和我對位的是蒂龍·科爾賓,還有一個背號32號的軟蛋,嗯,我甚至都沒能記住他的名字。”
聽著林星的這番嘲諷,這群本就不太正經的記者們眼前一亮。
雖然這場比賽沒有MMA大戰上演,但賽前賽後的這番交鋒,也夠他們寫上一陣子了。
……
靠著林星的絕殺,勇士以90比89的比分,1分險勝,離開了猶他高原。
賽後第二天,各大媒體的頭條,自然又是被林星給佔領了。
《舊金山紀事報》:“三雙加絕殺,斯大發力,帶走勝利!”
《聖荷西水星報》:“最後時刻獨得8分1個助攻,是狀元郎也是關鍵先生。”
《鹽湖城晚郵報》:“卡爾迷失約翰獨木難支,勇士險勝離開猶他高原。”
《ESPN》:“NBA首個絕殺,關鍵時刻他關鍵無比,是時候給他一個和關鍵先生有關的綽號了。”
《福克斯體育》:“剖析斯大vs卡爾·馬龍場內場外的對抗,卡爾·馬龍真的是個軟蛋嗎?”
一戰過後,靠著ESPN的報道,林星多了一個綽號——“毒蛇”!
ESPN的解釋是:因為這記絕殺,林星只是個輔助,但最後他卻站出來補進了這一球。
就像是一條隱藏在暗處的毒蛇,沒有人注意到他,但他就是突然躥出來,給了致命一擊。
對這個綽號,林星不太滿意。
後來某次接受采訪,他表示:“毒蛇太寬泛了,如果是我,我會選其一作為我的綽號。”
在記者的追問下,林星選擇了:“我可能會選擇曼巴蛇,因為它是毒蛇裡速度最快,攻擊性最強的殺手。”
就這樣,林星的綽號從毒蛇,進化到了曼巴。
終於,他可以在各種詹化、龜化之中,科化一次了。
還有福克斯體育的報道,逐幀剖析之後,他們得出的結論就是——
“卡爾·馬龍的確慫了,面對斯大的挑釁,他第一反應是後退,並且一直在閃躲林星的目光;
下半場的那次衝突,斯大都已經把臉伸到卡爾·馬龍的面前了,卡爾·馬龍還是沒有出手。
顯然,他慫了……”
但也有媒體持有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馬龍是慫了,林星也好不到哪去。
“球場上兩人的交鋒不斷,但無論是卡爾·馬龍還是斯大,他們都沒有要出手的意思。
雖然賽前狠話不斷,但真正到了比賽開始的時候,他們都慫了……”
林星看到了這篇報道,他猜測:
這應該是某個很想看到NBA賽場上的MMA大戰的記者,因為沒有如願看到,惱羞成怒了。
對此,林星的態度反倒是:樂於見到類似的報道。
因為這類報道能夠幫他洗清NBA賽場第一格鬥手的名聲。
“看看,斯大也沒有人們口中所稱的那麽無畏無懼,面對卡爾·馬龍,他不就慫了?”
“如果不是卡爾·馬龍也慫了,說不定這場比賽我們能看到斯大被痛揍。”
“看看卡爾·馬龍的大肘子,細胳膊細腿的斯大一看就不是他的對手。”
諸如此類的議論,對現在的林星不但不是壞事,還是件好事。
“真希望所有人都認為我是個慫逼、軟蛋,然後上來乾我!
MD,怎麽說著說著就有點像抖M了?”
賽後也有討論林星完成絕殺後的那個慶祝動作的,大部分人都認為——
“霸王步,真的很霸氣。”
但也有人惡搞,認為:
“他就好像拿起了一根掃帚,然後兩手下壓,抬腿,把這根掃帚給掰斷了……”
對此,林星表示:下次他一定拿出更霸氣的慶祝動作。
也有人在討論林星的連續三雙——
從他禁賽復出之後,五場比賽,他拿下了四場三雙。
只有對76人的那場比賽,他打得時間不多,因此籃板差了兩個,助攻也差了一個。
對比禁賽前,林星總是差那麽三四個籃板,總是和三雙擦肩而過的表現。
有人提到:“斯大的籃板能力看上去進步了很多,是他找到竅門了嗎?”
於是討論開始——
“應該和奧克體育館的那一戰,他打開了某一處開關,一下子就成了籃板高手。”
這毫無疑問,是一句玩笑話,但有時候,玩笑話反倒是最接近事實的大實話。
林星覺得,他好像被說中了。
“據我所知,斯大請到了蒂姆·格洛弗作為訓練師,或許,是格洛弗發揮了作用。”
然後就是一句被公認為正確答案的討論,林星也得承認,格洛弗的作用還是有的。
格洛弗是個擅長調整球員狀態,提升球員的耐力以及指導球員如何巧用力量的訓練師。
因此,雖然格洛弗才為林星服務了差不多十天時間,其中還要刨除客場征戰的時間。
真正指導、陪練林星的時間屈指可數。
但他的確幫助林星了解了如何合理運用力量,卡位、搶板。
……
乾掉了爵士之後,勇士為12月的比賽開了個好頭。
回到灣區的頭一天,球隊放假。
畢竟客場征戰了這麽久,不放天假讓球員們輕松輕松,雞兒是要抗議的。
放假的這天,林星本來是想去港口找艘船,出海釣魚順便搞點海鮮吃吃。
可結果,小蟲一個電話打過來:
“出海?那有什麽好玩的,看著一望無際的海面,你不覺得無聊嗎?”
說實話,林星還真就不覺得無聊。
釣魚多有趣啊,能讓人沉進去,忘記一切煩惱,完了還有收獲的樂趣。
但緊接著,小蟲就來了一句:
“走吧,今天假期你就跟著哥哥我混,我帶你去個好玩的地方。”
林星一聽,來了興趣:“有多好玩啊?”
“能喝茶,你說有多好玩?”
“那你踏馬的還不快來接我?”
“咦,你不能自己開車來嗎?”
“我住舊金山,離你那太遠了,懶得開車了。”
說實話,林星是真的感受到海灣大橋堵的很,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多到爆炸。
他也翻過地圖,知道勇士訓練館離奧克蘭的海岸線不遠。
如果他買艘遊艇,每天遊艇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可能會少很多。
這段時間,林星就在考慮這件事的可行性。
首先,他得掏出數百萬美元,買一艘遊艇。
其次,他得找到能夠停靠遊艇的碼頭。
舊金山這邊的碼頭好找,他這棟莊園的後面,就有一個能夠停靠遊艇的碼頭。
奧克蘭那邊的碼頭不太好找,不過如果耐心去找,應該還是能找到的。
最後,他還得找一個遊艇司機,加上養船的費用,開銷不小。
所以,林星還在猶豫。
在家裡等了大概半個多小時,小蟲開著他的奔馳小跑接上了林星,然後一路就朝著海灣大橋而去。
跨過海灣大橋後,又一路殺進了奧克蘭市區。
一路上,小蟲還各種吐槽:
“真不知道你,明明是為奧克蘭的球隊效力,為什麽要住在舊金山啊?”
“因為我高二之前就住在舊金山,大家都說我是洛杉磯人,實際上我是舊金山人。”
小蟲大概知道林星的經歷,對林星自稱舊金山人,他也並不感到奇怪。
他只是仍然認為:“那你也應該住到奧克蘭來,每天跨海參加訓練,參加比賽,不累嗎?”
“很快就不累了,我準備買艘遊艇,直接從海面上過來,這樣就不用再被堵在海灣大橋上了。”
“買艘遊艇?你牛逼。”
快到地方了,林星這才想起:“對了,咱倆出來嗨,為啥不叫賈森啊?”
“這是我倆單獨的約會,叫他幹啥?”
小蟲一臉的理所當然,他當然不會告訴林星,他之所以決定破費一下,帶林星出去嗨。
是因為他對媒體承諾了,是男人,就得兌現承諾。
但這出去嗨一趟的費用可不低,即便他是NBA全明星,也得省著點花,能少一個人就少一個人。
聽著小蟲的回答,林星也沒多想,直到到了地方,看著酒吧的大牌子,他察覺到不對了。
“?這不對吧?蒂姆?”
“對啊,怎麽不對,大鳥轉轉轉嘛,我都來很多次了,這裡的服務好得很。”
林星咽了下口水,他想到了小蟲的那句“單獨約會”。
“先等等,蒂姆,你先告訴我,你有女朋友嗎?”
“女朋友?我踏馬兒子都一歲多了,你說呢?”
“那這個酒吧,它是正經酒吧嗎?”
“正經,想什麽呢,當然不正經了!”
搖著頭,小蟲不耐煩了,拉著林星:
“別踏馬嗶嗶了,快走,今天你是嗨要嗨,不嗨也要嗨!”
被小蟲拉著的林星已經想好了,如果進去一眼望到邊都看不著一個妹子的話,他掉頭就走,一定不帶猶豫的。
結果推門而入,重金屬音樂瞬間卷進了耳朵裡,林星被震得耳朵都麻了。
接著,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個大型的DJ舞廳,一堆黑人和黑妹都站在舞廳的中央各種搖頭擺尾。
林星盯著掃了兩圈,確定了妹子很多,並且妹子並不是只和妹子玩,大部分的妹子,都是和臭男人攪合在了一起。
他一下子就放了心——“一正常酒吧,你叫什麽大鳥轉轉轉啊!”
暗暗吐槽著的時候,林星和小蟲拉著上了二樓。
“上樓了,嘿嘿嘿。”
他越來越期待了,內心也越來越衝動了。
直到,進到了包間裡,小蟲大手一揮,上了一批妹子,還高喊著:
“隨便挑,斯大,今天你不用跟我客氣,想挑幾個挑幾個,老蒂姆我包了!”
林星抬頭,看向第一個,包間裡太暗了,他只看到兩排牙齒。
再看看第二個,牙齒都沒露,他就只看到了一個大概的輪廓。
身材倒是很苗條,但……
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
林星有點絕望了:“還是算了,蒂姆。”
黑妹什麽的,他是真下不去嘴。
小蟲愣了愣:“怎麽,不和胃口嗎?可以換一批的。”
“可以嗎?”
林星眼前一亮,又看到了希望。
“當然可以,來,換一批!”
小蟲很好奇的一揮手,包間裡就有換了一批。
可結果……
“這怎麽和我想想的不一樣啊?”
絕望的林星就只能挑一個看著沒那麽黑的,然後就像是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一般,從頭到尾喝著悶可樂。
就這,還不如出海釣魚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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