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無棱,天地和,才敢與君絕……”
鍾子楓百無聊賴的拿著遙控器調著電視,“舅舅,你們這也天天放什麽《還朱格格》,既然科技已經發達到,海底可以看電視了,為什麽還要放這個?”
“唉,這個不是最流行的嗎,多好看啊。我最喜歡那個小金鎖了,姑娘長得多好。”
看著自己舅舅眉飛色舞的表情,鍾子楓無奈的搖了搖頭,“舅舅,你有多久沒去過人間了?”
“沒多久吧,上次去記得是九幾年。”
“都二十多年了耶。”一邊啃零食的安可接話道。
“才二十幾年而已嘛。”
“舅舅,二十多年對於人類來說是很長的時間,難道你這麽快就忘了?我勸您多打聽我消息的時候,也順帶著打探打探當下流行的食物,壽命越長,越不能落伍。”鍾子楓伸手拍了拍鍾思辰的肩膀,一臉同情的小表情。
“那個,我有個問題,”雷曉咳了兩聲,“您都這麽,落伍了,這鞋子,怎麽會知道這鞋子?”雷曉看著鍾思辰腳上這會兒穿的另一雙全球限量版球鞋問道。
“就說呢,我就覺得我原來的旅遊鞋挺好的,他舅媽非得給我買這個,這有啥好的,我怎麽就沒看出來?還好幾顆珠子換的呢,多可惜。”鍾思辰說話的時候,後悔的表情一覽無遺。
“怎麽就可惜了,你問問這位叫雷曉的小夥子,這鞋在他們那貴不貴?”繁葉這會子換了一身休閑裝,也搭配了一雙小板鞋,出現在眾人面前,雙手叉腰,顯然是聽到了某人剛才的表述,有些不高興了。
“何止貴,是根本買不到好麽?我在網上托了好多人幫我買,都沒買到。”雷曉的話一出,繁葉的腰杆挺得就更直了,就差沒用鼻孔眼兒對著自家老公了。
“這東西這麽厲害呢,那我回頭把它收好,可不敢亂穿,再給穿壞了,對吧,親愛的?”鍾思辰伸手試圖拽住自己媳婦兒的手,沒想到,人家躲得比他伸手的動作可要快多了。
“鞋子是用來穿的,不是用來供著的,唉,說了你也不懂,就是不許脫,好好穿著就行。還有,”繁葉伸手指了指電視機,“誰讓你又把這個拿來看的,我不是帶了很多新劇回來嗎,還有真人秀節目什麽的,那麽多好看的,幹嘛又放這個?”
“小葉,難道你不記得了嗎?當年我們婚後第一次一起到人間遊玩,那時候大街小巷都放著這個電視劇的主題曲,還有海報,你就吵著要看,當時,我們這兒還不能使用電器,我們找遍了整個城市,就有一個錄像機廳放這個,一天放四集,我們就一天看四集,結果本來的旅行計劃,因為這部電視劇,全部泡湯了,可你卻很開心,這是我們第一次一起看完一整部電視劇,以後咱家如果也可以看了,一定要把它帶回去,每天看,每天看。”鍾思辰絮絮叨叨的講了一堆,伸手將繁葉拉到自己身邊坐下,小聲說道:“這句話可是你的原話,你是不是都不記得了,小傻瓜?”
一句話說的,在場的其他三人,雞皮疙瘩差點沒全部蹦出來掉一地。然而,二位並沒有在乎他們的意思,相視一笑,直接打了個波兒。
“你們這兒可真熱鬧啊。”昇從外面笑盈盈的走進來,看著屋裡的場景到不奇怪,到安可身邊一坐,看了眼電視,不由的笑出聲,“怪不得又膩歪起來了,原來是放了這部電視劇,這個我都看了不下於二十遍啦。
”昇從桌子上拿起個橘子,掰開,塞進嘴裡。 “昇,我想問你,你們真的是什麽都吃啊,不是應該隻吃魚麽?”安可眨著一雙好奇的眼睛看著津津有味吃著橘子的昇。
“我們其實吃的東西和人類沒有太大區別,只是以前物資匱乏,現在既然技術已經達到在海底什麽都能存在了,當然是什麽都吃啦,對了,”昇清了清嗓子,“那個,能不能請你們幫我勸一勸我父親?”
“怎麽了?”
“關於肖和的事情,我還沒有想好,他昨天那麽說,我都不知道怎麽辦了。”昇低頭揪著自己的衣服。
“為什麽?你為了他,不惜性命代價到人間去向我們求助,他也都向你求婚了,多麽完美的結局,怎麽就猶豫了呢?”安可特別不理解。
“我們其實不過只能算剛有好感而已,都沒有相處過,我……”
“我知道姑娘的意思,”鍾子楓接過話,“你父親昨天那麽說,應該也只是試探他的決心,等他通過測試,你們再相處也不遲,又不一定要立馬結婚,當然,如果不通過……”
“他一定可以通過的,吧……”昇說的最後一個字,大概只有自己聽得到,離開了那個特定的危機場景,再與這個人想見,昇的感覺總是怪怪的,她說不出為什麽,又不想跟任何人表達,想要勸住父親,並不完全只是擔心相處時間長短,她其實有些擔心的是,自己的這份心,是不是如之前自己篤定的那樣真。
愛情來了,有時候只需要幾秒的時間,卻要用一生的時間去驗證這個幾秒的真實性。在特定的環境下,你遇到了一個人,他如春風,如秋雲,亦或者如冬雪,帶著獨有的浪漫氣息,讓你瞬間萌發了所謂的強烈情感,讓你誤以為遇到了畢生摯愛。
然而當這個特定的環境消失,你們再次相遇,卻突然發現對方並沒有你想象的那樣閃耀如星辰,這種感情不叫愛情,充其量只能算是你傍晚走在路上,偶爾遇到的那抹緋色晚霞,只是短暫的驚豔。
也許在許多年後,偶爾看到類似,會想起曾經的那抹驚豔,你可能會跟身邊的朋友說:“嘿,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人。”卻不會後悔錯過,也不會想要回到過去,因為它不是愛啊,僅僅只是瞬間迸發的一抹緋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