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損壞了我的拖車。本來應該補償。
按照大陸價格法。我的車經過安全檢查,屬實,是安全技術合格的。
他損壞了,應該賠償我五倍以上的檢驗費和10倍以上的罰款。
他上路未懸掛號牌。以為他是黑車。我撞上它之後,保險被你檢驗合格,向貴公司追討賠償,手續合法合規,現在舉報他。為自己討回公道。都沒有問題。
他現在迷迷糊糊的一看就是醉了。你們應該讓他幾年之內不能重新上路。
這種事不需要你插手。法律規定有故障了,迅速報警就行了。
現在他人跑了,妨礙大家的通行。罰他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