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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國打僵屍》第五章 任府慘案
  在任家鎮找了一個半鍾頭,張文終於找到一條純黑的黑狗,狗很凶,見了張文便狂吠不止。

  狗主人的是個莊稼漢,聽聞張文想買自己的狗時,說道:“這條狗養了五年了,三哥,不是我不想賣,是舍不得啊,人都是有感情的。”

  黑狗旁,扎著麻花辮的女孩抱著自己家大狗,瞪眼看著張文。

  “李哥,通融通融。”張文掏出一塊銀元,往前一遞。

  一塊錢,買條瘦成了皮包骨的狗,讓誰說也是張文虧了。

  李姓漢子看了一眼銀元,問道:“這條狗身上加起來也沒二兩肉,你買回去有啥用?”

  “夏天了,給娃做一身新衣服吧。”說著,張文未解釋,而是又放了一塊銀元。

  兩塊,能買半扇豬。

  漢子看了一眼自家的閨女,張張嘴,卻沒有力氣拒絕。

  孩子這身衣服,春穿秋也穿,冬天套棉花,夏天再把棉花掏出來,但隨著閨女長大,個頭也長,已經露手露腳了。

  南方雖說冬天不太冷,但濕氣寒氣都重。

  這裡不是後世,高樓大廈的頂著風,在這個時代,冬天裡的一陣穿堂風就夠人打擺子了。

  張文又拿了一塊銀元,還沒說話,漢子先慌了。

  兩塊錢買這條黑狗,他已經有些不自在,花三塊錢買狗,還是買他這條命?這些穿狗皮的警察可沒有一個好東西,說不定哪天就找個由頭把他關起來,今天拿多少,明天就得吐多少。

  “三哥,別,這條狗不值那麽多錢,你想要直接牽走,一分錢我也不要。”

  聽自己老爹想要賣狗,女孩抱著黑狗脖子更緊:“爹,不能賣大黑!”

  張文卻執意將三塊銀元塞到漢子手裡:“狗我要了,正巧看你家還有隻大公雞。”

  “爹!”女孩大喊:“大黑不能賣,大花也不能賣!”

  漢子攥著錢,不再說話,低著頭轉身就去抓雞。

  用草繩捆了雞翅膀和雞爪,又拉開自己的閨女,把黑狗的狗繩一並給了張文。

  “謝了李哥。”

  他看了一眼在地上坐著,抱著膝蓋大哭的女孩。

  也就是任家鎮太平,換做其他地方,三塊錢都能把這女孩給買走。

  感情,你物質生活滿足時,為了感情放棄一切都不奇怪。

  若是填肚子都難,感情也比不過小米五斤,豆油三兩。

  易子相食的傳說,自古有之。

  張文牽著狗繩,提著公雞離開。

  黑狗雖大,卻總吃不上東西,乾瘦乾瘦的。

  它不想走,張文用力卻能拖著黑狗走。

  一比較,紅雞冠的花公雞,就得有七八斤沉,提著壓手,若不是張文給了三塊大洋買黑狗叫漢子心中害怕,這隻雞用一塊錢真未必能買下來。

  是個有年頭的老公雞。

  回家將黑狗拴在院子裡,又把公雞丟進柴房,鎖好了門出來。

  買朱砂,黑狗,公雞等,只是防患於未然,真正有用的是糯米!

  張文到了米鋪,

  米鋪的糯米有幾百斤,到腰的米缸那麽高,磨盤寬,儲了能有兩缸。

  糯米也不太貴,張文花錢,把這兩大缸的糯米買下,雇人送到自己家裡去。

  現在糯米不算好東西,但等到僵屍咬死人,糯米就成了緊俏貨,能治僵屍的屍毒,還能驅僵屍,來多少都不嫌多。

  今天防任老太爺,等明兒還能防別的僵屍呢。

  等忙活完了,

天也快黑了。  不用回去看牢房的好處就是不用熬夜,張文從茶樓裡出來,提著一斤醬牛肉,半斤豬耳朵,二兩白酒,回到家裡。

  家裡點上煤油燈,卻還是黑黢黢的,不如燈泡亮堂。

  任家鎮沒通電,任府用的也是煤油燈,也只能忍忍了。

  張文抓了兩把糯米,先喂了雞,思索著,又把黑狗牽繩拽進屋裡,晚上做個伴,免得有什麽魑魅魍魎串門來。

  給自己倒上一盅酒。

  “穿越過來的時間雖不長,但也算是有瓦遮頭,家裡有雞也有狗。”

  他夾了一塊醬牛肉,剛想送進嘴裡,就看見黑狗流著哈喇子看著自己。

  “你也吃,以後說不定還得靠你的血救我的命呢。”

  張文筷子一轉方向,醬牛肉丟到黑狗面前。

  大黑狗舌頭伸,再一卷,醬牛肉就被吞進了嘴裡。

  吃完後,大黑狗又抬起頭來,衝著張文搖尾巴。

  “有肉就是爹,比人靠譜多了。”

  張文給自己夾了一塊醬牛肉,喝了口酒後,又夾了一塊豬耳朵丟給黑狗。

  第二天無事發生,

  第三天,張文一大早就被敲鑼送信的聲音吵醒。

  “任府發生謀殺案,任老爺死了!”

  “任府發生謀殺案啊!”

  張文立即穿上衣服,衝出門直奔任府。

  任家富甲一方,任老爺死了,來看戲的人不在少數。

  到任府門口,有警察扛槍攔著不讓人進去鬧混亂。

  見張文來了,他們點頭打招呼:“三哥!”

  “隊長呢?”張文問道。

  “在裡面,你最好別進去啊,那個任老爺……死相可慘了!”

  張文衝進去,進門先喊了一聲隊長,便站在一旁。

  任家鎮的長輩們匯聚於此,任婷婷正在一旁抹眼淚,阿威則好言相勸,不過他看向任婷婷的目光,已沒有當初那麽的“舔狗”了。

  阿威是個渾人沒錯,但他絕對不傻。

  有任老爺在,他是任家鎮的看門狗,平日耀武揚威也沒人說什麽,可終究是狗。

  任老爺一死,就憑借一個十指不沾春水的任婷婷,可擺不平接下來的麻煩。

  首先是競爭對手,那些一直被任家壓著的家族,都眼饞著這一塊大肥肉,人心彎彎繞,估計再有一兩個月,任家就得從富甲一方,變成貧苦人家。

  其次,阿威眼饞任家女婿的位置這麽久了,現在沒有任老爺在頭頂上壓著,阿威想要把任婷婷搞到手,簡單了無數倍。

  只要娶了任婷婷,他就是名正言順的第二個任老爺。

  手下有錢,有槍,才是真的在任家鎮橫著走,說一不二的風雲人物。

  阿威有沒有本事扛得住那些鄉紳的商業競爭且不說,任婷婷一定扛不住阿威的手段,因為張文知道,阿威肯定會不擇手段。

  換做是張文自己是阿威,這時堪稱天時地利人和,再不動手,他都覺得自己是蠢蛋。

  不過還有一點,阿威得解決任老爺這件事,為的是民心,否則一群鄉紳咬咬牙,還是能把他換下來的。

  想清楚這一點,張文再看任婷婷,又覺得這個女人確實有些可憐。

  自己老爹被自己爺爺從棺材裡爬出來咬死,現在孤家寡人,所有人都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了,骨頭都不吐。

  任家和任婷婷的未來,張文完全不在意,他看了一眼地上蓋著白布的屍體,知曉屍體如果不燒,今天晚上一定會屍變。

  但嫌犯沒找到,規矩上,屍體絕對不能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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