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號》上傳一個月零五天,已發布近41萬字,新書期平均每天都是萬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時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從大學時就開始嘗試寫作,一直堅持到了現在。
其實,從一開始創作時,我就一直在尋找一個東西,一個我無法形容出來的東西,但我卻篤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著我去尋覓;
可能是一張紙隔著,捅破就好;可能又是萬裡之遙,遙遙無期。
但它又是那麽的讓人著迷,為此,我做了很多次嘗試。
尤其是上本書《魔臨》,寫了整整兩年,它是我的練筆作品;
因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畫面太多想要論證的技巧,需要一本書來承載,當我最擅長的靈異無法繼續承載我的追求時,我選擇離開這個我最熟悉的舞台,也是我的舒適圈。
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價是從我寫書成績的一個巔峰走向一個滑坡,我也依舊堅定。
寫完《魔臨》後,我眨了眨眼。
我感覺自己收獲很大,但又無法具體談上來什麽收獲,因為我沒辦法拿一個儀器對自己腦門“滴一下”,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決定開新書,因為寫書,實操,才是認證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後寫著寫著……嗯?我感覺到了不對勁。
因為我寫得很閑適,我寫得很放松,我寫得很從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園打太極的老爺爺,微笑出門。
網文流行孤兒院,我就寫茵默萊斯家的家人美好;
網文流行金手指設定黃金三章,我寫到四十萬字都要上架了,也沒給主角一個特定的金手指;
網文流行修煉體系明晰,我筆下的“卡倫”到現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連煉氣期都沒入,他現在依舊只是個普通人;
網文流行節奏明快,我就喜歡寫主角去各家串門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個人,都想盡可能地畫出他們的素描。
包括羅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寫他們一家的生活,可最後他們家依舊活了下來,嘿,我就是寫著玩兒。
這個感覺就像什麽?
就像前面劇情中在明克街128號二樓窗台,卡倫點著煙,在那兒笑,阿爾弗雷德與莫莉女士也跟著一起笑。
我像是個二傻子一樣,在街上走街串巷,東逛逛西逛逛;
回頭一看,
謔,
好家夥,
你們居然都跟在後面跟著我一起貓著腰踩著我的步點跟著我的頻率一致。
“你們要去哪裡?”
“不是你這個作者在帶路麽,我們跟著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裡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唄,多大點事兒嘛,繼續走唄,還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點,別慢騰騰的。”
這幾天,我又總結思考了很多,新書寫到四十萬字時,我發現自己好像看見了我想追求的那個東西的樣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個“讀者”的視角在寫書,一直以一個“讀者”的要求在鞭撻著我自己去寫書滿足自己喜好的書。
所以,其實一本好看的小說,它沒有那麽多的束縛,也沒有什麽規矩。
它的要求,僅僅是好看。
年輕時那會兒,我是真心喜歡恐怖流小說裡的人性撕裂與畫面震蕩,那真的美;
寫深夜書屋時,我當時的心態就是一條鹹魚,證明自己的能力,上架後,就翻了個面,繼續曬太陽。
寫《魔臨》時,有點像是人到中年,非要文青一把,來一場“老夫聊發少年狂”。
寫這本書時,
我就想著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爐邊一靠,膝蓋上放著一本書:來,我給你們講個故事。
在這裡,要感謝我的主編一索和我的責編朱砂。
這些年來,不管我有什麽想法,不管我想寫什麽,我的主編給我的回復永遠都是:你是個天才;然後,你隨意。
感謝一路追隨支持過來的讀者們,沒有你們的陪伴與支持,我不可能一直埋頭沉浸在自己的創作世界中,是你們,給了我這個機會,也給了我這個條件。
新書第一章發布時,
彈幕裡很多人刷:廣播,爺青回。
一晃,廣播已經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當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廣播播音氛圍裡的讀者們,中學的應該大學畢業了,大學的,可能已成了家,還有了娃。
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中能與你們相遇;
更何其有幸,我們還能繼續走下去。
今晚零點,應該會晚個幾分鍾;
《明克街13號》,正式上架!
唉,
真說不來什麽豪言壯語打雞血的話了,因為這不符合靠著壁爐講故事老爺爺的畫風啊。
他只會說:
那個,
屋子涼了,
能不能幫忙添把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