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洲西北部有一座著名城市——雷契爾,而這座城市之所以出名,則是因為它瓦克街二十一號的獵人酒館。
這座歷年兩個多世紀的風吹日曬早已沒有了當初的嶄新面貌,木質的桌椅和地板中每一處紋路都使這座的古老酒館充滿了年代的沉澱,為客人們做的凳子並沒有皮質沙發休閑椅、桌子鋪上餐布這樣高級的東西,多半是一個長板凳加一張桌,可能是為了方便老板收攤時整理酒館。
酒館裡有壁爐火和桌上的蠟燭,人頭攢動摩肩接踵,既吵又昏暗。一群粗獷的男人們在酒館裡玩紙牌下賭注,玩保齡球和射箭。大聲唱歌喝酒吃肉,吹噓自己的冒險經歷,開著名人的某些玩笑,以緩解身心的壓力與疲憊。
肆意吵鬧是這個酒館的代名詞,雖說這裡魚龍混雜,壯漢成堆,酒館場合把人性的粗魯和放縱的一面徹底的展露無遺,真不明白這樣的地方為什麽會使雷契爾這座城市稱得上“著名”二字。
可是如果屏除第一感覺所帶來的亂象,仔細觀察的話,就會發現這間酒館雖然亂糟糟的,但是衛生狀況很好,應該是每天都會清潔打掃的,桌上也沒有想象中積著厚厚的灰塵和油垢,地板上也沒有客人遺留下的食物殘渣和鞋底的泥垢。
最重要的是,無節製飲酒的人常常挑起事端,在酒館裡打架鬥毆流血是常有的事情,但在這裡,這些酒徒們卻格外安分守己。沒別的原因,就因為這裡是獵人酒館。
昏暗的燈光吧台之後,立著一位老人,白襯衫配上黑馬甲顯得頗為紳士,留著濃密的灰白絡腮胡,戴著老花鏡仔細的擦著玻璃杯,安靜認真的模樣與一桌之隔的對面酒客們的狂歡熱鬧截然相反。
這時,一位壯漢坐在了吧台前,臉上留著一條刀疤顯得極為猙獰,打了個響指。
“葉費姆老頭,伏特加。”
很快,一杯玻璃瓶滑到了他的面前,無色透明仿佛白開水一樣,可是喝下肚卻可以讓人感覺胃部如火燒。但這位壯漢可沒打算細品,一把抓起酒杯就往喉嚨裡灌,然後重重地將玻璃杯錘在桌子上,粗大的手掌握緊脆弱的玻璃杯,發出了哢嚓的響聲。
“再來一杯!”
名為葉費姆的老紳士對玻璃杯被捏破視而不見,又倒了一杯伏特加滑到了他的面前,沉穩沙啞的聲音響起:“你的心情似乎不太好,莫維奇。發生什麽事了?”
調酒師的工作向來無聊,沒有客人更是無聊頭頂,難得有位客人到自己身前,似乎還有故事的樣子,葉費姆自然會感到好奇。
壯漢抓過酒杯又灌進了胃裡,低垂著腦袋在昏暗的燈光下看不清臉色,但一定很不好看,他發出低沉的聲音:“焦妮亞死了……”
“焦妮亞?哦,那個狂妄的青年,雖然我並不討厭他的狂妄。他似乎為了抵酒錢接了個任務……原來如此嗎。”葉費姆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隨即露出了一絲遺憾表情,“只可惜我的酒錢收不到了。”
六十多年的歲月他見過了太多的生死,尤其是從父親那裡接手了這間獵人酒館,死亡便看到了更多更多。前半個月還見到了豪邁小夥子,可能下半個月就從酒客們的交談中提及死亡訊息……
剛開始他或許還會為那位頗為討人喜歡的小夥子默哀,畢竟他那張海量的肚皮給他帶來了不少的酒錢。可是到後來,這種事見得多了,他也就習以為常或者說是麻木了。
乾獵人這行的,就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
現在這裡的人今天喝個痛快,明天可能就要上路了,能否回得來,就要看運氣和實力了。 葉費姆喜歡看到熟悉的小夥子回來時意氣風發的臉,也會為他們離開時的背影祈禱——因為他們回來了,就意味著會把前段時間欠下的酒錢給結了。
但是,這六十多年裡,善始善終者終歸是少數啊!
“葉費姆,再來一杯!”
葉費姆利落地又滑過去一杯伏特加,看著已經趴在桌子上的莫維奇,他明白對方連喝三杯伏特加已經是極限了。眼神裡浮現出幾分思索,然後放下手頭上的工作從吧台下的櫃子裡取出一疊牛皮紙來,扶正了老花鏡仔細閱覽了起來。
“我記得那個任務好像已經送葬了不少小夥子……”他一張一張地翻過去,終於在某張前停了下來,“找到了,就是這個任務嗎?”
渾濁的雙眼閃過一道銳利的光芒,念叨著任務的名字,再一次陷入了思考,焦尼亞,那個狂妄、留著辮子的小夥子,他的確擁有狂妄的資本,在他記憶裡也是獵人中數一數二的強者,竟然也死在了這個任務上嗎?
於是他拉開吧台的圍欄,靈活地穿梭過了酒客之中。
“葉費姆老頭,你怎麽出來了?要喝一杯嗎?”酒客中有人喊道。
葉費姆擺手拒絕,然後微笑著開口,聲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我來將一張通往地獄的邀請函收回來。”
說著,他站在酒館角落的任務欄中,撕下了一張紙,見到他這個行為,酒館裡的大漢們齊齊一靜,原本熱鬧嘈雜的酒館頓時鴉雀無聲,每一個人都明白從這上面撕下來的任務意味著什麽,正如葉費姆所言——那是通往地獄的邀請函!
……
叮咚咚、叮咚咚——
隨著校內響起了悠揚的鍾聲,意味著白天到來,夜晚離去,也意味著開學的第一天來臨!
逸世學院的鍾樓聲音可是很難聽到的,因為它只會在九月一號的早晨六點以及學期末離校時的下午六點敲響,一年隻響兩次,敲響鍾樓可是真是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啊。
而給予了鍾樓敲鍾人幸福工作的人正是校長大人,原本鍾樓可是每天工作且每天工作三次,但是據說校長在學生時代極為太討厭這個鍾聲,一度想要“罷免”了它,可惜沒有成功,隻好規定了一年響兩次的工作時間。
鍾聲驚起了教堂前的白鴿,太陽升起照耀在歷年街的青磚上,古老的街道披上了淡黃的紗衣,川銘橋下的流水翻滾出的水花折射出朝陽的光暈,七彩閃亮又美麗。
“美好的一天!”
凌子帆站在窗戶前舒展筋骨,四肢擺成大字然後雙臂向後拉伸,然後邊轉體邊轉脖子。
一系列自己隨心而做的廣播體操結束後,走進了浴室洗漱,出來後換上運動服出去,拉開了宿舍的大門,開始了今天的晨跑。
自從開始了晨跑之後,他已經習慣每天早上都繞著逸世學院跑一圈。 當然根本不可能真的跑一圈,畢竟逸世學院太大了,最多跑出了宿舍區然後就折返回來。
一路上看到了幾個熟悉的晨練身影,不過這些男同學們不同以往回應他的點頭打招呼,反而是怒視以對,仿佛看到了仇人一般,嚇得他立刻跑遠了。
“至於這樣嗎,這是有殺父之仇還是奪妻之恨?”凌子帆跑遠了不住地嘀咕道。
本來大家關系還挺好,至少見面會微笑著打個招呼,現在竟然翻臉就變,這就是男人的友誼嗎,太真實了!
“殺沒殺父我不知道,但奪妻之恨肯定有。”
耳邊忽然響起了幸災樂禍的笑聲,轉頭一看,原來是同樣正在晨跑的洛小影,聽到她的話,正打算說話時卻被她打斷了。
“別說話,跑步的時候最忌諱說話了,呼吸會亂的。”
凌子帆無語地瞥了她一眼,那你還說話?
瞧見凌子帆的眼神,洛小影笑道:“我不一樣,我可是很強的!你不能拿我和你相提並論。”
“我也不是剛入學的我了,在學院裡鍛煉了兩年,晨跑下來完全沒有壓力。”凌子帆覺得自己要糾正洛小影對自己體質的看法。
“是嘛?那我們比一下?一樣的速度看誰跑得久?”洛小影甩給他一個挑釁的眼神。
凌子帆瞬間退縮了,和洛小影比他純粹是簡直是找虐。
見凌子帆退縮了,洛小影遺憾地歎了口氣,沒意思!於是她瞬間加速越過了凌子帆,凌子帆那點速度對她來說簡直就是龜爬,她還要在七點之前繞學院跑完一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