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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第一兵法家》第485章 狼煙,狼騎兵
義軍出涿州時便早已定好方略,要邊征討,邊傾吞,席卷以成大,趁黃巾之亂,好好聚攏人力兵力,同時, 黃巾張角的首級,更是重中之重。

此番天下動蕩,各地豪強鄉勇起兵討伐黃巾者眾矣,待黃巾平定之後,到時有軍功者多矣。

毫無疑問,不管是何等軍功,絕比不過擒斬張角之功。

雖說,朝廷昏聵, 獎功罰過尚不能公允。論功行賞之日, 必是百般功勳不如黃金千兩。

但若是擒殺張角之首功,朝廷再是昏聵,於首功之人,不致做的太難看。

張角一人,抵得上抓五萬黃巾俘虜的收益,不可能看到張角在前,而棄之不顧。

義軍方略定下,大隊繼續向前順路追趕。

可追不兩天,發現出了問題,因義軍人馬數萬,行軍隊伍臃腫,合隊而走,行軍速度極慢。

而黃巾步卒不知去向,只見其騎隊在前時隱時現。

如此這般追趕,不知何時才能追上黃巾大隊。

於此時, 分兵則成了不二考量。

關羽領騎軍兩百,八百奔襲之士,往前猛追。

後方, 義軍大隊人馬按正常行軍速度繼續行進。

又是數日,關羽追著黃巾騎隊猛追猛打,卻每每追上黃巾之後,黃巾騎隊沿路四散,越散越開,黃巾四散,關羽謹慎,又不敢也散開去追趕,於是,追其一隊,其余各隊就全逃了。

如是六日。

關羽孤軍離隊六日,戰果了了。

追至一處地界,見前邊有河,關羽問麾下,“前方是何地界?”

“再前便出廣宗。”

竟然,往東追快追出了廣宗地界。

關羽再一想,張角部和官軍主力董卓部於巨鹿一帶交戰,而義軍南下迂回, 欲偷黃巾後路。但這張角,為何會突然會在廣宗, 張角在此,董卓部官軍又何在?

難道官軍主力被張角全殲了不成?

越想越古怪。

斥候探得,河對岸有黃巾騎兵身影,是否渡河。

關羽眉頭緊皺,思索良久,一提韁繩,“走,回去!”

麾下騎兵不知為何追了一半放棄不追了,只能遵令照做。

關羽這邊一退,數日來一觸既走的黃巾騎兵反倒膽大了起來,敢追著關羽部的尾巴猛追。

可惜關羽帶了步兵,騎兵不怕黃巾騎兵尾追,就怕步陣被黃巾尋到破綻一衝潰散,不得已,關羽只能頻繁的驅逐黃巾騎隊,掩護步隊從容後撤。

又數日,關羽部與義軍大部匯合。

關羽回軍,與眾人細說怪異之處。

中軍大帳。

連日奔波灰頭土臉的關羽,連喝了好幾碗水。

喝完水,“我軍可能中敵詭計也!”關羽陳說其中異常之處,關羽看著李孟羲,問道,“羲兒,你可還記得,董卓與黃巾接戰之地何在?”

李孟羲眉頭皺起,想了一會兒,“巨鹿郡?”

“正是巨鹿,”關羽點頭,而後關羽手指矮幾上的地圖,手從巨鹿劃一長道至廣宗,“可疑就在此處。我軍遇張寶部,戰事前後拖延七八日方才得以脫身。

張角與董卓鏖戰,董卓麾下,為兩萬官軍,軍力還勝於我等。可張角與如此強敵作戰,他竟能脫身快於我等,反到我軍前邊來了。

這豈不可疑?”

聞言,李孟羲眉頭緊皺,“關將軍說,我軍追擊之黃巾,非是張角,而是有人假扮?”

想到此節,李孟羲摸著下巴,若有所思,“張角想把我軍引遠,不讓我軍往北,此為何?我料張角正與董卓僵持不下,張角擔憂我軍夾擊,故以少量兵力為誘餌,向遠偏引。

如此,我大軍偏遠一日,張角便晚一日被夾攻,他便好與董卓速決勝負。”

想到這裡,李孟羲心生佩服,自出涿州以來,所學所悟,大抵都是戰術,而非戰略。

這還是第一次遇到和敵人戰略層面上的交鋒。

毫無疑問,初次與敵人戰略層面交鋒,中計了。

“我軍本該直撲廣宗城,而後再殺向西北巨鹿,夾攻張角腹背。

可如今,張角一部輕兵,使我軍貽誤七八日之久,我軍縱此時立回轉,亦需數日,總誤十日不止。”

李孟羲看著關羽,討教道,“關將軍,張角用此計,兵法之中,謂之何計?

誘敵深入?調虎離山?”

關羽也是皺眉思索。

誘敵深入,乃是以輕兵為餌,把敵軍引入絕地,引入合圍之中,然後圖之。

至於調虎離山,乃是,敵據營寨,險城,等地利之地,我若強攻,不能取之。此時,不妨設計引虎離山,虎若離山,則威勢不複,於是,我可輕取之。

李孟羲問兵法,關羽細思此次雖被黃巾輕兵誘至偏遠,但黃巾未布有後手,因而,不當是誘敵深入。

義軍也非是據守險地,故,也非調虎離山。

關羽想了好一會兒,想不到兵法之中,到底有哪一言與此況相符。

“不知。”關羽搖頭,“誘敵深入,調虎離山,皆不妥帖。”

罷了,關羽忽然看向李孟羲笑到,“羲兒,你覺著,張角此計,如何稱謂為好?”

這是要李孟羲自己總結前人未有之兵法了。

情景。我與敵正交戰,知又有一敵從我背後而來。此時,我派一部輕兵前去引誘敵人援軍,誤導其遠離戰場,亦或是拖延其兩下夾擊我軍的時間。此中,只有誘敵,未有圍殺敵軍之後手。

此計或只能說是誘敵戰術,其本身只是誘敵而已。

義軍被張角一個引誘,被引偏了。

這個虧吃的李孟羲心服。

至於從中學到了什麽,李孟羲學到的是張角這個【引敵偏遠】的計策本身。

若有朝一日,正和一方強敵鏖戰不下,此時又有敵軍來,可誘敵以偏遠。

此時非是誘敵深入,因為沒有深入,我軍也無余力布置後手圖謀敵軍,此時我無多余力量,只能盡可能把敵人援軍往遠的地方引。

敵遠一天路程,合圍我軍的時間就晚一天,我軍就晚一天被合圍,就能多安穩一天。

有了一天喘息之機,說不得,我軍就能速速解決第一部敵人,然後回頭再與敵人援軍作戰。

此策略,用於一打多之時。亦可用於一打一之時。

有時,敵我軍力均勢,但我有城池,糧草充沛,其遠道而來,糧草必不如我軍多。

此時,若能設法拖慢敵軍到來的時間,敵軍晚至一天,其優勢便少一分。

就如今次張角一樣,張角一計,令義軍拖延甚久。

若是義軍糧草不足,張角再陰險一點,用糧車跟引老鼠一樣,一點一點把義軍往遠處引,然後引到一處四處荒蕪沒有糧草補給之處,那義軍就完了。

此計策核心,不在謀算敵軍本身,而在謀算敵軍時間,因為有後勤這一製約因素在,因而一支軍隊的作戰時間有限。浪費敵人一天時間,就減弱其一分作戰潛力。

明悟了,此計,依然是屈敵之策,屈敵作戰潛力。

義軍後知後覺的發現被張角騙了,便不再向東。

斥候還未能發現張角大部在哪,情報支援也沒有,此時就只能猜了,猜黃巾還在巨鹿一帶。

李孟羲此時意識到,作戰之時,情報真的極為重要。

若有個無人機,黃巾誘餌過來想引我深入,無人機高空一看,發現人數不對,直接就識破了張角陰謀,而不至於被其誘騙。

要是情報足夠,知道張角本部在哪,同樣不至中計。

這古代打仗,就像到處是戰爭迷霧一樣,斥候所不能達之處,兩眼一抹黑,縱然是斥候能探到之處,斥候回饋情報,還有時差。

有時,斥候跑的遠,離大軍兩三天路程,縱是發現敵軍,趕緊回來匯報,等情報到時,時間已過去兩天了,以情報之時效性,遲滯兩天的情報,到底還有沒有用,還是兩說。

假設兩天前,敵軍在河東,情報傳遞時,已是兩天后,此時就要統帥判斷,敵軍在河邊,到底是要過河,還是想在河岸據守,然後做出相應準備。

李孟羲深知此次被黃巾算計,是自己的失誤,要是見了張角旗號之後,不那麽衝動,不直接就認定張角在前,謹慎一些,就不至被騙。

他同樣深知,此次中計關鍵在義軍情報能力不足。

可義軍斥候已經不少了,以斥候搜尋敵蹤,騎兵傳遞情報的速度,已是行軍時最快的了。

因為受製於戰馬的速度,騎兵的偵查范圍就被限制了。

若戰馬一日能行一萬裡,一日極限來回是五千裡,那麽,斥候就足以一日內,傳遞回五千裡外的情報。

一日之內的情報,還是很有用的。

若戰馬一日隻百裡,那傳回萬裡外的情報,得來回兩萬裡,得二十日。

二十日之久,情報效用大減。

故,情報傳遞速度,跟有效偵查范圍,成正相關。

也就是,如果情報傳遞速度快一些,那麽,情報的時效就能更高,從而,有效偵查范圍將擴大,再因此能令軍隊掌握更遠的敵軍動向。

想通了這一切,李孟羲明白了,只要提高情報回饋速度,就能讓偵查范圍變大。

看似,情報反饋速度,跟偵查范圍,扯不上關系,但是其中有因果關聯。

情報反饋速度,是戰馬的速度。

李孟羲便想,有沒有比戰馬更快的方式。

一想,有且不止一個。

烽火台,光信號。

兩山相距幾十裡,戰馬得跑一兩個時辰,點烽火,這邊一點烽火,幾分鍾,狼煙起,幾十裡外烽火台立刻知曉敵情。烽火傳信,可是光速。

還有,信鴿。信鴿一日千裡不在話下。

難道要讓騎兵背著鴿子籠嗎,遇到敵人就立刻放鴿子。

這個方法倒足夠快速。

可李孟羲一想,好像不能。

鴿子之所以能用來傳信,是利用了鴿子歸巢的習性。

也就是,把鴿子帶遠,鴿子總是往窩裡飛,而不是其他地方。

於行軍之中,大軍行蹤不定,騎兵帶著鴿子,遇到敵軍把鴿子一放,信鴿的確是飛了。

但是,鴿子飛走,找不到窩在哪了。

因為窩一移動,鴿子就回不去了,情報也就無法傳遞到統帥手中。

想來想去,能加快斥候回饋情報速度的手段,只有狼煙了。

就是,狼煙這玩意兒,用在崇山峻嶺中好用,用在中原地區,能否好用。

李孟羲不得其解了,立刻去找關羽。

義軍現在是折道去廣宗城,關羽領兵在前。

“關將軍!”身後突然傳來呼喊。

關羽一聽,回頭看,瞅見大哥劉備縱馬前來,就是不見羲兒身影。

果然,劉備馬近,並馬齊驅之時,關羽看到了馬背後的李孟羲。

“羲兒,何故前來尋我?”

李孟羲便把問題問了出來,他問關羽,用狼煙傳遞敵蹤能不能用?還有,於中原之地,狼煙被叢林村落阻隔,可還能用?

若能,勝用幾裡?

李孟羲問題一問,關羽就又難以回答了。

能問出高質量的問題,也算本事。

說狼煙,關羽不陌生。

然而狼煙能在平原傳訊幾裡,關羽一時也不能答。

以關羽所想,狼煙哪怕只能傳個三五裡,那也比戰馬快。

狼煙直距兩三裡,戰馬或需蜿蜒道路奔馳七八裡不止。

一把火,狼煙百個數就能衝天而起,而戰馬奔馳七八裡,非數刻不能。

由此知,狼煙傳速於行軍時能用。

三人索性於道邊討論起來。

狼煙用法,最簡單,路邊堆一堆狼糞,然後生火一點,狼煙就起來了。

李孟羲認為,狼糞和生火,則就是難度本身。

斥候在外,突遇敵蹤,哪裡去找狼糞。所以,斥候得帶狼糞。

還有,點火,火石和絨草,這玩意兒打火不好用,運氣差十幾分鍾打不著火。要是再碰上雨天,就真沒辦法了。

所以,斥候得帶好的火種,還得想辦法方便點燃狼煙。

李孟羲想到了桐油。

大漢好用的助燃之物,他隻知一個桐油。因而但凡放火,他便隻想到桐油。

以桐油摻和狼糞做出易燃之物,然後再裝於防雨的容器中,待遇到敵人之後,拿火折子,往狼糞上一點,轟的一聲,立刻就著。然後狼煙大起。

如果再求穩妥,可以在狼煙桶上,略加一個高蓋,此蓋能擋雨,但煙會順著蓋子繼續飄飛,於是縱是大雨傾盆,狼煙依然可以扶搖直上。

狼煙若做成專門的工具,還有好處,斥候不用下馬去堆狼糞了,直接背著狼煙桶,騎著馬跑,馬跑哪裡狼煙跟著跑哪裡。

固定的堆在路邊的狼煙,只能標示固定的敵人。

然而騎兵背著狼煙發煙器,跟在敵軍大隊附近,就如附骨之蛆一樣,敵軍走哪,狼煙跟到哪。

這樣,敵軍方位明明白白的暴露在方圓十幾裡,走哪都無所遁形。兵法說,善匿著藏於九地之下,你倒是匿啊。

李孟羲這個方法極好。

狼煙百息傳十裡,千息傳百裡,比騎兵傳信快太多了。

幾人一致認為,有了狼煙騎兵,千裡之外敵蹤,半日可知。

可惜,如今行軍半途。

狼糞不好找,牛糞沒收集,桐油不夠,好用的點火器沒有,專門的由斥候背著的裝狼煙的小桶也沒有。

隻待日後,召集工匠,把狼煙器做出來。

這類背負狼煙的騎兵,可稱之為狼煙斥候,或者,好記一點,狼騎兵得了。

李孟羲又為軍中增添一種兵種。

前有射聲士,破門士,如今,再有【狼騎兵】,名字霸氣,聽之似乎是凶猛之軍,實則乃是狼煙斥候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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