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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第一兵法家》第391章 【禽獸】兵法(1)
自學兵法軍略以來,學到的最為離奇的,便是今晨了。

回想起當時,李孟羲仍然忍不住想發笑。

“公雞一隻,於軍伍中,有何用?”

李孟羲提筆寫下,第一句。

他咬著筆杆思索了片刻,又寫。

“公雞一隻,李某人知其能晨時報時,其能祭旗,關將卻言,其能穩定軍心,妙不可言!

公雞能有此三用,可還能有第四用?”

寫到這裡,李孟羲停筆思索。

還真被他想起了。

李孟羲突然笑了,像是想起好玩的事了,臉上笑意莫名,“聽聞妖道張角會妖術,又聞,黑狗血與公雞血,可破妖術。

若那張角真會妖術,軍中有公雞一隻,不正好,破他邪術?”

這世上哪有什麽仙術妖術,不過以訛傳訛罷了,不過,若是有個萬一,萬一,此間真有玄奇力量呢,說不定,公雞還真能用上……

李孟羲臉色古怪了起來。

雖說,入漢末數月,未見有怪力亂神,與劉關張三人日日相處,也不見三人睡覺時,會有青龍黃龍與黑虎的虛影跑出來的異象。毫無疑問,各種跡象都表明,此間乃是一個正常的唯物位面。

這候17B*M章汜。但,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縱漢末有妖術之可能再渺茫,也不得不防。

有備方能無患。

至此,加上所思所想所學,綜合得,公雞有四用。

一用之報時,二用之祭旗,三用穩固士氣,四用之破妖人羲兒術。

思路擴展到這裡,思維活躍的李孟羲不由又展開了聯想,雞,大用是吧?那,有沒有可能,其他動物,也能有非比一般的用處?

思路這麽一打開,李孟羲瞬間,想到了很多東西。

“戰馬,戰馬為軍中最尋常之牲畜。

有說,老馬識途。老馬能識途,而人有時不能,若有一日迷途,不妨松掉韁繩,令馬匹自走,或許能找回原路。

又有,據說,馬匹對水汽敏感,若深處大漠,四處找不見水源,則不妨放開戰馬,令戰馬自去尋找水源地。

人眼只能搜尋數裡,而戰馬能嗅風中水汽,隔十數裡能知水源何在。

禽獸感官之敏銳,有時遠超於人。

再有,馬類之驚警遠勝於人,對危險之感知,也勝於人。若夜裡戰馬突然驚嘶,可能,是戰馬聽覺敏銳,聽到十幾裡外馬蹄隆隆聲。又或者,乃是野獸對危險之強大直覺也。

行軍至峽谷雪山,戰馬至峽谷前,突然駐蹄不前,此時,前方大有雪將傾崩之可能,不可不慎察。

非隻遇雪山如此,若有朝一日,行軍半途,遇荒林,突然馬匹驚慌慌,怪也。事出反常,必有妖也。馬匹突然驚慌,大可能,四下有敵軍埋伏,戰馬感知敏銳,已察覺危險。此時,當出斥候輕兵,先慎察之,而後再前。

故,為將者,當有好馬為座駕。好馬非隻強壯迅疾可助衝殺,非隻高大俊逸可彰顯尊貴,好馬更是機警敏銳異常能察暗藏之禍也!”

由公雞,李孟羲想到了戰馬,由戰馬,想到了戰馬能用於戰爭的諸般奇妙作用。

戰馬除作為衝殺工具這一主要工具以外,妙有有這麽一些……

“【老馬識途】【渴馬知水】【夜敵馬驚】【遇雪知崩】【林險馬警】”

戰馬之妙用,李孟羲暫知此五條。

人有聰慧愚鈍之分,海豚也有頂尖聰明和不聰明之分,戰馬也是,最頂尖的戰馬,比普通戰馬機靈百倍不止。

也不知,如赤兔那般絕頂戰馬,是否能跟生物雷達一般,給主將提供強大的預警助力。

想到,頂尖的戰馬接近叢林,就能感知到林中有沒有危險。

自然,李孟羲同樣想到了古戰爭中另一個判斷危險的方法——根據鳥類判斷。

“古有雲,群鳥不落巢,林中必有伏兵也。伏兵在林,鳥於是不不敢落巢。

此是,察敵一法。”

“雞能有四用,鳥,又有何用?

鳥不落巢,能知伏兵所在。

此鳥之一用,還能有何用?”

李孟羲眉頭緊鎖了起來。

他想了好一會兒,恍然記起,(信鴿!)

“鳥之用之於軍中,最強用武之地,在於信鴿。

飛奴傳書,古已有知。

戰馬縱日行千裡,不比信鴿迅疾也。

蓋,陸路曲折蜿蜒,一地至另一地,直距三百裡,而陸路則蜿蜒兩千裡。

飛奴一者,可憑空直飛,戰馬奔襲兩千陸路至,飛奴直飛三百裡至。

二者,飛奴之速,十倍於奔馬。

故,飛奴之速,百倍於驛馬,乃古代最快速之傳訊之法。

軍中現下無信鴿,因此不能旦日傳訊千裡,待日後,必用信鴿。”

飛鳥之用,第二用,李孟羲也想到了。

信鴿傳遞情報的速度會很快,但是,李孟羲也想到了其弱點。

鴿子這類鳥類,攻擊能力和生存能力並不很強,一隻信鴿派出去,很可能,飛出去後,一場暴雨,就把信鴿給拍雨裡淋死了。

又或者,信鴿會遇到老鷹之類的天敵,會被捕殺,所以, 一般要用信鴿傳遞情報時,為了保險,會撒出多隻信鴿,以確保信息送到。

想到這裡,想到老鷹會捕殺信鴿,某些散亂的記憶,在這一刻,突然浮現。

好像,宋元之時,遼人權貴喜歡養一種名為海東青的雕。

在明末之時,據說,金人就用海東青捕殺明軍的信鴿,大同城被圍時,被困的明軍放出了幾百隻信鴿,全被金兵的海東青給捕殺了。

可想而知,這給明軍的情報系統造成了多麽大的打擊。

可以說,馴養的雕作為可怕的生物兵器,能完全截斷對手飛鴿傳書這一通訊手段。

情報對戰爭有多重要,情報通路被截斷,後果就有多嚴重。

想到這裡,李孟羲頓時就想到了,鳥類之於戰爭的第三個用途。

“鳥類,鷹。

強犧讀犧。可馴養雕鷹猛禽,以捕殺敵軍信鴿。

製大製梟。雕鷹難捕,然為軍國重器,縱只有雕一隻,亦能盡斷絕敵軍飛鴿聯絡之可能。收益甚大,關乎成敗。

故,若有可能,日後,花重金尋雕招募訓雕人。

知海東青可馴服,不知其余雕類,能否馴服。漢家有無訓雕之習俗?若無有,草原諸胡,匈奴遊民可有馴雕捉雕之法?待一切安定,或可遣人深入草原尋求。”

只要有雕,那麽,所有對手的飛鴿就算廢了,而我軍飛鴿還能用,這一來一去,我方情報優勢極大,關乎成敗。

與之相比,花重金求購猛禽亦或是深入草原大費周折的找馴雕人的花費,則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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