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衝動!流克!潘森老爺是地主!不行的!我們鬥不過他們的。
我拿你養的那兩隻雞換了一副藥,已經服下去了,很快就會好的。”
剛準備轉身出去找潘森*斯維克,被自己的便宜老爹一抓。
流克才反應了過來現在最重要的不是找人理論,而是看看自己老爹的傷勢。
皺著眉頭看了看自己老爹的那條腿,乾脆的彎腰把老頭抱起來回到了臥室裡。
伸手拿起油燈,劃火柴將其點燃。
在老頭:“太浪費了,一根火柴能換一把燕麥呢!”
的嘟囔聲中,半強迫的撕開了老頭的褲子:“啊!一條褲子得十幾個銅子兒呢!”的慘叫聲中。
流克看到了老頭腿上那被許多搗碎的大蒜覆蓋,已經發炎潰爛的傷口。
皺著眉毛看了看那血肉模糊,形狀看上去像一個面口袋一樣綿軟無力的腿。
流克心頭的怒火騰騰的冒,這是奔著殺人去的!潘森*斯維克!
不過,不管怎麽樣,還是要先治病才是。
手裡捏著一團團朦朧的聖光,按在了那條血肉模糊的腿上。
眼看著腿上的傷口開始快速的結痂,愈合。
甚至粉碎性骨折的腿骨都開始自動回復,矯正,長好。
聽到了自己的老爹驚喜的說:“誒!好了!腿不疼了!醫生的藥實在是太神奇了!”
甚至都可以穩穩當當的站起來走路的時候。
流克再也忍不住了,重重的一拍床板,站起身來就要往外跑。
冷不防又被自己老爹一把抓住了披風後擺:“你要去幹什麽?流克!
你要去找潘森老爺的麻煩是不是?
不是我說你,你的性格實在是太衝動了!
我都告訴你了,潘森老爺是地主,我們是鬥不過他的!
反正我現在已經好了,算了,事情就這樣吧!
大不了以後我們不租他們家地了,正好你現在也回來了。
明天開始,我們去隔壁村的諾丁漢老爺家問問。
地遠點就遠點吧!
只要咱們父子齊心,總能吃飽飯的再過兩年,我替你向村裡邊問問,看能不能給你找個寡婦當妻子。”
聽到自己的便宜老爹這麽說,流克撇了撇嘴巴:“老頭子,我記得我也已經說過很多次了吧?
我是不會跟你一起去種地的,那不是我應該過的生活。”
“呵呵?!”
魯特*玻耳瞪眼冷笑著看著自己的兒子:“你在阿姆斯特丹還沒吃夠苦頭嗎?做白日夢也該醒了吧!
我說過了!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們家的姓氏就是玻耳(農民)。
怎麽可能出現什麽大人物呢!
既然已經灰溜溜的從阿姆斯特丹逃回來了。
聽我的,明天開始,你就跟著我去下地乾活!
我拉犁你扶著!
地裡的活兒荒廢了有一段時間了,也不知道莊稼長得怎麽樣了。”
“我灰溜溜的從阿姆斯特丹逃回來了?”
聽到自己的便宜老爹這麽說,流克樂了。
站起來一甩自己身上的白色軍裝:“你見過這麽光鮮帥氣的灰溜溜逃回來嗎?”
“啊~?”
魯特*玻耳傻眼了,其實從剛才他就一直在疑惑。
自己兒子身上的衣服是哪兒來的。
為什麽看上去這麽漂亮這麽的“帥”?
對!就是這個臭小子常說的“帥”。
阿姆斯特丹的人穿的都這麽的“帥”嗎?
連這個臭小子都能混一身好衣服回來?
“還有,臭老頭!你說咱們玻耳家不可能出現大人物,你看這是什麽?”
魯特*玻耳正在思考自己的兒子從哪兒弄的漂亮衣服,就聽見了自己的兒子冷冷的聲音傳來。
緊接著,一個亮晶晶金閃閃的東西和一個黃澄澄的東西被他扔了過來。
魯特*玻耳眼疾手快,一把就抓住了那個金閃閃的東西,讓開了那個黃澄澄的銅塊兒。
抓在手裡一看,再用牙一咬,眼神中綻放出了璀璨的神采“:“金子!是金子!金幣!是金幣!
你從哪兒搞來的?
臭小子!你在阿姆斯特丹發財了?!
你是怎麽搞到這枚金幣的?偷的?搶的?還是撿的?”
魯特*玻耳年輕的時候從當初的斯維克老爺那裡見過一次金幣。
當時他就夢想自己有一天能摸到這些亮閃閃的小可愛。
沒想到今天居然從自己的兒子這裡實現了。
但是,在第一次摸到金幣的興奮消失了之後。
從心頭升起來的就是濃濃的擔心。
擔心這金幣不是正道來的,如果是撿的還好。
如果是偷的或者搶的,這可是重罪,要上絞刑架的!
所以,他又把那枚剛才還捏在手裡不肯撒手的小可愛拿出來了。
遞給流克:“流克,給你!
趕快,如果這金幣是偷的或者搶的,都趕快把它還給失主!
這可是重罪!會上絞刑架的!”
看到自己的便宜老爹一臉的擔心,流克笑了。
又看了一眼被丟在角落裡無人問津的黃銅印章,走過去把它撿起來揣兜裡。
扭頭看著還是一臉擔心的便宜老爹,滿臉輕松的說:“放心吧!臭老頭!
這金幣肯定是正道來的,你看看這個就知道了。”
說著,開始一把一把的往外掏金幣。
“嘩啦啦!嘩啦啦!”
一把一把的金幣穿過了魯特*玻耳捧起的雙手落在了地上。
震撼得他的身體都顫抖了:“這!這麽多金幣!
上帝啊!這得是多大的罪過啊!
這下,得上斷頭台了吧?”
把金幣掏完,手裡拿著黃銅印章,流克重重的把這枚印章放在了自己便宜老爹的手上:“這些都只是小菜而已, 臭老頭,看看這個!
看了這個,你就知道我為什麽能帶回來這麽多錢了。”
看到自己的兒子又把那個黃澄澄的黃銅玩意兒放在了自己的手裡。
還說看了這個就知道為什麽他能帶回來那麽多錢了。
魯特*玻耳不由得疑惑,難道這玩意兒是什麽寶物嗎?
像傳說中小矮妖的金幣籃子?能夠源源不斷的變出金幣?
拿起來看了看,又試了試手感。
沒錯,是黃銅沒錯。
金子的手感魯特是第一次摸。
但黃銅的手感他太熟悉了,摸了一輩子銅子兒了,怎麽摸都不會錯。
拿起來一看,好像是一枚印章,印章的印面上刻著一朵鬱金香,旁邊還有一行小字。
魯特不認識字,所以就對自己的兒子投來了迷茫的目光:“這是什麽東西?有什麽用嗎?”
“那上面不是都寫了嗎?”
流克沒有正面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努了努嘴示意他自己看。
魯特出離憤怒了:“老子不識字!看個屁啊!”
“流克聳聳肩:“你不識字,找其他識字的人看不就好了嗎?”
“認識字的人?
對了!利威爾神父認識字,我去找利威爾神父!”
魯特*玻耳氣衝衝的摔門走了。
剛走兩步就又回頭把門掩好,今時不同往日,現在家裡有一大堆金幣呢。
雖然有自己的兒子看著,魯特還是覺得不放心,真恨不得自己就時時刻刻的抱著那堆金幣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