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道心想:怪不得一天過去了,外界一點有關案情的消息都沒有。原來李老師是樊院長的乘龍快婿,那這就說的通了,肯定是院長跟刑警大隊和新聞媒體打過招呼了,要秘密調查此案,不得對外泄露案情。
法律至上:“在不在?”
任道:“怎麽了,元隊長?”
法律至上:“不許再叫我元隊長,我叫歐陽元。憤怒表情”
任道:“歐陽隊長,你好,我叫任道。”
法律至上:“任道麽,呵呵,你做麽事兒,一點兒也不地道。。”
任道解釋道:“那只是個意外。”
法律至上:“借口,色狼。”
任道:“真是意外。”
法律至上:“算了,以後再找你算帳,言歸正傳。今天有重大發現。”
任道:“什麽發現?”
法律至上:“今天去李勝家沒有發現作案的工具,什麽手銬皮鞭之類的,倒是在李勝買給黃茜的房子裡,發現了大量的Sm道具。在道具上提取了少量皮膚碎屑,法醫已經取證鑒定了,證實是死者的皮膚組織。而且痕檢結果也確定了死者身上的傷痕是由這些道具所造成的。”
任道:“這只能說明這是施虐或者被虐的現場,並不能說明與死者死亡有直接關系。現場沒有提取到指紋嗎?”
法律至上:“現場顯然是被人打掃過了,但幸運的是,法醫在一個皮鞭上發現了一個很清晰的指紋,其他道具都被人擦拭過,沒有留下痕跡,房間裡物品上也沒有其他人指紋,奇怪的是我們在搜查的時候也並沒有發現手套,不知道這個指紋是故意留下的還是不小心留下的。”
任道:“作了指紋比對了嘛?”
法律至上:“做了,確定指紋是李勝大拇指指紋。”
任道:“一個小時前,我還見到李勝了呢。”
法律至上:“人已經被帶回警局了,現在胖子和瘦子正在審。”
任道:“李老師什麽時候離開警局的?”
法律至上:“昨天晚上,錄完口供,就被取保候審回家了。”
任道:“那肯定是他打掃的房間。今天我見到他的時候聞到一股84消毒水的味道。”
法律至上:“但願是他做的,這樣就能快速結案了。局長昨天親自打電話來要秘密調查,盡快結案,壓力山大啊。”
任道:“但願如此。”本來想發,別太累了注意休息,後來任道又刪了去。
第二天清晨,任道一醒來,就看到宿舍裡幾個人在圍著電腦看著什麽。
任道穿起衣服,戴上助聽器湊上前去。
“本市法院院長乘龍快婿,李某某系前日某高校轟動校園的少女跳樓案的始作俑者。”新聞正報道著。
“李某某系某高校老師,經記者了解到李某某與死者系婚外戀師生關系,趁妻子懷孕期間與死者維持關系長達半年之久,警方在死者住所發現大量虐待道具。致使少女不堪忍受長期虐待,選擇跳樓結束生命。目前案件還正在調查當中。”
“本台記者馬麗將為您持續報道。”
“我丟,這麽鬼,這麽勁爆嘛!”平張辰。
“我去,李老師還真有這愛好啊!我往常怎麽沒有發現。這也太那個啥了吧。。。還好我是男的。。咦。。想想都起雞皮疙瘩。”牛偉道。
任道心想,估計是李勝招供了。但這也太快了吧,昨天晚上剛提審,今天就新聞報道了?難道記者還組團開了個會不成?匪你所思。
唉,算了,不管了,先吃飯去。 吃飯時,任道還是想不通,為什麽李老師第一次被刑拘時不交代是他實施的虐待,昨天晚上才交代。難不成是以為人都死了,警方不會再追究虐待傷害了,不想惹禍上身?還是為了取保候審給自己製一個造毀滅證據的時機?但是李老師作為一個律師,思維那麽嚴謹的一個人,怎麽會留下指紋呢?這也說不通啊,難道他是故意留下指紋?那麽他又想維護誰呢?還有本案的跳樓時的那封信是誰寫的呢?也不知道做筆記鑒定了沒有?
任道拿起餐巾紙擦擦嘴,正準備起身離開,看到兩個女同學手拉手進入食堂。其中一個女同學身姿妖嬈,濃妝豔抹,滿指甲的水鑽;另一個則就一身大T恤衫,牛仔破洞7分褲,一雙灰色板鞋,邊走邊幫另一個女同學捋著額頭的亂發。乍一看還以為是情侶呢。
任道似乎想起了什麽,但又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類似的場景。
趕緊收拾餐盤走人,他可不想剛把吃下的飯全部吐出來。
任道上午有課,而且是《中國法制史》,巨枯燥無味的課程。老師是個肥胖的中年女人。她的名言就是“我不胖,只是瘦的不明顯”“球形也是身材”。我估計大學畢業以後,同學們也只會記得這兩句話吧。對於樣貌,想想還是算了吧。
任道拿出手機給“法律至上”, (現在已經改了備注叫“元隊長”)發信息。希望她能夠讓自己看一看那封信。新聞都已經報道了跳樓事件,幾近定案了,看看那封信,還不算太為難。
果然,沒過一會兒。“元隊長”發了一張圖片過來,正是那封信。信已經被血染紅了大半,但字體依然清晰可見。
信上寫道:
我愛你勝過愛我自己
,但你卻愛她勝過愛
我。我是多麽希望能
和你共同走進婚姻的
殿堂。一起看日出和
夕陽。但,一切都太
晚了。再見了,愛人
任道讀完感歎道:這是多麽執著的深沉的愛。都說大學時期的戀愛是最天真最純粹的。任道也以為如此。但他從來不敢輕易嘗試,因為他知道大學的畢業典禮也是一場大型的分手告別會。
任道仔細地看了看圖片,發現這封信是寫在一個小學生田字格本上的(帶拚音的那種),字體方正,像是從字帖上臨摹下來的一樣,或許是為了防止警察從筆跡上看出破綻,也或許是個書法愛好者。如果是前者,那可真是“用心良苦”。
任道把信的內容讀了一遍又一遍。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任道:“那封信有查到什麽嗎?是誰寫的?”
元隊長:“目前還沒有相匹配的人,不是她本人,不是李勝也不是他老婆的,搜查的時候也沒有發現類似的田字格本。不過在信紙上發現了少量的維A酸的藥品成分。,法醫提取了不說了,局長來了,等著記者采訪呢,怕是要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