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工程局公司在項目上遇到了麻煩。
前兩天領導和一些部門負責人到工程項目所在地處理事情,就是因為遇到了一些棘手的問題。公司承攬項目,在項目所在地一般會成立項目部,刻製項目部的章子,名稱就為某某項目部。一般在業務往來中就會用項目部的章子代替公司公章。這在平時沒有問題,一遇到糾紛就會有很多麻煩。比如合同主體是誰,這直接牽扯到合同效力。
公司為了擴大盈利渠道,在江城周邊的城市承攬了一些地產項目,其中最大規模的位於江誠的衛星城臨城。中心城市地產價格上漲,衛星城臨城水漲船高。有開發商開發大宗土地,江城工程局公司作為一級承包商承攬了大量的工程。然後在那裡設立了項目部,刻的章子就叫江城工程局公司臨城項目部,問題就出在這章子上。
公司資金不夠,向臨城城商行申請了一筆貸款,剛好趕上國家對地產項目的資金限制:要求城商行對地產項目的放貸比例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臨城城商行就已臨城項目部不是適格合同主體為由,否認合同效力,拒絕放款,因為貸款合同上用的是項目部的章子。
資金周轉不開,公司需要這筆錢推進臨城的項目,不然進度延緩可能面臨著甲方爸爸的天價索賠,問題就會變得更加棘手。
領導調查回來,當天就連夜組織法務部、財務部和其他業務部門負責人開會,要求兩天內拿出一個解決方案。法律糾紛的事情,主要任務還是還是在法務部身上。
第二天,喬嬌就組織法務部開集體會議,讓幾個主管發表意見。
洪范政首先發言:“臨城城商行不放款的原因大家都知道,這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問題。他們現在的理由主要是項目部不具備合法主體資格,所以合同無效。內行人都知道,工程建築領域用項目部章子簽訂各種合同是慣例,類似的糾紛也不少,是否認定合同效力在實踐中也五花八門。我們現在應該檢索各種對我們有利的案例,總結用來支撐我們合同有效的論點。”
其他幾個主管也相繼發了言,內容大同小異。
“其他人還有什麽意見?”喬嬌最後問道。
“我有。”江誠主動舉手要發言。大家都比較驚訝,在這樣重要的事情上一個“新人”能有什麽意見。雖然江誠入職也有小一年了,但是因為大家的工作年限都比較長,他仍舊只能算是一個“新人”。
“說一下吧。”喬嬌回應。
江誠清了清嗓子,開始發言:“我認為我們的重點不能放在項目部的主體資格上,這樣就掉進去了。不管是民法還是其他部門法,沒有哪部法律明確承認項目部資格的。我們可以直接主張貸款協議是在江城工程局公司和臨城銀行之間成立且生效的,而且合同中並沒有對用章有特別規定。我們應該收集合同簽訂前工程局公司和臨城銀行之間立約準備的文件材料、往來函件甚至是電話記錄、聊天信息,來證明臨江銀行清除地知道,他們的合同對手方是我們公司,而不是臨城項目部,雙方有明確的合意,有約即守。我認為我們的重點應該在以上材料的收集上。”
關於項目部資格方面的發言,江誠的發言沒有什麽特殊,學法律的知道。但是江誠後半部分的發言確實讓在座的前輩暗自稱讚,這小夥有頭腦,邏輯清晰,是塊好料。
喬嬌臉上沒有什麽特別的表情,問道:“誰還要補充?”
沒有人說話。喬嬌吩咐道:“洪范政和江城一會兒留下,其他的人先散了吧。”大家起身離開,留下了江誠和他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