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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化身》第一百二十章 鬼殺者化身的秘密
看到這裡,周健的心猛地跳了起來,合體?  鬼殺者化身就是自己的意識進入虛數解的神魔位面產生的投影,磁片上說,將投影帶出神魔位面的概率極低,自己不知道是怎麽碰巧辦到的。

  當然這不重要,現在周健最關心的是到底該怎麽樣才能合體?這個能力對他來說實在太重要了。

  他迫不及待的向下看,可惜合體的解釋到此為止了。

  磁片的後續內容大致是描述外星人進入遊戲的方法。

  原來,外星人根本不需要遊戲頭盔就能進入遊戲,他們可以直接用精神力連接到智腦神話,而且在他們獲得足夠的能力後,他們甚至可以不用通過智腦“神話”就能自主打通精神力橋梁,連接到神魔位面。

  雖然絕大多數外星人無法將化身帶出神魔位面,但是在“神魔位面”中歷練還是有很大好處的。

  可惜,人類雖然掌控了智腦神話,但是至今還為發現通過《神魔》修煉的方法。

  磁片到這裡結束。

  還有很多東西沒有解釋清,比如浩劫是怎麽回事?

  比如既然人類沒有發現通過《神魔》修煉的方法那麽人類的“進化者”是怎麽來的?

  血水晶的作用是什麽?

  “通道”就是所謂神魔位面的橋梁麽?它在哪裡?

  所謂“外面的世界”是那另外九個宇宙之一麽?

  《神魔》中的NPC如果是外星人在神魔位面中用精神能量凝結出來的,他們為什麽會說地球的語言?

  太多太多的疑問,周健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突然記起了一個細節,他記得聞人慧音和聞人澤之所以玩《神魔》是聞人家的“老爺子”下的命令,那麽這個老爺子到底是何方神聖,居然能夠知曉這樣的秘密?

  還有美國為什麽要將《神魔》遊戲公諸於世呢?周健記得《神魔》對外宣稱是幾大國家聯手經營,就算智腦神話是這幾個國家聯手發現的,那麽出於人類自私的本性,這幾個國家也該簽訂協議,然後隻對幾個大國的本國公民開放《神魔》才是啊,難道純粹是為了在全世界做實驗麽?

  雖然還有很多想不清楚的地方,但是周健對這個結果已經很滿意了,他搞清了鬼殺者化身到底是什麽東西,同時也知道了合體的可能。

  即便弄不到合體的方法,能研究出精神力直接連接智腦神話的方法也好啊,至少不用再擔心遊戲頭盔壞了或者丟了。

  他再看了一遍磁片中的解釋,記下其中的要點,然後關掉了電腦。

  接下來,該進入亞馬遜叢林了,有必要配置一些武器來對付可能遇到的美國士兵甚至是武裝直升機,現在在短時間內,想用遊戲中的冷兵器達到重機槍的殺傷力還不太現實。

  周健猜測美國政府已經在黑水沼澤那裡設下了埋伏,雖然自己的速度已經很快了,但是從新富蘭克林市搭便車(其實是隱身站在人家車頂上)到紐約,再從紐約飛到巴西利亞,繼而鬼殺者分身來到諾裡斯,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天,美國政府的特種部隊如果真要調過來的話肯定能趕在自己前面。

  當時在軍工實驗室內部,因為空間狹小,特種兵手中M4沒能發揮威力,如果是在開闊的黑水沼澤,周健可沒有把握躲開每一發子彈,何況這次美國派來的士兵很可能都是些神槍手。

  不過即便要涉險,他也得過去,這個任務很可能涉及到鬼殺者化身的秘密甚至是合體的方法。

  如果要火拚,

就陪你們火拚好了,至少得買一架加特林,否則看到武裝直升機他就得傻眼。  

  諾裡斯城最熱鬧的店面永遠都是這四個——酒吧、賭坊、酒店兼按摩房,以及槍械店。

  諾裡斯城聚集了大量的叢林獵人,對他們來說,生活的內容只有兩個:戰鬥以及……放縱。

  酒吧、賭坊、按摩房是用來盡情放縱的地方,而槍店則是用來購買武器的地方,因為諾裡斯城的武器質量可靠而且種類繁多,經常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槍械愛好者來諾裡斯購買槍支,有時候槍店裡也會出售一些合金刀、弩箭和匕首飛鏢之類的冷兵器,不過選擇它們的叢林獵人隻佔了很少的一部分。

  一個夏意濃濃的慵懶午後,微風拂面,街道一旁的棕櫚林投下了面積不大的樹蔭,幾個從事色情服務的金發女郎在那裡搭了沙灘椅,穿著性感的比基尼愜意的躺在那裡,一邊吮吸著果汁,一邊對著路邊她們認為不算凶神惡煞的少年拋著媚眼,陽光照得人骨頭都酥了……

  然而那路經這裡的白人少年只是微笑著搖了搖手,徑直走向了一家槍械店,兩個妓女聳聳肩,無奈的對視了一眼,繼續尋找她們的下一個目標……

  ……

  諾裡斯城的槍械店經常跟靶場配套, 前面賣槍,後面就是靶場,佔地面積很廣,而店主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人,普通人想在一個暴力城市開個出售暴力物品的店鋪根本不現實,也許才開了幾天就被人吃掉了,甚至是打劫了。

  “怎麽樣,這把44口徑的沙漠之鷹被稱為槍中之王,8發子彈,雖然威力比50口徑的稍小,但綜合作戰能力絕對出色,而且是加長槍管,有效射程150米以上,絕對是叢林獵人的不二選擇。”老板是一個戴著小眼鏡的中年胖子,白膩的臉上脂肪層層堆積著,脖子上有一道蚯蚓一樣的傷疤,他的英語帶著一點的葡萄牙口音,自從眼前的客戶要求一把威力大的手槍後,他就開始熱情的介紹起來。

  其實在浩劫之前,沙漠之鷹雖然有手槍之王的美譽,但是事實上這把槍幾乎無法被應用於實戰,而是作為收藏、打獵、打靶和遊戲電影道具,因為它的重量和後座力實在太誇張,試想在大家都比掏槍速度的時候,你從槍套裡掏出了一把三公斤重的鐵疙瘩,然後再顫顫巍巍的瞄準,這時候很可能對方已經開槍了。

  一直到現在為止,沙漠之鷹都不曾被任何一個國家的軍隊和武警裝備。

  但是對叢林獵人來說,沙漠之鷹就再合適不過了,後座力、重量和裝彈量小都不是問題,他們要的就是威力。

  “我要50口徑的,兩把。”說話的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白人少年,為了完全杜絕別人的懷疑,周健這次利用遊戲易容成了一個金發碧眼的白種人,以遊戲裡的易容技術,料想誰也認不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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