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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娥的悠閑生活》第一百一十二章 炮灰2
“爸,我沒時間,快期末考試了!我要留在學校複習。”

 張勤到沒有逼她,只是說考完試後回去看看他。

 鍾明娥這次到沒有拒絕,期末考完後的那天就回到張家。要不是她和張勤長得像,她都懷疑張玉才是張勤的親生女兒,是不是兩人的身份對調了?不然他怎麽會那麽疼愛張玉。

 換了鍾明娥也想不通。大概是照顧的太周到,時間太久的緣故吧!假意也衍變成真情。

 之後,鍾明娥一直留在學校,每天老老實實複習;不再出去蹦迪,酒肉朋友的邀約也推拒,甚至拉黑,室友們才相信她是真的改邪歸正。

 如此忙碌了一個月,期末考試結束。

 鍾明娥簡單的收拾了行禮,隻帶了兩身衣服,走出校門叫了一輛車往張家而去。

 她在宿管阿姨那裡登記了留宿,除了她,其他三人也留宿。等她從張家轉悠一圈回來,就該組建公司了。

 張勤年紀也不大,今年也才四十;他現在已經是張家的大廚,每天只是為雇主做做飯。因為張家的主人很少在家,所以他的工作很輕松。

 原主在張家也有一間房間,就在父親隔壁;面積不大,也就十二平方;而原主在這裡住了十多年。

 仔細回想了一下原主的記憶,張家對張勤父女兩個是有恩的。只是,原主有些意難平。

 張勤跟著女兒進了臥室,他看見女兒背包裡的幾件衣服,皺著眉頭。

 “你暑假不在家待著麽?”

 “待啊!有三天時間可待呢!再說,我打算找點事情做,張家裡市區太遠,來回不方便。”

 張勤想了想,也就沒有反對。自己女兒已經二十多歲了,確實該找點事,不然畢業後能做什麽!

 “小姐昨天還說讓你進公司幫忙。”

 “爸,你不用擔心,我有自己的安排。”

 正當張勤還想說什麽的時候,從外面走進來一男傭人喊他,說先生太太回來了。

 “你也該見見太太和先生。”

 張勤說完就出去了。鍾明娥站在原地想想,還是跟著出去了。

 張家太太叫張鳳雀,先生湯品。張家太太快六十,看著就像四十,而先生卻很年輕,比張勤都要年輕兩歲。他們兩只有一個獨女,也就是張玉,而張玉今年也才二十。

 原身不太清楚張家的事,而她卻可以推測出,張家屬於少夫老妻,其中應該有一些內涵的。

 看到鍾明娥,張鳳雀和湯品還蠻高興。張鳳雀問了問她的學業,還問她要不要去公司上班。

 鍾明娥婉拒了!隻說自己正打算和同學自主創業,開發一些小遊戲軟件之類。

 “很好,年輕人就該有此衝勁。”

 張鳳雀聽見此話,朗聲大笑。

 直到傍晚六點,張玉才回家。她上的是京都大學企業管理,早已經跟在其母親身後實習了!

 張玉五官俊秀,非常帥氣,不輸給娛樂圈的那些姐們,且還帶著這個年紀應有的朝氣蓬勃。

 張家在京都屬於二流富豪之家,從房地產出家,後涉足其他實體產業。張玉從小就受到良好的貴族教育,沒有驕縱,任性,紈絝等一系列的壞毛病;她的性子反而很溫和,無論對誰都是一副如沐春風之感。

 鍾明娥在看到張玉的那刻,腦海之中突然出現一幕幕畫面。都是原主被狗腿子們奉承,欺負校園貧窮學生,仗勢欺人的畫面。

 被張玉發現後,張玉卻罕見的生氣了!狠狠痛罵了原主一通,回到家後,原主又被父親責打,直至她不敢和那些校園混混鬼混。

 但原主卻把這件事情一直留存在心;她對自己父親當傭人的身份越來越不滿,對張玉的嫉恨也更深。

 鍾明娥也只是過了一遍這突然冒出來的記憶,輕易就給壓下打散。她可不是原主,可不會嫉恨張玉。

 不過,從她會在這具身體裡醒來,就知道原主以後的生活鐵定不好,說不定是炮灰之類。

 看到鍾明娥走進來的身影,張玉還蠻高興的。她直接拍拍身邊的位置,示意她坐。言語帶著些興趣盎然。

 “阿明,你要不要來幫我?”

 鍾明娥嘴角微勾,笑著搖搖頭。

 “你自己都是張姨的助理,我去了能做什麽?而且我學的是計算機,去了也沒有用武之地啊!”

 “那你暑假要做什麽?總不能就這麽在家白待著吧!”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做個小遊戲,做的不好也沒事,就當檢驗一下學習成果。”

 “那很好啊!其實,我覺得公司該轉行了;可是,我媽不讓,還讓我不要好高騖遠。”

 張玉側著身子,在鍾明娥耳邊說著悄悄話,起先還好,可她越說越喪氣。

 鍾明娥朝著張玉微微一笑,拍拍她的狗頭安慰道。

 “張姨也沒說錯啊!玉姐你才二十,還很年輕,先摸清公司業務再考慮投資的事情,一步一步慢慢來,謹慎些總是沒錯的。”

 其實鍾明比張玉還要大一歲,但鍾明從小就叫張玉姐姐,而她叫鍾明阿明。兩人都互相習以為常了。

 吃飯的時候,鍾明娥拗不過張家母女,隻好與她們一家同桌而食。

 飯桌上張鳳雀開始考察女兒,她不是沒考察鍾明,只是她一向沉默,張鳳雀也就不再問了。

 晚上,躺在床上,她開始思索應該先研究什麽?想了半天,她決定還是先研究光腦,可以最大限度的遏製人販子拐賣孩子。

 其實,科技都是一通百通的。光腦出來的話,那麽汽車,通信之類,全都會進入改革。

 鍾明娥在心中做出決定;先研究出遊戲賺點錢,再投入光腦研究。等她再次睜開眼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

 早上七點, 洗漱過後,和張家人吃過早飯,目送幾人。

 鍾明娥回到房間,開始收拾衣服。張勤跟著女兒身後進來,看見在收拾衣物的女兒頓時大驚失色。

 “明明,你收拾衣服幹什麽?”

 “爸,我已經長大了。這不,馬上就要參加工作,再住在這裡就不太方便。”

 張勤沉默片刻後,到是沒再反對。

 “行吧!你也不用收拾,回頭我收拾好就給你寄送。”

 “謝謝老爸。”

 鍾明娥想了想,沒有反對。反正冬天還很遠,而且爸爸每天也蠻閑,讓他過來認路的時候慢慢搬。

 張勤在張家的工資還挺高,每月也有六萬,算是張家除管家之外最高的人之一。

 而鍾明自從上了大學後,每月都能收到老爸一萬的生活費;鍾明的那些衣服都是張勤買的,有些還是湯品先生給女兒買的,女兒不太喜歡,都送給了鍾明。

 而這也是鍾明被錯認為富家女的主要原因,畢竟,那些衣服就沒有一件是便宜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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