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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十八歲》第一百三十五章 這個老媽有點呆
“媽,你怎麽來學校了?”  “看,這就是我兒子!”答非所問,老媽直接把我無視了。

  一旁的霍元甲點了點頭道:“原來阿姨你是來找他的,直接說就行了,他是我室友。”

  不過這次輪到他被無視了,老媽直接把包往我手上一挎,然後就要進寢室。

  她要進寢室那沒問題,但是班長還在裡面啊。若是平時也就算了,但是剛才班長才說要吹的,現在讓老媽突然進去,萬一看見什麽不雅的景象,那肯定完蛋!

  “怎麽,不想讓我進宿舍?”

  “不是,不是,那個,老媽你不是說到學校就請我吃飯的麽?”我得趕快糊弄過去,總之不能讓老媽進宿舍。

  “有嗎?”

  “有的,有的,肯定是你忘了!”反正這老媽有點呆,我這麽說她一定不會懷疑。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在聽完我的話之後,她思考了一下,然後雖然疑惑,卻還是說:“是嗎,好像是我忘了,那麽吃飯去吧。”

  嘖嘖,以我的智商,晃點老媽還是很簡單的。

  先把老媽騙下樓,然後再說有東西忘在了宿舍,這樣就能回宿舍把班長安排好。先把所有情況再腦海中預演一遍,Perfect,沒有任何破綻,於是我立刻馬不停蹄的展開了計劃!

  一點點的把老媽送到樓下,然後我馬上裝作很吃驚的樣子說:“哎呀!鑰匙好像掉在寢室了!”

  “我剛才看你出門時還專門拍了一下口袋的麽,難道那個叮當響的聲音不是鑰匙?”

  我昏,出門拍口袋確認是否帶了鑰匙是歐文的習慣性動作,結果居然在這時成馬腳。不過以我臨機應變的能力,這樣的破綻還難不倒我,我立刻解釋說:“我是指衣櫃的鑰匙沒帶,畢竟衣櫃裡有些重要的東西,你在這等我一下!”

  簡短對話,說完我就立刻跑上宿舍,那裡還有等著吹xiao的班長。

  結果我還沒有跑進宿舍,就在樓梯口碰上了班長。

  “喲,爺,您怎麽又跑回來了?”

  “那個,我只是想解釋一下,我老媽來了,所以那什麽的事情能不能緩一天。”班長那次都說的非常明白了,所以咱也不裝什麽純潔了。想要靠裝純潔獲得女性的逆推,那是只有在小說中才有的情節!

  “隨便你了,不過話說回來,還真是有其女必有其母,妹妹長得不錯母親也一樣,顧不得她一來,你就緊張成這樣……”

  喂喂,班長你壞掉啦,有些事情是不能說的,但是有些事情則是想都不能想的!我緊張,那是因為這個老媽有點天然呆,一不小心就會把事情搞砸,沒你想的那麽齷齪啊!

  不過本著,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編故事,編故事就是騙人的原則,我還偏偏只能保持沉默。

  “怎麽,不說話?不說話就是默認咯?”

  “班長,你不能這樣說啊。你這樣說,那麽不管我是解釋還是不解釋,到最後不都是只有一個結果麽?”也就是說,不管我怎麽回答,那都是無用的。

  “是啊,原來還以為你只是有戀妹癖,沒想到你還有戀母癖。”

  班長!你不要把我跟陽光混為一談!(陽光:某群的血緣控,號稱喜歡一切有血緣關系的異性……)

  就在我打算狡辯一下的時候,一個熟悉的腳步聲傳了上來。看見來人,我趕忙搶過話題說:“媽,這個是我們班的班長,來通知下周班團活動的,我拿了鑰匙準備下去結果被她叫住了……”

  我還打算繼續解釋,不過老媽卻打斷了我的掩飾。“我只是想上來看看你有沒什麽髒衣服沒洗,等下帶上,我幫你洗了去。”

  “沒有,就算有我自己也會洗的!”老媽,你不能跟妹妹一樣啊,來到學校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的髒衣服。

  “你會洗麽?”

  老媽你居然懷疑我?我可是你兒子啊,你要對兒子有信心好不?像妹妹她就從來不會懷疑我的。(對,她是直接不相信!)

  “會!”總之我的衣服老媽你不要動。

  “我不相信,你是自己交出來,還是進去找?”老媽也有強勢的時候,這麽說完,沒等我做出選擇,她就繞開我直接進了宿舍。

  該死,你個貨源甲都不知道關門麽,居然就這麽讓她進去了……

  現在說什麽都晚了,還是趕快進宿舍,免得讓她翻到一些不該翻的東西。

  好在上次妹妹來的時候做過一次突擊檢查,所以我把一些不該翻出來的東西都藏在了足夠安全的位子——比如人渣哥的櫃子裡。

  最終,老媽從衣櫃中挑選出了五件最髒的衣服,丟到紙質衣袋中然後塞到我手上。“你自己提著,等下我幫你洗。”

  然後事件終於發展到我最關心的,吃飯問題上了。由於是老媽買單,所以太高檔的吃不起,但是太低檔的又會虧,最終還是把目標選定在了大排檔上。(喂喂,這個已經夠低檔了吧。)

  吃飯的時候,老媽突然襲擊,在我正在大口拔飯的時候提問道:“剛才那個班長是你女朋友吧?不用否認,我在你衣櫃旁聞見她身上的味道了。”

  聽見這話,我恨不得找個豆腐撞死。作為血繼遺傳的嗅覺能力,老媽自然也是有的,而我卻居然忽略了這個問題,這下又要解釋不清楚了。對此,我只能含糊的回答道:“其實我們的關系沒你想的那麽複雜。”

  也許是我還不夠成熟,總之我就是不想讓家長認為我在外面談朋友了。(所謂家長,其實只有老媽一人吧?)

  不過老媽再次發揮天然呆的特長,忽略了我的回答,然後向我提議道:“既然都交了女朋友,那麽吃晚飯跟我一起去買衣服吧,男孩子要學會在女孩面前打扮!”

  又要買衣服,為什麽老媽跟妹妹都是這樣的嗜好?只要能抓住我,就一定要把我拖上街買衣服?說實在,我也確實不心疼那點錢——五十以下的我都可以接受。問題的關鍵在於,現在物價飛漲,一件衣服沒個一百出頭……呃,關鍵在於我根本不想要新衣服!

  “我剛才就說啦,她不是我女朋友,所以根本就不需要買什麽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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