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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古代巫師》第24章 對角巷裡的店鋪
  站在古靈閣的高台上,艾伯特微眯著眼睛,看著對角巷人來人往。在古靈閣昏暗的甬道裡呆了一陣子以後,他有點不適應外面刺眼的光線。

  “我們走,該去奧利凡德魔杖店了。”莫麗拍了下手說道。

  聽到這話,弗雷德跟喬治對視了一眼,出聲道:“媽,我們能去別的店鋪轉轉嘛?”

  “你們想去哪?”莫麗狐疑的問道。

  “我們也不需要買魔杖,就想到處轉轉,難得來一次對角巷。”弗雷德繃著臉,作出一副自己是遵紀守法的好學生的表情。

  莫麗上下打量了他們兩人片刻,最終還是同意了,大多數情況下她都是個很好說話的母親。

  看到韋斯萊兄弟要離開,查理也說自己想去街上轉轉,要買一些東西帶回羅馬尼亞。珀西嘀咕著要買幾個筆記本,亞瑟在那大聲提議要帶格蘭傑夫婦去破釜酒吧喝一杯。

  格蘭傑夫婦顯得有點猶豫。他們不是很放心離開女兒,但是也確實比較顧慮魔杖店那種地方。他們在內心深處還是對魔法力量有很大的畏懼。

  “爸媽你們去吧,不用擔心我。我跟著韋斯萊夫人就好,還能問問關於魔杖的事情。”赫敏開口說道,顯出超過這個年紀的獨立自主。

  格蘭傑夫婦猶豫了片刻還是同意了下來,他們再三叮囑赫敏要注意安全,然後把錢袋交給了她。

  一行人在大理石台階上準備分開,莫麗帶著艾伯特,羅恩,金妮還有赫敏,其他人則是去各自的地方。

  “兩個小時後在麗痕書店集合,給你們買課本。”莫麗交代道。

  “不許去翻倒巷!”她衝著雙胞胎兄弟的背影喊。

  看著雙胞胎飛快的跑遠了,莫麗無可奈何的搖了搖頭,走下台階,帶著艾伯特他們向奧利凡德魔杖店走去。

  她還是牽著金妮走在前面,赫敏和羅恩一左一右走在艾伯特的身側。

  對角巷的街道並不算寬敞,大概也就能並排通過兩輛馬車。但是街道上有數不清的店鋪,形形色色,賣什麽的都有。

  他們三個人都在東張西望,希望把一切都看個通通透透:所有的店鋪、店鋪前的物件、購物的人們。

  由於魔法的神奇,對角巷遠比它看上去的要更為繁華。這裡哪怕是一間門面很小的店鋪,裡面也可能有一整個小廣場那麽大,艾伯特看到了幾個明顯是使用過無痕伸縮咒的鋪子。

  穿梭在對角巷的人群中,艾伯特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現代魔法界的繁榮,這種自由和活躍的氣氛是一千多年前那個時代絕對無法比擬的。

  一路上他看到了不少感興趣的東西,腦中浮現過許多值得實驗的想法。

  一個胖女人站在藥店外邊,當他們經過時,她搖著頭說:“龍肝,十七西可一盎司,他們瘋了……”

  艾伯特聽到這話,下意識的又做了個費米估算。

  一隻成年龍的重量是二十噸左右,也就是四萬磅。肝的重量大概佔全身重量的百分之一點五,那一頭龍的肝就是六百磅,折合九千六百盎司。

  如果每盎司龍肝真的賣十七西可,也就是一加隆的話,一隻龍的龍肝價值快一萬加隆,幾個龍肝就能換到艾伯特在古靈閣金庫裡全部的資產!即使龍肝需要加工處理,產出比按十比一算,那一隻龍的龍肝也起碼值一千加隆,更別說更值錢的心弦和其它部位。這麽不合理的定價,難怪有人說他們瘋了。

  艾伯搖了搖頭,

在心中把這家藥店劃到了黑店的范圍。  繼續向前走去,幾人又經過了一家貓頭鷹商店。那是一家晦暗的商店,裡面傳出一陣陣的低沉輕柔的嗚嗚聲,門前的招牌上寫著:咿啦貓頭鷹商店——灰林梟、鳴角梟、草梟、褐梟、雪梟。

  莫麗看到這家店,停下了腳步,轉頭問道:“艾伯特,還有赫敏,你們想買什麽寵物嗎?貓頭鷹就還不錯,它能替你送信還有送包裹。”

  “你之前明明說貓頭鷹沒用,只會銜回來死老鼠的……”羅恩小聲抱怨了一句,莫麗裝作沒有聽到。

  “莫麗姑媽,我就不用了,我用學校的貓頭鷹就可以。”艾伯特答道。他本來是想買隻貓頭鷹的,但是知道霍格沃茨可以帶其他寵物以後,他就在想能不能找到一隻神奇生物作為寵物。貓頭鷹作為普通的物種還是速度有些慢,也不是那麽牢靠。

  “我也不用了,謝謝您。”赫敏禮貌的回絕道。她有點想養一隻貓作為寵物,不過那也要等她熟悉了學校以後。

  “或者養一隻貓怎麽樣?挺適合女孩子的。我知道這裡有一家寵物店有賣。”莫麗再次問道。

  “我一年級暫時不準備養寵物,怕沒時間照顧它……”

  赫敏說話的時候,艾伯特又掃視了一圈周圍的店鋪。咿啦貓頭鷹商店的對面是一家飛天掃帚商店。

  “哇哦,這是今年最新出的光輪兩千,它是世界上最快的掃帚了吧!”艾伯特聽到遠處傳來這樣的驚呼聲。

  幾個小孩正圍在店鋪前,臉貼著店面的玻璃,緊緊的盯著櫥窗裡擺放的飛天掃帚。這是今年的最新款——光輪兩千,它對小孩的誘惑力簡直是無法抵禦的。

  “親愛的,新生不準帶飛天掃帚哦,你要喜歡的話或許明年可以。”莫麗跟赫敏說完,注意到艾伯特在看飛天掃帚商店,以為剛得到“巨款”的小孩想買把飛天掃帚作為玩具,笑眯眯的提醒道。

  “啊,我知道。”

  艾伯特馬上答道。他剛剛只是好奇,並沒覺得飛天掃帚多有吸引力。羅恩也注意到了櫥窗裡的新型掃帚,他是真的一臉憧憬的樣子。

  “那是什麽?”赫敏沒見過飛天掃帚,好奇地問道。

  “光輪兩千,今年新出的飛天掃帚。要是能騎著它去比魁地奇就好了,肯定能把別人都遠遠的甩在後面。”羅恩答道,兩隻眼睛還沒有離開店鋪的櫥窗。

  “掃帚柄?魁地奇?”赫敏顯然沒有聽懂。

  “天啊,你竟然連飛天掃帚和魁地奇都不知道?”羅恩轉過頭,表情驚訝的就像是剛看到了家養小精靈正在指使巫師乾活。

  “我今天是第一天接觸巫師的世界。”赫敏抿著嘴唇,弧度微微變平。

  “哦,抱歉,是我忘記你知道的太少了。”羅恩道歉道,“飛天掃帚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魁地奇是我們的一種運動。一種巫師們玩的球類運動。它像——麻瓜世界的足球——人人都喜歡玩魁地奇——騎飛天掃帚在空中打,有四個球——至於玩球的規則嘛,解釋起來還真有點兒困難。”

  “好吧,我知道了。”赫敏點點頭,語氣還是顯得有些高冷,嘴角的弧度倒是平緩了一些。

  羅恩的注意力又回到了光輪兩千上面,直到莫麗催他快點走。

  “你對魔杖有了解嘛?”艾伯特忽然側頭跟赫敏說道。

  赫敏搖了搖頭,表情有些不自然。

  艾伯特沒有嘲笑她的意思, 只是想到赫敏在古靈閣門口提到過要問關於魔杖的事情。他一邊走一邊自顧自的講道:“魔杖是巫師用於施展魔法的工具,由杖芯和木材兩部分組成。每一支魔杖都是獨一無二的,它們就像人一樣,有自己的靈魂。”

  艾伯特說到這頓了一下,又回憶起了上輩子女巫跟他說的話,內心有些波動。他輕輕晃了晃頭,揮去心中的念頭,繼續說道:“杖芯是指放置在魔杖中的一種魔法物質,它們通常是取自某種魔法生物。杖芯的材料多種多樣,不同的魔杖製作人有自己的偏好。”

  “至於魔杖木材,有許多種木材可以被用來製作魔杖。不同的魔杖長短不一,最短的只有五英寸,而最長的有十六英寸,它們的硬度也會有所區別……”

  給赫敏解釋著關於魔杖的知識,一行人又經過了許多家店鋪。其中一家名為“羽毛筆與羊皮紙”的雜貨店吸引了艾伯特的注意力。正如店名寫的那樣,艾伯特在櫥窗裡看到許多漂浮在空中的羽毛筆和一卷卷羊皮紙。除此之外,店裡還堆滿了符咒書、筆記本、還有墨水瓶。他把這個店鋪默默記下,準備等會有時間再回來。

  在給赫敏介紹完了魔杖的發展史以後,艾伯特一行人終於走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家又小又破的商店,門上的金字招牌已經剝落,上邊寫著:奧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製作精良魔杖。

  塵封的櫥窗裡,褪色的紫色軟墊上孤零零地擺著一根魔杖。

  這就是奧利凡德魔杖店,英國最古老的魔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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