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晚上,我騎著車出了校門口,又是一個沒完沒了的夜,夜晚總是相似著。騎了一會,我發現前面路口有個人很熟悉,她在微微的路燈下現形,這個人好像林夢媛。
我停下了車,借著燈光的微亮終於看清楚,她就是林夢媛。不過她這麽冷穿上一件吊帶,黑色的,外面套了一件風衣。她的臉一看就是化過妝的,還化了眼線,塗了口紅。
整個人看起來庸俗極了,她身邊還站著一個男的,原來是張強。他們手拉著手,對著過路的出租車招手,很快一輛空車就在他們面前停下。車一發動,我趕緊跟上去。
無奈出租車的速度太快,我一路上用完勁也追不上它。好在前方堵車,今天是周末像他們一樣出去玩的很多。我騎著自行車穿行在其中,這個時候各種鳴笛聲像交響樂一般此起彼伏。
這個時候各種電動車走的最快,在各種汽車的縫隙裡穿行,我不停的尋找著剛才那輛出租車,一步一停的走著很慢,這個不是,那個也不是,也許他們堵在前面了。我小心的騎著,每當出現在我旁邊的出租車,我都要轉頭往裡面看是不是林夢媛,可是每次都失望。
各種吵雜的聲音沒完沒來,忽然車子加快了速度,等我騎到前面時,才發現前面有交警指揮。他有序的指揮著把車流疏導,這時我身邊衝過一輛出租車,我扭頭一看是林夢媛一閃而過的臉。於是我加快了速度跟著他們,好在這裡的紅綠燈比較多,所以我沒有跟丟。
在他們快要消失時,前方正好是紅燈。車停了,他們下車,終於我看著他們手挽手進了一家娛樂會所,我抬頭看見它的招牌霓虹燈閃爍,像不會停歇,像人的墓地。
我遠遠的看著他們進了門,我馬上停好車,跑了過去。結果保安馬上攔住了我,他上下打量著我的校服說:未成年不許進去。我說:剛才那個女的,也是未成年,你又讓她進去。
他指了指我的衣服,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可是我上哪去找衣服,我只有把裡層的外套脫下來,重新套在校服的外面,這時保安不再攔我,這下耽誤我有十分鍾時間。
我推開了門,一看,無數的男女在射燈下不停的隨著音樂跳舞。最前面的DJ在不停的打碟,我不知所措的走進了人海,周圍的人不停的對我碰碰撞撞,我小心的閃躲,尋找著林夢媛的身影,燈光不夠亮,我就是看不見她的半個人影。我著急的在熱鬧的人聲和樂聲中撓頭。
我看著一旁的保安像樹木一樣立著,就問他:剛才那個穿吊帶的女孩去哪裡了?他疑惑的看著我說:這裡的都是穿吊帶的。我著急了就說:就是那個個子不高,臉白白的,瘦瘦的。
他笑了笑說:開玩笑了,看你急成這樣,女朋友跟別人跑了,來抓包,我見多了。
我怒目說:她到底在哪裡?他指了指前面說:在包廂。這個時候過去了半個小時。我一間又一間的打開門,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裡面的人或者驚訝或者憤怒的看著我。
最後我在最後一間包廂看見了她。又過了十幾分鍾,我一開門就看見張強摟著林夢媛要親她的嘴,這時林夢媛已經醉得不省人事,台面上放著很多空酒瓶和飲料罐。我大叫:你這人渣。然後就一把把他推開,他跌倒了地上。這時保安們進來說:不許鬧事,打架出去打。
這時張強起身拉了拉自己的衣領說:真倒霉,又碰上這個二百五。說完他朝林夢媛醉倒的沙發丟了三百塊錢,
就頭也不回的出去。她現在已經靠不住沙發了,剛把她扶起又倒。 我用手輕輕的扇她的臉頰,她一個勁的說:別鬧。沒辦法了,我把她背起來就要出去,這時保安攔住我,我大喊:我是她男朋友。說完我就走入了一片夜色裡,這個時候市中心正是人潮湧動的時候,五光十色,周圍經過的都是精心打扮過的男女。
我背著她,一路走,她可真是重的,看她瘦瘦小小的,原來背起來可只是吃勁,我真希望我是千斤頂。我看著她的手伸出來,我頭一看,她還握著一個空啤酒瓶。我只能搖頭,喝醉了還拿著它,做夢都要喝呢?我背著她來到了最近的麥當勞,二十四小時都不用擔心了。
她不停的說醉話還是夢話,反正我分不清了。她說:我不能喝了,實在喝不下了。我就說:沒錢了,就是想也沒有了。她又說:我不喜歡你,我喜歡的是~,這時她忽然伸手拉住了我的手,我握住她的手想這個他是誰現在不重要。忽然她一動不動的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整整一夜我都沒有合眼,我盯著夜色是如何一點一點變亮的,數著外面的燈紅酒綠怎麽一下子全滅。我靜靜的看著熟睡的林夢媛,她雖然紅妝豔抹,但是她安靜睡著的樣子是這麽好看。
天終於完全亮了,我又忍不住盯著她的臉看,她忽然醒過來,也盯著我看。接著她說:看什麽?我趕緊轉移目光,她起身四處張望說:我不是在夜總會嗎?怎麽在這裡。
她摸摸自己的腦袋做出痛的表情,她起身說:你怎麽會在這裡,張強在哪裡?我這個時候火氣上來了說:“你還想著他,他昨晚趁你醉倒要強吻你,若不是我在,你早就出事了。”她發瘋的亂叫像酒勁還未下來:你管得著嗎?我願意。我絕望的看著她,從口袋裡掏出三百塊。
我丟在她面前說:“看,這就是他給你的補償。”她這個時候忽然流下了眼淚說:“我又不是小姐。”我站了起來說:看來我是多管閑事了。 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我找昨晚的我的單車,找到了,還要它還在原地,沒有人會偷它。我拿車的時候,看車大媽說要五塊錢,我驚訝道怎這麽貴,她說你停了大夜。我東淘西淘終於掏出了五塊,但是這可是我的早餐錢了。我饑腸轆轆的騎著自己的單車去學校上學,到了學校我發現被人指指點點。
不知道是為什麽?班主任叫我到辦公室說你怎麽一夜都沒有回家,你父母找到學校來,找了你一整夜。他又說:你昨晚是不是和林夢媛在一起了。我才知道我和林夢媛共度一夜的消息炸開鍋了,人人都說我人品有問題。後來我們班裡的同學都嫌棄我,不和我說話。
我又能怎麽解釋,這種話可以解釋嗎?不然說清楚就是她的問題。我走在走廊上,每個人看我的眼神都有異樣,見到我都躲躲閃閃,我走後都在我背後看著我小聲的議論我。
後來的一段時間我被學校警告處分,當然如果剩下的不多的時間裡表現好還是可以收回的。而林夢媛還是這樣優秀到死,繼續做著她的學霸樣,這件事她絲毫沒有受到影響。
那天的事,一直擱在我的心頭,我知道我為她承擔了這樣的事不值,但是我依然無怨無悔。她依舊是我心頭的一顆朱砂痣,僅此而已。我知道總有一天這夢一定會醒來。
我也知道希望這一天晚一點到來,走廊上的我獨自的望著天空,沒有任何的盡頭,可這不就人喜歡天空的理由嗎?人只有呆呆的看著天空的時候才是最自由的時刻,這個沒完沒了的世界也終於暫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