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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小牧場》第一百八十五章 教導仆固賢
  第二天,黑木就帶著人,匆匆忙忙離開了河灣地。

  而河灣地這裡,又多了一個高昌回鶻的六王子。

  仆固賢的隨從,一共才三十多個人,據他所說,這是祿勝給他的所有隨從,也是他的全部家當。

  元晟才懶得管這些,那些隨從跟護衛,被他全部打發給鐵奴,仆固賢從今往後,一個人跟他住在烽燧堡這裡。

  仆固賢在高昌回鶻內部,雖然是一個無權無勢的邊緣人物,可再怎麽說,那也是個王子,是阿薩蘭汗祿勝的親子。

  就這麽一個高昌回鶻的王子,可元晟的面前,依然恭恭敬敬的以子侄自居。

  如今的河灣地,雖然人數依然不多,可人員之複雜,卻是一點都在比高昌城與夏都之下。

  河灣地這裡,不但有於闐的遺老遺少,更有其公主李淑雲,到了如今,又多了一個高昌回鶻王子。

  地處大漠深處的河灣地,既有於闐人,也有回鶻人,還有為數不少的仲雲部族人,更有阻仆人,而當家做主的又是漢民!

  大清早起來,元晟順手扔給仆固賢一把橫刀:

  “小賢,從今往後,你每天都要跟著操練,身處這亂世之中,手無縛雞之力像什麽話!”

  “我輩讀書人”

  “你趕緊給我打住!”

  仆固賢剛開口,就被元晟給揮手打斷了:

  “讀書人講究君子六藝,要能夠出將入相,這才是我所理解的讀書人,別找借口,給我操練!”

  還真是見了鬼了,你一個西域地區的回鶻人,這張口讀書人閉口讀書人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個中原人呢!

  仆固賢硬著頭皮,看著自己手中的橫刀,他向來都是以讀書人自居,難不成,還要去做個武夫?

  元晟給仆固賢的橫刀,可是他在現代社會裡定做的,不但做工精美如藝術品,而且用料十足,完全稱得上是神兵利器!

  單單是這把橫刀,如果是流入外面的話,還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瘋狂搶購。

  可就是這麽一把好刀,仆固賢拿在手裡卻是尷尬的很,他現在更希望自己手裡拿的是一本書!

  元晟一看仆固賢的樣子,就知道這小子在想什麽:

  “你個臭小子,竟然還一臉的不情不願,儒家典籍需要讀,可操練一樣不能落下!”

  可仆固賢依然不情不願的,沒精打采的答應著:

  “奧!知道了叔父!”

  想了想,仆固賢又突然開口:

  “叔父,土城那邊,更加靠近於闐跟沙州,怎麽炎海還需要從您這裡采買那麽多物資?”

  之前黑木離開的時候,那可是滿載而歸。

  黑木隨行的駱駝跟驢子,帶走的不光有大量的茶葉,還有很多的布匹跟食鹽,以及一些琥珀跟精美的水晶宮燈。

  而黑木帶來的,是大量的西域珍貴藥材,以及玉石跟金銀器皿,還有一些寶石。

  那些金銀器皿,都是絲路上的商隊,從喀喇汗國那邊帶來的,高昌回鶻的權貴們,誰家沒有這個!

  鐵奴跟黑木交易的時候,元晟還特意讓仆固賢跟著,讓他全程目睹了整個交易過程。

  “你小子,不知道現在外面是個什麽情況嗎?”

  元晟一邊練刀,一邊開口:

  “喀喇汗國跟於闐,打的人腦子都成了豬腦子;

  河西走廊那邊,如今也是亂成了一鍋粥,這商路啊,是越發的不好走了!行了,練刀!”

  “奧!”

  仆固賢胡亂的揮刀,

沒一會兒就氣喘籲籲大汗淋漓,元晟就當沒看見。  練完刀,元晟直接去洗澡,出了一身的大汗,不洗個澡換身衣服哪裡受得了。

  “你小子,怎麽這麽古板!”

  神清氣爽的元晟,看到仆固賢依然穿著長袍,頓時皺了皺眉頭:

  “不是給你準備了衣服嗎?你說你這孩子怎麽就這麽倔呢!”

  仆固賢低頭不說話,整個人累的根本就不想動,就連說話都懶得開口。

  一看他這樣子,元晟也是懶得再去多說什麽:

  “行了,趕緊洗把臉,馬上要吃飯了,過來準備吃飯!”

  “奧!”

  仆固賢簡單洗了一把臉,跟在元晟後面來到石桌那裡。

  元晟那是大馬金刀的坐下,而仆固賢卻是對這張荷施禮:

  “嬸娘!”

  張荷對仆固賢相當喜歡,就跟丈母娘看女婿一樣:

  “賢兒啊,都是一家人,早就跟你說了,別這麽見外,快坐,趕緊吃飯!”

  端起碗來,喝了一口小米粥,元晟看了一眼仆固賢:

  “咱們家沒那麽多規矩,家裡就這麽幾個人,不用分餐,在家裡不講究那些繁文縟節,吃飯!”

  烽燧堡這裡,一直都儲存著很多的小米,因為元晟喜歡小米粥。

  小米都是上好的小米,都是從現代社會裡帶過來的,誰讓元晟在高昌這邊喜歡清淡的早飯呢。

  之前的時候,張荷跟彩蝶,早飯還是喝牛奶的,可到了現在,張荷也是跟著喝小米粥,只有彩蝶還在喝牛奶。

  仆固賢來到河灣地之後,早上也是一杯牛奶,之後喝小米粥。

  用元晟的話來說,小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喝牛奶對身體好。

  可在這個時代,以仆固賢現在的年齡,很多人都結婚了,每次聽到元晟說自己是個孩子的時候,仆固賢別提多膩歪了。

  吃完飯,元晟站起身來:

  “賢兒,走,咱們去轉轉!”

  “好的叔父!”

  仆固賢哪怕渾身沒勁,依然老老實實的跟著元晟,在胡楊林裡到處轉悠。

  “賢兒,讀書明理,書籍,是咱們了解這個世界的重要工具!”

  元晟在前面走著,仆固賢提著橫刀跟在後面,手都有些酸痛,可他依然一言不發的堅持著。

  習慣性的點了一根煙,元晟美滋滋的吞咽吐霧:

  “可有一句話叫做,讀萬卷書行萬裡路,咱們讀書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了解世界,而不是讀死書,最後變成一個,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書呆子!”

  聽著元晟說的這些話,仆固賢的雙眼,也是變得越來越明亮:

  “侄兒謹遵叔父教誨!”

  “你很聰明,熟讀經史,但是卻沒有去親身體會生民之疾苦!”

  說完,元晟轉過身來,認真的看著仆固賢:

  “從今往後,河灣地這裡,不管是農活還是建房子,你都要去跟著參加,好好體驗一下生活,只有這樣,你才能知道,百姓們的生活是什麽樣的,也能知道,他們最想要的是什麽!”

  “是!”

  仆固賢認真對元晟施禮,從來沒有人如此教導過他。

  雖然元晟的話有些特立獨行,可仆固賢知道,這是自己的機遇:

  “叔父, 侄兒絕對不會給您丟人的!”

  元晟揉了揉仆固賢的頭:

  “傻小子,這可不是什麽丟人不丟人的事情,而是體力活,到時候有你受得!再苦再累,你也要給我咬牙受著!”

  仆固賢雖然是個邊緣人物,可從小也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哪裡知道這些活能把人給累死:

  “是!”

  看到仆固賢那懵懂的樣子,元晟很不厚道的咧嘴笑了笑,再沒有多說什麽。

  最近這幾天,元晟的心情好的不得了,那兩匹汗血寶馬,被他帶回現代社會之後,又給帶了回來。

  汗血寶馬啊,元晟以前一直都在心心念念的汗血寶馬,就這麽出現在了自己面前。

  現代社會裡,汗血寶馬被炒的都快上天了,一匹純血的汗血寶馬動輒就是千萬級別的!

  祿勝送給元晟的,一匹銀白色一匹淡金色,兩匹汗血寶馬都是四歲的公馬。

  經過時空穿梭之後,這兩匹汗血寶馬,如今更加的有靈性,都非常的聰明。

  在元晟的計劃之中,這兩匹汗血寶馬,都是上好的種馬,到時候帶回現代社會去,直接養在馬場!

  因為在現在,這兩匹汗血寶馬還真不如之前的那些西域良馬。

  在西域這片戰亂地區,西域良馬才是真正的上好戰馬,汗血寶馬也就是個吉祥物而已。

  帶著仆固賢,在胡楊林裡,轉悠了一圈之後,元晟就直接把這小子扔給了鐵奴。

  鐵奴自然知道分寸,有他在河灣地這裡看著,不會出現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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