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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小牧場》第二百三十章 豐盛午飯
  “彩蝶,還跑,吃飯了!”

  真是服了,這大冷天的,河灣地的這些小娃子們,怎麽精力還這麽旺盛?

  元晟自己也不想想,他到底給河灣地帶來了多麽大的變化!

  吃飽穿暖有地方住,物資豐富有菜有肉,油鹽醬醋茶更是不缺。

  衛生方面,元晟更是對村裡人管理嚴格,個人衛生,一直都是元晟非常重視的事情。

  香皂肥皂再加洗發水,還有牙膏牙刷,在村裡人的身上,最起碼見不到虱子跳蚤。

  特別是夏天的時候,元晟也不管什麽大人還是孩子,全部都給吃了蛔蟲藥,經過一個夏天,最起碼把蛔蟲病給治了一遍!

  這可是元晟親自盯著的,特別是那些小娃子們,更是被元晟給緊緊的盯著。

  以至於到了現在,河灣地的小娃子們,見了元晟就跑,有多遠就躲多遠!

  一直以來,元晟都對衛生非常的重視,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太清楚衛生問題的重要性了。

  把彩蝶給抓回來,好好洗了一遍手之後,元晟把這丫頭給拎到飯桌旁邊坐下:

  “吃飯了還往外跑,外面的天多冷啊?凍壞了怎麽辦?”

  彩蝶坐下之後,快速的在那裡扒拉這飯菜:

  “爸爸,他們還等著我呢!”

  自從上次元晟回來之後,這小丫頭就直接給改口了,而且現在小嘴裡爸爸媽媽叫的,那叫一個溜!

  元晟才不管其他人的看法呢,還是這爸爸媽媽的稱呼好啊,因為他早就習慣了。

  自己的閨女,叫自己爸爸不是天經地義的嗎?叫自己爸爸怎麽了?怎麽了?

  不但如此,因為這件事情,也是讓元晟想明白了,自己幹嘛要去考慮那些不想乾的人!

  從約昌城回來之後,元晟更是在河灣地這裡,開始教授大家使用簡體字。

  管他外面的人死活,自己就是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自己活的舒服開心最重要!

  能讀的起書的,都是有錢人,絕大多數的人,都讀不起書,既然如此,那還學什麽繁體字!

  羊肉抓飯是主食,主菜是乾鍋羊肉,飯桌上還有其他的菜品,都是青菜跟肉菜,還有海魚之類,豐盛無比。

  元晟喜歡吃羊肉,只要有羊肉的話,他很少吃其他的肉食,家裡的人都知道這點。

  而且家裡的飯菜做法,大都是元晟教給廚子們的,又不缺調料,所以,家裡的飯菜,永遠都是色香味俱全。

  家裡的羊肉,如今都已經被廚子們,給想著法子的變換做法,各種烤法都有,燉也好,炒也好,花樣繁多。

  河灣地又不缺羊,入冬之前,元晟還專門處理了一大批山羊。

  就是因為沒有那麽多的草料,沒有辦法過冬,他才弄到了現代社會,賣給了吳倩倩她們幾個二代。

  剩下的山羊還有很多,元晟想吃都吃不完,反正家裡現在天天吃羊肉。

  桌上依然還是五個人,仆固賢跟李淑雲在一旁默默的吃飯。

  最近這段時間,元晟的身體狀況很糟,吃飯的時候,也沒有了平時那麽多的話語。

  生病之後就一命嗚呼的事情,在這個時代太常見了,哪怕是那些權貴們也是一樣。

  身為安西元氏的家主,高昌回鶻東部地區的話事人,元晟萬一出現什麽意外,那可不是小事兒!

  吃完羊肉抓飯之後,彩蝶就要往外跑,直接就被元晟一伸手給拎了回來:

  “湯還沒喝呢,

跑什麽?蛤喇蘿卜湯多好喝啊,爸爸從小就喝這個,一個字,鮮!別人想喝還喝不到呢,你還不願喝!”  彩蝶嘟著嘴,皺了皺小眉頭,這才不情不願的喝了小碗裡的湯,賊兮兮的瞟了一眼元晟,趁著元晟不注意,一溜煙的跑沒了影!

  小丫頭那個從不離身的背包,裡面裝的滿滿當當的,裡面都是她喜歡吃的零食。

  小背包裡什麽都有,奶疙瘩,巧克力,葡萄乾,小乾魚,風乾牛肉,小海兔乾,奶糖等等等等!

  彩蝶在外面的時候,根本就餓不著她,她的那些小跟班們,同樣天天跟著沾光。

  看著跑沒影了的彩蝶,元晟無奈的搖搖頭,繼續低頭吃飯。

  吃飽喝足,陳大嫂指揮著奴仆們收拾乾淨了飯桌,仆固賢這才認認真真的看著元晟:

  “叔父,伊州城裡,還有高昌城裡,都是有大夫,咱們去請,花多少錢都要請來!”

  這個時代對醫生的稱呼,其實是非常混亂的,中原王朝地區,普遍稱呼醫生為郎中。

  而野遼那邊,甚至是矬宋的黃河以北地區,人們則是普遍稱呼醫生為大夫。

  西域地區,河西走廊地區,更多的是跟著野遼那邊的稱呼走,稱呼醫生為大夫。

  “跟你們說過好多次了,我就是有點累,休息休息就沒事了,都不用擔心!”

  元晟笑了笑,這種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是怎麽回事,跟外人也沒法解釋:

  “行了,你們該幹嘛就幹嘛,我去書房休息一下!”

  說完,元晟也不管其他,直接起身去了書房。

  書房的陽台是專門設計的,大玻璃窗采光非常好,大冬天的,元晟喜歡在那裡曬太陽。

  看著出去的元晟,張荷對著李淑雲跟仆固賢笑了笑:

  “沒什麽,郎君就是累了,不用過於擔心!我先過去看看!你們該忙什麽忙什麽去吧!”

  李淑雲跟仆固賢,聽到元晟這話就直接站起身來,對著張荷行了一禮之後,都是默默的離開。

  不管是仆固賢還是李淑雲,如今都已經跟安西元氏綁在了一起,大家如今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兩個人為了自己考慮,那也不希望元晟有事兒,安西元氏越發強大,就對兩人越有利。

  “淑雲姐,開春之後,你真的不打算去中原嗎?”

  離開客廳之後,即將出內院大門的仆固賢,突然回身看著身邊的李淑雲:

  “汴梁哪怕是不出兵,可總會收留你們,到了汴梁,也不用擔心安全與生活!”

  “我不會去汴梁的,於闐都已經滅國了,我再去汴梁,去讓他們看我的笑話嗎?”

  李淑雲緊了緊身上的風衣,雙手插在衣兜裡:

  “元郎君跟夫人不嫌棄我,那我就在河灣地住下來好了,最起碼在這裡沒人會嘲笑我!”

  她對汴梁的那些大人物,是一點好感都沒有,甚至是憎惡無比。

  那些人對於西域地區,連最起碼的了解都懶得去了解,根本就不會在乎西域人的死活。

  汴梁人看西域人,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俯視螻蟻一般,哪怕她是於闐公主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還是在河灣地這裡更舒服自在,也更適合自己這個亡國公主:

  “汴梁的那些相公宰輔,那些大學士,哪裡能夠跟元郎君比!”

  “叔父確實博學多才!”

  仆固賢對元晟,那是發自骨子裡的崇拜,一個人怎麽會這麽博學多才呢?

  李淑雲親自去過中原,自己一路所見所聞,讓她更加清楚當前緊張的形式:

  “其實中原並不太平,河西走廊到處戰亂不休,黨項人跟大宋也是相互攻伐殺戮!

  北方的契丹人,更是跟大宋常年開戰,大宋北方烽火連天,雙方數十萬大軍廝殺,這個世上啊,就沒有什麽安穩的地方!”

  這是個命如草芥的亂世啊!

  李淑雲歎了口氣,雙手從衣兜裡抽出來,緊了緊頭人的針織帽,再次緊了緊呢子風衣,一個人向著外面走去。

  她的這一身行頭,完全是元晟從現代社會裡買的,跟張荷身上穿的衣服一樣,沒有一件是這個時代的衣服!

  不只是張荷跟李淑雲,河灣地這裡的年輕女人,如今大都是一身的現代社會衣服。

  長筒靴,呢子風衣,針織帽這些,更是她們的標配,都是拜托元晟從現代社會裡采買的。

  河灣地這裡,有元晟這個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在,哪裡還有傳統服飾存在的空間!

  本來就是一群最底層百姓,以前身上連塊完整的布片都沒有,如果不是因為元晟意外到來,河灣地的這些人,還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現在呢!

  一群目不識丁,從來都沒有見過世面的最底層百姓,哪裡有機會接觸到傳統漢服華服?

  西域地區更是混亂不堪,各種文化的交匯之地,亂七八糟的什麽服飾都有,這裡的人,早就習以為常了!

  現代社會的服裝,不但便捷使用,而且不乏另類的美感,一個兩個人穿著, 有可能會顯得另類,可一旦推廣開來,那就是另一種全新的社會形態。

  從一開始,元晟就沒有穿過任何這個時代的衣服,同樣,張荷還有彩蝶,以及跟隨他的人,他都是直接從現代社會買的現成衣服。

  哪怕是家裡有了布匹的人,也不舍的浪費,都是按照元晟他們的樣式來自己縫製衣服。

  這才一年多的時間,河灣地這裡,就形成了一個另類的小社會,是完全按照元晟的生活習慣,形成的一個另類西域小鎮。

  人都是從眾的,從眾心理是集體社會生活的必然現象,哪怕是讀聖賢書的仆固賢,不也是很快就適應了河灣地這裡的生活嗎?

  此時的元氏大院書房裡,元晟繼續躺在陽台上的躺椅上,就這麽悠閑的曬著太陽。

  沒過一會兒,張荷再次來到了書房裡,第一時間去看火爐子,給爐子裡加了煤炭,這才來到元晟的身邊,把茶具給放到一旁:

  “郎君,我給你泡了茶!”

  “剛吃完飯,又喝了不少蛤喇蘿卜湯,現在還不想喝茶!”

  元晟轉過頭來,看著坐到自己身邊的張荷,他忍不住笑了起來:

  “這小臉兒還紅了,怎麽,跟我在一起還害羞了不成?”

  “郎君……”

  張荷羞的跺了跺腳,可隨機想到,這書房裡又沒有外人,就她跟元晟兩個人,她害怕什麽!

  這麽一想之後,張荷倒是也跟著一起笑了起來,然後大膽的趴到元晟的身上:

  “郎君,你快點好起來吧,咱們家可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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