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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小牧場》第二百七十四章 吃狼肉
  把小丫頭仔仔細細,認認真真的檢查了一遍,沒發現她受傷,元晟這才松了一口氣:

  “彩蝶,有沒有人受傷?”

  “沒有,我們抓了三隻狼,其他的都跑了,大黑它們沒追上,我要了一隻,大娃他們分了兩隻!”

  小丫頭黑寶石般的眼睛,在那裡骨碌碌的亂轉,賊兮兮看了看周圍:

  “爸爸,這件事情,千萬不能讓媽媽知道,不然她會打我的!”

  “你也知道害怕?我差點被你給嚇死!”

  元晟剛才是真的被嚇壞了,這個丫頭現在膽子是越來越大,竟然敢帶著一群小娃子去狩獵狼群,她怎麽就不知道害怕呢?

  狼這種動物,聰明的很,而且還非常有耐性,最主要的,還是非常的危險。

  黑著臉的元晟,根本就沒有去看那隻死狼,而是領著彩蝶,向著後院走去:

  “彩蝶,你給爸爸記住了,今後不準亂來,狼是會吃人的,你們一群小孩子太危險,知道嗎?”

  “奧!”

  小丫頭心不在焉的答應著,小眼神到處亂瞟:

  “狼肉火鍋好吃!爸爸,咱們今天吃狼肉火鍋吧!”

  元晟差點沒被嗆死,自家這個丫頭的心得有多大:

  “你個不省心的……行,咱們今天吃火鍋,不過狼肉不好吃,咱們吃羊肉!”

  “好吃!狼肉好吃!以前咱們就吃過的,比羊肉好吃!”

  小丫頭也不知道是什麽口味,竟然對狼肉情有獨鍾:

  “爸爸,狼肉可好吃了,上次的狼肉火鍋可香了,咱們今天吃狼肉火鍋好不好?好不好嘛?”

  “閨女,真的吃狼肉火鍋?”

  小丫頭歪著頭想了想,竟然感覺光吃火鍋還不夠:

  “嗯……還要狼肉燉土豆,也很好吃!”

  “我……”

  元晟瞬間被打敗,那是毫無還手之力的失敗:

  “閨女啊,咱能不吃狼肉嗎?羊肉跟雞肉也很好吃的!”

  “狼肉好吃!”

  小丫頭大眼睛忽閃忽閃的,抬著頭認真的看著元晟:

  “爸爸,你不會是想自己偷偷把狼肉給吃了吧?

  要不,就咱們倆吃?別讓媽媽她們知道!”

  “哎呀我去!”

  這是什麽神奇的腦回路?元晟感覺自己有些跟不上節奏了:

  “閨女啊,可不能這麽想,不然媽媽會傷心的,知道嗎?”

  “奧!那咱們一起吃!”

  “得!咱們今天吃燉狼肉!”

  這狼碰到自家閨女,算是倒了八輩子血霉了,其他人看到狼,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逃跑,可自家這閨女,想到的是怎麽給吃掉。

  就像是之前的藍羚羊,那麽漂亮的羚羊,在小丫頭眼裡,同樣是用來吃的。

  河灣地的小娃子們,其實跟彩蝶一樣,任何的任何動物,第一想法就是怎麽給吃掉,他們才不在乎危不危險,好不好看呢。

  其實不只是小娃子們,就是河灣地這裡的大人們,同樣是如此的價值觀。

  以前的時候,大家被餓怕了,都已經養成了習慣,不管是什麽動物,他們第一個想到的,永遠都是怎麽給吃掉。

  餓急了眼,就是汗血寶馬,他們也會毫不猶豫的給吃了,這就是現實。

  實在是西域地區的老百姓,生活太過困苦,連最基本的溫飽都不能保證,活下去才是他們的第一目標。

  接過小丫頭遞過來的背包,出去的時候,這背包被塞的滿滿的,

現在已經變得空空如也了!  小丫頭的背包,一向都是用來裝零食的,每天出去的時候,都會被她塞的滿滿當當。

  對於這件事情,元晟從來都不會過問,河灣地的小娃子們,被彩蝶給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其中,就有那些零食的功勞。

  元晟從現代社會裡,給小丫頭購買了充足的零食,什麽都有,就是讓小丫頭自由分配用的。

  父女二人在前面走著,小丫頭的愛寵們緊緊跟在兩人身後,至於那隻狼,已經被廚子們帶走了。

  這些狗狗們的戰鬥力很強,甚至能夠直接撲倒一個成年人,咬合力更是驚人,元晟感覺它們的咬合力跟鬣狗都差不多了,就是差也差不到哪裡去。

  因為家裡的那些骨頭,都會給這些狗狗們輕松的咬碎吃下,再硬的骨頭都難不住它們。

  一開始的時候,元晟本來是打算養狗看家護院用的,可後來西風鐵奴他們都要了幾隻,如今整個河灣地的狗狗,可是組成了一個很大的狗群。

  這些狗狗,天天跟著一群小娃子到處亂竄,還看什麽家護什麽院啊,倒是成了小娃子們的玩伴!

  也就是元晟這裡,時不時的還會喂一下這些狗狗,其他人家,根本就不會去喂。

  胡楊林外面的荒野上,那些小動物算是遭了無妄之災,不管是兔子還是旱獺,甚至是老鼠,都成了這些狗狗的食物。

  這些狗狗們,還狩獵過黃羊,那效率可比狼群高的多,只不過那大都是在冬天發生的。

  從春天到深秋,狗狗們的食物還是以老鼠跟兔子為主,因為胡楊林北面的荒野上,老鼠跟兔子還有旱獺越來越多。

  元晟都不知道,那麽多的兔子跟旱獺,到底是從哪裡來的,還有那些數量眾多的老鼠,更是讓人頭疼的很。

  如今胡楊林裡的這些狗狗,倒是成了維持河灣地生態平衡的一個重要環節,沒有這些狗狗,那些老鼠絕對會泛濫成災。

  河灣地這裡的老鼠,以沙鼠為主,還有部分的跳鼠,以及其他的一些鼠類。

  這些老鼠的繁殖能力,實在是太強了一些,如果任由其繁殖,今後河灣地的糧食,絕對會受到它們的威脅。

  每當想起這個,元晟都無比的慶幸自己有“先見之明”,從現代社會裡帶來的這些狗狗,如今竟然成了這些老鼠的克星,這在之前誰能夠想到!

  而且胡楊林裡的這些狗狗,都是聰明的很,非常的通人性,這也是小娃子們天天帶著它們的原因。

  經過時空穿梭,被優化了基因之後,狗狗們不但變得更加聰明,而且身體更是變得無比協調。

  本來是非常普通的土狗,如今都是變成了大型猛犬,小娃子們騎在上面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狗狗們跟狼群碰上,元晟還真就不會擔心,因為狗狗們的戰鬥力非常強,狼群拿它們沒辦法。

  可問題的關鍵是,彩蝶跟小娃子們參與了,這性質就不一樣了,萬一出現點意外,誰都負不起這個責任。

  小丫頭是元晟的心頭肉,磕了碰了他都心疼的要命,這突然跑去跟狼群打架,這還了得?

  看來,最近這段時間,必須要給小丫頭增加作業了,這天天在外面瘋玩,實在是太危險。

  不只是彩蝶,還有胡楊林裡的那些小娃子們,這些孩子哪一個不是爹媽的心頭肉?

  必須得給他們增加作業,每天都得在家裡上課,先把他們關在家裡待幾天。

  等西風把狼群解決了,再讓這些小娃子們出去,家裡又不缺吃的喝的,讓張荷去上課,這樣上課的時候,小娃子們誰都不敢睡覺!

  對待孩子的教育上,張荷可從來都不會手軟,誰敢不認真,那尺子是真的會狠狠打手心的!

  元晟是現代人,對待孩子更多的是寵著,別說是讓他去打,就是罵他都舍不得。

  河灣地這裡的父母,教育孩子就一招,那就是揍,這跟元晟的觀念有巨大的衝突。

  其實河灣地的人,對於元晟寵愛孩子的做法,同樣不理解,只不過元晟是安西元氏的家主,又是中原來的“世家子弟”,大家不敢說話而已!

  元晟不只是寵愛彩蝶,就是河灣地的其他小娃子們,他同樣都是非常的喜歡,元氏大院的大門,永遠對這些小娃子們敞開著。

  小娃子們時不時的,就會留在元氏大院裡吃飯,對於這種事情,河灣地的其他人,包括張荷,都不會去幹涉。

  對於小娃子們的教育問題,元晟比他們的父母都要上心,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所有人都是一視同仁。

  重男輕女的現象,不管是在哪個時代都是一樣的,特別是在高昌這個時代尤為突出。

  但是河灣地這裡,那些年輕的家長們,現在根本就不敢亂說話,因為之前不讓女娃子讀書識字的,愣是被元晟給揍的沒了脾氣。

  元晟是不舍的凶孩子們,可像林河他們這些家長, 他踹起來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胡楊林裡的人,如今都是把孩子們扔給了元氏大院,直接讓元晟去隨便教育,他們是絕不插手的。

  “郎君,你沒出去啊?”

  看到元晟牽著彩蝶,從外面走了進來,張荷有些好奇的看了看這對父女。

  彩蝶這個小丫頭,沒有人比張荷這個當媽的更了解了,平時根本就見不到人影,天再冷,那也會跑出去瘋玩。

  今天還真是奇了怪了,竟然跟著元晟回來了,而且看起來挺興奮的樣子,事出反常必有妖:

  “這是有什麽事情嗎?”

  “能有什麽事兒啊!咱閨女想吃燉肉了,一會兒咱們吃狼肉燉土豆!”

  元晟打了一個哈哈,現在是不能說的,得晚上睡覺的時候,再把事情給說一下。

  不然,小丫頭這一頓揍是跑不了的。

  “狼肉?哪裡來的狼肉?”

  張荷哪裡是那麽好糊弄的,稍微一想,就直接站了起來:

  “河灣地哪來的狼?”

  “外面來了一群狼,是追著一群黃羊跑過來的,西風帶著人打了幾隻!”

  元晟趕緊打了一個馬虎眼,沒看到張荷都快爆發了嗎:

  “他們會繼續狩獵,把這些狼都給打掉,不然,那就是個隱患,太危險了!”

  張荷聽到後這才放松了下來,不過一轉頭,就看到了躲躲閃閃的彩蝶:

  “彩蝶,怎麽回事兒?”

  “不是我乾的!我沒去打狼,我什麽都不知道!”

  元晟歎了口氣,完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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