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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香江一九八零》第37章 賣出小說版權
  江佑期待的出版社消息,比他預想中來的還要快。

  當晚,就有幾個出版社給江佑來了電話,江佑一一約他們明天見面。

  當然,是在不同時段,在不同的地方見面。

  雖然說約在一起競價可以抬高價格,但太得罪人了。

  江佑只須與他們見面時透露有別的選擇,就可以給對方足夠的壓力了,沒必要把場面搞的太難看。

  現在《尋秦記》那麽受歡迎,完全是賣家市場,相信對方也理解他貨比三家。

  第二天,江佑馬不停蹄地跟幾家出版社見面,這些出版社都是經過魏仲祥篩選的。

  實力都很強大,能把《尋秦記》出版到灣灣、東南亞等華人比較多的地方。

  江佑在昨晚與這些出版社聯系的時候就跟他們提過,這次賣的是《尋秦記》的永久版權。

  不是什麽三、五年版權,給時間他們考慮好價錢再與自己商量。

  從今天的見面談判來看,效果還不錯。

  見面的三家給的價格都不差,最高的一家給到了八十萬,但江佑還沒有做最後決定。

  現在他正要過去見最後一家出版社,明河出版社。

  是的,明字開頭,也是金先生創辦的公司。

  這家出版社靠著金先生,與及明報上連載的精品小說,發展的很不錯。

  在香江,除了外國那些龐大的全球出版公司,明河出版社算是數一數二的存在了。

  江佑對這家出版社也抱有很大期是,出版社的實力越強大,《尋秦記》賣的越廣,影響力才越大。

  江佑來到一個咖啡店,服務員帶他到預約的座位時,已經有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人在等著了。

  對方見到江佑走過來,站起身來相迎,不過眼中有點疑惑。

  江佑伸出手道:“你好,是明河出版的陳百華陳先生嗎?抱歉,我來晚了!”

  陳百華伸手跟江佑握手,說道:“呵呵,沒晚沒晚,我也是剛到,我是陳百華,你是《尋秦記》作者江佑先生?”

  江佑笑道:“怎麽?不像嗎?”

  陳百華感歎道:“年輕,太年輕了,報紙上說江先生年輕,但想不到這麽年輕,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呵呵,陳先生過獎了,只是有點小成績,算不上什麽,陳先生喝點什麽?”江佑擺手請陳百華坐下,詢問道。

  “給我來杯咖啡就行了。”

  江佑轉頭對服務員說道“兩杯咖啡,謝謝。”

  “好的,兩位請稍等,”服務員點頭離開。

  服務員離開後,陳百華問道:“江先生昨晚在電話上說的,賣掉《尋秦記》的永久出版權,是真的嗎?”

  江佑點頭說道:“是的,永久出版權!”

  陳百華遲疑了一下,但看著江佑年輕的臉,還是好心提醒道:“江先生考慮過沒有,你一次性賣斷版權,固然有一大筆錢到手。

  但授權出版的話,勝在細水長流,長期來算,收益遠比賣斷要高很多的。”

  陳百華所說的,江佑當然考慮過了。

  現在香江作家獲得的版稅是10%,一本正版小說價格是15港幣,作家能夠獲得1.5港幣左右的收入。

  以《尋秦記》舉例,總共一百六十萬字的小說,按每十萬字出版一本小說,一套可以出版十六本。

  也就是說,全套小說十六本,那就是240港幣,江佑一套小說可以獲得24塊港幣的版稅。

  也就是說,

江佑大概賣3.5萬套小說,就能收到差不多八十幾萬。  有人會說,以《尋秦記》的熱度,賣三、五萬套不是輕輕松松的嗎?

  畢竟不止香江本地,還有東南亞各國和彎島等地方。

  但江佑只能說:呵呵,少年,你太天真了。

  首先,買全套小說的人肯定不會太多,很大可能是幾個朋友合起來購買全套,大家輪著看。

  第二,盜版問題,這個問題別說在這個八十年代了,到二十一世紀都沒能解決的了。

  你正版的一套要240港幣,人家盜版的只要100港幣,省下140塊買排骨燉著吃不香嗎?

  賣出一套正版的同時,估計盜版的已經賣出去了十套。

  第三,你確定出版社賣了五萬套,他就會跟你報五萬套?

  所以,八十萬的版稅,江佑可能三、四年後才能拿到,

  還不如現在就拿八十萬,做投資劃算,細水長流可不合適江佑這種穿越人士。

  雖然對方的建議自己不接受,但江佑還是感謝道:“多謝陳先生的提醒,賣斷是我深思熟慮過的決定。”

  陳百華點了點頭,開口道:“好,江先生有自己的考慮就好,咱們說回版權賣斷吧!不知道江先生想以什麽價格出售呢?”

  江佑淡定的端起服務員送過來的咖啡,喝了一口,不動聲色說道:“我提前通知你們要賣永久版權,就是想先聽聽你們的報價。 ”

  陳百華沉吟了一下,開口問道:“江先生你說過,這本小說大概一百六十萬字完本,我認為七十萬是個合理的價格。”

  江佑不置可否道:“陳先生,你是我今天見的第四個出版商,你猜猜,之前的出版商們出多少錢?”

  陳百華有點想翻白眼,猜,猜個毛啊!

  不過剛才他給的價格也只是試探一下而已,江佑不接受,那就加價咯,反正又不是底價。

  陳百華開口道:“看來這個價格江先生不滿意?行,我做主給江先生加5萬,75萬。”

  江佑笑呵呵道:“陳先生在說笑話嗎?你是我今天約見的出版社中實力最強的,但陳先生你的出價跟你們的地位不附啊!我幫你開個合適你們地位的價格吧!100萬。”

  “不可能,江先生你這價格…。”

  江佑:“……。”

  經過一番唇槍舌劍的討價還價後,陳百華價格咬死在86萬,不肯再加了。

  江佑考慮了一下,也同意了這個價格,如果時間磨久一點,價格肯定能磨的更高。

  但江佑寧願少要幾萬,省下的時間買佳寧的股票,那幾萬塊的幾倍都賺回來了。

  雙方談好價格之後,江佑就趁熱打鐵,與陳百華一起到《香江日報》簽合同。

  對於出版進度不能超過報紙連載進度這一條款,陳百華沒有絲毫異議。

  他們明河出版社經常出版報紙上連載的小說,這一條每家報社都是這樣約定的。

  一個小時後,雙方順利簽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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