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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絲蒂塔妮亞的冒險書》第12章翠絲蒂塔尼亞的冒險書
  把自己扔到帳篷裡鋪好的床鋪上,借著旁邊篝火跳動的光輝,拿出我的筆記本,和一隻嶄新的鋼筆。這都是查爾斯先生送給我的禮物。銀質的筆身,在火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

  筆記本的表皮應該是用翼龍皮製成,表面凹凸不平,邊緣有些微微翹起,他們被一根皮繩牢牢的捆在一起,皮繩上印著和鋼筆同款式的漂亮羽毛花紋。打開開它就看到裡面用細繩整齊的固定好的一疊厚厚的羊皮紙。

  輕輕的扭開鋼筆,漏出閃亮的銅製筆尖。把筆記本放在枕頭上,翻開封面,在第一頁沙沙沙的寫到【翠絲·蒂塔妮亞的冒險書】有另起一行寫到【一場華麗的冒險】想了想又在下面寫到【登山吧,看山就在那兒】。

  然後鋼筆就久久的停在那裡,不知道接下來要寫點什麽,等我回過神來,黑色的墨水已經順著筆尖在羊皮紙上留下一個大大的墨點,我連忙用袖子去擦,但墨跡早已滲入紙的內部。還弄髒了一小塊。

  翻身躺倒在床鋪上,把這個筆記本嶄新的一頁,舉在頭頂,到底寫點什麽好呢,今天是冒險任務的第十一天,距離冒險結束期限還有三天,我們現在已經完成了現在能完成的一切。繪製水晶礦洞地圖,礦脈勘探,金屬礦藏,冒險指南,和生態調查報告。這些我都分類整理並且也采集好樣品,並打包整理出來,寫在工會任務日志裡了。

  每一個完整的任務日志都是工會寶貴的財富,寫好任務日志是每一位大冒險家,獵人的必備技能,有時他們還會在日志中添加自己獨特的見解。

  然而這些我已經統統寫在任務日志中了。到了寫點自己的東西時,卻在被窩裡翻來覆去不知道該寫點什麽。寫決戰噬岩龍,來一篇精彩的冒險故事。

  不不不,在所有的英雄故事中,從來不會詳細描寫一場小小的冒險,更多的充當一個美好的有趣的故事中的一個小困難,讓故事中的主人公學到了什麽,感受到了什麽,那我感受到了什麽。

  把筆記本抱在懷裡認證思考,我現在依稀記得,在溫泉池裡。姐姐問我為什麽要成為一個冒險家,並讓我認真回答。當時我的回答是【世界是一本厚書,我要成為冒險家去讀懂她的每一頁。】去看看這片大陸上的每個角落,去看龍巢城,去看玉龍宮,去看巨龍之都,去鏡湖遺跡等等。現在我忽然有些了些感悟。

  為什麽我一直想要成為冒險家,又為什麽在稍微經歷一些冒險的苦難,就內心失落異常,為什麽我的內心會冒出自己好傻,好好的酒館不去經營,偏偏跑到這個又陰暗,又潮濕,又危機遍布的地方受苦。偏偏又用各種方法欺騙自己。

  翻開筆記本的扉頁,我看著上面刻意為追求美觀,用花體字書寫的豪言。不僅啞然失笑。姐姐,還有卡爾老師肯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內心,不然不會在最後的一刻還再說;我的表現已經讓他們非常滿意了,是否完成接下來的試煉要自己決定。

  其實試煉到了現在都是我的倔強,認真做好每一個調查,做好每一個記錄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對自我的一種反抗,不願意承認。我只是一個葉公好龍的虛偽者。

  但即使這樣查爾斯先生依然願意相信我,送給我這個日記本,姐姐依然把她的祝福送給我。卡爾老師依然一如既往的鼓勵我。

  我翻出卡爾老師送給我的那顆星光寶石,轉動翻看背面;選一個方向,定一個時間,剩下的直管努力和堅持。愣愣的看著這串咒文出神。

  我又拿出姐姐送給我的酒杯,讀出上面的咒文;願月亮的光輝灑滿你的肩膀。我取出查爾斯先生送的短刀,仔細觀察,查爾斯先生給我的贈言是;冒險的路途,需要不滅的勇氣。我相信這些東西裡面肯定藏著什麽重要秘密。

  我安靜的盯著著前面的三件物品。我想起初見查爾斯先生的那一天,敏感的我馬上就發現了姐姐的秘密,姐姐就和艾德琳一樣深深的被一個人吸引,但與之相反,外表溫柔內心堅強的姐姐卻把它深深的藏在心底。而人小鬼大的我在樓上偷聽姐姐和查爾斯先生的談話他說;她和我一樣,是個天生的冒險家,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他和我一樣,是個天生的冒險家。當時聽到這句話我還高興了好一陣。現在看來含義深刻啊!我拔出短刀,仔細觀察,上面沒有任何劃痕,但短刀的刀柄和刀檔卻因為經常把玩而圓潤異常。

  查爾斯先生說這是他的備用武器,但這完全沒有作為備用武器的任何特點。通常備用武器的存在是在主武器不方便使用的情況下拿出來使用,比如在某些對武器損傷比較大時,比如格擋,斬切,作為主武器替代品而存在的,或者訓練用而存在。所以備用武器材質大多相對一般,並且一般布滿傷痕。畢竟不可能細心保養一把備用品。

  然而這把武器完全相反,完全就是主手武器的待遇啊。難道這就是這把短刀的秘密,我握住這把無論持握揮動都異常舒適的短刀,念出一句,咒文【勇氣】橙色的光輝從短刀的尖端亮起,緩緩地暈染整個刀身。

  慢慢的我看到一行銘文,從短刀的脊背微微亮起,秘密原來在這裡,之前就注意到這個只有兩指寬的短刀反常的有個厚背。轉過來,我讀出上面的銘文;“誰能賜給我無限的勇氣”。

  耳邊再次回蕩查爾斯先生的話;他和我一樣,我一眼就看出來了。原來他早就看出來了,我就是個膽小鬼,沒有任何才能,什麽成為獵人,成為冒險家,都是我的偽裝,我就是一個不願畢業的萬年留級生。

  是的我就是一個膽小鬼,是一個自私鬼,是一個小醜,聰明的我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我和姐姐沒有任何血緣關系,我根本就是一個什麽都沒有的孤兒。

  關於我們是不是真正的姐妹,這一點非常明顯,姐姐的膚色是耀眼的金檀木,頭髮是柔順的墨綠長發,身材高挑,而我的膚色是暗紅的櫻桃木,發色也是卷曲雜亂的枯黃,現在則是火紅的卷發,如果這些都不足以證明,那麽和姐姐相差足足一個腦袋的身高,姐姐是漂亮的瓜子臉,而我則是和小時候一樣沒有變化的大圓臉。

  那時候我總是黏在姐姐身邊,害怕姐姐離開我,害怕獨自一人。姐姐總是無奈的坐到我的床邊,給我講故事,講的最多的就是大冒險家查爾斯的故事。

  姐姐她喜歡那樣的人,喜歡冒險。神經敏感的我其實早就發現了姐姐的秘密,姐姐其實是一個非常非常厲害的武者,感覺外面的那些強大的獵人與之比較簡直不值一提。

  不安的我開始嚷求姐姐教我習武,姐姐磨不過,就送給了我一把木劍。我就是這樣開始了我的劍術修行,雖然我學習非常認真,但我深深的明白,自己並沒有這方面的才能。

  後來轉頭練習弓箭,弓箭因為並不需要太多的技巧,只需要不停的練習開弓和射箭就行,早慧的我進步神速。後來長大一些,我被姐姐送到石頭屋上學。

  到了這裡我才明白,小時候姐姐講的睡前故事,大冒險家查爾斯,並不是不久遠古老的英雄傳說,而是真正的活在身邊的一個活生生的人。那時候我就知道,這位英雄查爾斯對於姐姐來說肯定非常重要。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姐姐在騰龍谷開了一家黑山羊酒館,並收養了黑臉小羊多利。

  在學校,我發現我的才能,我非常適合學習,這裡開設三門課程,也成為學識,分別是佔星,煉金,和藝術三門,稍微了解後,強調動手能力的煉金學不適合我,看看小羊多利的木碗就知道了,然後是藝術學,無論是繪畫,還是音樂和同期同學比較明顯表現平平。

  唯有枯燥的佔星學,應為我刻苦的學習而成績名列前茅,然而只有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我就只有一些小聰明。並不是一個擁有才能的人。

  我只是盡可能的把自己身邊能做好的工作盡可能的做到最好,然後我就認識了卡爾老師,現在我還記得,兩年多前,風塵仆仆的花白頭髮的老先生帶著尖頂帽子,來到石頭屋,在第一次看見我時哪銳利的眼神,那感覺,我所有的秘密都被其洞穿。

  但這位身份明顯異常受人尊敬的老先生,選擇我成為他的學徒,並把一隻半大的小熊送個我當禮物,然後我就獲得了熊騎士的稱號。並開始在他那裡主修佔星學,老師他說我有多重施法的天賦,也就是是可以同時可以乾兩件事,比如我可以用雙手握著羽毛筆在紙上同時寫出兩個不同的字。

  最初我聽到這些異常高興,但其實心底明白,這並不是天賦,而是我用小聰明練習得來的,只為了能在一邊看書,一邊能記筆記,或者一邊完成作業,一邊能乾點其他的,只是為了能不浪費時間。

  後來我借助這個技巧,改良的多段射擊,能同時感測三個目標,並通過認真計算保證同時命中。我興奮異常的報名參加了去年的選美大賽,並想借助這個技巧拿到選美大賽冠軍,獲得獵人新星稱號什麽的。

  緊接著我就慘敗於弓術師艾德琳之手,我的箭術與之相比表現平平,唯一亮眼的就是那個多段射了,但艾德琳也有一個精彩的爆破射,所以我早早的就被其淘汰了。

  後來我就被卡爾老師推薦成為了看板娘,能跟隨獵人團一起出任務,但這殘酷的冒險生涯讓我感到不適,讓我恐懼,第一次任務就看到有人受傷,有人流血,我大腦空白,雙眼無神,看著那些人受傷死亡,我卻無能為力。

  那時不知我為何發瘋的衝過去,把那人從龍爪下救出,不知為何,我看到他就像看到我自己,我希望如果我以後如果變成這樣,也有人能衝出去,衝出去救下我。最終那個人還是死在了我的懷裡,他的半邊身子都消失不見了。現在我甚至連那人的名字都不敢去想。

  我就是這樣一個膽小鬼,嘴上喊著想成為什麽獵人,什麽偉大的冒險家,但我其實就是個虛偽的人,我躲回到石頭屋的圖書室裡,把自己關起來,慢慢的身邊的同學陸續畢業,我卻賴在卡爾老師那裡不走, 成為人們口中的萬年留級生。因為我不想去面對外面的世界,我隻想待在姐姐的身邊。

  我鑽出帳篷,看著趴在外面的維尼,有多久沒有和維尼一起睡了,自從那次獵人團遭遇魔龍襲擊事件後,我就開始討厭維尼,討厭維尼,並找道各種借口,嫌棄他棕色的熊毛醜陋,嫌棄他掉毛,只因為他讓我有一個響亮的稱號熊騎士。我把它從我的樓上的小屋,趕到酒館外的廣場上,甚至有打算把它送給喬伊,梅伊兄妹。

  我走到維尼身旁,看著這隻大變樣的漂亮白熊,我的那些個借口顯得那麽無力,維尼長得可真快,短短兩年多的時間,就從當時站起來腦袋隻到我的腰部,現在已經變得這麽大隻了。

  他小時候我還能抱起他呢。我像以前一樣靠在維尼懷裡,被驚動的維尼,扭了扭身子,把他那個毛茸茸的大腦袋湊到我的懷裡,擱在我的腿上,慢慢撫摸著維尼的熊毛,好暖和啊。

  我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決定,把帳篷扔掉吧,以後我就和維尼睡在一起了。我又看了看前面那個出產胖頭魚的水潭,明天再去抓幾隻給維尼加加餐把。

  再次攤開手中的筆記本,打開它黑色的翼龍皮封面放在懷中維尼的大腦袋上。再次看到首頁上的那三行字,和那個髒兮兮的墨點,嗯這個墨點看起來像是維尼的黑鼻子,我忍不住勾起嘴角。

  打開鋼筆,借著這個墨點畫了一隻可愛的小熊,並在他的懷裡畫了一個頭髮亂蓬蓬的小姑娘。

  再翻開一頁,我知道我該寫點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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