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血嫣皇宮裡的仆從搬來了兩個巨大的箱子。
“您要的東西,公主殿下從皇宮的武器庫裡直接拿出來的。”
仆從向著布洛爾行了一禮,退下了。
小白和柒幽還是少年心性,一股腦湊上來,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
“這麽急著?小子,接下來這段時間,我保證你會看膩的。”
布洛爾活動了一下手腕,一把打開了兩個箱子。
“這是!”
小白沒忍住地說了出來。
“沒錯,這是血族皇家工匠特製的極限單兵武器,這兩個箱子都是。”
“這些東西,就是你接下來要學會的。六階以下,學會使用這些,遠比那些功法,技巧有用的多。小刺客,還是你來教他。”
說罷,布洛爾又開始當他的甩手掌櫃,在一旁消失不見了。
“血族的基礎功法我還沒練好,現在怎麽又要學這些?”
白小白還沒開始抱怨,柒幽倒是先吐槽了起來。
“練個毛線呀,你看著吧。”
小白極為熟練地從箱子裡掏出一把口徑巨大的雙管獵槍,這把獵槍樸實無華,沒有任何華麗的雕琢,花紋和佩飾,可給人一種可靠,威力無窮的感覺。
她端起槍,擺好標致又端正的姿勢,從配套的子彈盒中取出一枚。
這把獵槍的子彈也和槍一樣霸道,足足有兩根手指粗。
柒幽注意到,這把粗暴的獵槍,似乎只能裝下一枚子彈。
只是,這會有怎樣的威力?
小白的指尖凝練出一縷原力,那是屬於他們影殺刺客的力量,不過現在柒幽已經明白,不管是什麽力量,本質都是一樣的。
在這股原力的推動下,小白終於扣下了扳機。
只聽一聲震耳的巨響,眼前的巨木轟然倒下,攔腰變成了兩截,折斷處還在冒著濃煙。
離譜呀。
柒幽作為一個男人,他一下子就被這種威力吸引了。
“這,這也太,太爽了吧!”
“呼。”小白放下槍,重重地喘了一口氣。
“都怪那老狐狸凱恩,要是我的實力沒有消退,現在的我,至少能開十槍的。”
瞧見面前少年一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她忍不住一笑。
“看到了吧,這威力,你覺得一般的血族抗的住嗎?修煉的再厲害,中一槍都是死。”
“這把雙管獵槍,叫隕石。這算是本源驅動槍的精品了。近距離的話,即使是五階的純血血族,也會直接肢解,喪失全部戰鬥力。”
柒幽仿佛接觸到了新世界,一下子腦子裡說不完的問題。
“我知道你有一大堆問題,這種威力巨大的武器槍械,不是那麽好得到的。驅動它,需要耗費驚人的力量。”
小白向著遠處人族的方向望去,有些無奈。
“你知道嗎,這些槍械雖然都是我們人族發明的,但把它們改良,並且威力得到驚人提升的,還是血族的工匠。”
“人族單兵最愛的破魔,這你總知道吧?那是介於手槍和獵槍之間的單兵槍械,普通人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用力量加持。”
柒幽回想起來,公主曾經叫自己用那把槍殺了她,只是自己,沒有下得了手。
“破魔,和這個隕石,都是血族工匠的傑作。我們人族,其實都是在仿製罷了。像是我手裡這把隕石,絕對是皇宮裡的大師級工匠做出來的精品。這在我們人族的地盤,
可以賣到天價。” “這兩個箱子,是血族特製的單兵作戰裝備箱,是給那些天賦絕佳的純血後裔使用的。你的主人,還真是大方呀。”
本來挺激動的心情,小白這一句話,又給柒幽搞得差點自閉,因為每當他遇到這句主人,壓根無法反駁。
“好了,廢話不多說,那頭老狼人說的一點也沒有錯,這些槍械和武器是你必須要掌握的。從今天開始,你最後的休息時間也沒有了。”
接下來的這幾天,柒幽的日子過得更加充實了,他的大腦和身體都在高速運轉。
很罕見的,布洛爾沒有再命令他們倆去做飯,而是替柒幽和小白準備好了每一頓飯。
這也讓二人大為震驚。
這狼人去獵殺了一些營養豐富的野獸,這倒是見怪不怪,畢竟,它可是能隨意碾壓巨鱗蛇的存在。
只是,小白沒想到,平時令人討厭的狼人,做飯的手藝也那麽好。
“這次別再打歪了,笨蛋!都讓你練了多少次了?”
柒幽在這一天,終於被允許用真正的秘銀子彈。握在手裡的破魔槍,仿佛又沉重了幾分。
“沒中那個中點呀,這秘銀子彈很貴的你知道嗎?用一發少一發呀!”
到底如何,柒幽不清楚,但小白其實是心知肚明的。
第一天實彈射擊,別說射中這麽小的石頭中心,就算射在石頭上,都是半個天才了。
沒想到,他僅僅是一開始,就沒有出過這個石頭。
夜晚。
小白和柒幽吃東西都比較斯文, 倒是布洛爾,可能是離開血族獨自在礦坑生活太久了,吃飯的風格讓人不忍直視。
“對了,這兩個箱子裡的裝備我都搞清楚了,那凱恩手裡那把,是什麽?”
小白不願去想那把槍。
“那是,鬼目氏族的傳承之物,血族聖器之一,它的名字,叫做黑鷹。”
布洛爾喝了一口湯,隨後悠悠地說道。
“什麽?那是聖器?你說,凱恩那天打我的那把槍,是聖器?”
“沒什麽好驚訝的,凱恩那天對你本來就沒有殺心,不然,就憑他的破滅之槍,足夠你死十次了。他幾乎沒有注入任何的力量,只是為了保住柒幽罷了。誰知道,他那把黑鷹本身的力量,都把你打成了一個廢人。”
小白氣呼呼地別過了頭。
確實不能怪她,凱恩畢竟是和布洛爾同時代的強者,即使是沒有動用什麽力量,能在這位傳奇狙擊手手下活下去,也足以驕傲了。
布洛爾對於小白能活下去,也是深感意外的。
“時代一直在變呀,血族所謂貴族的榮耀能值幾個錢?”
狼人邊吃邊說。
“一開始,血族根本不屑於使用槍械這種外力,直到後來,他們在戰場上一直吃虧。加上血族的工匠技藝高超,他們才幡然醒悟,能一槍打死,何必要動自己的拳頭?這不是搞笑嗎?”
他並沒有把話說完,因為,這就是狼人一直以來的悲哀。
他們狼人,直到現在,也沒有放下這種可笑的驕傲。
時代變了,不變的,注定會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