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不會這樣安安靜靜進入睡眠。半夜,我小心翼翼拉開窗簾,向外窺看。出逃如此之久,不可能沒被發現,那人晚上肯定會有所行動,以防萬一,監視著比較好。
如本人所料,在醒目白雪的映襯下,這麽明顯的黑色影子確實可疑。凌晨三點鍾,讓被你綁架的受害者好好觀察你這個綁架犯在做什麽。實在挖洞,還挖了這麽多,速度很快,他想幹什麽?似乎是幾根纏繞的圓柱體,可惡身子擋著看不清。現在他似乎埋完了。
等一下,那個閃著紅光點的,是.......遙控器!不好,埋在雪中的十有八九是炸彈!一定要阻止!
我飛奔出房門。“在埋炸彈嗎,做個交易如何,跟你走,把炸彈拆除。”那人奸笑著,隨時準備按下遙控器。“別那麽緊張,乖乖過來。”這聲音明顯變過聲,放在口袋裡的手機還在錄音,看來是沒用的。“好吧。”我顫顫巍巍的一步步邁向危險的身影,內心的恐懼早已超過理智,是現象的計劃根本就無勇氣實施。“放心上。”自我安慰並非沒用。“轉過去。”眼睛被他蒙上了,但還可以大致判斷方位。電擊槍的聲音向耳邊靠近。
三,二,一!我迅速撕下眼罩,朝他揮舞藏在袖子裡的水果刀。間諜片看多了,有時會幫上大忙。血液飛濺,拿電擊槍的手已經劃傷,乘勢踹飛電擊槍,再補一刀,在他喊疼的功夫,我朝旅館大喊:“來人啊,綁架犯在這兒。”一瞬間燈火通明,人們的嘈雜聲越發接近。綁匪見勢不妙,扭頭就跑。不著急,他的血液地在雪地上,警方可以順著血跡追蹤他。即使更丟了,只要對血液進行DNA測驗,很快就能知道凶手的真面目。
不過,第一次傷害別人,心還是久久不得平靜,即使對方是殺人凶手。下次這種迫不得已的是盡量能不做就避免。大家也沒有再說我什麽,是非常幸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