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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會喜歡逗比的吧?不是嗎?》軍訓篇:記憶中的我的初戀(五)
  柳梧桐抱著散發粉紅色氣場的凌歐,激動的神情久久不散,以至於她向後翹起一隻腳,想一頭撲進可愛的凌歐懷裡。她摟著凌歐的手,更緊了。

  “看來,我的凌兒,也終於嘗到了戀愛的味道~”

  我還在低頭麻痹自己,盡管我覺得周圍並不安靜,甚至剛剛還有一段尖叫聲,但我還是想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畢竟身材瘦小的我、樣貌並不出眾的我,能擁有女性朋友我就很心滿意足了,更別提什麽女朋友。那個詞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我不想從她嘴裡說出那句“我把你當朋友,你卻想睡我!”。這話說出口該多傷人心,最主要是傷我的心。

  對於戀愛的渴望,我也擁有,和喜歡的人呆在一起,光是牽手,就足以讓人心潮澎湃。對於一個我這樣的純情處男來說,這種幻想是幾乎是時時刻刻、如影隨形的;我自認為,沒有戀愛過的男生,心中對女生的臆想,要比常人熱烈、驚豔的多得多。

  初中,那段最“黑暗”的時期,對我來說最“黑暗”的時期。大家都對女生有幻想,毫不例外,我也有;但我和大家不同的是,我那個時候竟然傻到公開自己的內心“幻想”,導致全班女生都認為我是“變態”,這一失足成千古恨,盡管我想著用文化課成績的名列前茅來試圖挽回自己的“變態、猥瑣”形象,但換來的卻是一句“咦~明明是個變態、逗比,學習還那麽好,簡直了,好惡心呐~”惡心、逗比,這兩個詞很快就被貼到了我身上,以至於那段時光,我對女生、甚至女性,都產生了巨大的心理隔閡。

  回想起那段日子,我剛剛那個不知所措、亂激動的小心臟,也逐漸平靜下來;我敢說,我現在的表情很是暗淡。不過,提起那段日子,也不只有“黑暗”,也有屬於我的“陽光”---我的初戀。如今,我仍記得她的暖心的笑容,黑長直的秀發。如果有人問我喜歡什麽髮型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的說“黑長直”,因為她就是。她是那段我被女生排斥日子裡,唯一一個敢和我說話的女性。也是那段陰霾日子裡,唯一的晴空。

  她叫吳欣怡,是個特優生,如果說我是年級數一數二的排名,那麽,她就是超乎我的存在。我對她的感情,先是發自內心的敬佩,敬佩如此努力的她。

  初中的我,沒什麽朋友。在所謂的“幻想”事件之後,身旁自始至終都陪伴我的只剩下我的發小---馬明星了。雖然此時的我,正在追憶我的初戀,但平時大大咧咧的馬明星卻也映入我的腦海;那個溫柔安慰我的的知心好友,竟然暫時將吳欣怡硬擠出我的大腦。

  整理好了思緒,慢慢追憶:

  我和吳欣怡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相遇,是在初中開學典禮的早晨,剛剛步入初中的我稚氣未脫、開朗自然,臉上一直掛著天真無邪的笑臉,純屬是一個樂天派,也不曾會想過我的初中生活,將會如此的“失敗”。

  因為清水初中,距離我家很近,所以上、放學都是我自己一個人,開學典禮也不例外。我邁著輕快的步伐,“馳騁”在這條通往清水初中的康莊大道上,欣賞著周邊完善良好的綠化帶,呼吸著清新的空氣,看著身邊身著同樣校服的同學們,內心期待著未來美好的初中生活。路上的同學們有的嘻嘻哈哈,有的滿臉愁容,但唯獨一人,令我很在乎。我快步走到她身邊,她卻沒有發現。

  她身高和我差不多,

身材小小的,也許是沒發育的緣故,渾身上下也沒什麽“突出”的地方,黑色短發一直留到肩膀,右側秀發上還別著一朵小花,很小很小,應該只有一個手指甲大小吧;但小花的點綴就像是黑色灌木叢中那一抹鮮亮的粉色。她一直低頭看著手裡的書,邊看邊走,似乎與外界事物隔絕了;她低著頭,我看不清臉,那時的我很是好奇,便彎下腰,抬起頭,邊走邊看。哇哦,好美,她好美啊。這個想法瞬間通過我的雙眼,直直的插入我的大腦,她的眼睛大大的、忽閃忽閃的,看一眼就會讓人憐惜,小巧精致的鼻子上帶著一個四方眼鏡,雖已被眼鏡遮住部分面容,但由內而外散發出的文靜氣息,十分吸引著我。細細的唇瓣,流露出健康的粉紅色,兩唇間的縫隙中,依稀看見潔白的牙齒。雙頰細膩、白皙,又透著淡淡的粉色。興許是她讀的忘我,絲毫沒有注意到我在她旁邊的一舉一動。她的雙眼專注的盯著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沉浸在文學的海洋中,此時的她流露出一抹微笑,應該是她被書中的文字打動了真情。這淡淡的笑靨如花似玉,一陣香甜感鑽入我的身體;她邊微笑著,邊抽出一隻手,將耳邊零落的頭髮,順在耳後。哇哦,她的手好細潤,她的皮膚,甚至連同耳朵,都是健康的嫩白色。她好美,我不自禁的笑了,眼裡像是迸出光線一樣,直勾勾的盯著。  她的雙眸靈巧一轉,我便和她對視了, 輕松感遍布全身,似乎四肢都不受控制,即將要癱軟在地了。

  “額?啊!”她也發現了我的存在,頓時也手忙腳亂起來,頭髮也上下起伏一下,剛剛應該是被我嚇了一個激靈,她的方形眼鏡恨不得都是一顫。哇,她膽子好小哦。這個想法在我腦中不斷重複著。她因為剛剛的一個激靈,書也從手中脫落,但是她又迅速從下方拍了一下書;然後書又向上顛了起來,她如此反覆著同一動作,那樣子好像是拋瓶子的雜技演員,和她剛剛文藝氣息完全兩路,我“哈哈哈”的笑了出來。

  正笑著,前方突然出現了一個保溫杯---前面的同學們鬧得正開,保溫杯也從書包側方的小袋子裡掉落。眼看著我身旁的她就要踩上杯子,我直接喊了一句。

  “喂!小心!”

  “咦?”她急忙停住了腳步,但由於重心不穩,還是踉蹌了一下,手中之前一直沒有拿穩的書,也順勢掉在了地上。她站在原地,好像是停滯住了。幾秒鍾之後,前面的同學就撲到杯子面前,撿起它,然後低聲說了句“對不起”就離開了。不過,這道歉道的也太草率了吧,這樣完全起不到道歉的作用啊;想必她的氣還沒消吧,我正想著安慰她一下。我一轉頭,她只是看著前方逐漸跑遠的同學,剩下的什麽也沒做。

  我看她也沒有想撿書的意思,真是個奇怪的人,我邊想著,邊彎下身子,撿起那本掉在地上的書。書的右下角,貼著一個紙條,還有小兔子的圖案,小兔子一旁,寫著三個字。

  “吳--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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