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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呀主神》第五百六十九章 罪有應得一
墨冥突然直勾勾地盯著她身後:“你怎麽又來了,去去去!”

 難道是上卿來了?太好了,這件事也可以問問他,雖然他是個老狐狸,不會輕易說,但不問問,怎麽知道沒機會?

 剛一扭頭,就感覺手中一空。墨冥脫身而出。

 又聽到:“做任務去!”

 根本就沒人的背後天旋地轉,她都來不及罵人,就被踢了。又踢臀!

 慢慢地睜開眼睛……手摸了摸,躺的地方是床,柔軟的床。看到的是少女風格裝修的房間,白底加上粉色小碎花的圖案。

 窗開著,外面的風帶著陽光,將白色蕾絲窗簾微微吹起。

 旁邊的床頭櫃上,擺放著二張照片,照片上的金發少女笑得很燦爛。還有一個電子鬧鍾,顯示時間是八點鍾。

 淚呀,太好了,實在太好了!證明是現代,現代就是這點好,法治社會,有法可依。終於又回到了現代的時間點,不是古代、不是未來,不是魔幻。

 先接受一下劇情,看看是什麽任務吧。

 身主叫艾瑪·朱莉,今年二十歲,普通大學的大學生。家中算是屬於中產階級,有房有車。

 此時正好是放暑假,她在家裡休息。她沒想到的是,她的生命,將被永遠定格在二十二歲。

 原因是她認識了一個不算很帥、也不算非常有錢,但也算是人模人樣的男人。這個男人是個牙醫,開了一個自己的私人小診所,在Z國,醫生是非常賺錢的。象這樣的小診所,每月收入依舊能讓這個男人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也就是有房有車、每年二次度假、能穿一些名牌衣服的算是挺滋潤生活。

 沒想到的是,這個男人居然是個殺人魔王。不對,魔王也有好的,應該說是殺人惡魔。

 專門喜歡挑孩子下手,折騰夠了後,殺死埋了。有些甚至還有點氣,並沒有完全死,也被活埋了。

 惡魔想保持這樣體面的生活,就不能讓人懷疑。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一個女性結婚,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又娶妻生子,這種五好家庭的男主人,怎麽可能是虐殺兒童的連環殺手呢?

 所以他看中了身主,在追求下,身主和他訂婚了,等到大學畢業後就打算結婚。

 可在同居的生活中,她就發現了惡魔隱藏極深的秘密。看著電視上那些失蹤孩子的父母,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來,終於有一天,她受不住良心的煎熬,去警察局舉報了自己的未婚夫。

 警察將惡魔“請”入警察局“配合調查”,惡魔的律師立即過去,但未將他能保釋出來。

 沒有屍體,找不到任何屍體。按照這個州的法律,如果沒有屍體,犯罪嫌疑人又不肯承認的話,就不能判決有罪。

 於是無罪釋放了!

 隨後這個惡魔失蹤了,同時被警方保護著的身主也失蹤了。哪怕作為證人,警方已經將她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又給了她新的身份,依舊沒有脫離魔掌。

 等半個月後,警察終於找到身主時,身主已經死亡多日。

 她的屍體在小樹林裡,被野狗拖了出來,給林子裡碰巧經過的人看到。開始腐爛。

 經過法醫檢驗,她死前受到過非人的虐待,估計有好幾個小時。可她被捆綁著,堵著嘴。直到屍體發現時,她依舊被綁著,嘴被用膠帶封著,布滿屍斑和蛆蟲在爬的身體上,滿是傷口,都是小刀劃的,一刀刀不知道有多少。最後數下來,有一百多刀。

 於是她的未婚夫成了通緝犯,可一直渺無蹤影。半個世紀後,一個垂垂將死的老人,坐著輪椅,讓人推進了警察局,說他就是世紀懸案裡的,涉嫌十幾起兒童失蹤案、和虐殺艾瑪案的主謀時,立即引起了轟動。

 一個年近九十的老人,無論之前犯下如何的滔天大罪,按照現行法律也不便再判處死刑。警察局了解全部情況,做了筆錄後,將他收押。

 他在進入警察局前,還錄製了一段自拍,發布到各個網站。長達十分鍾的自拍,象是供認不諱自己的罪行,其實是當眾宣布他的偉大壯舉!警察半個世紀都抓不住他,讓他逍遙法外。

 按照他留下的自拍和筆供,警察局去指定的地方挖,果然挖出大量的孩子屍骨。為了防止骨頭腐爛光,都是用塑料袋包好,並且還編好號。

 在他家裡地下室,找到了一部舊電腦,裡面存有他當時虐殺這些兒童的錄像。他居然還拍成錄像,以便將來可以反覆觀看欣賞。其中還有瑪麗·朱莉的……

 各大新聞媒體對此進行了瘋狂報道,就在法院即將開庭的前一天,他躺在了牢房裡的床上壽終正寢。

 死時,嘴角帶著輕蔑而得意地微笑。

 案犯死亡,這個案件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審判。嫌疑人的屍體被其後代領回,埋在了墓地裡。

 生前他隱姓埋名,死後墓碑上刻上了他以前名字和用了半個世紀的假名字。墓志銘還寫著他生前殺人的“豐功偉績”。

 居然有人會崇拜這樣的惡魔,經常會有人一些思想偏激或者說腦殘的,跑到墓地去祭拜他,表達崇敬之情。

 希寧揉了揉臉,這叫什麽奇葩情節呀?沒辦法,誰叫這裡的國家是這種法律。

 墓碑最下方刻著“願他的靈魂得到安息”,什麽得到安息,如果這個惡魔有靈魂的話,一定在地獄裡得意地笑。

 任務要求:

 1、不死

 2、以牙還牙、罪有應得

 “以牙還牙、罪有應得”,這第二個要求還真是恨得挺深的。

 要怎麽樣才能以牙還牙,罪有應得呢?

 墨冥:“當然是以牙還牙呀。把這個家夥抓起來,也劃上一百多刀。讓他痛苦,讓他死!”

 咳咳咳,又來了,又來了,又想讓她黑暗了。

 墨冥:“怎麽又讓你黑暗了?難道不是應該這樣做嗎?難道你想去報案,然後帶著警察去埋屍現場,挖出屍體。”

 這個是個好辦法。

 墨冥:“那麽他會反咬你一口,說你也參與了。到時陪審團會相信你嗎?如果你沒參與,怎麽知道得那麽清楚,又怎麽知道屍體埋在什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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