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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偵查手記》第192章 協查(14)1更
袁方皺了皺眉,接通了電話。

  “晚上我請海清吃飯,你做陪吧!”

  “你開著車呢?”

  “想要晚上吃飯,我不得先從我這山溝溝裡往外折騰!”

  “我晚上沒時間!”

  “有新案子了?”

  “暫時沒有!”

  “啥叫暫時沒有……你倆吵架了?”

  “你開著車能不能注意下安全?”

  “我帶著耳機呢,你別避重就輕!不是我說你,人家海清能放下身段,你別不知足,當年你倆多好!現在你未婚,她未嫁……”

  “我是未婚,但不代表沒有女朋友!你覺得我背著我女朋友跟前任見面吃飯合適嗎?”

  “你有女朋友?怎沒聽你說過?”

  “你也沒問呀!就在那亂點鴛鴦譜!你快好好開車吧,路上有積雪……”袁方突然定住了。

  “喂!”

  “先這樣,我這有事了!”

  袁方匆忙掛斷電話,然後對著空氣嘟囔道:“為啥沒有腳印?”

  張勇看了看周奇問:“他又想起啥了?”

  “你們誰有曹英傑的電話,馬上給他打電話,楊光你去接一下他!”袁方說完就開始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

  ……

  曹英傑剛回酒店沒多久就又跟著楊光回來了。

  一進門,袁方上前抓著曹英傑的胳膊先相互留了電話號,加了微信,然後袁方馬上問:“凶手沒有在車上留下任何痕跡,包括腳印對嗎?”

  曹英傑忙點頭問:“你有什麽想法?”

  袁方有些激動的說:

  “你們南方這個時間跟我們北方確實不太一樣,我們滿大街都是雪和冰,你們那呢?再怎暖和,地面溫度和地下車庫的溫度不一樣吧?地下車庫和車上的也不一樣吧?車上鋪的啥?別管是啥,這種溫差,不可能不在車上留下腳印!而且,犯罪團夥中一定有人是等在監控盲區的,肯定不止一個人!他們就算是能估計到,或者有其他的辦法監控到被害人的車幾點進小區,他們都需要先一步等在監控盲區!”

  曹英傑還沒有反應過來,機械的說了句:“你繼續!”

  “他們等在那,不可能一動不動,地下車庫的地面啥材質?要麽是環氧樹脂漆,要麽是混凝土密封固化劑,只要他們走動,就一定會帶些東西上車,痕檢為啥檢測不到?”

  曹英傑這時候已經反應過來,忙回答道:“這一點我們分析過,凶手行凶後,車上肯定到處是血跡,凶手想清理乾淨現場不留痕跡比較難,尤其是腳印,所以我們懷疑凶手在鞋底做了手腳,帶鞋套不大可能……”

  “為啥不可能?”

  “沒時間啊!”

  “提前帶好等在那不行嗎?”

  “帶著鞋套攔車,是不是太……突兀了?很容易引起被害人的警覺吧?”

  “我剛才一直在思考這個環節,說這個環節之前,我先說一下我對這個案子犯罪團夥作案整個過程的推測!純屬個人推斷,你撿有用的聽!”

  袁方清了清嗓子繼續說道:

  “首先先要有人佔用車位,然後要有車經過盲區放下凶手,凶手等在盲區,攔截被害人的車,行凶之後等著車過來接,是不是覺得不太可能?因為案發前後經過盲區的車你們都查了,問詢也做了,沒有發現可疑車輛,退一萬步說,如果有人提前等在那裡,萬一有路過的車和人看到怎整?時間上不好控制對不對?”

  曹英傑對袁方這種自問自答的分析方式不太適應,只知道猛點頭,認真聽。

  “如果凶手不是案發前,你們認為的時間才到的監控盲區,案發後也沒有那麽著急離開呢?盲區沒有停車位對嗎?有的話就不會是盲區了,沒有停車位會有啥?方不方便隱藏?挨著盲區最近的停車位有沒有想頭?案發時有沒有可能不管是電梯還是地下車庫口,有他們的人想辦法攔截?時間不用長,五分鍾夠了!”

  曹英傑還在消化,袁方只是頓了一下,又接著說道:

  “誰報的警?警方在被害人遇害多久後到的現場?是不是閃著警燈到的?所有被害人都應該有準確的遇害時間,因為從遇害到有人報警時間不會很長,那麽凶手想要離開案發現場,又不被警方深度懷疑,有沒有可能聽著警笛聲,才開車帶著凶手離開?他們要的可能就是這種時間差!”

  曹英傑見縫插針說道:“你的這些推測我們都想到過,甚至知道凶手就在案發當日進出地下車庫的這些人中,可問題是沒有證據,沒有任何證據能指向他們其中的誰!”

  “所以要了解他們的整個作案過程,不可能沒有破綻!他們又不是神仙!我推斷凶手之一是業主,他們很了解路線,了解從這裡到那裡的時間,他們開車離開,不一定是馬上離開地下停車場,也有可能是停到停車位, 再找時間離開!他們設計的步驟越多,你們的偵查越麻煩!”

  “這些細節,他們一定研究了很久,甚至演練了很多次!為啥沒在案發現場找到腳印?很有可能是演練的過程中,他們發現了這個破綻,然後就想辦法解決了,你說的凶手的鞋底經過處理了,我認為可能性不大,因為簡單的事情複雜了!處理鞋底這個事可不是誰都能做的,除非團夥當中就有鞋匠,這事你們再仔細討論。”

  “還有,不說前面,後面坐著老人加孩子還有弟妹四個人,分成兩排,凶手砍殺的速度如果不夠快,他未必能得逞,你聽過為母則剛吧?之前我們辦過一個案子,那位母親……”

  “你先說這個案子!”張勇嚴肅的提醒道。

  “哦,對,說回這個案子,後面坐著的有母親,有奶奶,為了孩子,她們是可以不要自己命的,凶手怎樣的作案手段,才能快速殺掉這幾個人?不可能是上來兩個人,車內空間不允許兩個人同時揮刀!那前面駕駛和副駕駛上的人又是怎被殺的?車外的地面上血滴並不多,被害人身上的刀口在哪個位置?用的是啥刀?我不管凶手用的是啥刀,能快速將人殺死,那就是經常玩刀的!幾個人的血差不多同時噴灑出來,凶手還能沒有留下痕跡,這是啥技術?而且,凶手不怕血!對孩子也不手軟!”

  袁方說完帶著得意又興奮的表情看著曹英傑,想聽到曹英傑發自肺腑的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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