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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馮天剛又重生了回來,回到了他和原主結婚的第二年,雙方父母催生,原主責怪他不上進,好好的工作的都給弄完了。
再往後的事情也就是原主經歷過的那般,馮天剛邊故意如上一世裡的那般,三番五次弄掉原主給他介紹的工作,還賴在家裡什麽事兒都不肯做,邊在人生贏家系統的指示下,拿著從原主那要到的涵蓋了家裡日常生活用品、各種食材采買的生活費投入了股市。
等終於戲弄折騰夠了原主,和原主離婚的時候,馮天剛手裡已經是個身家過五千萬富豪了。
而後馮天剛像是開掛了一般,炒股、炒地皮、賭石、緊跟官方措辭做實業,賺了個盆滿缽滿。
原主那天在奢侈品店遇上原主雖是個意外,但也叫馮天剛想起了原主這麽一號人,於是便就開始有意識的打壓原主了。
後又因為惱怒原主傷到了他的名聲,害他只能低調下來做人,於是便吩咐了身邊愛慕他的王助理,叫她盯著原主一家,他要原主向前一世的他那般窮苦,活得窩窩囊囊。
吩咐下來這事兒後,馮天剛又將原主拋到了腦後,他的眼裡也就只剩下了嬌蠻富家千金、溫柔大姐姐、知性女秘書、鮮活小記者、豪門霸道女總裁……
總而言之,通篇都是在將馮天剛和他的后宮們的那點事兒,剩余百分之五則是馮天剛的事業線和他的私生子女們。
誒,一無是處的廢物點心們最是仇富變態了,看到一個女孩子從豪車下來、穿的好點、活的好點,他們就會在那揣測那女孩如何如何,真是有夠令人惡心、看不起的。
其實原主的再婚對象也就是個普通的大學老師而已,那豪車和優渥的生活條件都是原主離婚後自己努力打拚來的,和再婚丈夫沒啥關系,要是原主當真嫌貧愛富的話,哪還有馮天剛整個前夫什麽事兒啊。
畢竟原主雖家庭條件和外貌條件都挺普通的,但也是一本院校的大學生,性子也溫婉,還有蓬勃的上進心,整一個鮮活的小女孩,怎麽可能會沒有人看到原主的優點,沒有追求原主的人呢。
只能說,有些無能人還真是有夠不要臉的。
簡易現在過來的這個點就是原主和馮天剛剛領完離婚證,感覺終於解脫了,打算回公司繼續上班,爭取表現的時候。
不過簡易過來了倒是不打算再回那個公司上班了,她打算自己乾自己的。
原劇情裡那個報道出來後,同原主共事了四五年的同事們便就對原主陰陽怪氣起來,整天在原主跟前問這問那,笑話原主,公司後頭也將原主給解雇了。
說實話,簡易對於公司解雇原主是沒有意見的,畢竟換成她自己,她也是會這麽做的,一個正在蓬勃發展的大公司,它的老板們是不會希望一鍋白花花、熱騰騰的好粥裡出現一顆黑乎乎的東西的,不管那到底是老鼠屎還是黑米。
但公司裡某些同事們就有些令人厭惡不恥了,他們不論幫不幫助原主,還是選擇漠視忽視簡易都是可以理解的,但說三道四,跑到原主跟前刷存在感,還在網上裝知情人士,各種說原主在公司如何勾搭領導高層,有錢客戶,為人又如何惡劣、愛慕虛榮就有些過分了。
所以,簡易對那家公司是完全沒啥好感的,更不會如原主那般去給公司賣命。
當然,也沒什麽惡感就是了,不然簡易鐵定不會讓它在存在的。
原主目前已經從和馮天剛居住的出租屋裡搬了出來,新屋在距離公司四五公裡的小區裡,一房一廳,不大,但原主一個人居住是妥妥的。
不過簡易倒也沒打算在這屋裡居住多久。
那件事兒出來後,小區裡的人對待原主和隋父隋母可不算好。
回到出租屋,簡易用清潔術將屋子清理一下後,拿來筆記本電腦,給公司發了封辭職信過去。
接著簡易打開原主的手機帳戶看了看,離婚後原主還有小十萬的積蓄,嗯,夠了。
簡易放下手機,轉頭重新在筆記本上敲敲打打起來,挖到了私家偵探事務所,貨比三家後,聯系了本市眾事務所中品行好、業務能力好、嘴巴嚴的那一家,花了五萬定金讓他們長期盯著馮天剛的一舉一動,兩天匯報一次,有重要大事隨時稟報。
呵呵,馮天剛這個智、障該不會是法盲吧,他難道不知道就算離婚了,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這一方是可以少分或不分的嗎?
就算是離婚了,另一方發現有上述那些行為,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嗎?
先不說馮天剛離婚時沒有將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給說清楚,致使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夫妻共有財產屬於不完全的狀態,侵害了原主的合法權益。
就說馮天剛打從結婚後第二年中開始,就沒了工作,往後也沒上什麽班,手裡基本沒錢, 有錢也都是原主給的生活費和零花錢。
而原主給他用來花用在生活必需品上的生活費被他扣了下來,用作炒股,賺了個千萬身家出來,然而離婚時卻沒有同原主提過那麽一點半點,更是一毛錢都沒有分給原主。
雖說馮天剛之所以能夠炒出這麽多錢來最大的功勞要歸咎馮天剛,歸咎他的系統,可原主出了本金啊,承擔了他的生活所需啊,你倒是好歹分個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出來啊。
難道做生意信息、技術重要,本金就不重要了嗎?
簡易雖然可以理解馮天剛小市民思想,不想將自己兜裡的錢掏出來被別人,但特麽的也不能一分錢都不想花啊,原主的青春,原主這三年來所承擔的壓力,既要工作還要操持家裡的這些付出呢?
馮天剛是眼盲心瞎了嗎,看不到?
很多時候生活不是小說電視劇,離婚的話基本都是對方說兜裡還有多少錢,那就是他還有多少錢,頂多就是翻一下另一方的錢包帳戶。
因此,簡易對於馮天剛這種離婚時,明明兜裡有著五千來萬,卻同原主說他兜裡就只有月頭原主給的那兩千多生活費和零花錢,還要另外分走了原主帳戶上辛苦打拚了小三年,這才存下來二十萬塊錢的人,真是厭惡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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