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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第17章 手可摘星辰
  伽利略曾經在信上寫道:在帕多瓦任教的18年是他一生中最愉快的時光。他的課上總是人滿為患,因為伽利略個子矮小,學生們還給他搭建了一個兩米的講台。

  如果算上哈利波特離開學校、在野外躲避食死徒追捕的那一年,西弗勒斯在霍格沃滋任教了16年時間。

  用他的話來說,那段時間就像是地獄。他總是乾自討苦吃的事,小巨怪們不想完成作業,他偏偏要布置很多並且很難的論文,每每看到那些敷衍了事的論文他就很火大,他這麽做簡直是浪費自己和別人的時間和生命。

  他自己過著累,別人也覺得很累,生命只有一次,何不輕松為之。瞧瞧,她剛才完成了一個奇跡,總在地窖裡擺弄他那些魔藥和黑魔法的老蝙蝠居然曬太陽了。

  他雖然慘白地像吸血鬼,卻依舊還是人類。陽光不能殺死吸血鬼,卻能讓他們非常、非常疲憊,症狀類似重感冒,死不了又活不成,問題是他們還不能像感冒一樣痊愈,這才是最讓人覺得精疲力盡的地方。

  離開帕多瓦大學的時候伽利略已經很有名了,然而他的生活卻並不如當窮老師時愉快。

  尤其是被囚禁在羅馬的那三年,雖然他住在豪華的美第奇別墅裡,能俯瞰整個羅馬,但那種心情絕對和在帕多瓦的天文台上用望遠鏡眺望星空時不一樣。

  在補充了足夠的“太陽能”之後,波莫娜和西弗勒斯來到了伽利略曾經站過的天文塔,俯瞰著夕陽下的帕多瓦,她竭力不將這個天文塔和霍格沃滋天文塔聯系在一起。

  波莫娜可以理解辛尼斯塔辭職的原因,她的教室成了謀殺案的現場,而天文課又必須要觀測,如此一來她就乾不下去了。

  阿不思想地很周到,就算西弗勒斯的索命咒沒有要他的命,從高處墜落也足夠致命。

  他死了算是解脫,活著的人卻要處理他留下來的爛攤子。首先倒霉的就是一時心軟答應了他請求的西弗勒斯,他成了謀殺最偉大白巫師的罪人。

  他其實不怎麽聰明,一次又一次地搞砸了自己的人生。年輕的時候當食死徒,到了快中年的時候又成了罪犯,他需要理解和支持,可惜那個時候的波莫娜忙著和他做對,因為她也覺得他是個“凶手”。

  她不知道西弗勒斯和伏地魔做了什麽交易,總之那隻紅眼烏鴉目前不在她身邊,仿佛他離她的生活很遠了。

  對於喪失的那一部分青春,她也不怎麽在意。菲利烏斯比她聰明地多,知道要和人類保持適當的距離,長生如果再加上情感糾葛會讓人精疲力盡,活在感官世界的人不理解這個,他們一直在狂歡,根本就停不下來。

  薩德侯爵寫的書就是這種,絕大多數男人雖然也有和他類似的幻想,卻還有理性和道德存在,因此他的作品絕大多數毀在獄中,並沒有出版。

  伽利略的書出版了,而他被教會控訴也正是因為這一點。

  在活字印刷術傳入歐洲前,書籍都是靠的手抄,效率低下,並且成本很高,因此閱讀和知識隻屬於貴族和有錢人。

  到了1450年左右,德國美因茲城的金工古藤堡發明了金屬活字,並製成了手搖壓印機,馬克思曾評價活字印刷是文藝複興時期最偉大的發明,雨果稱它是“一切革命的胚胎”。這些大學者看到了印刷術光明的一面,卻忽略了獵巫運動中這些用印刷機印刷的宣傳資料造成社會影響。

  別有用心的人用它來傳遞謠言,

人民變成了輿論的奴隸,地球是圓的也能被謠傳成它是平的。耶路撒冷瘟疫據傳教士們所說是因為以色列人信仰了錯誤的神、拜偶像、犯罪,神才會降下瘟疫來懲罰耶路撒冷人。  如果黑死病是神降下來的懲罰,那麽這是不是意味著人信仰了錯的神、拜偶像了呢?

  統治者們總要給人們解釋,巫師成了替罪羊。

  蒙格涅斯·海格要求製造的金幣只要正面,不要反面,仿佛這樣就能窺見天國之門了。

  銻除了代表自然的野性外,同時也被應用於金屬活字的鑄造中。印刷用的活字需要不斷重複使用,經過多次試驗證明,鉛錫銻合金是最適合用於印刷的金屬,從印刷術發明,一直到20世紀80年代的四百年間都在使用。

  這種金屬見證了人類文明最輝煌的一段歷史,文藝複興、大航海、工業革命。現代印刷術又有了一次變革,油墨打印取代了金屬活字,但是讀紙質書的人卻越來越少了。

  製造紙張需要大量木材,人們在提倡電子閱讀,自跨大西洋電纜鋪就,人們傳遞信息的模式從信件變為信號,擺脫了物質束縛後,知識的傳遞也在開始脫離物質束縛了。

  人死之後有沒有靈魂,會不會上天堂下地獄呢?

  靈魂代表的是精神,身體則是物質的,如果將組成人體的元素分開,一個人體內所含的鐵大約能做成一個指甲刀,所以一個人的價值和指甲刀等同嗎?

  死屍燃燒後留下的灰燼不會變成純鐵,鐵在人體內的存在形式主要是二價鐵,理論上是不會被吸附的。

  但它就是發生了,既像是巧合,又像是奇跡,是神的某種提示——瞧,組成生命的物質和非生命是一樣的,你們和其他造物沒有任何特別之處。

  接著人類又在灰燼中發現了其他的化學元素,銅、鋅、碳等等,這些物質組成了人體,人有靈魂,那麽這些物質也能承載靈魂,泛靈論認為萬物有靈,包括一棵樹、一塊石頭,它們和具有人一樣的價值和權力。

  生命是物質的屬性,生命不能離開物質而單獨存在。學者們以此批判天主教神學的非物質的靈魂和靈魂不死的觀點。

  在威尼斯,曾經有個富商的女兒提出靈魂是可滅的,她遭到了世人的偏見,就算她有錢又漂亮也終生未嫁。

  超過時代太多的人不是被人當成瘋子,就是被世人不容,只有極少數人能功成名就,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跡。

  伏地魔所做的永生試驗,恐怖,卻無以倫比,他完成了無形的靈魂附在物質的身體的過程,就像神造人時所做的。

  “你在想什麽?”西弗勒斯問。

  “你在想什麽?”波莫娜反問。

  “我在想,白巫師會不會下地獄。”西弗勒斯托著長長的調子,如吟唱般說道“他雖然沒有自己動手,卻還是謀劃了一場戲劇性的自殺。”

  “我在想黑魔王。”

  西弗勒斯冷笑一聲“你想念他英俊的臉了?”

  “他是個孤獨又痛苦的人,不會有人理解他,連恆星都有消亡的時候,所以連星星都不會陪伴他。當他仰望星空的時候天球上什麽都沒有,他走向的是純粹的黑暗。”

  “你想表達什麽?”

  “詩意,王子,你設計那顆金蛋時的靈感哪兒去了?”

  “你的幽默感又上哪兒去了?”

  “你在跟我開玩笑?我只是沒聽懂你的笑話你就記仇了?”

  老蝙蝠不開心地看著遠方。

  “石頭!”波莫娜也生氣地說。

  “蠢貨。”他不客氣地回嘴。

  波莫娜不打算理他了。

  誰會被說成是蠢貨覺得高興?

  “在繼星座命名權後,麻瓜們又在為誰發明活字印刷術起了紛爭。”西弗勒斯說道“這一點他們一點都沒變。”

  “你在諷刺老傻瓜?”

  老蝙蝠笑了起來“你怎麽會這麽認為?我可沒那麽說。”

  因為就算是阿不思·鄧布利多也沒看透名譽帶來的誘惑嘛。

  波莫娜微笑著,沒有將自己的觀點說出來。

  不論是伏地魔還是阿不思,他們雖然都是強大的巫師卻依舊只是凡人。

  只是一個看起來像怪物,一個看起來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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