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0年之前,法國的立法者並沒有在《法國民法典》中對人格權作出任何規定。
甚至在羅馬法時代、法國舊法時代或者法國大革命期間都不存在人格權。
最早美國獨立有13個州,制定獨立宣言的有5個人,他們分別是托馬斯·傑斐遜,約翰·亞當斯,本傑明·富蘭克林,羅傑·舍曼和羅伯特·利文斯頓。
他們在傑斐遜寫的原稿上修改後紙張看起來就亂七八糟了,每個人又自己抄寫了一份,抄寫完後又在新的版本上更改,最終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終稿羊皮紙版。
那個時候這份宣言還不叫《獨立宣言》,而是《美利堅合眾國十三州一致宣言》,上面還附有會議成員們的簽名,這個版本的《獨立宣言》被收藏在美國國家檔案館裡,雖然它也在華盛頓,卻並不在華盛頓的卡巴拉之樹的標點之一。
共濟會和薔薇十字會並沒有組織和人員上的瓜葛,更多的是一種思想方面的影響。
有很多事物一開始設想得很好,就像新生的嬰兒,父母會給他們很多期望。華盛頓共濟會聖殿的位置位於華盛頓卡巴拉樹的頂端,同時也可以代表神性界的頂端,是與神最接近的位置。白宮則處於生命之樹的中央,愛與美之脈輪,為整個生命樹提供能量,守護天使是米迦勒,象征慈悲、調停。
這個脈輪在塔羅裡代表著伊甸園與塔,伊甸園代表者樂園,塔代表著會給世界帶來變化。《獨立宣言》之後法國發布的《人權宣言》與之有很多相似之處,當時傑斐遜在法國,他和拉法耶特關系還不錯,只不過法國沒像《獨立宣言》中說提人生而平等,而是人生來就是自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眼裡一律平等的公民皆能按照他們的能力平等得擔任一切公共官職、職位與職務,似乎這樣以來就可以規避因為天賦問題而造成的能力不平等的問題。你擅長跑步我擅長讀書,讓一個跑步運動員去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不錯,讓他坐在辦公室裡處理文件反而是一種折磨。
但誰能想到會有後來會發生什麽樣的事呢。
當巫師們依附於某個國家的時候就不可避免得沾染了一些當地的風俗,比如每個英國小孩都要有教父,然後巫師們居然也有了教父。
傳統是傳統,信仰是信仰,馬爾福一家一天都沒去過教堂,死後也不會和詹姆波特夫婦那般安葬在教堂後面的墓地裡。
馬爾福家族也有和萊斯特蘭奇家族一樣的龐大墓穴,以前伏地魔也經常在那裡“表演”和演講。
可就算是馬爾福家的家族墓地也沒有萊斯特蘭奇家族的那麽豪華,它是初代馬爾福家主在中世紀時候修的,充滿了倫敦塔的風格——全部都是笨重的石頭,如果萊斯特蘭奇家族的墓地曾經是拿破侖為自己家族準備的墓地那就可以理解了。
為華盛頓做城市規劃的是一個法國人,法國人給自己首都做的城市規劃則是“”,它即代表革命也代表天體運動,哥白尼的日心說也不是完美的,他認為行星的軌道是均圓,開普勒則認為軌道是“橢圓”,牛頓也是通過觀測彗星確定軌道是橢圓的。
兩個墓地代表兩個橢圓的焦點,但那應該是他死後的人們為他做的,並沒有經過他本人同意,準確得說是他的侄子拿破侖三世在位期間,整個工程持續了幾十年。那個科西嘉矮子希望能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獨一無二的痕跡,他也是去過非洲,見過金字塔的人,他那個侄子和他一樣喜歡“大陣仗”,
法國也是有共濟會的,而且拿破侖的哥哥約瑟夫還是大導師。 這種建設是物質層面的,在1832年的時候,德國人已經發現了人格了,但發現者並不是心理學家,而是歷史學派,在20世紀民法學家承認人格權存在之前,人格權的理論和制度一如人格本身一樣處於不確定的狀態。人格權的性質是什麽?人格權的邊界是什麽?人格權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在這些問題能夠作出確切的、清楚的、令人信服的解釋之前,美國並沒有引入人格權的概念,雖然他們的心理學已經很發達了,但他們有隱私權。
人格權包含但不僅限於對他人的私人生活尊重,在美國如果一個人覺得自己的私生活遭到了別人的侵犯,他就可以進行訴訟,個人的隱私權是被保護的。
反倒是對人格權立法的法國人,法官在審判時更偏向就事論事,並且在保護人格權時不會用民法中提起的“人格權”這個術語,而是“人格固有權”和“道德利益”這些名詞。
有人喜歡小鎮是因為人不像城市那麽複雜,可這也導致了另一種情況,從學校畢業開始工作後遇到的還是學校那些人,
上流社會的圈子也和鎮子差不多,大家從名校畢業了,去那些尋常人高不可攀的地方就職,結果碰到的還是學校裡的那些人。
盧修斯·馬爾福鄙視亞瑟·韋斯萊,德拉科·馬爾福也討厭羅恩·韋斯萊,在麗痕書店偶遇,盧修斯放話威脅亞瑟“工作場合見”,德拉科則威脅羅恩“咱們學校見”。
如果一切順利德拉科進入魔法部,羅恩也進入魔法部,他們也會按照父親們的相處模式繼續“鬥爭”下去,德拉科對羅恩說的那些欺負人的話算是侵犯了羅恩的人格權嗎?那麽他對赫敏說的那些話呢?
理論是理論,卻不一定能做到言行如一,法國人修蘇伊士運河的時候埃及工人人權都沒有了更何況是人格權。後來修巴拿馬運河的時候也是這樣,不把工人當人看,工程期間更是傳出了腐敗醜聞。
人都是希望自己光鮮體面的,喜歡聽那些好聽的,別人提起黑暗面就不高興。但只看好的不看壞的,就會變成那些洞穴裡看著牆上影子的人,真實的世界不只是他們所看到的樣子,然而最悲哀的並不是一個人始終被捆綁著不去看外面的世界,而是他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後又回到了山洞裡,重新戴上了枷鎖,甚至於他還向其他沒有掙脫枷鎖的人說“別聽外面那些人說的,他們說的都不是真實的”。
就像是費農·德斯利,他保護自己的辦法是拒絕相信這個世界有魔法,可是他金斯萊來他家時他也覺得這個巫師可以結交。
也許有天巫師世界和麻瓜世界可以融合,但那個過程漫長而渺茫,如此激進得開放巫師世界會讓很多人接受不了,更何況巫師世界還有很多問題,比如狼人和製造騷亂的妖精,現在的巫師政府太溫和,不比純血統治時那麽強硬,他們就覺得自己機會來了。
狼人本來是巫師,因為被咬了一口變成了神奇動物,他們不僅喪失了人權,還失去了工作的機會,一直過得窮困潦倒,很容易就走上犯罪的路。
街頭流浪漢們也有許多走上了犯罪的路,可也有人是溫和無害的,他們會養一些流浪貓、流浪狗給自己作伴。
他們能給予那些小貓小狗的也許不如有資產的人給的多,但那是他們所有的一切了,當愛護動物協會的人將那些貓狗從流浪漢裡將它們抓走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他們的心情?
也許他們覺得那些可憐的動物(deserves)值得一個更好的家,他們給予了那些寵物“家人”的身份,甚至給予了它們人格。流浪漢那麽窮當然無法給它們醫療,可是流浪漢自己得病了不也一樣看不了醫生。
把一隻貓從流浪漢懷裡抱走很容易,它會得到寵物醫生的照顧,而流浪漢麽,他們可以繼續在這個鋼筋和水泥組成的森林裡順應社會達爾文主義求生。
Law nature也包含達爾文法則,它沒有其他自然法學派那麽唯美,卻很容易理解,因為它足夠殘酷,沒有自然秩序的和諧美讓人心神蕩漾,以為整個自然都是藝術。
塞拉俱樂部是一個成立於1892年的非政府環保組織,也是在70年代的時候,他們發起了一個訴訟案。當時迪士尼打算在加州的礦金峽谷和美洲杉國家公園裡修一處滑雪場和公路,塞拉俱樂部以會影響該區域美學和生態的變化等不利後果起訴。
如果塞拉俱樂部以自己的名義訴訟,這個案子沒什麽好提的,可是他們提出的原訴訟方和受害“人”是礦金峽谷,迪士尼的開發項目會對“她”的精神利益損害,並且還會損害其他“真正”在那裡消遣娛樂的人們的利益。
美國紅杉又叫世界爺,它們看起來都是蒼天巨木,看著很有神秘感,徒步者很喜歡到那裡遠足、垂釣、露營,修了滑雪場會影響那種“純天然”的氛圍這是可以理解的。
誰來解釋一下什麽叫一個峽谷遭到了精神損害?
美國人“總有一天”會學會尊重清潔工,但他們卻先給了大自然和動物人格。在20世紀60年代末,英國科學家提出了一個理論,即地球的生命體和非生命體共同形成了一個可互相作用的星球意識,不僅是一個峽谷,一座山、一個湖,連帶著山上的樹,湖裡的魚都是意識的,它們共同組成了“蓋亞意識”。
在上古時期,也許有那麽一個四腳著地的動物奔跑著來到了水池邊,它看著水裡的倒影,忽然意識到那是“我”的存在。
大地的產出為他提供所需之物,而本能告訴他如何利用這些事物,但是樹太高了他夠不著樹上的果子,還有其他野獸想要吃掉他,這些都迫使他必須磨練自己的身體,必須更靈活、迅速、勇於戰鬥才能在這場生存競賽中勝利。
然而“我”很快就感覺到自己是孤獨的,他觀察到別的動物看到水裡的倒影都非常害怕、警覺,它們並沒有覺得那是它們自己。
直到有一天,當他再一次來到溪水邊時,他忽然看到了一個動物正在對著水裡的倒影整理自己的頭髮,它看起來和它非常相像,卻有些許不同之處,隱藏在潛意識中的記憶告訴他,這是個“雌性”,要贏得她的青睞需要求偶行為。
但他不會和百靈一樣唱歌,也不會像極樂鳥般跳舞,一如他不會像劍齒虎般用牙齒撕咬,像熊一樣站起來用自己的爪子戰鬥,於是他摘了一朵他覺得很美的鮮花,將它作為禮物送給了她。
生命之花(la fleur de la vie)是古埃及神秘學的核心,出現得比卡巴拉生命之樹還要早一些,可別忘了,猶太人是從埃及離開的。
那個時候的耶和華可一點都不像後來那麽“博愛”,他為埃及人帶來了十難。
許多宗教裡的神都會人格化,神作為一個精神的存在很難被人理解和接受,更不容易描述,比如“nature’s god”,將她描述成“蓋亞意識”那就明了多了。
當然上訴法庭說塞拉俱樂部成員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人受到迪士尼開發項目的影響,在幾經反覆後上訴到了聯邦最高法院,最終還是以塞拉俱樂部敗訴告終。
不過聯邦最高法院認為經濟損害不再是唯一損害的內容,精神方面的非經濟利益的精神傷害同樣也是“實際損害”,環境美學和經濟生活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人世的法庭還是要人告人的,依據傳統法律的觀念起訴的主體應該是受到損害的人,礦金峽谷是國家森林公園范圍,迪士尼開發項目對當地經濟是有益的,而那些遠足、垂釣、打獵的人們都可以成為自然物的代言人。
但是也有法官認為無生命物也有成為當事人的資格,不能因為生態系統中成員不善於表達而否認其原告訴訟資格。
雖然最終法院以4:3的投票結果維持了上訴法院的的判決, 塞拉俱樂部還是發起了訴訟,他們把美國內務部長給告了。
70年代是嬉皮士的年代,除了禪宗外還有法國波西米亞的影響,那個時代的女孩除了穿迪斯科,還喜歡穿波西米亞風格的裙子,在法國人看來波西米亞人就是吉普賽人,那個遊牧民族喜歡鮮豔的服飾,浪漫、自由、放蕩不羈,擅長看相算命,也擅長順手牽羊。
夏日藍色的傍晚,
我將踏上小徑,
撥開尖尖麥芒,
穿越青青草地,
夢想家,
我從腳底感覺到夢的清新,
我的光頭上涼風習習,
什麽也不說,
什麽也不想,
無盡的愛卻擁入我的靈魂,
我將遠去,
到很遠的地方,
就像波西米亞人,
與自然相伴,快樂得如同身邊有位女郎。
就像那位西班牙詩人說的,你有多久沒有感覺到舞動的清風,還有感覺麥芒在掌心劃過的觸覺了?
當有風吹過,麥田會發出沙沙的聲響,又或者你可以拿著一個海螺放在耳邊欽聽,也許這就是不善表達的自然所說的聲音:
嘿,人類,我知道你們想要一個母親,但你們對她太壞了,所以她生下了厄爾尼諾和拉尼娜給你們作伴。
人類將在這兩個“巨嬰”的折磨下飽受煎熬,而這也是開普勒發現的地球在自己軌道上唱的歌——mi fa mi,聽起來多像misery和famine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