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隊,張隊······”
“怎麽了?啊!火急火燎的樣子,氣喘勻了再說。”
“我先喝口水啊。”隨即李賢拿起張志的水杯將裡面的水喝得一乾二淨。
“顧達明的線索。”
“顧達明?”
“哎,就是顧達明,這是我拿回來的資料。”
張志將文件袋撕開,從裡面抖落出一個u盤,他急忙將u盤插入電腦。
“今天早上大龍灣有一家小賣部發生了盜竊案,我帶著兩名弟兄就過去了,我發現他們家有攝像頭心想肯定能抓到小偷啊,我就去查監控,然後我就發現了這個。”說著李賢將視頻畫面調到了今天凌晨的5時32分。
張志對顧達明的了解可能比他自己還要清楚。顧達明,今年29歲,身高178cm,未婚,4年前因為故意殺人被警方通緝······
張志早已把顧達明的長相印入了骨髓,但是他看著視頻裡的顧達明恨不得一把把他從電腦裡揪出來,扔進那冰冷的監獄之後倒頭睡一個大覺,然後無愧於心地對被害人家屬說:“凶手抓到了!”
“張隊,張隊我們下一步怎麽辦?”
張志猛地醒過神來,他知道沒有抓到他並定罪之前,一切都是變數。“打電話去交管局,沿著這條路查一下沿路的監控,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行動軌跡,哎,算了算了,你和我一起跑一趟。”
“張隊,我們都抓了他4年了,連影子都沒看到,他應該不會沿著有攝像頭的路走讓我們找到他吧?”
“那照你的意思,那視頻裡的人根本不是他,是不是?那我們警察反正也抓不住,那就什麽都不要乾?我們要不脫下警服回家睡大覺,這樣可以吧,李警官!”
“張隊,我知道您想抓住他,我也是警察我也恨不得立刻抓住他,交管那邊我已經打過電話了,您就別去了,消消氣消消氣,您坐下繼續看視頻。”李賢點了一下播放鍵,畫面繼續滾動了起來。
“他旁邊是不是還有一個人?”
“應該是,您看他的左手沒有自然垂直,應該是牽著某個人,但兩個人的步伐好像不太穩,後面監控的畫面拍到了兩個背影。張隊是不是女人?”
“有可能,但是看背影應該不像是女人。”
“不是女人,那顧達明牽著一個男人?那他的性取向······”
“應該不太可能,性取向這個東西沒有那麽容易改變,肯定有其他原因。”
“張隊,你看他倆消失在監控之外,五分鍾之後顧達明再次出現在監控視線之內。”說著李賢將進度條撥到五分鍾之後。
視頻中顧達明將小賣部的玻璃用磚頭打碎,爬了進去,接著他把大門從屋內打開,2分鍾後顧達明將一箱東西搬著離開小賣部,直至消失在視頻中。
“小賣部丟了什麽東西?”
“一箱礦泉水,幾塊麵包,432元人民幣,經過失主清點暫時隻發現丟失了這些。”
“偷礦泉水?”
“對,就是礦泉水,我們發現有6瓶礦泉水是在顧達明翻窗進入到店裡後打開喝的,瓶子還遺留在了現場。另外幾瓶正如視頻中看到的他拿到了外面,應該是給和他一起的那個人。”
張志盯著李賢不說話。李賢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瓶子交給技術隊了,指紋DNA應該快出來了。而且我們在小賣部的後面也就是離馬路兩公裡處發現了剩下的礦泉水瓶子,還有麵包包裝袋。”
“消失了四年,然後突然出現,偷了一箱礦泉水,呵,還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那可不是,就那連喝六瓶水正常人還真乾不了。”
“結果出來後,立刻向我匯報,我去市局匯報情況,這次我一定把他按倒。”
“ok!”
張志猛地停下腳步,扭過頭對李賢說到:“下次再有外國人來替他人報警,我就讓您去和他談,一天天的。”說著張志走出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