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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軒言奇》241 案中案(中)
  二百四十一案中案(中)

   5 羅府驗屍

  至羅府,見羅庚之屍未入殮,停於正堂,屍蓋白布。仵作掀白布,見軀體已燒焦,須發燒光,面目模糊,慘不忍睹。仵作細查之,回稟曰:“呂大人,死者渾身燒傷,傷難辨矣。”

  呂親查,見屍已燒焦,其皺眉,計上心來,令仵作掰屍之口,向內細視之。其後,喚羅府管家與傭人,問曰:“汝主於何時何處被燒身亡?”管家施禮曰:“回稟大人,前日晨,後院房間失火,火光衝天,眾救火,待火滅後,見吾老爺已於屋內亡也。”呂問因何失火?眾皆搖首不知之。

  呂至後院,查火災現場,見正房之門窗與室內家具皆毀,然廂房受損輕。見西廂房台階之上有一黑瓷油罐,上前,蹲身,聞之,起身,令衙役持此油罐歸之。

  返衙,呂公立即升堂,郎中上堂稟告:“回稟大人,魏氏經診脈,得知其身孕已五月矣。”呂公令將魏氏提審,讓杜作證。未等魏跪穩,呂吼問:“大膽刁婦!汝如何與黃絡通汙?如實招來!”魏咬牙曰:“吾不識黃絡,民女不曾與任何人汙通也。”呂笑曰:“吾問汝,汝夫患病,膝下無子,汝現身懷有孕,作何解釋?”魏慌,仍否認,“其……其病已……愈。”呂喝曰:“汝狡辯!傳杜萍上堂證之。”

  杜上堂,作證曰:“大娘子與黃絡通汙乃小女子親眼所見,小女子可作證也。”呂怒曰:“證人所言實否?汝與黃絡通汙無假矣?汝不受皮肉之苦不招,來人!大刑候之!”

  魏見杜作證,又見要動大刑,駭然變色,連磕頭,“大老爺饒恕,民女招……供。”其道出與黃絡通汙之過程:

  黃乃一名躥房越脊行竊者、入室竊賊也。去年夏,一日夜,其翻牆進入羅府偷盜,入寢室盜物之時,見魏熟睡,身旁無男人,因天氣炎熱,魏赤上身而臥,黃絡頓起歹心,撲之施汙,魏夢中驚醒,黃掐住魏倩脖子,低聲唬曰:“休叫喊,若喊叫,汝命休矣!”魏畏懼,喻黃欲所為,其點首應允,“嗯,嗯。”其獨守空房多年而愁苦,其不反抗,反而配之。

  事後,魏挑逗黃,“汝尚敢再來否?”黃笑曰:“嘻嘻!有何不敢?娘子有意吾定陪之。”二人一拍即合,定下窗外輕咳三聲為聯暗號也。

  呂聞罷魏之供詞,令黃上堂。黃上堂,見魏跪於堂上,又見杜立於旁,情知不妙,駭然跪倒。呂怒問:“黃絡,魏氏已招通汙之事,汝尚有可言乎?”黃絡磕頭曰:“小人認罪,實與大娘子通汙,請大人定罪,小人無怨也。”

  “啪!”呂猛拍驚堂木,“汝二人通汙非大,殺人乃大也!”呂此喝,二人嚇癱於地,黃與魏渾身亂顫,顫聲曰“小人不敢殺……人。”“民女不……敢。”呂公又喝問:“羅庚如何亡之?”二人一口咬定因失火而亡。呂推理曰:“汝二人通汙,日久懷孕,恐事暴露,遂起圖財害命之心,前日夜,趁羅庚熟睡之機,黃絡,汝掐死羅庚,後將燈油澆之,縱火滅跡,可對否?”黃仍不改口,“否!否!小人不敢,羅員外確因失火而亡之。”

  呂將黑瓷油罐提出,“此油罐乃盛燈油之物,汝掐死羅庚,於其身澆燈油,後將空罐棄於西廂房之階,再返屋縱火焚之。”

  黃見油罐,嘿嘿冷笑曰:“此不足為證也,請大人明察,小人冤枉!”其心知:屍已燒焦,已無處尋證據,吾死不認罪,汝能將吾如何?隻憑通汙難定吾死罪。魏亦呼冤,其撒潑喊叫而拒之。

  6 豬崽作證

  呂笑曰:“汝二人暫且跪於側,不必鳴冤叫屈,本官自有良策,讓汝二人心盡服之。”遂令衙役,置木炭火盆於堂上,再令蘇順去街市購倆豬崽提至堂前以驗之。

  手下遵令,短時,一盆燃燒之大火盆置於堂上,蘇拎倆吱叫豬崽來至堂前。此時堂外眾百姓圍觀之,眾議論紛然,“咦!呂大人此何為也?”“又買豬崽又置炭火,呂大人欲烤肉予以犯人食之?焉能如此優待犯人?”“未見如此審案者,奇哉!”眾低聲議論而不知呂大人何意也。

  呂令將其中一豬崽當場殺死,用鐵絲將另一四肢捆之,倆同投入炭火盆內,被綁豬崽於火內嘶聲叫之,片刻之後,遂燒死,無聲息。呂令將倆豬崽取出,掰開豬嘴示眾,先殺死之崽口中無灰垢,而燒斃之崽則滿口灰垢矣。

  呂釋曰:“諸位!本官已驗罷羅庚之屍,其口內無灰垢,亡者被焚,嘴唇緊閉,灰垢不能入內,口內乾淨,似此先殺後入火之豬崽也。以此本官可斷之,羅庚乃先被殺死,後遭焚也!”

  堂內眾差、堂外百姓恍然悟之,眾鼓掌,高聲讚:“呂大人英明!呂大人清正!”“嚴懲惡者,為死者報仇!”黃與魏大駭色變,於鐵證前,無言可辯,雙雙服罪,招出謀殺羅庚之過程:

  黃與魏通汙數月,魏懷孕,腹漸大而欲露,二人憂慮:若羅員外見之,質問因何,如何答辯?二人急商對策以應之。

  魏曰:“事已至此,若欲為長久夫妻,吾有一策可行之。”黃問:“汝何策?快言之。”魏曰:“吾將首飾銀兩湊齊,逃出羅府,遠走高飛,汝行商或購數畝地耕作,以度之。”黃不務正業,偷盜成癖,懶惰成性,焉能同意,“否,此不行!若羅員外派人尋查,萬一查出,豈不枉然?吾犯拐騙人妻之罪,汝犯不守婦道之過,皆入獄服刑矣!”魏惶然不知所措。黃陰笑曰:“嘿嘿!若欲成美事,須殺死羅庚而求之!”魏懼而不敢行之,黃稱自有穩妥之策,其籌劃曰:“明日汝備一罐燈油,置於後院西廂房之階,夜半三更,趁羅庚熟睡之際,吾入其臥室,將其殺之,後將油罐燈油澆其身,放火點燃,待眾滅火之時,其已焦矣,此失火假相,孰能查之?。”

  魏依於黃之懷,點首依允,然仍不安曰:“吾恐賤妾杜萍從中作梗,何以然?”黃胸有成竹,大笑曰:“恐其何為?事成之後,萬貫家財皆歸吾等,吾自有辦法除之,哈哈……”

  次日夜,二人照計行之。

  招供畫押之時,魏一反常態,哈哈怪笑,呂喝問:“惡婦!因何而笑?”魏斂笑,狂曰:“吾與羅庚結婚二十余載,如守活屍,無一日快活,生不如死,隻此半年,讓吾爽之極,死而無憾矣!”其言罷,怪笑不止。呂怒斥:“不知羞恥之婦,休狂也!將二人押入死牢,候斬之!”

  呂當堂釋放杜,“杜氏,汝回家料理夫喪,望節哀勿戚也。”

  審畢此案,呂稍舒氣,領葛、蘇入後堂歇息。此時,大名府飛馬來函,呂展開閱之,函之內容乃上司催速破庫銀被盜之案,閱畢,呂愁雲頓滿面矣。

  葛勸曰:“大人不必犯愁,吾見黃絡躥房越脊,輕功不淺,吾疑其乃盜庫銀之飛賊也。”呂曰:“吾始亦疑之,後析之,非也,其雖有作案之能,然無作案之心,其與魏氏情投,魏氏定供其銀兩,其無意鋌而走險而盜庫銀足欲也。”蘇謀曰:“依吾之見,將其定為盜官銀之賊,其謀殺羅庚已成死罪,多一罪亦無妨,不如將此廝押至大名府交差罷矣。”呂肅然,斥之曰:“蘇順,休得胡言!此欺上瞞下之劣行安能使得?讓真凶逍遙法外,豈不上愧皇恩、下愧百姓,再者,髒銀四千兩何處出之?”

  7 意外收獲

  蘇見呂怒,忙施禮曰:“在下見上司催促,情急之中出此言,請大人息怒,大人訓導,在下銘記於心,日後絕不再胡言之。”

  呂舒氣,轉顏曰:“官銀被盜一案,吾等需加力破之,精察蛛絲馬跡之線索,細閱風吹草動之微搖,汝二人續查之,不可敷衍也!”

  葛、蘇遵命,拱手一揖。葛誓曰:“謹遵大人教導,在下細致巡查,誓破此案,報效國家,請大人督之!”

  數日後,一日晨,呂正於後堂翻閱文件,差人入堂稟報,言衙外有人求見,聲稱有急事相談,呂應允,將來者請入後堂。呂見來者知命之年,花白胡須,身體肥胖,衣著平常,身負包裹。來者跪下施禮,介紹曰:“小人姓魏名亮,本縣魏村人氏,乃罪女魏倩之兄也,今拜見大人,有事求也。”呂拈須問曰:“有何事?盡言之。”來者解包,打開,放於呂面前,“吾備薄禮,此紋銀二百兩,孝敬大人。”呂突變色,“汝何意也?”魏亮曰:“恕小人直言,吾妹養漢偷奸,謀殺親夫,應殺無赦,然其一時糊塗,犯此大罪,請大人念其從犯,高抬貴手,法外開恩,饒其性命,若大人應,小人感激不盡,願再三百兩以謝之。”

  呂拒賄,欲正言拒之,驀然見一錠銀子之凹心處有一物,其眼前一亮,轉怒為喜。魏亮見呂面露喜色,誤認其見財眼開,磕頭曰:“若大人將黃絡發配,饒其性命,小人願再出五百兩敬獻大人。”呂上下打量魏,問曰:“吾見汝衣著平常,非富者,焉能有如此之多銀兩?”魏歎曰:“唏!小人確實不富,然父母救女心切,逼吾連夜借債,此銀兩乃向吾表弟借之。”呂聞罷,暗喜,笑曰:“此銀吾暫且收下,本官將盡力而為,汝請歸,佳音敬候之。”

  魏亮出衙,回首瞥衙,歎曰:“咦!誰言呂大人拒賄?有錢能使鬼推磨,無官不貪也!”

  呂收下賄銀,即刻命差役將魏倩提至後堂審問。魏倩押入後堂,呂屏退左右,問跪者魏,“吾來問汝,汝有表弟否?其家中可有為官之人?”魏怔之曰:“回大老爺,罪女有表弟,比吾小一歲,其家中無為官之人,其乃……”魏欲言又止。呂追問:“其乃何為?如實招之,本官可從輕治罪於汝。”魏招之曰:“謝大人開恩,黃絡告之於吾,吾表弟乃其師兄也。”

  呂聞之,暗喜:此乃意外收獲也,難怪此女與黃勾搭成奸,一拍即合,原有此關系而促成也;難怪魏亮言若將黃發配,願再出五百兩紋銀酬謝也。

  呂問:“將汝表弟之姓名、住處報上來。”魏答:“姓鬱名辰,本縣北陽堡人氏也。”呂再問:“其家中有何人?”魏答:“自罪女姑父母去世後,其孤身獨也。”呂追問:“其以何為生?”魏答:“罪女不知。”呂怒問:“如何不知?”魏顫聲答:“否,否,據罪女思量,黃絡為盜賊,其師兄亦非正人君子,定以偷盜為生也。”

  呂點首,命差役將魏倩押回。遂後將葛、蘇喚來,“汝二人即刻飛馬趕至大名府,將官庫內封銀之包裝用紙取一,並告知府尹大人,官銀被盜一案已見眉目,即日可破矣。汝二人速去速回,不可誤也!”

  二人手持介紹文書,半信半疑,取一封銀之包裝用紙即能破案?此讓人難以信矣。二人不敢多問,遵命前往,快馬加鞭,直奔大名府去也。

  呂端坐大堂,耐心等待,下午時分,二人返回,將銀庫包裝用紙取一歸,呂接過,速閱案桌之公文夾,與內之物對照,大悅,拍案呼曰:“天助吾也,此案可破矣!”遂命葛與蘇,“汝二人率一隊人馬,今夜至北陽堡村,捕盜官銀之賊鬱辰,不得誤也!”

  8捕賊未遂

  葛與蘇不明其故,問曰:“在下不明,大人焉能從包裝紙將飛賊姓名識之?”呂笑曰:“此無奧秘,暫不能言明,待捕住飛賊吾再告之不遲,汝二位當務之急乃速捕飛賊歸案也。”葛與蘇點首,用敬佩之目光視呂大人,呂叮囑曰:“今夜汝二位領百余人馬捕飛賊,先充分準備,令士兵多配弓箭,若飛賊逃竄,令士兵對空放箭,箭簇先去尖鋒,以防射死飛賊,欲活捉之。”葛與蘇拱手,“遵命!”呂再叮囑:“今夜悄然進村,先與當村保正聯系,保正姓曹,先知鬱辰之住處,圍之,速之緝捕,讓其猝不及防也。”

  夜半三更,葛與蘇率人馬入北陽堡,尋至保正。保正乃年過六旬之老者,孤身,子戎邊。其於夢中被喚醒,忙開門,見二頭領率眾士兵立於門外,驚問:“二長官深夜領兵至此有何吩咐?請進屋詳述之。”葛一揖,曰:“吾等乃縣衙之都頭,老先生可曹保正歟?”曹保正點頭應,進屋,坐定,葛開門見山曰:“今夜吾等前來,有急事相煩,汝村中可有一姓鬱名辰之人?家住村中何處?”曹答曰:“確有其人,家住村北口。”葛曰:“此乃州府通緝之犯,煩請先生協助捕之。”曹向上一揖,“既如此,老朽理應為官府效力也。”蘇問:“此人平日表現如何?”曹介紹:“此人形影不定,晝伏夜出,平日院門緊閉,少見其出,此人武藝高強,飛簷走壁,善使暗器,捉拿之時,二都頭慎之以行,切勿大意也。”葛起身,蘇隨後,催曰:“不宜耽擱,即刻捕之!”

  眾踏朦朧之月光,於曹指引,速圍鬱辰之住所,於院外設伏。葛安排曰:“蘇順兄弟,吾帶人先入,汝率眾接應,以防不測,欲慎也。”

  葛用刀尖撥開院門之閂,率數位士兵躡足入院,見分前後院,前院有三間正房,至屋門,側耳細聽,屋內無任何動靜,猛撞開屋門,衝入,大喝不準動!內屋無任何反應,點亮火把,見屋內無人,搜遍各間房屋,未見賊人蹤影。葛以為撲空,向院外喊:“賊人已逃,吾等撲空矣!”院外聞聲,放松警惕。曹入院,隨後蘇率眾亦入,此時,一條黑影從房後鑽出,倏然躥上房,被院外一士兵發現,士兵高喊:“速放箭!賊上房矣!”未等士兵放箭,耳聞嗖聲,亮光閃過,喊叫士兵噗然倒地。眾人聞聲趕至,見士兵胸部中鏢,其捂傷口,嘶聲曰:“賊人向東逃,逃,逃矣!”

  蘇率眾追之,追出半裡,未見賊影,蘇暗自罵之:“賊廝速足也!”葛見飛賊逃之夭夭,士兵受傷,怒曰:“搜!挖地三尺搜之!”

  眾人於火把下,翻箱倒櫃,徹底查之。見房後有一洞口,進入地洞,方知屋下設地下室, 室與屋內炕洞相連,內設氣孔與觀察孔,觀察孔可窺視全院,室內設床鋪桌椅。才知飛賊早有防備,夜不上炕,於地下室安歇,若上面發生不測,即可從後院洞口逃之。

  眾見床下有一帶鎖木箱,開箱,於火把照耀之下,見內裝白銀千兩,數之,共一千四百五十兩。葛轉怒為喜曰:“賊雖逃,然贓銀獲之,亦無徒勞也。”蘇疑曰:“大明府來函,言失盜四千兩,然隻搜獲一千四百五十兩,莫非賊人已大部用之?”葛清曰:“回稟呂大人以明事端,吾等勿析矣。”

  次日晨,葛與蘇告別曹,“曹保正,有勞矣,飛賊雖未捕獲,然得一箱贓銀,吾等先回衙交差,告辭,望老先生保重,有事再來擾,請未煩也。”

  此時,曹取出二十兩紋銀,高舉曰:“二都頭,一夜辛苦,此乃老朽一點敬意,請笑納之。”葛大笑曰:“哈哈!老先生,禮下於人,必另有所求也?”曹坦然曰:“然也,不瞞二都頭,現衙內關押之馮奎乃吾外甥也,其自幼不務正業,日前,其賭輸欠債,情急之下,路劫一女子,犯罪入獄,諒其年幼無知……”不等保正言罷,蘇順問曰:“汝贈吾等銀兩,欲讓吾等幫汝通融,讓呂大人從輕判否?”曹作揖,連稱然也,葛正言曰:“呂大人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秉公辦事,從不徇私,吾等佩服之至,吾等豈敢受賄?若呂大人知曉,吾等輕則受罰,重則削職,請老先生勿費心思,尚且回收之。”

  曹收回銀兩,慨歎曰:“真乃‘清官手下無貪吏’也!呂大人,讓老朽愧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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