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事情就是這樣,請你替我做主啊!”
原告方陳述完畢,照例又是一頓委屈模樣,將自己的悲慘遭遇化為滔天怨念,勢要讓對方血債血償。
當然,最後一句定是求大人明察秋毫,替我伸冤之類的。
都是套路。
沒點新詞。
籏本龍一點點頭沒表態。
作為一個合格的審判人員,做對得起自己這身衣服。
下意識的低頭一看,好像是白短袖,七分褲,胸口還有兩顆紅心,腳下是涼鞋。
嗯,非常考驗顏值的一種穿搭。
長的醜的人出門最好不要這樣穿。
咳咳。
“原告,你叫什麽名字?”
眾所周知,審判都是要公平、公正、公開的,確定身份是基本,因為有時候原告方並不一定是本人、詭。
“東山雅之。”
“怎麽死的?”
“上吊自殺。”
“自己上吊還是別人幫助上吊?”
“自己上吊。”
“為何要自殺?”
“因為我要報仇雪恨,我要為我姐姐報仇。”
“你姐姐是誰?她怎麽了?”
“我姐姐名字叫做東山明美,她受到重大傷害,現在還在醫院治療。”
“哪方面的傷害?具體治療情況如何?”
名叫東山雅之的原告說到這裡有些停頓,看起來讓他親口說出那些事還是很殘忍的。
“我姐姐現在已經神志不清了,醫院方面說是精神受到了巨大刺激,很難在恢復正常了。”
“所以你自殺是為了變成詭,然後給姐姐報仇?”
“是的。”
“生前有沒有報警?”
“有過的,但是證據...證據已經無法取證了。”東山雅之眼眶紅腫,眼淚不爭氣的再度流下來。
“東山,你胡說八道,我們根本就沒有對明美姐做什麽,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詞。”
“沒錯,雅之,你要相信我們啊,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們怎麽可能對明美姐做那樣的事情呢?”
“那天我們從居酒屋離開之後我們就回家了,根本沒有那回事,並且離開之前我還打算邀請明美姐改天到遊樂園去玩,他們兩個都聽到了的。”
是的,被告方不只一人,而是三個。
很顯然,原告東山雅之並不是沒有采取過措施,只不過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證據已經無法采集,所以最終的結果......。
也正因為如此,東山雅之才會一時想不開之下上吊自殺了。
他要報仇。
既然法律已經製裁不了罪犯了,那麽他就用他的方式來處理。
很極端,也很符合邏輯。
“雅之,我們一起回去吧,明美姐還在醫院治療呢,如果我們因為這件事而耽擱的話,以後誰來照顧明美姐,畢竟你都已經......”
“閉嘴,在庭審之前我都已經說過了,不得允許不準發言,要聽從審判紀律。”竟敢當著我的面威脅人家原告,真當我是吃素的?
“滋滋~啊。”
不知何時,“法警”神出鬼沒的出現在說話的被告身後,也不見他有何動作,然後就見他滋滋的不受控制的大腦冒煙了。
還糊了。
臥槽,大哥,你的手是電棍?
還是說天生自帶雷電?
籏本龍一示意對方先退下,再電下去人家就熟了,沒見味都飄出來了嘛!
用貝爺的話來說,
嘎嘣脆,雞肉味。 吃啥都一樣。
“被告不得允許不準說話,再有下次直接罰款或拘留處罰。”
言辭狠狠的懲治了被告方之後,籏本龍一這才回過頭看向原告。
“原告,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是被告對你姐姐造成了傷害?”
“我能問一下如果證實了的話,被告三人會受到什麽處罰?”東山雅之不知何時已經停止哭泣,眼睛直勾勾的看著籏本龍一。
媽呀,你想嚇我。
死狀又露出來了。
不僅如此,以他多年的看片經驗來說,這原告似乎有他回答不滿意的話就掀桌子的想法。
這樣要造反啊!
“如果證實被告三人所犯下的罪行的話,根據你姐姐的受傷害程度,我會依法將三人判處30年到100年不等的時間。”
“........”
“我反對,你審判不公,哪個國家起步就是三十年的。”
“100年,我們能活那麽久?”
“我要上訴,你偏袒原告。”
很顯然,大家都對這個結果不算滿意。
“禁言。”
籏本龍一也跳腳了,怎麽這麽麻煩,我隨便說說的,幹嘛這麽激動。
看到被告三人被電暈,籏本龍一這才松了口氣。
親娘咧,這不是影響仕途?
“對了,確定一下,你死多久了?”萬一是個老鬼,自己抗不扛得住,先打聽清楚再說。
萬一掀桌子了也好有個準備。
“7月3日我上吊的。”東山雅之也有些蒙蔽,問這些幹啥。
“今年?”不放心的籏本龍一又追問。
“是的。”
那我就放心了。
“你姐姐怎麽了?”壓力沒有了的他開始按程序走流程。
任何處罰都是有法可依,有跡可循的。
雖然差不多知道了。
但是他會還是要確定一下。
現在幾點了,回家的話會不會太晚?
麻衣姐會給我留門的吧!
要不,今晚乾脆再到麻衣姐房間.....。
“我姐姐被那三個混蛋給強了。”雖然要親口說出這些令人傷心的話,還極有可能引發二次傷害。
但為了查明真相,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盯著東山雅之看了好幾眼,確保他沒有變身的節奏,這才松了口氣。
看來,一個專業的“法警”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趕明兒多招幾個。
“畜生。”籏本龍一咬牙切齒,從剛才那幾個混蛋的反應他早就察覺到了。
心虛的表情簡直誰都可以看出來。
對了,強奸罪如何判刑來著?
他又不是學法律的,也沒強過別人,警察叔叔還沒有機會告訴他。
一陣亂翻,還是沒有從桌裡翻出別的什麽出來。
該死,準備工作不足,想當天宣判都做不到,那不是意味著還需要二次開庭。
這種情況一看就很明了了,二次開庭不是耽誤我睡眠質量?
籏本龍一有個壞習慣,他知道自己一些未做完的夢,或許自己都已經忘記了內容,但是必將在未來某一天再次夢到。
他這個急啊。
抓耳撓腮。
開始坐不住了。
呼吸加快,身體冒汗。
應該是天氣太熱了的緣故。
壓力很大, 隻覺得身體千鈞重,快要喘不過氣來了。
左翻翻,右掏掏。
還真給他發現了。
——《日本臨時詭事民法最新修正草案》。
“這是,什麽情況?”
簡直是莫名其妙。
不帶他開始吐槽,腦海中徒然鑽入大量的畫面。
那是他痛苦的回憶。
日本臨時詭事民法最新修正草案總則篇。
人與詭要和諧共處五項原則。
第一:任何人和詭都不能無故傷害對方。
第二:正當防衛不違法,但防衛過當必須受到處罰。殺人償命,作死自負。
第三:和平共生,互不干涉,私闖民(詭)宅必須罰款,嚴重的還將處以拘留監禁。
第四:詭不得人前顯聖,更不能依附於人身,違者必罰。
第五:人不得與詭共謀,聯合犯罪必將嚴懲,情節惡劣的最高可剝奪人(詭)生所有權利,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反正都是他夜裡不能說的秘密。
呼呼。
好一陣大口呼吸過後。
他抱著腦袋的手終於放了下來。
他想起來了。
這尼瑪不就是他每天晚上加班學習的“課本?”
敢情,這一切是早就計劃好了的。
古有包大人夜入地府審冤案,今有我籏本龍一夢裡定陰陽。
既然如此,那還等什麽?
“砰!”破邪錘一敲,籏本龍一站了起來。
“全體人員起立。”
“現在開始對本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