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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日劇的大神官》“第8章 怎麽死的?”
  “大人,事情就是這樣,請你替我做主啊!”

  原告方陳述完畢,照例又是一頓委屈模樣,將自己的悲慘遭遇化為滔天怨念,勢要讓對方血債血償。

  當然,最後一句定是求大人明察秋毫,替我伸冤之類的。

  都是套路。

  沒點新詞。

  籏本龍一點點頭沒表態。

  作為一個合格的審判人員,做對得起自己這身衣服。

  下意識的低頭一看,好像是白短袖,七分褲,胸口還有兩顆紅心,腳下是涼鞋。

  嗯,非常考驗顏值的一種穿搭。

  長的醜的人出門最好不要這樣穿。

  咳咳。

  “原告,你叫什麽名字?”

  眾所周知,審判都是要公平、公正、公開的,確定身份是基本,因為有時候原告方並不一定是本人、詭。

  “東山雅之。”

  “怎麽死的?”

  “上吊自殺。”

  “自己上吊還是別人幫助上吊?”

  “自己上吊。”

  “為何要自殺?”

  “因為我要報仇雪恨,我要為我姐姐報仇。”

  “你姐姐是誰?她怎麽了?”

  “我姐姐名字叫做東山明美,她受到重大傷害,現在還在醫院治療。”

  “哪方面的傷害?具體治療情況如何?”

  名叫東山雅之的原告說到這裡有些停頓,看起來讓他親口說出那些事還是很殘忍的。

  “我姐姐現在已經神志不清了,醫院方面說是精神受到了巨大刺激,很難在恢復正常了。”

  “所以你自殺是為了變成詭,然後給姐姐報仇?”

  “是的。”

  “生前有沒有報警?”

  “有過的,但是證據...證據已經無法取證了。”東山雅之眼眶紅腫,眼淚不爭氣的再度流下來。

  “東山,你胡說八道,我們根本就沒有對明美姐做什麽,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詞。”

  “沒錯,雅之,你要相信我們啊,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們怎麽可能對明美姐做那樣的事情呢?”

  “那天我們從居酒屋離開之後我們就回家了,根本沒有那回事,並且離開之前我還打算邀請明美姐改天到遊樂園去玩,他們兩個都聽到了的。”

  是的,被告方不只一人,而是三個。

  很顯然,原告東山雅之並不是沒有采取過措施,只不過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證據已經無法采集,所以最終的結果......。

  也正因為如此,東山雅之才會一時想不開之下上吊自殺了。

  他要報仇。

  既然法律已經製裁不了罪犯了,那麽他就用他的方式來處理。

  很極端,也很符合邏輯。

  “雅之,我們一起回去吧,明美姐還在醫院治療呢,如果我們因為這件事而耽擱的話,以後誰來照顧明美姐,畢竟你都已經......”

  “閉嘴,在庭審之前我都已經說過了,不得允許不準發言,要聽從審判紀律。”竟敢當著我的面威脅人家原告,真當我是吃素的?

  “滋滋~啊。”

  不知何時,“法警”神出鬼沒的出現在說話的被告身後,也不見他有何動作,然後就見他滋滋的不受控制的大腦冒煙了。

  還糊了。

  臥槽,大哥,你的手是電棍?

  還是說天生自帶雷電?

  籏本龍一示意對方先退下,再電下去人家就熟了,沒見味都飄出來了嘛!

  用貝爺的話來說,

嘎嘣脆,雞肉味。  吃啥都一樣。

  “被告不得允許不準說話,再有下次直接罰款或拘留處罰。”

  言辭狠狠的懲治了被告方之後,籏本龍一這才回過頭看向原告。

  “原告,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是被告對你姐姐造成了傷害?”

  “我能問一下如果證實了的話,被告三人會受到什麽處罰?”東山雅之不知何時已經停止哭泣,眼睛直勾勾的看著籏本龍一。

  媽呀,你想嚇我。

  死狀又露出來了。

  不僅如此,以他多年的看片經驗來說,這原告似乎有他回答不滿意的話就掀桌子的想法。

  這樣要造反啊!

  “如果證實被告三人所犯下的罪行的話,根據你姐姐的受傷害程度,我會依法將三人判處30年到100年不等的時間。”

  “........”

  “我反對,你審判不公,哪個國家起步就是三十年的。”

  “100年,我們能活那麽久?”

  “我要上訴,你偏袒原告。”

  很顯然,大家都對這個結果不算滿意。

  “禁言。”

  籏本龍一也跳腳了,怎麽這麽麻煩,我隨便說說的,幹嘛這麽激動。

  看到被告三人被電暈,籏本龍一這才松了口氣。

  親娘咧,這不是影響仕途?

  “對了,確定一下,你死多久了?”萬一是個老鬼,自己抗不扛得住,先打聽清楚再說。

  萬一掀桌子了也好有個準備。

  “7月3日我上吊的。”東山雅之也有些蒙蔽,問這些幹啥。

  “今年?”不放心的籏本龍一又追問。

  “是的。”

  那我就放心了。

  “你姐姐怎麽了?”壓力沒有了的他開始按程序走流程。

  任何處罰都是有法可依,有跡可循的。

  雖然差不多知道了。

  但是他會還是要確定一下。

  現在幾點了,回家的話會不會太晚?

  麻衣姐會給我留門的吧!

  要不,今晚乾脆再到麻衣姐房間.....。

  “我姐姐被那三個混蛋給強了。”雖然要親口說出這些令人傷心的話,還極有可能引發二次傷害。

  但為了查明真相,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盯著東山雅之看了好幾眼,確保他沒有變身的節奏,這才松了口氣。

  看來,一個專業的“法警”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趕明兒多招幾個。

  “畜生。”籏本龍一咬牙切齒,從剛才那幾個混蛋的反應他早就察覺到了。

  心虛的表情簡直誰都可以看出來。

  對了,強奸罪如何判刑來著?

  他又不是學法律的,也沒強過別人,警察叔叔還沒有機會告訴他。

  一陣亂翻,還是沒有從桌裡翻出別的什麽出來。

  該死,準備工作不足,想當天宣判都做不到,那不是意味著還需要二次開庭。

  這種情況一看就很明了了,二次開庭不是耽誤我睡眠質量?

  籏本龍一有個壞習慣,他知道自己一些未做完的夢,或許自己都已經忘記了內容,但是必將在未來某一天再次夢到。

  他這個急啊。

  抓耳撓腮。

  開始坐不住了。

  呼吸加快,身體冒汗。

  應該是天氣太熱了的緣故。

  壓力很大, 隻覺得身體千鈞重,快要喘不過氣來了。

  左翻翻,右掏掏。

  還真給他發現了。

  ——《日本臨時詭事民法最新修正草案》。

  “這是,什麽情況?”

  簡直是莫名其妙。

  不帶他開始吐槽,腦海中徒然鑽入大量的畫面。

  那是他痛苦的回憶。

  日本臨時詭事民法最新修正草案總則篇。

  人與詭要和諧共處五項原則。

  第一:任何人和詭都不能無故傷害對方。

  第二:正當防衛不違法,但防衛過當必須受到處罰。殺人償命,作死自負。

  第三:和平共生,互不干涉,私闖民(詭)宅必須罰款,嚴重的還將處以拘留監禁。

  第四:詭不得人前顯聖,更不能依附於人身,違者必罰。

  第五:人不得與詭共謀,聯合犯罪必將嚴懲,情節惡劣的最高可剝奪人(詭)生所有權利,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反正都是他夜裡不能說的秘密。

  呼呼。

  好一陣大口呼吸過後。

  他抱著腦袋的手終於放了下來。

  他想起來了。

  這尼瑪不就是他每天晚上加班學習的“課本?”

  敢情,這一切是早就計劃好了的。

  古有包大人夜入地府審冤案,今有我籏本龍一夢裡定陰陽。

  既然如此,那還等什麽?

  “砰!”破邪錘一敲,籏本龍一站了起來。

  “全體人員起立。”

  “現在開始對本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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