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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配不想上位》第37章 拉風的靈寵(4)
  林大嫂看過契約後,一言不發,便遞給了夫君。

  林大哥快速看完了契約上的內容,汗顏道,“雲家妹子,這樣分靈石,會不會不妥?”

  雲翩翩搖搖頭,“大哥實在是太客氣了。若是大哥大嫂對萬曦只是面子情,我自然不會如此打算。可萬曦確實不夠靠譜,大哥大嫂一直以來都照顧她包容她,她有你們這樣的兄嫂,是她的福氣。

  況且,萬曦手上靈石多了,也不見得是好事。

  我身為她的好友,幫她買下一頭極品靈寵,是希望她今後的日子越來越好過,可不是做那冤大頭送靈石給她去賭錢的。

  萬曦想把日子過起來,想賺些靈石好好培養孩子,我自是鼎力支持。大哥大嫂為了侄兒侄女們的前途,也須得時時刻刻管束提點著她。”

  當下林大哥也就不再客氣,自從祖父與父親身隕後,他確實為了支撐起林家四房左支右拙,確實有些獨木難撐。

  四房雖也略有薄產,養一家子人不成問題,但誰還會嫌棄靈石多呢?

  如今難得萬曦的好友願意幫她把小家立起來,順帶分潤一些好處給他,他也就卻之不恭了。

  雲翩翩接過契約,遞給萬曦,

  “這份契約,關系到你們一大家子的利益與責任。今天就在我與大龍的見證下,把契約簽了吧,日後你們若有不痛快,我也幫理不幫親。”

  若非萬曦異想天開,要買神獸後裔這等令人眼紅的靈寵賺靈石,雲翩翩也不會殫精竭慮地為她設置許多製肘。

  這些製肘,歸根結底都是因為萬曦沒有腦子,為了保障她的利益與安全而設下的

  萬曦接過《家人互助合作契約》看了起來,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主要有三條。

  第一,萬曦的本命靈寵焰殺血雨凰,由萬曦與大嫂___共同負責喂養,大嫂負責采購並保管靈寵食物,萬曦從旁協助。

  若萬曦每月缺席喂養超過三次,每月所得靈石按日扣除。

  大嫂若缺席喂養,同上。

  第二,焰殺血雨凰每月在坐騎商行所賺取的靈石,需上交坐騎商行一成。剩下九成,需扣除一百萬作為靈寵夥食費,據目前保守估計,扣除三成已足夠。

  若往後隨著燕然石坊市越來越繁榮,靈寵賺取的靈石水漲船高,超過五百萬靈石後,靈寵的夥食費佔據的分成額可適當降低,最低不得低於二成。

  還剩下六至七成收益,大嫂主持照顧靈寵,靈寵每月賺得靈石的總金額,在三百萬靈石上下時,可分得二成靈石。總金額超過五百萬靈石後,可分得二成五靈石。

  總金額在三百萬左右時,萬曦理論上分得的四成靈石,其中三成由大哥___代為保管,作為侄兒侄女們(萬曦的兒女)的修煉資糧。萬曦每月可獲得一成靈石自行安排。

  總金額超過五百萬靈石時,萬曦可分得四成五靈石,其中三成五由大哥代為保管,作為兒女修煉資糧。

  作為修煉資糧這部分靈石,萬曦有正當理由,征得大哥同意後,可支取一百萬至一千萬數額的靈石。

  若是支取數額在一千萬靈石以上,須在大哥同意的情況下,征得林家老祖林秋實的同意。

  第三,焰殺血雨凰作為萬曦的本命靈寵,任何人不得借走或變賣,這將危及萬曦的性命。只有在參加百年一次跨界之戰的危急關頭,可以借與大哥___以及林家的元嬰老祖林秋實。

  以上三條利益責任相關,

萬曦的大哥___大嫂___,以及萬曦本人若無異議,三人將簽訂下此契約,發下心魔誓言,如有違背,必遭心魔反噬。  見證人:雲翩翩、大龍

  碧雲歷三萬二千九百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雲翩翩在契約中寫下的三條內容,第一條是以免萬曦薄待、克扣神獸後裔焰殺血雨凰的夥食費去鬼混,暴殄天物、引發禍端。

  第二條內容,是讓利籠絡萬曦的大哥大嫂,令他們心甘情願扶著萬曦把靈石掙了。

  畢竟焰殺血雨凰是萬曦的本命靈寵,便是萬曦死了,也只會雞飛蛋打,還輪不到他們夫妻撿漏。

  反倒是萬曦活著一起掙靈石,方為上策。就算萬曦壽命不過兩三百年,神獸後裔傳給她的兒孫,也是林家子嗣的東西。

  對於林大哥而言,就算弟弟、弟媳是廢物,靠著焰殺血雨凰攢下大筆靈石,他自身的修行路也會好走許多。

  有了靈石,培養自家兒女、侄兒侄女們成材,也有了足夠的底氣。

  第三條內容,是為了保住萬曦。萬曦這腦子,加上林鳳軒對好基友的態度,分分鍾能被人攛掇著,把焰殺血雨凰借出去幹些危及生命,或者雞鳴狗盜的事情。

  無論是哪一種, 萬曦都危如累卵。

  如今只允許她家大哥與老祖,在跨界之戰這等大事上借用,一是對林家表了忠心,二來也是為了給萬曦尋個靠山。

  《家人互助契約》中數次提到林家老祖林秋實,也就是在林家老祖面前,給萬曦掛了個號。

  笑話!林家老祖自己的本命靈寵就是神獸,他還能稀罕曾孫媳婦兒的神獸後裔?

  不過,萬曦在林秋實面前掛了號,林家子弟必不敢明目張膽地算計她。林家堂堂元嬰家族,算計曾孫媳婦兒靈寵的名聲,可不好聽。

  至於林大哥,他若是不在了,萬曦夫婦只怕在燕山派也混不下去了。

  林鳳軒這麽自私自利的敗家子,沒了製肘,說不定會用妻兒換些什麽好處呢。保住了林大哥的命,也是保住萬曦這個家的必備條件。

  萬曦看完《家人互助契約》之後,有些敢怒不敢言,思來想去,她委婉地道,

  “翩翩,給我的靈石會不會太少了?我還要養孩子,哪裡夠用啊!”

  雲翩翩冷笑道,

  “你若是要去賭錢,一月三十萬靈石自然是不夠的。聽說林俊希兩個月大,你就抱著他出去鬥魔頭了,你倒是挺會教兒子啊。

  以前我開丹藥店的時候,一個初級煉丹師、製符師每月也不過是賺到二、三十萬靈石。人家還有一大家子要養,怎麽偏你就不夠用了?

  說實話你的事我一點兒也不想管,為了滿足你買下一隻神獸後裔的願望,我的嫁妝都快被你掏空了,你若還不知足,便一切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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