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是個狠人 ()”
田志高和田志遠商討去Y省的當兒,隔著一條巷子的張福家院裡,張爸教金牛下象棋,孟桃沒事乾,在菜地裡玩。
這院子大,原先的主人開辟出幾壟菜地,張爸張媽也拿點菜種子給撒上,綠芽是長出來了,卻不均勻,有的地方擁擠,有的地方稀稀拉拉。
孟桃拿根竹片細心地給菜苗松土,乾完兩壟地,張弟都放學回來了,嚷嚷著肚子好餓,孟桃就洗手開始做飯,等到晚飯做好,聽見鐵皮門被拉開,一看是張福騎著三輪車進來。
“都辦妥了!野豬肉、鹿肉裝在竹筐裡,放進小倉庫,鹿茸、鹿筋、鹿鞭這些留在甘師傅那裡再處理一下泡酒,這個酒得明晚上才能泡製好,封壇之後放進小倉庫。”
張福對孟桃說完,又問道:“小倉庫很牢靠,野豬肉、鹿肉放裡面倒是不怕被老鼠什麽的咬吃,但這天氣暖和,怕壞掉,那就太可惜了!甘師傅說這肉多好啊,特別是鹿肉,可難得了,金貴著呢。”
孟桃說:“沒事的,最多今晚到明天早晨,老板會派車過來運走。”
“那就好了。”
張福轉身掀開蓋在三輪車上的一塊黑色油毛氈,露出小半筐新鮮野豬肉和鹿肉,笑嘻嘻道:
“鹿肉和野豬肉各留了十五斤,甘師傅每樣留五斤做酬勞,另外他說還要泡製好的酒,鹿茸酒、鹿筋酒各要二斤。”
“行,給他。你家也應該留兩壇,不過我覺得,你爸和你媽看到酒,肯定會想分送給親戚,這種酒很珍貴的,你最好看著點,不要讓他們送太多。”
“我知道我知道!甘師傅說過的:這種酒比金子還貴,能留存一輩子不壞……我自己保管,誰也別想動!”
張福一聽他可以留兩壇鹿茸、鹿筋酒,頓時樂開了花,立刻做保證絕不準送人。
開玩笑麽,這種酒送人?那等於送人金子。甘師傅可說了:他以前也弄過不少鹿茸、鹿筋,就從沒見過這次這樣好的,包括上次的虎骨、虎筋酒,聞著都有股異香,簡直是人間極品!
這樣的酒封存個一年兩年或者更久些,等到開壇飲用的時候,每天一小口,有病治病,沒病延年益壽,即便七老八十也能健壯如少年!
這哪是酒?簡直是仙丹啊,張福又不傻,這麽好的東西還不當金子一樣深藏起來。
孟桃心裡暗道那位甘師傅倒是真識貨,這些泡酒的鹿茸、虎骨都是放在空間裡浸潤靈氣許久才拿出來,當然非同一般,確實可稱為貴比金子。
張福又道:“我們分到的這些鹿肉和野豬肉,等我媽明天來做成熏肉干,這樣能留久些,你和金牛帶一半回去吃。”
孟桃說:“我和金牛不要,我們家裡很多熏肉,要吃很久才吃完。這兩天住你家,每天吃點新鮮鹿肉就行,你們也盡量趁新鮮多吃,就算做肉干也盡快吃完,留久了沒有滋補作用了。”
這些肉蘊含了空間靈氣,自然是越快吃掉越好,對身體有利。
張福覺得她說得有道理,答應著,把肉搬到廚房,孟桃每樣肉割了一塊下來,切成薄片直接下鍋,簡簡單單的烹製方法,隻加了點鹽和薑片,就十分鮮香美味,大家紛紛搶著吃,張媽那鍋排骨湯都放靠後了。
吃飽喝足,張福想先送張爸和張弟回被服廠裡的家,然後回來,和桃花、金牛一起去電影院看電影。
張弟一聽說等會他哥和桃花姐、金牛哥要去電影院看電影,立刻不幹了,吵著鬧著也要看電影,今晚不回廠裡的家,要住新院屋!
張福追著揍張弟,
張爸心疼小兒子,說道:“行了行了,不回就不回吧,金牛和桃花今天來,大家都高興,那我們今晚就住這邊。”張福看老爹一眼:“你倆不回,我媽又上夜班,我姑和叔他們看著我們家不亮燈,再跑過去看還不開門,明天問起來,你怎麽回答,怎麽解釋?”
“有什麽好解釋的?瞞得了初一瞞不過十五,咱買了這院子,也沒偷沒搶,就跟他們說實話得了!”
“我三叔急著找房子結婚呢,在這節骨眼上你說實話?我反正是不會讓三叔在這院裡辦喜事娶媳婦,三叔怎麽怨恨我們就不用說了,大姑和二叔肯定也要借著這個鬧起來,怪你不講兄弟情份——過年那會,他們跟咱家借錢你不給,現在又有錢買大院子了……”
張福提到借錢的事,張爸臉色沉了沉,哼聲道:“我那時才剛出院回家,都沒跟誰哭窮,他們倒有臉找我借錢?我也得有才行啊。隨他們去吧,愛怎麽說怎麽說,這麽多年了,我講不講兄弟情份,老天看得見!我對得起我爹娘,對得起良心就行!
我會跟他們說清楚,你是我大兒子,到結婚成家的年紀了,你媽這些年攢了點錢,又借到你舅爺家一些, 才買下這院屋專門給你結婚用的,誰都別惦記,惦記也沒用!這屋寫著你的名字,我當爹的能跟著住就不錯了,做不了主。”
張福聽他爸這麽說,就不作聲了。
隱瞞買院子的事,主要就是擔心他爸顧念兄弟情,硬要把這院子給三叔結婚用,既然他爸想通了,那沒必要隱瞞了。
父子倆論說家務事不避著孟桃和金牛,兩人不想聽都不行,隻好當個木偶人坐旁邊聽著,不插嘴不說話。
張爸不看電影,留在家看門,張福騎三輪車帶著孟桃、金牛和張弟,出發去電影院,一車人嘻嘻哈哈笑笑鬧鬧,就像一家子的兄弟姐妹。
張福特意拐了個彎,往後巷走,要路過田家那垮了圍牆的破院子,讓孟桃看看,確認是不是臨水村的極品一家。
離挺遠的,張弟就指著說:“看,就是那家,天天吵架打架的。”
孟桃“噓”了一聲,讓他先不要作聲。
三輪車通過狹窄的巷道,右邊是別人家磚砌的圍牆,左邊是用幾根木頭胡亂架起的柵欄,從屋裡透出的電燈光,照見在院子裡走動的女人,剪著齊耳短發,穿件灰色罩衣,那走路的姿勢,不用看正面孟桃也知道,這就是王水鳳。
所以真的是那個田家,他們把名聲搞臭,在臨水村呆不下去,就跑到縣城落戶來了?
呵呵,倒也有本事,總比前世的孟桃花強,孟桃花被壞掉名聲之後,卻不會離開,也沒人帶她離開,她頂著沉重的屈辱,在村子裡直到死。
只是不知道田家人能否如願,可以一直呆在城裡,再也不用回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