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總是會隨著時間消逝不見。
就像是這個世界上的每一次死亡都無法追回,記憶往往隨著死亡一同泯滅,而一旦與某件事相關的所有人都在各自的人生中劃上一個句號,那麽遺忘就變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沒有人會提前預料到自己過於突然的死亡,連作為傳奇的宋荊也不例外。
而對於幼小的唐千而言,父母的死亡似乎也沒有造成太大的改變,畢竟離開車輛以後,光是被囑咐的離開是非之地就花光了他作為一個孩子所有的精力,甚至沒有時間關注到自己的父母緩慢死亡的過程。
起碼他的生活還維持著體面的水平——撿到他的那這叫做“阿華”的小夥,就這麽在同夥的視線下,莫名其妙的把他帶回了家,勉勉強強的告訴所有人,自己是他的哥哥。
甚至多了個新名字,因為唐千脫口而出的名字的第一個字。
“你可把我害慘了,小家夥。”唐樺在返程的車上一邊開車,一邊苦笑道。
當然,唐樺肯定不是這位“阿華”的真名。但他適應良好,或許是因為很有這方面的天賦。然後的三年裡,這個名字就一直陪伴著他和這個孩子。
三歲的唐千對人和事還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最多懂得怎麽求援,怎麽可憐巴巴的博取長輩的同情。就算是那個特定的時候,他剛走完屬於自己的“萬裡長征”,人還迷糊著,小腦袋昏昏沉沉,心裡只有想休息一會兒和下一頓飯吃什麽的概念,連下車都不肯自己蹦躂下去。
小小年紀,態度卻大爺的很,連最擅長的賣乖都無暇理會了。
當然,十一年過去,賣乖仍然是他的絕技。這種出類拔萃的本事幾乎可以說是“被刻進了他的基因裡”,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日新月異,賦予了更成熟的手段和方法。
“沒辦法了。”看著小東西的腦袋瓜終於恢復了清醒,唐樺把從超市裡買的新鮮牛奶給熱了,賄賂討好似的倒了一杯遞過去,“以後要是有別人來,叫我哥哥。我想想辦法……唉,能不能把你早點送出去吧。”
唐千不喜歡喝牛奶,從小就這樣,雖然他不說,但一向很是抵觸。在這時他還是接受了這一杯熱氣騰騰的賄賂,因為他實在太怕之前那種又餓又渴的感覺了。
唐樺確實很難把他送出去,這個突然闖進來的小東西給他造成的不僅僅是程序上麻煩,更是一種負擔,對一個剛剛潛伏進目標組織的臥底的負擔。
唐千的家庭生活在另一個城市,沒有人知道這一家三口什麽時候出的行,而且這個名字甚至在當時沒有被錄入檔案中——在那個時候,大多數的情況是等到孩子快要上學的時候,父母才有心去操辦關於身份證明的事項。
而唐楓這個名字的出現更好解釋。沒有人希望自己孩子的真名和一個犯罪組織掛上關系,小孩一旦長大就變了樣,別人基本認不出來,但如果名字不變,那或許會成為一個定時的炸彈。正因如此,到後來無論是宋荊還是真名不詳的唐樺,都把唐楓這個一時興起起的名當做了這個小孩的名字。
就算是在後來宋荊跟宋喬雨留下囑托的時候,她也同時有些害怕,自己這位缺點心眼的兒子會不會反而暴露了唐千的過去,因此用了唐楓的名字作為危機的提示。
唐千是尋常人家的小孩,寄住在叔嬸家裡,普通平常,沒有任何危險。但唐楓是臥底的弟弟,這個名字一旦出現,唐千的身份和過往就有可能暴露在旁人的眼中。
不僅僅是找不到這個孩子的來歷,能不能把他送走也成了唐樺的一塊心病。畢竟同夥都知道了他有一個同住的弟弟,之前作為阿華,他又已經自稱父母雙亡來避免別人進一步的追究。如果這個弟弟突然消失,他該怎麽解釋?
因為生活過於艱難,有一天心血來潮,把這麽大一個弟弟隨手送人了?
對於一個有房有車的年輕人來說,這種事比天上莫名其妙掉下來一個便宜弟弟更加扯淡——因為後者真的發生了。
總而言之,唐千就這麽留在了唐樺的家中。唐千很好養活——畢竟乖巧也需要本錢,不竭盡所能的試圖乾點家務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稱是一個乖孩子。
唐樺的任務是進行各種貨物的交接,有時候還要在約定的地點和人交換情報。他們有固定的上線提供交流的地址,而這時,一個三四歲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樺有個弟弟以後,交接的地點也從咖啡廳酒吧等閑雜人等所在的地方,換成了快餐店甜品店這樣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畢竟,誰又能想得到,一個手忙腳亂帶著弟弟的大小夥子,其實會是一個進行秘密犯罪活動的組織成員呢?
第一次見到高先生,也就是後來故去的韋高馳,正是在一次這樣做掩飾的會面當中。當時的唐千已有四歲,剛過完唐樺給他擬定的生日,其實實際上也確實到了年紀。
高先生到了的時候,他坐在座位的一旁,看著窗外被風吹動的樹枝,舔舔手上被提前砍掉一半的雪糕,過的好不愜意——另一半不是店家連這點東西都要缺斤少兩,而是唐樺叫人幫忙拿去分開的,他查到四歲的小孩不能吃太多這樣冰涼的食物,所以刻意減了分量。所以另一半已經被他趁早幾口啃完了。
一個乖巧的小孩是不會輕易和大人對著乾的。唐千秉持著這樣的原則,因此也並沒有提出異議。再說,他本來就已經很開心了。
有些原本並不在意的東西,會隨著事情的逐漸明朗,或者個人認識的逐漸完善,在之後的人生中以記憶的形式浮出水面。當時年幼的唐千並不可能輕易的認識到這一點,直到危險發生之前,才發現事情似乎有些不對頭。
他已經相當敏銳了。
作為一個被放養的孩子,唐千有自己的房間。在唐樺兩室一廳的小公寓裡,隻安了一個兒童床就佔據了原本書房的位置。據說是因為請教了一位養著同齡女兒的朋友,唐樺給所有桌角加裝了緩衝墊,避免孩子磕著碰著以後,就這樣放心的任由小孩玩耍。
那是一天夜裡,唐千悄悄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間,有點餓又有點不餓,有點渴又有點不渴,有點困又死活睡不著,於是坐在沙發上依照慣例的進行發呆這項古今不變的傳統運動,正碰上了不知道什麽時候出門,在這時返回的唐樺。
如果那時唐千再成熟一些,應該能察覺到當時的唐樺似乎過於冷靜了。但他所看到的,只是唐樺有些狼狽,手上還有未擦乾的血跡,似乎經歷了什麽很危險的事。
小唐千的感官很敏銳,記憶力不錯,但反應卻比較遲鈍,面對這樣形容不太端莊的便宜哥哥,只是在黑暗中眨了眨眼,並沒有太多的反響。唐樺第一時間甚至沒注意到還有這麽個安靜的小家夥坐在沙發上,連開了燈都沒來得及留神,直到自己拿不起熱水壺倒不了水的唐千弱弱的開口向他討水喝。
“你慢慢喝,別嗆著了。”唐樺一世英名毀於一旦,竟然被這麽一個小孩當場抓包,實在有些頭疼,“既然你看到了,我就順便跟你說好了。喝了這杯水,以後不要隨便跟人說自己知道的事,如果他非要問就說不知道,再不濟也可以裝啞巴,明白嗎?”
小孩專用的塑料杯裡倒進了四分之三的涼水,另外加上的四分之一是剛燒開的熱水,中和起來的溫度剛剛合適,入口以後,喉嚨到胸腔的位置能暖和好一陣。
這就是唐千所陳述的“嚴正警告”的原型。
繼一杯牛奶讓一個小孩叫了三年哥哥這樣的約定以後,一杯白開水的價值也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甚至不需要威逼利誘,唐千確實很遵守自己與他人的約定,這是他與生俱來的堅持。
不得不說,年幼的唐千真的是一個很好拿捏的娃娃,和長大以後完全不同,聽話這一點特質甚至不僅僅是表面功夫。即使後來發現了一些異常,甚至出言向唐樺詢問一些更敏感的問題,也並沒有改變這種本能般的乖巧。
唐千是獨生子,唐樺也確實像是他的一個哥哥。越往後,唐樺也越發現這個孩子不僅敏銳,也是真的守口如瓶,所以也會和他講一些自認為無關緊要的事。
“有個人的女兒和你一個年紀,據說沒你那麽好養活。”唐樺很是感慨,覺得自己雖然撿了個麻煩孩子,但運氣其實還算不錯,“一不留神就磕了碰了什麽的,小女孩最愛漂亮,眼睛旁邊卻碰了個疤。這一鬧騰,可把她老爹操心壞了,整天盼著早點回家。上次我順便跟他講你能自己一個人在家多久不用管,他聽著都害怕,他就不敢讓他家寶貝欣欣這麽隨便的過日子。小唐,你可真是個厲害的小娃娃。”
唐千或許有對此感到高興過,但他只會悄悄的把頭埋在被子裡傻樂。在被子外頭,他自有一套成熟的小大人應有的尊嚴。
他們已經很久沒有提及送唐千回家的事了。唐樺確實有過害怕,害怕唐千走了自己的身份或許會遭到懷疑,自己的處境會更加危險。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宋荊那邊的調查也毫無進展,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根本沒意識到,這個孩子其實曾經居住在另一個城市。目標錯誤的推理,當然是徒勞無功。
至於後來,在宋荊帶著唐千沿路往回的徹底調查中發現唐千其實並不是本地人,進而通過幾具白骨化的屍體找出他的真實身份,這就是後話了。
但在當時,唐樺甚至懷疑過這是不是哪個不知名的山溝溝裡出來的娃娃,才會這麽早熟懂事,總是想要主動幫忙。更重要的是,這孩子確實應該是從山裡走出來的,莫名其妙的就溜進了那個倉庫中。
但最後,他還是自行否定了這個結論,畢竟山溝裡的孩子應該不會對著涼水就皺眉。唐千就是這樣,雖然還是會主動又乖覺的把水喝下,但總讓旁人覺得是不是虧待了他。
小日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過得還挺精致。
“你一個人在家如果遇到危險,要及時叫我回來。”唐樺對這個弟弟的自主程度很是放心,但也必須多加囑咐,“你就打電話,這個手柄拿下來就可以按數字,按完我就聽到了,打給我告訴你的這個號碼。這個號碼你可要記住了,實在不行就報警……不對,還是先報警,安全更重要。”
唐千記得很清楚,到現在都能把那串數字背出來,可見那是一場很成功的教學。
但事不隨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