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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農門小福妻》第九百章 囂張訟師
  第900章 囂張訟師

  當年隴安府是人人皆知大商黎家的黎神童,那是三歲習文,四歲能背三字經,五歲能背千字文,十三歲就考上童生。

  黎神童的名號是一直喊到黎智當爹去了外地念書,這才不喊的。

  看熱鬧的百姓看過顧老太謀害費氏的案子後,對於顧老太又謀害親夫,其實興趣沒那麽大,可他們聽到那個奸夫是黎智的時候,是激動瘋了。

  “啥,你說啥?跟顧老太謀害親夫的人是黎智?咱們府城的黎大人?!”

  “天老爺啊,不會吧?顧老太跟黎大人竟然真的蓋過被子辦過事兒。那顧有文、顧有祿他們到底是不是顧老爺子的種?”

  有人回道:“是個屁!那顧有文可是顧老太進顧家門不到七個月就生下來的,那鐵定是黎大人的種啊。再看老顧家三個兒子,就顧有福長得跟顧老爺子像,顧有文跟顧有祿長得都像黎大人,跟黎大人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看就知道是親父子。”

  其實顧有文跟顧有祿長得根本不像黎大人,而是像黎大人的舅舅。

  可河安府百姓不管,激動啊,附和著道:“是了是了,我老早就瞅著顧有文跟顧有祿長得像黎大人。誒喲喲,第一次見著顧有文的時候,我還以為是見到黎大人了,那個像啊!”

  啪一聲,古知府受不了了,呵斥看熱鬧的百姓:“肅靜,再敢喧嘩,本府對你們不客氣!”

  這話古知府都不知道說過多少回了,河安府的百姓是不帶怕的,但還是安靜下來,因為他們想聽八卦。

  各大酒樓跟說書館的下人則是匆匆回去,把府衙的事情告訴說書先生們。

  古知府看見了,沒有喊住他們,由著他們去,繼續問著袁家貴:“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詞,僅憑一面之詞就想告官是不可能的,你可有證據?本府提醒你,要是沒有證據,你就是汙蔑朝廷命官,按律當誅全族。”

  田喜旺一家聽罷,有些緊張,看向袁家貴:“袁叔,你可有證據?要是沒有,我們就完了。”

  他們雖然不姓袁,卻是跟著袁家貴來作證的,而他家手裡的證據可不能把黎智關進牢裡,最多能壞他名聲罷了。

  袁家貴的孫子有些害怕,卻是拽著袁家貴,笑道:“爺爺沒事,我們會陪著您老的。”

  他跟妹妹只剩下爺爺了,無論爺爺告不告得成,他們都會陪著爺爺,不會再分開。

  袁家貴看著自家孫子,很是欣慰……以前這個孫子是最不聽話的,可逃荒路上,他看著幾個堂兄弟先後死掉後,變得異常懂事,知道為家裡人著想了。

  袁家貴摸摸自家孫子的腦袋,道:“恩哥兒放心,爺爺有證據。”

  說著,扯下掛在脖子上的繩子,從衣服裡面拉出一個拳頭大的袋子,袋子很厚,是一層又一層的,袋子口還用線給封死了,需要用刀子才能打開。

  袁家貴把袋子遞向古知府,道:“裡面有小半塊玉佩,是我醒來聽說滿堂兄沒了,心裡愧疚,當夜偷偷去池塘邊翻找,在一叢草地的泥土裡找到的。那上面有大半個字,我找人看過,那是大半個智字,能證明是黎智的。”

  古知府聽罷,立刻讓衙役把布袋子割開,當眾拿出那半塊玉佩,那上邊當真有個從左往右斜斷掉的智字。

  能看得清楚,就是智字右邊的口字少了一半。

  在場的人都驚了,百姓們道:“大人,黎大人當真就是顧老太的姘頭,跟顧老太合夥殺了袁家滿,趕緊把這個惡人抓起來啊!”

  唐通判也道:“大人,人證物證俱全,可以下令抓人了。”

  雖然黎智是官,可這犯了人命大案,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也應該被抓起來。

  古知府想了想……皇上身體好,還在不停生孩子,而大皇子就敢拉幫結派,是個找死的,估摸著活不了多久了。

  “來人,執本府令,黎智謀害人命,證據確鑿,立刻捉拿歸案!”古知府道。

  “是。”張班頭應著,立刻帶著一群衙役去抓人,心裡高興得不行,這幾天他可是抓了兩回人了,功勞可比馬班頭要多得多。

  看熱鬧的百姓們有一半跟著張班頭他們去抓人。

  黎大人已經得到消息,穿戴整齊的坐在家裡等著,張班頭一到,他沒有任何反抗,直接跟著張班頭走了。

  不過,他是帶了一群人來的。

  這群人裡有位吳姓幕僚,專攻訴訟,是位極其厲害的訟師。

  黎大人一到府衙,並不下跪,隻道:“知府大人,下官要狀告袁家貴,汙蔑朝廷命官。”

  一來就反告,把在場的百姓都驚到了。

  古知府就知道黎大人不會束手就擒,沒有太過驚慌,接了吳訟師的狀紙,看過後,道:“黎大人,你說袁家貴汙蔑你,你可有證據證明他是在汙蔑你?他可是有證據證明你跟顧老太合夥謀害了袁家滿的。”

  吳訟師笑了:“知府大人,狀告之人的一面之詞也能叫做證據?一小半破玉佩也能叫做物證?起名為智的人多了,誰能證明那塊玉佩的主人就是黎大人?”

  最後,還說了一句誅心之語:“知府大人,您是府衙主官,雖說可以斷案,可這等刁民狀告府衙同僚的案子,大人是不是該回避?”

  又道:“大人不常辦案,不太清楚大楚刑律的話,某倒是可以提醒大人一下。一府主官遇到刁民狀告府衙同僚佐官的事情時,可以先壓下不審,把人證物證送往京城大理寺,由大理寺派人來審理黎大人。可您為何不這麽做?是否有故意……”

  “住口,吳訟師,當堂汙蔑一府主官,可是大罪。”唐通判打斷吳訟師的話:“你說的這些只是其一,大楚刑律,若是大案、急案,只要有證據,即使同為一府同僚,府衙主官也可立刻審理府衙佐官,事後再稟告京城便可。”

  這個刑律是大楚第一任皇帝定下的,實在是大楚建立之初,各地有太多的案子,等稟告京城,新鮮屍首都化成白骨了。

  因此大楚第一位皇帝就定下這樣的刑律,只要證據確鑿,別管是誰,即使佐官也能審理主官,何況如今是一府主官審理黎大人這個佐官。

  吳訟師不慌不忙,繼續道:“唐大人熟知大楚刑律,吳某佩服。可府衙如今的人證物證實在不能令人信服,要是府衙拿不出新證據就審問黎大人,那黎家定會告上京城,到時候別說袁家,就連唐大人跟古大人都討不了好。”

  吳訟師囂張至極,咬死了袁家貴不是證人,玉佩的智字不能代表黎大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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