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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萬福》第四百九十九章:1字並肩王
  國庫空虛也不是一天兩天。
  重新喪葬,需要不少銀兩,給幽王多了多少,他們就要少用多少,甚至還需要他們自掏腰包,旁的事還能商量。
  一涉及銀財,誰也不願損了自己的利益。
  重新喪葬也是勞師興眾,按道理說一應儀製,應照親王的規製。
  但是!
  首先,幽王殿下是功臣良將,大周朝歷來都有追封功臣的先例。
  幽王殿下已經是親王了,再追封爵位應與攝政親王等同,一應喪葬要按追封後的爵位籌辦。
  其次,幽王殿下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在攝政親王的儀製基礎上,朝廷還要【額外】厚葬。
  這麽一來,幽王殿下這喪葬儀製,怕都要趕上國喪了。
  這麽辦下來,勞心費力,一點好處也沒有,誰會樂意?
  再有就是,殷懷璽縱是驚才絕豔。
  內閣一幫老閣臣,身居高位久了,便也有些倚老賣老,多多少少還是有些瞧不上,殷懷璽這個年歲小,還殘病的少年。
  但這些心思,也沒人會傻到當眾說出來。
  這一吵嚷就沒完沒了。
  饒是因為年邁,精神不濟,身體不支,已經磨光了脾氣的夏言生,眼皮子一掀:“是也吵,不是也吵,你們除了吵,就不會用一用腦子?”
  內閣裡頓時一靜——
  夏言生瞧了坐在身邊的虞宗慎:“你怎麽說?”
  虞宗慎盤玩核桃的手,微微一頓:“你們也要看一看時機,北境的情況如何,你們也是心知肚明,眼下北境局勢不穩,安定北境迫在眉睫,幽王一案的後續更是刻不容緩,若殆誤了北境的局勢,這後果誰也擔當不起。”
  一眾閣臣沉默著沒說話。
  這道理他們不是不清楚,只是涉及自身利益,難免就有許多話要說。
  虞宗慎繼續道:“皇上一早就提出了,要將幽王墓遷入皇陵,你們就真以為,這個遷墓,就真的只是遷進皇陵就完事了?不用準備祭禮嗎?幽王殿下死的可不光彩,遷墓若辦不光彩,皇家面上無光,折損的是皇上的名聲與威嚴。”
  一乾老閣臣也無話可說了,平常在內閣裡不管怎麽鬥得頭破血流,但凡涉及皇上的利益,就沒一個人膽敢跳出來反對。
  虞宗慎垂下眼睛:“殷懷璽不想讓幽王殿下入皇陵,這才提出重新喪葬,喪葬禮辦風光了,全了皇家體面,也全了皇上的名聲威嚴,入不入皇陵就無所謂了。”
  入皇陵對皇家子孫來說,是天大的殊榮。
  但殷懷璽卻隻想讓幽王殿下,長埋於幽州地界。
  夏言生拍案定板了:“就依殷懷璽的意思。”
  “重新葬喪也符合禮製,讓禮部準備祭祀文,記錄幽王之功德,以祭天地、告百姓、詔後人,勉勵群臣,輔佐江山社稷,這是好事,理該如此。”
  “喪製期間,罷朝三日,以示幽王祖有德,己有功,德配其位,君王、朝臣、百姓,舉國同哀。”
  “幽王與王妃夫妻情深,二人患難同死,也不失為一樁佳話,幽王妃葬於幽州,幽王回幽州大葬,也是理所當然,想來皇上也能理解,不會過於強求。”
  “喪製之後,我來擔任山陵使,率群臣在京裡準備喪製吊祭,隨後禮儀使,儀仗使,鹵簿使、橋道頓遞吏等,一道扶幽王之靈回幽州,負責陵地、撰陵名,哀冊文等葬製事宜,務必要將這事辦妥當了。”
  屋裡頭靜得落針可聞——
  夏言生繼續道:“該給的榮耀也一並加倍給了,沒必要因一個死人,和殷懷璽鬧得不痛快,在皇上面前也是裡外不是了。”
  虞宗慎也表了態:“幽王一案,從六月到現在也有小半年了,這都進了十一月,不盡快把事兒處理完了,難道還要留著過年?”
  李其廣的案子還在審理當中,後頭要牽扯多少人,還是未知數。
  後頭宋修文的案子,也要費一番周折。
  屆時這朝堂又該是一片亂象。
  內閣加緊了時間,重新商議定案之後,第二日朝會就上呈了皇帝。
  皇上看過之後,又拿給殷懷璽過目。
  殷懷璽沒有意見,當朝謝了恩。
  此事就這樣定下來了。
  三日後,皇上親下了詔書,昭告天下:“朕貴天子,臨朝三十余年矣,承祖德之功治,高宗之遺訓,謹奉朝綱法紀,治我大周之廣博。”
  “修兵甲,鎮外族邦夷,有功社稷;”
  “納賢才,治大周中興之局面,有功黎民;”
  “立社稷,嚴以宗親苛政專權,有功宗祖;”
  “緩刑罰,重吏治,赦天下,使冤情得以昭雪,冤案得翻查,有功吏治;”
  “薄賦斂,鼓勵耕種,整頓賦役,賑濟災荒,體恤民情,功在千秋;
  “不納色,在位三十余年,空置后宮,減中宮之銀,治理天下,功在德行;”
  “……”
  揚揚灑灑一篇詔文,前頭是皇上登基之後,仁功德治,之後才提及了幽王一案。
  “然,國用之浩繁,兵晌不足,朕有失查之錯;”
  “朝中大臣,結黨營私,層層相護,致定北王受奸黨迫害,蒙不白之冤,朕有失治、失查、失德之錯;”
  “定北王殷厲行文德武功……”
  後面長篇大章,盡述了定北王殷厲行的德行功績,還有他生平數場大規模全勝戰役,字字句句溢美專德。
  “……遂,複殷厲行宗廟,追封殷厲行【一字並肩王】,號周厲王,生不能與朕,共享天命之貴,死與朕同享江山之社稷,與朕比肩矣。”
  “朕,特此以昭天下,以慰周厲王之英靈,彰周厲王之德,勉勵群臣,忠君治國,順黎民之苦,欽此!”
  長達六尺(兩米左右)的詔書,經宣讀之後,張榜到了長安門。
  相關的文書,也經由朝廷,發放到全國各州府縣衙,命各州府官員們宣讀、張榜,昭告於天下萬民。
  皇上當朝下旨:“原威寧侯, 現寧遠侯,與長興侯夥同一氣,欺上瞞下,竊周厲王和世子殷懷璽戰功,瞞報軍情,罪犯欺君。”
  寧遠伯跪在地上,身體抖得跟篩糠,卻是連大氣也不敢喘一下。
  題外話
  就目前出土的,以及民間發現的聖旨,長度基本上在兩米左右,假造聖旨,是不可能存在。
  首先古代皇上,基本沒有當朝下旨的,都是先傳了口諭,然後聖旨會在十日內下達,為什麽呢?
  從下了口諭開始,聖旨從製造到完成,要經過三十幾個繁瑣的步驟,每一個環節,都有相關負責人,檢查無誤之後,才會送到下一個檢查機構,哪一個步驟出了錯,都有相關的人,承擔責任。
  這已經最大機率,保證了聖旨的真實。
  當然了,為了防止假傳聖旨,聖旨的第一個字,奉天承運的“奉”字,是根據當天的星象,天氣等各種因素的位置變化確認,所以沒有一張聖旨上的“奉”字,是一樣的。
  而這種機密是掌握在皇家掌權者手裡,沒有繼位,根本不可能知道。
  還有就是聖旨的材料,是有嚴格的管控標準,專門供給皇族,規格,工藝、原材料都有極大的限制,不可能模仿。
  差之亳裡,失之千裡,沒有一張假冒的聖旨,能逃得過管控聖旨機構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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