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野人外貌清秀,身材合宜,四肢挺直又結實,但並不顯得粗壯。他個子很高,身體健康,年紀看來約二十六歲。他的五官分布得恰到好處,沒有那種凶巴巴、惡狠狠的表情,臉上有一種男子漢的英勇氣概,又具有歐洲人那種和藹可親的樣子,這種溫柔親切的樣子在他微笑的時候表現得更為明顯。
他的頭髮又黑又長,但不是羊毛一般的鬈發。他的前額又高又大,目光銳利而又活潑。他的皮膚不怎麽黑,略帶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亞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膚色那樣是黃金褐色的,令人生厭,而是一種深茶青色,油光烏亮,使看見他的人都生出一種清爽的感覺。很難用言語形容。他的臉圓圓胖胖的,鼻子卻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樣扁。他擁有薄薄的嘴唇,牙齒瓷白宛若象牙,他的嘴形的確是很漂亮的。他並沒有睡得死死的,實際上只打了半小時的盹就醒來了。他一醒來就跑到洞外來找我,因為當時我正在擠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一見到我,他就向我表示了臣服感激之心。譬如,他趴在地上,做出各種手勢和奇怪的姿態。最後,他又把頭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腳邊,然後又像上次那樣,把我的另一隻腳放到他的頭上,這樣做完之後,又向我做出各種姿勢,表示順從降服,願終身做我的奴隸,為我效勞。
弄明白他的意思之後,我告訴他,我對他非常滿意。過了一會兒,我就正式和他交流,並借此教他學習我的語言。首先,我告訴他,他的名字叫“約翰遜”我教他說“主人”,並告訴他這是我的名字。我還教他說“是”和“不是”,並告訴他這兩個詞的意思。我用瓦罐給他盛了一些羊奶,然後又遞給他一塊麵包。我先把麵包浸在羊奶裡吃,給他做示范,他很聰明地像我一樣吃飯,還做手勢,表達他對食物的喜愛。
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地洞裡睡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並告訴他,我要給他一些衣服穿。他明白我的意思後,顯得很高興,因為他一直赤身裸體,沒有東西遮擋羞處。當我們走過他埋下兩具屍體的地方時,他就把那地方指給我看,並告訴我他所做的記號。他向我比畫著手勢,希望我把屍體挖出來充作食物!對此,我表示十分生氣,我向他表明,對人吃人這種殘忍的行為我深惡痛絕,我做出一想到這種罪惡勾當就要嘔吐的樣子。然後,我向他招手,叫他馬上跟來,他立即十分馴服地跟著我走了。我把他帶到那小山頂上,看看他的敵人有沒有走。拿出望遠鏡,我看向他們昨天待著的地方。但那些野人和獨木舟都不見了。顯然他們上船走了,並且把他們的兩個同伴丟在島上,連找都沒有找他們。
我對這一發現並不感到滿足。現在的我,擁有極強的好奇心和近乎自大的勇氣,便帶著我的奴隸約翰遜,準備到那裡看個究竟。我給了他一把刀,讓他拿在手裡,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經了解到,他是一個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還叫他給我背一支槍,而我自己則背了兩支槍。武裝好之後,我們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過的地方出發了,我想知道更多關於野人的信息,因為我對他們的了解太匱乏了。
在那裡,呈現在我面前的是一幅慘絕人寰的景象,遍地都是死人骨頭和人肉,鮮血染紅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爛了,有的燒焦了,東一塊西一塊的,一片狼藉。地上隨處可見食人盛宴的瘋狂痕跡,
到處都是被俘虜的失敗者的血肉。看到這些,我血管裡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連心臟也停止了跳動。那真是太可怕了,太慘不忍睹了。然而我的野人奴仆——約翰遜,對這視若平常,沒有一點兒反應。 我看到的,一共有三個骷髏,五隻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腳骨,還有不少人體的其他部分。約翰遜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了四個俘虜來這兒舉行人肉宴,三個已經被吃掉了。他是第四個。說到這裡,他還指了指自己。他還告訴我,這是因為野人部落裡新王和舊部發生了一場戰爭,他作為新王的臣員被俘虜到了這裡。他們這一派也抓了大批俘虜。這些俘虜被帶到不同的地方殺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們帶到這兒殺了吃掉一樣。
我讓約翰遜把所有的骷髏、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來的東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後點上火把它們通通燒成灰燼。我發現約翰遜對人肉的渴望深人骨髓,仿佛吃人是他的天性。但我明確表示,對吃人肉的事極端憎惡,不要說看到這種事,甚至連想都不願想。我還設法讓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殺了,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辦完這事以後,我們又回到了城堡裡。回家之後,我翻箱倒櫃給
他到防服裝。首先,我給了他一條麻紗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裡找出來的,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過了。短褲略改一下,剛剛合他的身。隨後,我又憑借我不錯的裁縫手藝,用羊毛給他縫製了一件不錯的背心。另外,我又給了他一頂兔皮帽子,戴起來挺方便,樣子也很時髦。現在,他的這身穿戴也還過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幾乎穿得一樣好,心裡十分高興。說句實話,他剛開始穿上這些衣服時,還很不習慣。當然他第一次穿褲子,當然會覺得別扭,不過,除此之外,他也感覺背心的袖筒磨痛他的身體,例如肩膀或者胳肢窩等地方。後來我把那使他難受的地方略微放寬了一些,再加上他對穿衣服已經慢慢感到習慣,也就喜歡上他的衣著了。
回到家中的第二天,我就考慮如何安置約翰遜的問題。一方面,我要盡可能讓他生活得舒適,另一方面,還要注意不讓他威脅我的生命。為此,我在兩道圍牆之間的空地上,給他搭了一個小小的帳篷,也就是說,這小帳篷搭在內牆之外,外牆之內。雖然內牆上有一個出口,但是我在入口處做了一個門櫃和一扇只能在裡面打開的木板門。我只需要在夜間睡覺時,反門上門抽走梯子就行了。面且我還在內牆和岩壁之間用長木條做椽子搭了一個屋頂,把我的帳篷完全遮蓋了起來。橡子上又橫搭了許多小木條,上面蓋了一層厚厚的、像蘆葦一樣
結實的稻草。這樣一來,
如果約翰遜想通過內牆來到我身邊,就必然會弄出許多聲響,也就一定會把我驚醒。另外,在我討夫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也裝了一個後門。絕對不可能從外面把這兩道門打開,否則的話,活門就會自動落下來,從而發出很大的聲響。除了這些準備,我每天夜裡都會放一把武器在床邊,時刻防備著突發事件。
其實,對約翰遜我根本用不著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再也沒有像約翰遜這樣忠厚誠實、順從可愛的仆人。他沒有脾氣,性格開朗,不耍花招,對我又順從又熱心。
他對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對父親的感情,從感情產生的那一刻起,就無法割舍了。可以說,無論何時何地,他都寧願犧牲性命,獻出自己擁有的一切,只為了可以保護我。後來,他的許多表現都證明了這一點,並使我對此堅信不疑。我深信,我根本不用對他時刻充滿警惕。
這不由得使我常常想到,上帝對世事的安排,自有其天意,當上帝治理自己創造的萬物時,一方面他剝奪了世界上許多生物的才乾和良知;另一方面,他照樣賦予他們與我們文明人同樣的能力、同樣的理性、同樣的感情、同樣的善心和責任感,也賦予他們同樣的嫉惡如仇的心理。他們和我們沒有任何差別。我們一樣的以誠摯的心對待他人,對愛情忠貞不渝,與鄰裡為善,對陌生人心存善意。而且,當上帝給他們機會表現這些才乾和良知時,他們和我們一樣,立即把上帝賦予他們的才乾和良知發揮出來做各種好事,甚至可以說比我們發揮得更充分。對此,我不能不感到驚訝。
每每想到這些,我不禁感到有些悲哀可笑。太多事實證明,我們文明人在發揮這些才乾和良知方面,反而流露出卑鄙下作的情態。盡管我們不僅有能力,而且,我們受到上帝的教誨、上帝的聖靈和上帝語言的啟示,這使我們能有更深刻的認識。讓我感到奇怪的是,為什麽上帝不給這成百上千萬的生靈以同樣的教誨和啟示,使他們懂得贖罪的道理。我認為,如果這個野蠻的野人可以代表那些未受到上帝教海的生靈,他們肯定比我們這些所謂的文明人更優秀。
關於這些問題,我有時甚至會思考得過於極端,以致冒犯了上帝的統治權,認為他對世事的安排欠公正——他把他的教誨賜予了一部分人,而不賜予另一部分人,卻又要這兩部分人負起同樣的義務。但我終於還是打消了這種想法,並得出了以下的結論:
我們不知道上帝根據什麽神意和律法來給這些人定罪。上帝既然是神,他必然是神聖且公正的,且他的這種神聖和公正是沒有人可以推翻的,也就是說上帝是絕對神聖,絕對公正的。假如上帝做出判決,不把他的教海賜給這些人,那一定是因為他們違反了上帝的教海,也就是違反了《聖經》上所說的他們自己的律法。而上帝的判決,也是以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法則為標準的,雖然這些法則所依據的原則還沒有被我們了解。
上帝就像陶匠,我們都是陶匠手裡的陶土。就像沒有一樣陶器可以對陶匠說:“你為什麽把我做成這個樣子?”一樣,我們這些被上帝創造的生靈同樣無法如此質問。
現在還是再來談談我的新夥伴吧。我對他非常滿意,並決定教會他做各種各樣的事情,使他成為我有用的助手,特別是要教會他說英語,讓他能聽懂我說的話。他非常善於學習,尤其是學習時總是充滿活力和對新知識的渴求與好奇。每當他聽懂了我的話,或是我聽懂了他的話,他就歡天喜地,十分高興。因此,與他談話對我來說實在是一件可以使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現在,我的生活變得順心多了。甚至於我對自己說,我樂於享受永生待在這個島上,只要不再碰到那些食人部族。
回到城堡兩三天之後,我覺得應該讓約翰遜戒掉那種可怕的吃相,尤其是要幫助他戒掉吃人的陋習。為此,我想應該讓他嘗嘗正常人類吃的肉食的滋味。於是,一天早晨,我帶他到樹林裡去。我原本想從自己的羊圈裡選一隻小羊,把它殺了帶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發現有一隻母羊躺在樹蔭下,身邊還有兩隻小羊坐在那兒。我一把扯住約翰遜,並對他說:“站住別動。”同時打手勢,讓他不要走動,以免驚擾我的獵物。接著我舉起槍,開槍打死了一隻小羊。可憐的約翰遜上次曾看到我用槍打死了他的敵人,但當時他站在遠處,弄不清是怎麽回事,也無法通過想象得出“我是怎樣把他的敵人打死的?”的答案。可這一次他看到我開槍,渾身顫抖,簡直嚇呆了,差一點癱倒
在地上。
他既沒有去看我開槍射擊的那隻小羊,也沒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只顧扯開他自己的背心,仔細地檢查了身體各處,看看自己有
沒有受傷,原來他以為我要殺死他。他跑到我跟前,撲通一聲跪下來抱住我的雙腿,嘴裡嘰裡咕嚕說了很多我不理解的語言。但我不難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求我不要殺他。
為了使他相信我絕對不會傷害他,我一面用手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一面哈哈大笑,一面用手指著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過去把它帶回來。他馬上跑過去,在那裡查看小山羊是怎樣被打死的,思索良久,仍然沒有得到答案。
其間,我趁機重新把槍裝上了子彈。不久,我就看到一隻大鳥,樣子像一隻蒼鷹,正落在我射程之內的一棵樹上。為了讓約翰遜稍稍明白我是怎樣開槍的,就把他拉到我跟前。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鳥——現在我看清了,其實那是一隻鸚鵡,而我原先把它當成蒼鷹了。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鸚鵡,又指了指自己的槍和鸚鵡身子底下的地方,意思是說,我要開槍把那隻鳥打下來。隨著我的一聲槍響,他立即看到那鸚鵡掉了下來。
盡管開槍前我已經給他解釋了我要做什麽,讓他做好心理準備,可他還是再一次被嚇得呆立在了那裡。尤其使他感到驚訝的是,由於他沒有看到我事先把彈藥裝到槍裡去,就以為槍裡一定有什麽神奇的對生命傷害特別大的東西,可以把人啦、鳥啦、野獸啦以及遠遠近近的任何生物都殺死呢。在那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保持著十分驚訝的表情。我知道,再讓他這樣下去,他一定會把我和我的槍當神一樣崇拜呢!至於那支槍,事後好幾天,他連碰都不敢碰它,他還嘗試於跟它交流,經常對著槍嘮嘮叨叨自言自語,仿佛槍會回答他似的。後來我才從他口裡知道,他只是向那支槍祈求保留他的性命。
等他的驚訝略微平靜下來之後,我就用手指了指那隻鳥掉下去的地方,叫他跑過去把鳥取來。可他去了好半天才回來。原來那隻鸚鵡還沒有一下子死掉,落下來之後,又拍打著翅膀掙扎般的四處撲騰,一下子撲騰走了,也不知掉到了哪裡。可約翰遜還是找到了它,把它撿回來,給了我。我見他對我的槍感到神秘莫測,就趁他去取鳥的機會重新裝上彈藥,並不讓他看見我是怎樣裝彈藥的,以便碰到任何其他目標時可以隨時開槍。可是,後來沒有碰到任何可以值得開槍的目標,就隻把那隻小羊帶回了家。當天晚上,我就給小羊剝了皮,把羊肉切成小塊。
我本來就有一隻專門煮肉的罐子,就把一部分肉放到裡面慢慢煮,做成了鮮美的羊肉湯。我先吃了一點,然後也給他吃了一點。他吃完了之後,感到非常高興,並表示很喜歡吃。但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也看到我居然在肉和肉湯裡放鹽。他向我做手勢,表示鹽不好吃。他了一點鹽放在嘴裡,做出作嘔的樣子,呸呸地吐了一陣子,又趕緊清水漱了漱口。我也拿了一塊沒有放鹽的肉放在嘴裡,也假裝呸呸地吐了一陣子,表示沒有鹽肉就吃不下去,正像他有鹽吃不下去一樣。但這沒有用,他不喜歡也不習慣在肉裡或湯裡撒上鹽來調味。直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 他還是隻放很少一點鹽。吃過煮羊肉和羊肉湯之後,我又決定在第二天請他吃烤羊肉。
我按照英國烤羊肉的方法,在火的兩邊各插一根有杈的木杆,上面再搭上一根橫杆,再用繩子把肉吊在橫杆上,讓它不斷轉動。
星期五對我這種烤肉方法感到大吃一驚。但當他嘗了烤羊肉的味道後,卻試圖用各種方法告訴我,他是多麽愛吃這種味道,我是不可能不理解他的意思的。最後,他告訴我,他從此之後再也不吃人肉了。聽到他講這句話,我感到非常高興。
第二天,我叫他去打谷,把谷子篩出來。篩谷的辦法我前面已提到過了,我讓他照著我的辦法做。不久,他打谷篩谷就做得和我一樣好,不過後面他更加用心地工作了,那是因為他知道篩谷的巨大意義。因為我等他打完谷之後,就讓他看我做麵包、烤麵包。這時,他就明白,打谷是為了做麵包用的。沒多久,他也能做麵包、烤麵包了,而且製作結果和我相差無二。
這時,我也考慮到,現在既然多了一張嘴巴吃飯,就得多開一點地,多種一點糧食。於是,我又劃了一塊較大的地,像以前一樣把地圈起來。約翰遜對這工作乾得又主動又賣力,而且乾起活來總是高高興興的。我又把這項工作的意義告訴他,使他知道現在添了他這個人,就得多種些糧食,多做些麵包,如此才能保證我們倆擁有足夠的糧食。他似乎很能領會這個意思,並表示他知道,我為他乾的活比為我自己乾的活還多。所以,只要告訴他怎麽乾,他一定會盡他最大的努力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