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年前,一個叫柴門夫的精靈賢者開始研究國際語言,他仔細分析各種語言的特點,探索他們之間的共同規律,經過兩百多年的刻苦鑽研,終於在精靈語的基礎上完成了世界語的方案。
歷經百年,世界語慢慢得到了國際的認可,在二百三十多個國家中逐漸流行起來。
這個時代雖然交通運輸方面還非常落後,但跨地域通訊還是能做到的,因為有著超凡力量。
圖斯王國境內。
一條城市主乾道隨著離城市越來越遠,人煙變得越來越稀少起來,兩邊是疏密不一,縱橫交錯的田野。
烈日當空,農民們正在田野裡辛苦勞作,只是打扮上有些奇異,如果在山上遠遠地望去,就像一頂頂大蘑菇,大蘑菇面上還有著一雙詭異的大眼睛。
呼呼呼——
漸漸起風,一朵雲團遮擋了太陽,一陣清涼的山風吹過,山上草木搖曳。
風不時地呼嘯嘶吼,天色由明亮慢慢變暗,成片的莊稼好像波浪翻滾,起伏不休,大路上灰黃翻滾,沙塵眯眼。
正在勞作的一群成年人捂著頭頂上的大帽子,不讓風吹走,這種大帽子是專門恐嚇野獸的,不然農民彎腰勞作的時候往往會被一些豹子之類的野獸從身後襲擊。
原本勞作的農民一個個慢慢站起身來,面面相覷。
“天色這麽昏暗,小心出邪祟啊!”一個強壯些的農民直愣愣地打量著山上和山口,似乎害怕下一刻就會衝出什麽東西。
“可是現在離真正的天黑還差很遠,今天的做不完,明天的只會更加多。”一個中年村婦出聲說。
“孩子呢!千萬不要讓他們亂跑!”
“大伯快看三娃子他!”一個站在農田裡,褲腳卷起的少年驚恐萬分地大喊,手指顫抖地指著一個方向。
眾人望去,頓時毛骨悚然!那是一個小男孩走遠的背影,一邊走一邊開心地搖晃著小腦袋,一隻小手高舉,似乎被大人牽著走,但原本應是大人的位置卻空無一人!
“回家,回家,跟媽媽回家……”一個八歲大的小男孩,一邊用稚嫩清脆的童聲喊著,一邊往一個植物茂盛的深溝水坑走去。
“娃子!!媽媽在這裡啊!”一個村婦嚇得肝膽俱裂,撕聲大喊。
“媽媽?!”小男孩懵懵懂懂地回過頭來一看,看到他媽媽連帽子都扔掉,瘋狂地從遠處衝來。
“怎麽有兩個媽……哇…哇…”一股寒氣似乎從脊椎骨直往頭上竄,嚇得他頭皮發麻,毛發炸起,不由自主地哭了起來。
哇哇哇——
“快!一起上能嚇退邪祟。”一個農夫高呼,強忍著內心的恐懼帶頭向小男孩的地方衝去。
小男孩感覺自己全身都使不上力氣,卻本能地拚命掙扎,就像有一些肉眼無法看到的東西在不停地拉扯著他,他雙手拚命地扒拉著田地裡的泥土,後半身被不可名狀的東西拉扯得懸空。
小男孩只是看一眼那個黑洞洞的深溝水坑,平時還會覺得好玩,現在隻覺得那裡有著難以言明、毛骨悚然的感覺。
眼看小男孩就要被不可名狀的邪祟拖下深水坑。
轟隆隆——
一陣密集的馬蹄聲從遠方的道路響起,金戈鐵馬,如同猛虎下山般的威勢衝散了邪祟詭異的氣息。
唏律律——
“你們這是出了什麽狀況!”十二個穿著黑色金屬鎧甲,臉上帶著金屬面甲的騎兵停了下來,其中一人大喊,
聲音粗獷有力。 “一些小邪祟而已,已經被軍爺們的威武霸氣嚇退了。”一個老農聲音顫抖地回應,兵過如梳,匪過如篦可不是開玩笑的。
還好這群騎兵沒有和他們過多糾纏,問了一下就策馬繼續上路。
“快點把三娃子抱回村裡去!”老農朝抱著嚇得幾乎失魂的小男孩母親叫道。
眾多農民離去,深溝水坑周圍一片寂靜,寂靜的水坑開始咕嚕嚕地冒出一些氣泡,無風吹到的水面蕩漾著莫名其妙的水波,同時有一些隱隱約約的歌聲傳來。
轟隆隆——
鐵蹄聲再次傳來,深溝水坑的水面再次變得一片寂靜,一支支騎兵出現在道路遠方,在眾多騎兵的中間護送著接近一百輛馬車,其中一輛顯得最是尊貴華麗,馬車上雕刻著眾多優雅華貴的金色紋路,金色紋路組成各種西方龍、天使和阿爾特裡亞女神的圖案。
……
春天剛剛結束,天氣就變得開始炎熱起來,知了在樹上叫個不停。
洛克正和幾個下屬在樹蔭遮擋下面的小溪裡洗澡,不僅有人在岸上看風,武器還放在隨手就能拿到的地方,隨時警惕著,軍人們的鐵血煞氣,一般邪祟不敢輕易招惹。
洛克,19歲,身高接近一米八七,暴露在外的上半身,腹部肌肉的輪廓明顯,背闊肌和胸大肌塊壘清晰而凸出,全身散發著一種彪悍的氣息。
可頭髮卻是缺乏色素的灰白色,那是平民的特征,這是一個苦難的年代,是祖祖輩輩常年累月地透支體力勞作,而又缺乏營養導致的。
少年白發,未老先衰,在洛克的家鄉,很多人都是那樣,三十歲壯年一過就會很快衰老下去,無力勞作的他們只能等死。
幸運的是洛克已經獲得了逆轉的機會,經過修煉鬥氣和大量肉食的補充,發色已經從死灰色,慢慢恢復光澤。
洛克13歲參軍,經歷過很多殘酷戰爭後,僥幸存活,一路升到一等兵,才在他家鄉男爵那裡得到修煉鬥氣的資格。
後來更是機緣巧合下,拯救了獨自出走的任性公主,因此獲得了珍貴的進階藥劑、騎士封號和領地,同時也得到了那個公主的青睞。
現在,已經是中階騎士侍從的洛克,在公主的車隊內臨時擔任著騎兵中隊,副隊長的職位,負責護送公主前往遙遠的奧術之環。
整支龐大的車隊差不多有五百人,裡面有三個中隊的騎兵,一個中隊大概是100~120人,加上一些仆從
和一百多個讓洛克討厭的貴族子弟。
車隊在旁邊的村莊休整,洛克才有空帶幾個“自己人”來小溪洗一下。
騎兵精貴,隊裡還有不少刺頭對他這個空降上司不怎麽信服。
“頭兒借你那珍貴的打火機一用,這個要燒一下才香啊!”說話的是凱恩,騎兵隊成員,算是洛克剛收沒多久的小弟。
“在衣服裡,自己拿,可別掉水裡了!”洛克一邊把水擦身上,一邊回應。
凱恩從洛克衣服裡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個油紙包,打開後看到一些土煙絲,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味,但他可不敢動洛克的土煙絲,那可是洛克現在很重要的東西。
凱恩從油紙包裡拿出一隻樣式古老的打火機,拔了幾下後才打著火,他點燃一些乾樹葉, 把剛才捉到的幾隻知了用細樹枝串起來,叉到火裡烤了烤,然後往嘴裡塞。
哢嚓——哢嚓——
凱恩吃得那個香!
洛克見他饞嘴成那個樣子也沒去管他,搖了搖頭,走上岸,甩了甩手上的水拿過衣服。
“這煙絲是用一點,就少一點!只有在那些大一點的城鎮才能買到,這荒郊野外的,就靠這東西解悶了。”洛克說完就包了一小節煙絲在小火堆點著,一口氣猛的吸完,眯著眼,久久的,才一臉不舍地噴出來。
洛克也沒有搶凱恩的知了來吃,以他現在的地位,在車隊裡還是有足夠的肉類供應的。
作為中隊長的洛克,自然不是和手下同吃同住那種情況了。
並不是大家是兄弟,吃住的就必須一樣,軍營內的地位劃分很嚴格,特別是夥食供應方面。
13歲時的洛克就是因為家鄉鬧旱災,活不下去了才跑去參軍的。
洛克剛參軍時是仆從兵,只是炮灰,每天有點稀粥喝,天天餓著肚子,吊著命。
三等兵,喝濃粥,偶爾有飯。
二等兵,能夠吃飯,偶爾能見到肉渣子。
一等兵,能獲得鬥氣修煉資格,經常吃到肉,沒有大量肉類供應是練不了鬥氣的。
能吃上肉,只是修煉鬥氣的最基礎條件,民間傳說,窮文富武,修法破家,飯都吃不飽,那練個毛。
凱恩只是個低階騎士侍從,車隊遠行,分配到他手裡的夥食一下子少了很多,修煉鬥氣的人飯量也大,這使得凱恩老是感覺腹中很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