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眾人的反對,辛評冷笑著反問道:“為何不可?”
“蠻夷一貫凶殘成性,不可教化,全殲亦是應有之意,但不該騙降之後坑殺。人無信而不立,出爾反爾非君子所為!我大漢乃禮儀之邦,如此行事,必然遭世人恥笑!”
審配高聲道,目光中滿是對辛評的鄙夷。
兩軍對壘,殺敵當然可以。
蠻夷殘暴,不接受投降也可以。
但你先允許敵人投降,然後再殺……
對於辛評這種行為,審配是無論如何也無法讚同的。
不光審配無法接受,其余眾人也無法接受。
寧從直中取,不從曲中求!
他們都是要臉的人,寧願多損失些士卒,或是自己親自上陣衝殺,也不願乾這種背信棄義,違背原則的事。
但眾人的反對,絲毫沒能改變辛評的心意。
“諸位若有顧慮,可以不親自動手。”
太史慈搖頭歎息道:“軍師,蠻夷已然身處絕境,就算咱們不主動進攻,只需圍困數日,也能將其困死!”
“絕境之下,蠻夷難道會束手待斃,屆時蠻夷鋌而走險突圍,損傷的還是我軍將士性命。”辛評冷笑道,“咱們麾下的將士,也都是妻兒家卷之人。他們此番出征是為國盡忠,咱們為將者便得盡力保證他們的安危。
如今有兵不血刃之計,為何還要白白浪費士卒性命?
某以為,咱們並無資格決定這些忠義之士的生死,諸位以為如何?
再者,昔日林司徒曾言,蠻夷並不算人,用些特殊手段又有何妨?
事後若有罵名,某願一力承擔。”
這番話說完,眾人面面相覷,最終卻都沉默了。
就連一貫秉承氣節的審配,也因為辛評那句‘將士們都有妻兒家卷’而不再反對。
“方才一番廝殺,某有些累了,且先回營休息,辛先生請自便。”
審配緩緩開口道,隨後扭頭就走。
我不認同你的行為,但我也不阻止你,只是這種違背原則而來的功勞,我也不要。
相比之下,其他眾將卻都點了點頭,準備按照辛評的辦法行事。
……
幽州塞外。
素利率眾一路遁逃,半月之間,已行了有數百裡。
可……林夕依舊率軍在後方緊追不舍!
眼看前方數十裡便是自己的部落所在,素利不禁有些神情恍忽。
這支漢軍到底想幹什麽!
他們都不知疲倦的嗎!
往昔都是自己率軍南下,劫掠漢人邊地,如今卻反過來了。
一旦被漢軍突入部落之中,自己的下場可想而知。
直到此時,素利忽然想通了一個道理。
漢人大軍在邊境集結,本來就有北上征伐的意思,自己此次南下只是恰逢其會,弄成了巧合而已。
一念及此,素利忽然有些欲哭無淚。
往昔近二十年,漢軍都沒有大舉北上過,如今自己卻正好撞到了槍口上,這運氣也是令人唏噓。
可眼下遷居部落已經來不及了,又該如何是好。
難道當真天要亡我?
素利仰天長歎一聲,還沒來得及繼續感慨之時,就聽到了後方士卒傳令。
“報……漢軍已至十裡之外,最多一個時辰便可抵達!”
聞言,素利心中沒由來的升起一陣怒火。
類似的探報,他在這半個月裡已經聽到了不下於十數次,幾乎每天一次。
而每次傳報不久後,漢軍就會如期而至。
一番交戰後,素利自然損失慘重,在漢軍的大發慈悲下,他有效緩解了糧食的壓力。
時至如今,素利麾下還剩不足三萬軍隊,且個個面黃肌瘦,一副多日沒有進食的模樣。
“撤,繼續撤吧!”
素利無力的一揮手,下令道。
可人困馬乏,腹中無食的素利軍,速度又如何能得上兵精糧足的林夕大軍,不過半日的工夫就被追上。
只是這次交戰,林夕卻發了狠,誓要將素利所部斬盡殺絕,更要消耗蹋頓麾下已經為數不多的軍隊。
此外隨著戰線的拉長,漢軍的補給線雖然仍能支撐,但糧食運輸也越來越困難。
越早結束戰爭,便能節省更多的糧食。
這一戰的過程,倒是沒什麽好說的。
再強的勇士,也架不住三天腹中無食。
此刻饑寒交迫的鮮卑士卒,就算連普通的漢人百姓都不一定打得過,遑論面對被高順操練了七年的精銳。
開戰之後,蹋頓依舊率領著他那不足五千人的烏桓騎兵打頭陣。
幾乎沒怎麽費功夫,便衝破了素利前軍的防線。
隨後,林夕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
他麾下的兩萬騎兵突然發動進攻,弩箭飛射之下,根本不管前方是鮮卑人還是烏桓人,直接來了個無差別攻擊。
“狗日的林子煦,他這是想幹什麽!”
突遭背刺的蹋頓立刻怒不可遏,大聲罵道。
此次出征,烏桓三部損失慘重,本來就夠慘的了,如今還被林夕背後偷襲,他如何能不氣惱。
但林夕卻面色不變,麾下騎兵依舊緩緩前進,一步一波箭雨,宛若絞肉機一般收割著整個戰場。
終於,鮮卑士卒開始忍不住潰逃而去。
前方數十裡便是自己的部落,現在逃回家裡,帶上妻兒老小遷徙還有可能逃得一命,不然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條!
潰逃一旦開始,便再也止不住。
任憑素利三人如何阻止,也根本攔不住。
而就在這時,蹋頓和成律歸已然率軍衝了上來。
龐大的軍勢,一瞬間就將素利、彌加、闕機三人衝了個粉碎。
蹋頓高舉手中的兵刃,快速衝向前,一刀便砍下了闕機的首級。
而另一邊,成律歸倒是擅長偷襲,趁著彌加被士卒圍攻之時,抽冷子上去就是一槍,給彌加來了個透心涼。
“你這……叛徒……必然不得好……”
話還沒說完,成律歸手起刀落,將彌加的首級割了下來。
而首領素利,在跟林夕對戰了四五十合後,也被斬落馬下。
望著滾滾潰逃的鮮卑殘軍,以及數十裡外的素利部落,林夕立刻下令讓孫觀兄弟率領全軍追亡逐北,誓要將素利部落從世間抹除。
而他自己,則是留在了最後方。
“林將軍,這便是彌加的首級!”
成律歸興衝衝跑了過來,像林夕炫耀自己手中的人頭。
雖然自己麾下死傷殆盡,但有了這個功勞,以後必能在漢地安享榮華,就此終老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畢竟草原上的日子,實在不是人過的。
另一邊,蹋頓也走了過來,手上提著闕機的首級。
三人各有斬獲,也算不虛此行。
只是……林夕面對喜笑顏開的成律歸,先是點了點頭表示讚許,然後卻忽然抽出腰間短劍,在成律歸脖子上一抹。
“乾得不錯,如今鮮卑已敗……再留著你也沒用了。”
給成律歸一劍封喉後,林夕面無表情道。
“你……你……我……”
成律歸死死捂著喉嚨,另一隻手指著林夕,眼睛瞪得大大的,奮力想說些什麽。
奈何氣管已經被割斷,任他再如何努力,也發不出完整的音節。
失去意識之前,他腦中忽然想起了方才彌加臨死前所說的話。
成律歸,你這叛徒,必定不得好死!
這算是讓他說中了嗎……
砰!
成律歸的身軀倒了下去,眼睛依舊瞪得大大的,到死也不肯瞑目。
“林將軍……這是何意?”
眼見成律歸被林夕偷襲身亡,蹋頓的表情頓時嚴肅起來,兵刃已經緊緊握在手中。
隻待林夕有任何異動,便率先出手。
看這架勢,分明是要卸磨殺驢,自己又豈能坐以待斃!
反觀林夕,雖面色依舊冷峻,卻在緩緩擦拭著方才斬殺成律歸的匕首。
待上面的血跡被擦拭乾淨後,林夕將其收歸鞘中,然後才扭過頭來看著蹋頓。
不知為何,見到林夕眼中閃爍著的光芒時,蹋頓心中一突,已經預感到了一絲不妙。
就在這時,林夕緩緩開口道:“十三年前,某隨兄長歸附蕭王,於中山起兵。彼時正值張純叛亂,大王便起兵平叛,一路從常山殺到中山,總算擊斃了反賊張純。
但彼時張純麾下卻有一蠻夷將領,某與其大戰一場,雖略勝一籌,卻也被其所傷。而後其人逃遁而走,某追之不得。因而,此事被某視為終生之憾。
本以為此生再也無法尋得此人,不想今日卻又有了機會,大王以為然否?”
這番話聽到最後,蹋頓臉上的神色也越來越震驚,到最後直接指著林朝大吼道:“你便是當年那位少年將領?”
彼時林夕正值年幼,況且蹋頓僅與其有短暫一戰,而今十三年過去,認不出倒也正常。
但林夕卻直接將其點破,同時冷冷一笑,拿起了自己的長槍。
“蹋頓,十三年前你僥幸從某手下遁逃,且看今日你還有沒有這等運氣!”
言畢,林夕也不等蹋頓回話,手提長槍徑直向蹋頓襲來。
“等等……”
眼看長槍襲來,蹋頓急忙大吼道:“我乃大漢天子親封的義歸王,你不能殺我!”
話音還未落下,但林夕的長槍已然刺了過來。
“你不過是個蠻夷而已,縱然空有王號,也與畜生無異。隻當年歸附反賊張純一條,便是死罪,某殺你又有何不可!”
林夕一擊不成,旋即又挺搶刺出,口中冷冷說道。
眼看林夕殺意已決,蹋頓也不再徒自爭辯,轉而專心迎戰。
但兩人的武藝比起來,不能說是半斤八兩,至少也是天淵之別。
十三年前,林夕年方十五歲,氣力並未臻至巔峰,武藝也未大成,都能勉強勝蹋頓一籌。
而今十三年後,林夕的身體各方面狀態已達到巔峰,又有諸多名將指點,與蹋頓的差距越來越大了。
不過短短三十回合間,蹋頓便已經體力不支,手中兵刃更是被林夕一槍挑飛。
手無寸鐵的蹋頓自然沒有了再戰之力,眼見槍尖距離自己越來越近,強烈的求生意志迫使他爆發出驚人氣力,竟徒手抓住了林夕的槍尖。
“不,你不能殺我!我為大漢留過血,我為天子建過功,我要見林司徒……”
噗呲!
蹋頓話音未落,林夕手上猛地一用力,槍尖直接刺入了蹋頓的胸口,繼而穿過胸膛從後背露出。
“能當大漢的狗,是你之榮幸。
能死在某槍下,亦是你之榮幸!”
林夕看著蹋頓的屍體,口中冷冷說道,隨即將長槍拔出,蹋頓的屍體順勢倒在地上。
一代烏桓王者,就此殞命!
片刻之後,林夕收起了長槍,隨手招來了麾下親衛,開口下令道:“給漁陽城傳訊,就說某已斬殺素利、彌加、闕機等賊首,同時將三賊的首級一並帶回去。
如今大軍已至蠻夷部落之地,即將進行犁庭掃穴。
另外再稟報司徒,義歸王成律歸與蹋頓,在與蠻夷交戰中英勇衝殺,卻不幸陣亡!”
“遵命!”
士卒立即抱拳道。
……
漁陽城今日來了一位貴客。
說是貴客,其實身份算不上尊貴,但林朝說他是貴客,他就是貴客。
此人,便是鍾繇、鍾元常!
“參見司徒!”
七年後再見面,鍾繇看上去已然垂垂老矣。
不過林朝知道,這家夥壽命很長,應該還有近二十年好活。
如今的鍾繇雖然已經從一地郡守而升入中樞,但與林朝這個秩萬石的三公相比,差距卻越來越大了。
當接到命令前往邊疆時,鍾繇其實是一臉懵逼的。
不過轉瞬之後,他又開心起來了。
此去北疆,說不得也能撈點功勞,於是便押運著糧草輜重來到了漁陽城。
司徒始終待某不薄啊!
鍾繇心中感歎著,臉上的神色更加恭敬了。
“元常不必多禮。”林朝揮手笑道,“此次請元常前來,實則是有一件重任。某思來想去,也只有元常最合適。”
聽到‘重任’二字,鍾繇頓時激動了。
“司徒若有吩咐,下官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倒沒有如此嚴重,元常且看此物。”
林朝衝鍾繇招了招手,同時拿出了一幅字。
接過這幅字後, 鍾繇的眉頭頓時皺得老高。
因為這字跡……實在是太醜了,簡直不堪入目。
不過上面的內容,卻讓鍾繇愣了一愣。
因為這是一幅告天祭文。
形式和當年霍去病封狼居胥時差不多,都是在殲滅蠻夷之後舉行封禪大典時要宣讀的東西。
不過其中有一段話,倒是讓鍾繇極為在意——
初平十一年,大軍擊破蠻夷,犁庭掃穴,自此草原諸部皆歸於漢,借此以告天地神靈,鹹使知聞。
凡後世炎黃子孫,皆守土有責,寸土不讓,勿使先人蒙羞!
最後的落款,則是漢安喜侯、司徒林子初。
“司徒,這是……”
鍾繇滿臉震撼道。
林朝笑著說道:“元常,你乃當今天下最擅書法者,便將此文重寫一份拓印起來,使匠人凋刻在石碑之上,等咱們得勝之後,便將其埋在草原。”
有道是窮則擱置爭議,富則自古以來。
所以林朝打算給後世留一個‘自古以來’的憑證!
若後世有與鄰國有土地紛爭之時,這玩意就是鐵證。
如此重要的祭文,將來甚至可能會成為國寶,當然要找當世第一書法家鍾繇來寫。
畢竟……他林子初可是個講究人。
本來蔡邕也行,但蔡老頭年紀大了,草原上的氣候又與中原不同,來回這麽一折騰,要是把蔡老頭弄掛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下官遵命!”
鍾繇欣然領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