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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名》第一百零四章 策略
  萬良辰將轉所申請材料交給行政小劉之後,便申請加入了聯和律所的QQ群聊,群成員共有207人。

  萬良辰記得羅曼綺說過,聯和律所目前在冊律師113人,群裡其余人員應該是律師助理和行政團隊了。

  萬良辰正猶豫著是否主動說點什麽,便看到群主發出一條新公告:“歡迎萬良辰律師加入聯和大家庭!”

  羅曼綺說這是聯和律所迎接新人入群的慣常儀式,不一會兒,群內就會開啟“複讀機”模式。

  好在QQ群還沒有發紅包功能,不然入群紅包應該少不了的,當然,也就沒有複讀一樣的“謝謝老板”了。

  當然,所內大佬(通常指高級合夥人)和“被迫”潛水的律師助理卻很少參與這種歡迎儀式。

  前者往往自持身份,沒必要給新人站台;後者大多不敢發言,畢竟老板們可都在群裡觀察著。

  萬良辰見狀便將編輯好的個人介紹發到群裡,又說了幾句感謝的話,順手將群聊設置成免打擾模式。

  不過,助理們雖然甚少在群裡發言,可並不妨礙他們線下交談,或者在一個個小群裡吐槽著大群裡的舉動。

  “大家快看大群,高主任和段律師竟然艾特了新來的萬良辰律師……”

  “我看看,說了什麽?咦,歡迎加入!大佬就是大佬,果真言簡意賅……”

  “萬良辰是誰?男的女的?”

  “看個人主頁應該是男的……”

  “靠,這人是誰呀?剛入群就驚動了兩位大佬!”

  “就是啊,高主任很少在群裡發言的,當初李綺萱入群的時候高主任才發了倆字:歡迎。”

  “弱弱的問一句:李綺萱是哪位大神?”

  “切,你們這群人就喜歡過度解讀,人家李綺萱是市檢一枝花好不?”

  “聽說這個萬良辰是羅曼綺引進來的高材生,上周五我還看到他們一起去中院開庭來著!”

  “羅曼綺?不就是那個合夥人會議上當眾乾翻賴律師的大美女嗎?”

  “他們?那萬良辰就是男的咯?帥不帥?”

  “就你花癡,等你遇見就知道了!”

  “段律師是羅曼綺的師父,他給自己的徒弟面子,對萬良辰表示歡迎情有可原,可是高主任……”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高主任之前在燕大教過書,說起來也算半個燕大校友,他歡迎自家小師弟,也是很正常啊!”

  “嘖嘖嘖,剛來就有大佬罩著,好羨慕啊~”

  “2107辦公室?那不是羅曼綺預定的嗎?難道他倆共居一室了?嗚嗚~果然是外來的和尚好念經啊……”

  “我插一句:為啥我老板每次喊我都打座機啊?直接QQ留言不得了嗎?”

  “呵呵,他在查崗唄,看你是不是在座位上!”

  “555~我好慘!”

  “唉,老鐵們,散了吧,繼續搬磚去……”

  聚集的人群逐漸散去,群聊慢慢陷入沉寂。

  對於大多數被當事人和法院折磨的雞飛狗跳的律師和助理來說,萬良辰的到來只是貢獻了一些談資罷了。

  當萬良辰回到2107辦公室時,羅曼綺正在聚精會神地翻閱著徐欣起訴江楓的案件材料。

  “辦妥啦?”羅曼綺抬起頭問道。

  “嗯,如果順利的話,兩周就可以拿到新執業證了。”

  羅曼綺有些欣喜道:“那就可以參加唐薇那個案子的庭審咯?”

  “電梯勸煙猝死案”定於11月18日開庭,

拿到新執業證之後向法院補交一套委托代理材料即可。  萬良辰心裡沒底:“但願吧,即使趕不上,不是還有你嘛!”

  羅曼綺嗯了一聲:“剛好我也想回燕京一趟!”

  萬良辰見羅曼綺放下手中材料,問道:“材料看得如何?”

  “材料已經看完了,我想跟你討論一下,就是,這個案件的訴求該怎麽列?”

  民事訴訟,就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有明確要求,但這個明確要求顯然沒能由雙方自行解決,於是提出明確要求的一方就到作為居中裁判的第三方——也就是人民法院,對另一個人提起訴訟,這個明確要求就是訴訟請求。

  當然,在商事仲裁中這個明確要求就是仲裁請求,在商事調解中這個明確要求就是調解請求,如果概括稱之為“訴求”也並無不妥。

  萬良辰衝了一杯茶,端到羅曼綺面前。

  “這套房子位於NS區華僑城,2005年購買時才192萬,現在已經漲到近400萬了。

  如果徐欣想要房子,就必須給江楓50%的折價款;如果徐欣不要房子,則可以要求江楓支付50%的折價款。”

  羅曼綺問:“徐欣怎麽選?要房還是要錢?”

  “她自然是想要房子,現在房價漲的厲害,華僑城的地段又好,恐怕過不了幾年,這套房漲到1000萬都有可能。”

  羅曼綺點點頭,她對於徐欣的選擇並不意外,畢竟當初她選擇購買楓丹雅苑時,也是看重了那套房的升值空間。

  羅曼綺拿出一張白紙,放到了二人中間,簡明扼要地說道:

  “那我們來推演一下,暫定訴訟請求兩項:1.房子歸徐欣所有;2.徐欣給江楓50%的折價款。

  接下來我們來進一步細化,折價款的基數怎麽確定?選擇登記價還是評估價?”

  萬良辰順著羅曼綺的思路分析道:“如果按照當前的房價走勢來看,登記價與評估價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對於徐欣來說,支付的折價款也會越來越多,所以,選擇登記價肯定是有利於徐欣的,這樣訴訟費也可以少預交一些。”

  羅曼綺不置可否道:“良辰,我覺得你有些絕對了。”

  “哦,怎麽說?”

  羅曼綺解釋道:“法院是否評估,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江楓如何答辯,以及江楓是否提起反訴。

  你之前說江楓做過律師,他不至於連這個都不懂吧?”

  萬良辰自然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你說得對,堅持不評估就是個賭博。”

  “賭什麽?”

  “當然是賭法院會把房子判給誰咯!”

  羅曼綺點頭稱是:“確實,房子判給誰,誰就是贏家。”

  萬良辰感慨道:“所以呀,人生沒有不可能,該豪賭時就豪賭。”

  “那你是決定賭一把咯?”

  萬良辰搖了搖頭:“判斷該不該豪賭,其實要看站在誰的立場上。

  假如我是徐欣,或者我是江楓,未嘗不可以豪賭一把。

  這套房判給徐欣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判給江楓的可能性也不能說絕對沒有。”

  “是呀,賭勝,則少付許多律師費、訴訟費;賭輸,大不了再上訴唄,至於上訴成不成功就另說咯, 願賭服輸嘛!”

  萬良辰沉吟道:“可是我們是律師啊,應當避免這樣的賭博。”

  “你是說律師費?”

  “對啊,我們是按爭議標的額來計算律師費的,標的額越大,律師收費就越高。”

  “嗯,我理解你意思。賭勝了,是以自己少賺錢為代價,當事人頂多誇你一句好厲害;萬一輸了,當事人可就將所有不滿都發泄到律師身上了,搞不好還會被投訴。”

  賭,或不賭,竟然成了一個哲學問題。

  過了一會兒,萬良辰有些不確定道:“曼綺,你說要不要賭一把?”

  “鄙人以為,你這種行為啊,連‘腦殘’都算不上,‘腦殘”好歹還有腦子,你這是不折不扣的無腦啊!”

  羅曼綺顯然是不讚成按登記價來列訴訟請求的,如果按照她的意思,直接以評估價來計算折價款拉倒。

  “唔,要不這樣,我們建議徐欣選擇以登記價為基數來列訴求,然後在代理合同中增加風險代理條款。

  如果法院判決的折價款低於市場價的50%,咱們按照兩者差額的一定比例收取風險代理費。

  當然,如果法院按照市場價的50%來判決折價款,那我們就不再另收律師費了。”

  羅曼綺也沒想到更好的辦法,如果徐欣接收這樣的方案,倒也是不錯,她捏了捏眉心道:“算了,你自己拿主意吧,我腦仁疼!”

  萬良辰點點頭道:“行嘞,你來準備代理合同?”

  “我不要,你讓許沁搞吧!咦,這小妮子怎麽還不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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