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以法律之名》第七十三章 接風
  當萬良辰再次踏上深都的土地時,不由得十分感慨,一個月前他還在猶豫自己該何去何從,沒想到現在已經義無反顧地投入到深都的懷抱了。

  “你好,我找一下羅曼綺。”

  萬良辰拖著行李箱,來到聯和律所前台,對正在忙碌的前台小姐姐說道。

  前台小姐姐抬起頭,禮貌地問道:“您和羅律師有預約嗎?”

  “沒有,不過我是她朋友,她手機沒人接聽,所以想看看她在不在所裡,如果在的話還請你幫我喊一下她。”

  “不好意思,這位先生,羅律師正在開會,恐怕您得稍等一會兒了。”

  “開會?”

  “是的。”

  萬良辰突然想起今天下午羅曼綺要參加入夥的合夥人會議,便點點頭道:“請問她是在哪裡開會呢?在所裡還是外面?”

  前台小姐姐指了指右手邊會議室道:“就在裡邊的3、4、5號會議室。”

  “究竟是3號,4號,還是5號?”

  “就是3、4、5號,是打通的。”

  “哦,明白了,那我能走過去看看嗎?”

  前台小姐姐見萬良辰相貌堂堂,彬彬有禮,便想了想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可不能打擾他們開會哦!”

  “沒問題!我就在外面看一看。”

  “那您這邊請,有什麽需要您可以隨時找我。”

  “好的,謝謝~”

  萬良辰剛轉過身,就聽到前台小姐姐在背後跟同事低聲議論:

  “他好帥哦!是羅律師男朋友?”

  “不知道哎,聽說羅律師還單身啊……”

  “……”

  萬良辰不禁搖搖頭,心道八卦真是人類的天性,這長得帥真是一件令人困擾的事情。

  萬良辰上次來深都辦事時,羅曼綺帶他參觀過聯和所,加上每家律所的布局大體相似,倒也不至於像無頭蒼蠅一般亂撞。

  按照前台小姐姐指引,萬良辰緩步走到會議室外,透過落地玻璃窗,萬良辰看到會議室內很多人竟在交頭接耳,台上無人發言,台下也不見羅曼綺的身影。

  萬良辰正疑惑這是在搞什麽鬼時,會議室的門猛地被打開,一道熟悉的身影帶著按耐不住的氣憤走了出來。

  “曼綺!”

  羅曼綺被嚇了一大跳,驚訝道:“良辰?你怎麽來了,也不提前跟我說一聲,我好去接你……”

  “這不是想給你一個驚喜嘛!”

  “我怎麽覺得是驚嚇呢?”

  “對了,你不是在開會嗎?怎麽出來啦?”

  羅曼綺正氣不打一處來,聽萬良辰這樣一問,不由得佯怒道:“這還不都因為你!”

  “因為我?難道是你心靈感應到我來了,所以出來迎接我?”

  “我呸,你想得倒美!”

  萬良辰嘿嘿一笑:“那是怎麽回事兒?”

  “如果不是你,我會接受明珠科技委托?”

  “應該不會。”

  “我不接受明珠科技委托,會得罪賴明?”

  “大概率不會。”

  “我不得罪賴明,會被他當眾指責搞低價競爭?”

  “啥?他說你搞低價競爭?”

  “是啊,還說我搶他客戶……”

  萬良辰聽完羅曼綺的抱怨,大致明白了當下的情形,羅曼綺的合夥人泡湯了不說,以後還要頂著‘低價競爭’的帽子,而造成這一切的‘真凶’可不就是自己麽?

  “按你這麽說,還真是怪我咯!”

  “那可不,

要不是因為你,我會接受明珠科技委托?”  “應該不會。”

  “我不接受明珠科技委托,會得罪賴明?”

  “大概率也不會。”

  “我不得罪賴明,會被他當眾指責搞低價競爭?”

  萬良辰覺得自己嘴欠,怎麽說著說著又繞回來了?

  “停,咱先打住這個話題。”

  羅曼綺嗔怪道:“這還不都怪你!”

  “是是是,我錯了好了吧?”

  羅曼綺看到會議室內有人在望著他們,眼看時間也快五點了,就對萬良辰道:

  “行啦,看在你這麽誠懇的份上,我姑且原諒你……”

  “那咱們接下來去哪兒?”

  “還能去哪兒?自然是為你接風洗塵咯!”

  “服從領導安排!”

  羅曼綺聞言不禁嘴角上揚,將會場上發生的不快拋到腦後:“走吧,我先回位置收拾一下。”

  萬良辰跟著羅曼綺來到卡位,看到她位置上坐著一個女孩正在埋頭工作。

  “小沁沁,你看誰來啦?”

  許沁猛地轉過頭,疑惑地看著站在羅曼綺身旁的男士:“你是……萬良辰?”

  “這是許沁,我閨蜜。”

  萬良辰主動伸出手:“許律師你好,我是萬良辰。”

  “真的是你啊,曼綺都給我念叨好多天了,沒想到真人竟比照片還帥……”

  “噓,你小聲點兒,別打擾大家工作。”

  許沁滴溜溜的眼睛將萬良辰上上下下瞄了個遍:“不好意思呀,一見到帥哥就有點激動,嘻嘻~”

  羅曼綺將筆記本放在座位上,對許沁道:“走吧,咱們一起去吃飯。”

  “太好了,正愁晚上去幹嘛呢!”

  萬良辰剛想問是不是喊上唐薇,一想到因為自己讓羅曼綺丟了合夥人,不由得心生愧疚,愣是將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

  這是一家位於怡景中心城的日料店,距離聯和律所不算很遠。

  由於時間尚早,三人就定了一個不大但安靜的包間。包間沒有最低消費,自助餐298元一位。

  反正是隨便吃,三人就先點了一輪自己喜歡吃的菜品,下了單,讓服務員備菜去了。

  “你怎麽在家裡呆這麽久呀?”

  “這不好久沒回去了嘛,就想著陪我爸媽多逛幾天,結果隻逛了徽州古城……”

  許沁插嘴道:“徽州古城?我之前有去過哎,那地方不錯,是一個去了就不想離開的地方!”

  “嗯,我家就在古城附近。原本想周三就過來的,只是家裡碰到一些事情,就耽擱了。”

  羅曼綺關心地問道:“解決了嗎?”

  “算是解決了吧,不過對方可能會打官司。”

  “啊,發生什麽事了?”

  “準確來說是我鄰居家發生的事情。我們家房屋坐北朝南,跟東側鄰居的房屋中間有80厘米寬間隙,兩個房子中間地面上豎立著一根水泥電線杆。”

  萬良辰用沾水的手指在桌面上畫了兩個房子的朝向和布局,方便羅曼綺和許沁理解。

  “電線杆倒了?”羅曼綺猜測道。

  “差不多吧,鄰居為了出行方便以及日後裝修房屋時方便安裝腳架,上周日晚上就找我爸商量,說想拆除水泥電線杆。

  之前我家開的有個東門,後來基本沒走過,就封上了。我爸覺得有沒有電線杆對我家影響並不大,就對鄰居說要覺得礙事,想拆就拆唄,反正我們家也不走那裡。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和爸媽去了徽州古城,剛吃完中午飯就接到鄰居的電話, 說他妻子被電線杆頂部壓中身體,還沒送到醫院人就不行了……”

  羅曼綺:“電線杆又不是你家讓他們拆除的,就算人沒了跟你家也沒什麽關系呀!”

  “嗯,我也這麽覺得,只是鄰居一家悲痛之余,認為悲劇的釀成更多是電線杆的產權方供電公司和電線杆拆除後的受益人,也就是我們家的責任,就想讓我們賠錢。”

  羅曼綺:“那供電公司怎麽說?”

  “他們說這根水泥電線杆架設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比鄰居家的房子還要早,鄰居擅自拆除構成侵權。

  他們還派人察看了現場,認為倒地的電線杆狀態幾乎完好,可見電線杆在拆除之前並沒有任何安全隱患,更不影響鄰居一家的正常出入,而拆除過程中的不當行為才是造成鄰居妻子死亡的直接且唯一原因。”

  羅曼綺點點頭,繼而問道:“警察去了嗎?”

  “去了,拍了現場照片,也作了筆錄。”

  “警察怎麽處理的?”

  “關於事實部分,各方基本都認可,只是都不願意賠償。”

  許沁:“不賠也沒關系呀,即使他們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判你們賠錢的。”

  萬良辰歎了一口氣道:“話雖如此,但大家畢竟都是街坊鄰居,我爸覺得當初也沒有阻攔鄰居拆電線杆,結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多多少少有些自責吧,說可以補償他們一些錢。”

  羅曼綺:“給了嗎?”

  “還沒有。”

  二女異口同聲道:

  “為什麽?”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