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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法爺》第三百四十八章 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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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籠!

瞬間林奇內心深處便掀起真正波瀾。

一座因地製宜的“迷宮”!

他忽然感覺到記憶宮殿深處,那巨龍傳承的記憶,再度劇烈震動,仿佛無數星雨噴射而出,鑲嵌入漫天星空。

時光龍?

痛苦女士?

有過一腿?

哦,不。

應該說是有過紛爭?

林奇在一刹那裡,便感受到了不少巨龍傳承裡,屬於“壓箱底”級別的記憶。

他們就如同每個少男少女青春時期,最不堪回首的那一段過往,哪怕今時今日想起來,依舊會汗流滿背,全身上下發麻般刺癢。

林奇靜坐在精神海面的孤島上,依稀看著一段段從巨龍傳承裡流淌而來的記憶碎片——

迷宮,本身與“籠城”所對應,而它正是印記城的外部綽號,尤其像深淵這種地方,特別喜歡使用各種俚語。

可很快,林奇看著巨龍傳承中的解釋,整個人都差點看呆了。

不愧是深層次秘密。

按理說這些內容,都只有等林奇完全消化了整個巨龍傳承後才會接觸到。

或者說,那位給與他守護靈的時光龍,也認為林奇只有完全掌握太古龍級別的勢力,才有資格一窺“印記城”底細。

迷宮,居然是這個來歷?

對於那位痛苦女士而言,當她想要創造一個全新的迷宮,來對付一位她厭惡的對象時——

在心中的地圖上,隨便圈選一塊城中的小地方。

一條街。

一座院子。

一棟小樓房。

隨即它們便會開始自我複製成為小規模版本的半位面。

然後痛苦女士便會開啟一道傳送門,將這個位面副本丟進去星界的中心。

其後這個半位面,就仿佛自然增長一般,開始進行持續不斷地自我複製,最終形成一個無始無終,無邊無界,無窮無盡,無法無天的恐怖迷宮。

不過有些學者顯然認為這些迷宮依舊屬於印記城的一部分,這也是酒館裡一些人的看法。

但很顯然,迷宮的地址也完全是一個謎團。

林奇微微皺眉。

這時的他已經走出了酒館。

剛剛他已經注意到有幾波人詳細觀察了他的外貌後溜了出去,顯然這副生面孔還是引起了注意。

平日裡這道沒有什麽,普通狀態下的他已經不怕這些嘍囉,現在掌握一副九環法師的軀體,更是毫無畏懼,可偏偏頭頂上的痛苦女士,便如同旭日般照射,時刻提醒著他對方的存在感。

林奇想想自己還是少惹麻煩畢竟好。

他很快神色匆匆,穿過街邊隱秘的巷子,計劃到地圖上下一間酒館去打探消息。

然而。

林奇一下子便停住了腳步。

他注意到,眼前的巷子,荒涼的可怕,牆角的漆面掉落乾淨,牆縫裡長滿了綠色苔蘚,地板的青磚甚至早早被踩碎了也沒有更換。

他整個人當場無風自動,背部法袍也輕輕飄起。

還是中招了。

按照巨龍傳承的記載。

迷宮的可怕之處,便在於一位被關押進入的囚犯,從來不會意識到這件事!

對他而言,就只是漫無目的的在街角徘徊,但實際上,邁步進入某條街的一瞬間,全身上下便正式踏入迷宮之中。

神不知鬼不覺。

絕大多數人意識到的那一刻,基本上是發覺眼前的荒涼得過分,又或者發現街角旁的路並非自己熟悉的路線,這時才會恍然大悟。

但一般情況下,都是為時已晚。

所以那些反對痛苦女士的野心家們,

只能夠盡一切可能避免落入這個圈套。諸如永遠不離開自己的宮殿,自然不會走入迷宮布局的“穿越小巷”,又或者永遠團隊行動避免落單。

但以巨龍傳承的記載,這些手段都無濟於事。

因為某個清晨邁步進入自家客廳,回頭背後便是陌生的迷宮房間。

某個傍晚成群結隊走著時,只要一個激動走前幾步和隊友拉開距離,那麽在再次回頭時,便會發覺身後好友都不見了。

甚至再次重新轉頭望會前方。

就會發覺,眼前又是無盡房間的迷宮。

這一切,仿佛自身是紙張上的人物,而要對抗那位可以隨時編寫世界的“作者”一般。

前方,一條單薄地可怕的單行道,完全與整個印記城的風格並不搭配。

可林奇卻是很頭疼。

他不過是進來打聽點消息,連絲毫叛亂的舉措都沒有露出,就這麽被痛苦女士盯上用了大招?

冷靜下來。

沉著應對。

實際上,絕大多數溺水的人,只要懂點道理並且心中不慌,擺個漂浮的姿勢都不會沉下去。

但慌張與恐懼,是世間的敵人,絕大多數溺水者,都是徒費力氣在水裡亂蹬,甚至都高的腿腳抽筋,浪費力氣。

林奇仔細回想著看看漂流在海面上的知識碎片,回憶著那位痛苦女士的惡趣味。

將對手丟進去星界的深層位面,並無法讓對方滿意。

所以她通常給每座迷宮設置的是單程旅行票。

進得去,出不來。

甚至怕對方餓死,還會定期傳送進去食物與水,房屋無形中的圈養。

但最痛苦的在於,痛苦女士偏偏給與一絲希望——

她讓所有被困於迷宮的人都知道。

必然存在著一條出去的路。

因為痛苦女士總會把一座通往印記城的傳送門藏在某個角落。

或者為了讓某些達巴斯在必要的時候能進來查看,也或許是為了折磨裡面的人。

林奇慢慢挪動腳步,隨著新的街角映入眼簾。

完全一模一樣的人行道,一模一樣的建築物,一模一樣的橋梁。

這一切都像是從籠子裡刻出來的殘破景象。

林奇望了眼四周,也終於死心。

就是他這得罪那位女士的速度,也快的太可怕了吧?

幸虧這只是一段托由駱天擎轉交給自己的“記憶”,提前讓他警惕?

記憶有一大好處,便是它具有安全的獨立特性。

他要寫點字。

魔法裡關於文書的法術並不多,一般法師接觸最多的諸如零環的秘法印記,留下不超過六個字的符文或者印記,充當防偽標簽印章之類。

又或者三環的秘法文頁,它能夠改變整本書的內容, 讓它變得截然不同,起到保密的用途。

但這些都不適合林奇。

他要大幅的書寫版面。

隨即林奇揮動手指,瞬間漫天依稀的月光凝聚起來。

五環法術,月光道路。

它能夠讓月光凝聚出可見的階梯或者道路,但此刻的林奇,卻是要它變成巨幅的畫。

就像是在沙灘用沙子書寫SOS一個道理。

他不是要給自己看,而是給天際之上,那位觀察的痛苦女士看。

瞬間這些月光凝聚的道路,變得歪歪扭扭,但拉的足夠遠的視野,便可以分辨出來,它們是在書寫一段文字。

世間最能引起人心緒不寧的,莫過於,流言蜚語。

你就如同微信上的“借錢”一樣,不想回應就當做沒看到。

而林奇所不值得月光道路,要的就是對方無法裝作沒看見。

“她是一位神靈!”

這也是絕大多數人對痛苦女士的猜測,同樣是巨龍傳承裡認為可能性最大的一種。

但也僅僅是開胃菜。

瞬間領的法術便筆走龍蛇般豎立下第二句。

“她並非高高在上的神靈,而是一名塔那厘!”

攤牌了,掀桌了。

塔那厘,自然是當前的惡魔種族最強勢力,盡管大家私底下也有過這種猜測,但林奇卻還是第一位感當頭擋臉問的。

畢竟,記憶,就是隨便作死。

“她不是塔那厘,也不是神明,或許是改邪歸正的巴特茲,或者說重新做人的尤格羅斯?或許她背叛了自己的種族,或許她便是奸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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