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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廉政公署開始稱雄港片》第100章 準備就緒
  計劃通。

  郝仁連夜把李鷹叫到了自己家,商議明天的計劃,這自然就是他給珍妮找的音樂製作人了。

  “頭,我完全不懂音樂啊,我們為什麽要這樣去騙那個女歌手啊。”

  “那個一直照顧她的男人叫小莊,就是槍殺東源集團前任董事長的殺手,人家從你的眼皮子底下殺了人還能安然無恙的逃走,你不想認識認識他麽?”

  “什麽?是他?那打傷珍妮眼睛的豈不也是他?”

  “有意思吧,打傷人家小姑娘的眼睛,現在又仗著小姑娘眼盲看不見回來泡人家。這個小莊挺有意思的,我們想乾掉東源集團,他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總之,明天你裝得好一點,不要輕易的暴露身份。”

  “知道了,可是我不懂音樂,我明天聊什麽啊。”

  “早就給你準備好了,呐,這是我寫的曲子,明天見了珍妮你就說這些歌曲是你寫的,然後跟她談版權談簽約,談什麽都好,只要不談音樂本身就行了。”

  “這什麽歌啊,行不行啊。”

  “你放一百個心到肚子裡,我給你的曲子誰唱誰紅,水準都是頂級的。你今晚抓緊時間把歌曲練會知不知道,明天就借口沒有樂器,叫她清唱就行了。”

  “哦,我看看,瀟灑走一回?國語歌啊。”

  “嗯,粵語版那個沒記住歌詞。”

  “什麽?”

  “沒事,總之這首歌一定很適合她就是了,她想唱粵語就再找人填詞嘍,快點給我練習。”

  “哦。”

  ………………

  第二天,樓外樓,包間。

  “珍妮小姐,小莊先生,我來給你們介紹,這位是我女朋友,小玲,這位就是我跟你們說過的製作人,阿鷹了,對了,珍妮小姐你會講國語麽?”

  “我祖籍紹興,會國語的。”

  “那可真是太好了。阿鷹,你看珍妮小姐怎麽樣?”

  李鷹點了點頭道:“很漂亮,而且實話實說,眼盲是個很好的賣點,這樣珍妮小姐,我教您唱一首歌,您唱給我聽。”

  “好啊。”

  半小時後。

  “天地悠悠過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頭幾人能看透

  紅塵啊滾滾癡癡啊情深聚散終有時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夢裡有你追隨

  我拿青春賭明天

  你用真情換此生

  歲月不知人間多少的憂傷

  何不瀟灑走一回~”

  珍妮不愧是專業的歌手,學歌很快,一首瀟灑走一回從她的嗓音裡唱出,顯得格外的有味道,除了郝仁之外,所有人都震驚了。

  這歌,太棒了。

  這歌跟珍妮,也太合了,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樣。

  雖然不是粵語,但重新填詞的話問題應該也不大,兩個版本,足以讓她紅遍港澳台。

  李鷹忍不住拍手鼓掌,對珍妮道:“珍妮小姐,這歌真的是太適合你了,我決定把這首歌交給你來唱。”

  “謝謝,我也覺得這首歌很適合我。”

  郝仁哈哈大笑,道:“那就這麽說定了,簽約!把珍妮給捧紅!”

  說著,郝仁真的拿出了合同,讓珍妮簽。

  合同是真的,公司也是真的,是這幾天郝仁臨時注冊的,為了套小莊,他真的開了一家唱片公司,花了不少的錢呢。

  當然,現在全公司除了郝仁這個老板之外,一個簽約歌手也沒有,珍妮是頭一個。

  小莊替珍妮看了一下合約的內容,感覺這個合同很正規,而且裡面也沒有什麽霸王條款,便點了點頭,示意珍妮簽下大名。

  “那這首歌要怎麽進行推廣呢?”

  “嗯……做電影主題曲吧,我認識許多拍電影的朋友,屯門的韋吉祥跟我很熟。”

  韋吉祥?洪興的飛龍仔?

  小莊聞言微微皺了皺眉,但還是沒有說什麽。

  雖然洪興是黑幫,但有一說一,他們拍的電影還是挺不錯的,好多部的作品都大賣了,據說比販白粉都賺,而且蔣天生做白道生意的時候向來都挺守規矩的。

  退一萬步說,這不是還有自己呢麽,作為頂尖的職業殺手,雖然只有一人一槍,但他一個人完全有能力把所謂的十二堂主統統殺乾淨。

  至此,大功告成,

  李鷹和小莊還喝了起來,這倆人天生投緣,一頓酒喝下來,居然好的跟多年老友似的。

  為了取信於人,第二天郝仁真的弄來了樂隊,借來了錄音棚等設備,像模像樣的給珍妮錄製了新歌,所有設備和人員全部由洪興友情讚助,郝仁隻象征性的給了一萬塊錢意思了一下。

  結果洪興將瀟灑走一回當做了他旗下電影的主題曲,反過來又給了郝仁二十萬的版權費,鈔票稍微有點燙手,郝仁又將唱片公司轉到了方婷的名下,並讓方婷當了她的經紀人。

  總之,郝仁為了破這個冰毒案,真的是下了血本了。

  ……………………

  郝仁要用冰毒案偷偷打英國佬的臉,沒有媒體的幫助是不行的,鬼知道皮特上面的那個警司級大佬是誰,萬一在警隊內部隻手遮天怎麽辦?萬一是一哥本人怎麽辦?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 郝仁必須要借助媒體的力量,把這件事搞得大大的,最好鬧的人盡皆知。

  當然,如今的港島新聞界,已經不再是馬家兄弟的天下了,這一攤生意逐漸的也由洪興接了手,他們北角的扛把子就是搞出版的,不過洪興這群小混混論本事照比馬四海差的太遠,印的全是些色情雜志和獵奇新聞之類的,銷量倒是還算不錯,可要說社會影響力,也就那樣。

  於是,三天后。

  郝仁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成功出現在了明報集團的總編辦公室,見到了自己上輩子的偶像。

  “金爺您好”

  金爺不敢置信地拿著手上的書稿和郝仁的名片,道:“仁警官??尋秦記是你寫的?”

  “是啊,我從小就喜歡看武俠小說,尤其是金爺您的作品,我每一部都是倒背如流,老實說,如果不是入了公職,我也許會成為一名職業編輯。”

  金老歎息一聲,愛不釋手地放下尋秦記的手稿,道:“後生可畏啊,港島上誰人不知仁警官有冠軍之勇,想不到,就連文采也如此斐然。穿越,好啊,好想法,好創意,此書必將引領通俗文學進入一個全新時代,此裡程碑之名作也”

  “金爺謬讚了。”

  “憑仁警官您的社會影響力和您的半子方展博的財力,有此奇書在手,完全可以自己辦一個出版社了,何畢要投稿給老夫呢?仁警官,你圖的應該不是稿費吧。”

  郝仁點了點頭,坦然道:“我是想和金爺您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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