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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都市怪談開始》第一百三十三章:穿越
意志昏沉,袁天淳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當他再度醒來時,睜開眼一看,是一個木製的天花板。

袁天淳茫然的打量著四周,環境古色古香,頗有一種古代的風格。

過往的記憶,逐漸的浮現在袁天淳的腦海中。

他想起來了。

那個名叫造物主的怪物,在臨死之前,反撲一擊,想要拉自己做墊背的,結果自己的確是死了,但卻是替死娃娃,代自己受了那致命的創傷。

袁天淳從床上爬了起來,他的身體有些虛弱,雖說替死娃娃,代自己受死,但爆炸產生的余波,還是讓他遭到了一些創傷。

外表看上去沒什麽傷勢,但遭受的,大多都是內傷。

袁天淳起身,推開房門走了出去。

這是一座類似四合院的建築。

但宅子很大,單是一座小院,就佔地四十多平。

“自己這是在哪?”袁天淳滿腦子疑惑。

醫院不是醫院,總部不是總部。

“呀,濃醒了?”這時,一個丫鬟打扮的女子,端著一盆熱水湊了過來。

“濃現在有傷,快回去躺著。”

女子的聲調帶著一股南方的音腔。

袁天淳不由詢問道,“美女,這裡是哪?你又是什麽人?”

聽到袁天淳喊自己為美女,女子俏臉霎時一紅,嗔怒的輕啐一口,“呸,你個登徒子!”

說完,女子便端著熱水盆,扭身走了。

袁天淳一頭霧水,自己是說錯什麽話了嗎?

當代年輕人見面打招呼,不都是互相稱呼帥哥、美女的嗎?

袁天淳想了想,一個跳躍,就躍到了房頂。

……

屋內,袁天淳呆呆地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

如果這不是整人的真人秀的話,他可以確認,自己竟然穿越了!

穿越到了古代。

屋外,是一棟棟屋舍儼然的木屋子,一群古裝打扮,皮膚黝黑的行人,在街道上熙熙攘攘。

“是啊,我記得在我昏睡之前,自己好像被一股黑風吸入了空間裂縫中,難道說……自己就是在那個時候,陰差陽錯的穿越到了古代?”袁天淳差點罵娘。

這叫什麽事?

自己在現實世界有車有房,身價幾個億的拆二代,又有一票美人魚安穩的呆在自己的池塘裡,正處於人生最巔峰的時刻,結果老天爺一個玩笑,就把自己弄到了古代,所有的一切,都化作了烏有!

“就算是滿清末期,距離現代社會也有一百多年!雖說非凡者活的比較長久,品階越高,壽命也就越高。但是一百年之後,自己也是行將朽木的糟老頭子了,還有幾年活頭?”袁天淳一臉悲催。

自己必須得回去!

袁天淳咬了咬牙,不為別的,單純為了自己的父母。

自己也得穿越回去!

“既然我能穿越到這裡來,就一定有辦法,穿越回去!老天爸爸是不會不管我的。畢竟,我為老天爸爸流過血,為老天爸爸出過力!”袁天淳像個瘋子一樣喃喃自語。

內心祈禱著。

什麽無量天尊,阿彌陀佛啊,挨個禱告個遍。

結果屁用都沒有。

“你特碼的賊老天!難道那麽多小說,天天要逆你!”袁天淳氣急敗壞。

他想起了一句古語:天道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不久,那個小丫鬟又回來了。

她紅著小臉,沒好氣的將熱水盆放到一旁,擰了擰溫熱的毛巾,扔給了袁天淳,“喏,濃自己擦臉吧。”

袁天淳瞧著長相姣好的小丫鬟,笑了笑,說道,“生氣了?剛才想必是你誤會了,在我們家鄉,男男女女互相打招呼的方式,

就是這樣式的。”“哼。”小丫鬟哼了一聲,一臉的不信。

袁天淳無奈的搖了搖頭,拿起溫熱的毛巾,擦了擦自己的臉。

結果余光不輕易的一掃,發現小丫鬟正偷偷地打量自己。

被逮個正著後,當即一慌,紅著小臉,結果袁天淳手裡的毛巾,扔進熱水盆裡,快步離開了。

淦,這該死的顏值!

……

午後,袁天淳用了點飯。

飯是一碗的白米,菜多是素菜,葷菜有兩種,一種是炒雞蛋,另一種是一碟臘肉。

從夥食,以及住的地方來看,收留自己,為自己養傷的人家,應該是一個鄉紳世家。

照顧自己的小丫鬟,名叫紅豆,年芳16,正正值妙齡。

放在現代社會,還在無憂無慮的念學。

可在古代,這個年紀,都已經當孩子他媽了。

“老爺要見濃。”紅豆輕聲說了一句。

袁天淳神色一動。

對於收留自己的大善人,的確是要見上一面,報答他救治自己的恩情。

跟著紅豆離開了廂房,七拐八繞的來到了一個敞亮的客廳內。

袁天淳落座。

俄頃,一個衣著華貴的中年男子,背著手走了過來。

看了看他的腦袋,沒有辮子。

嗯,不是熟悉的大清朝。

“多謝員外救命之恩。敢問員外姓甚名誰?日後某必有重謝。”袁天淳學著古人說話的語氣,抱拳一拜道。

“濃不是本地人?”員外坐在主位上,示意袁天淳坐下。

“不是,我是來自海外。”

“海外?”員外郎詫異。

畢竟,在消息閉塞的封建時代,絕大多數人連自己本國的地方,都弄不明白哪是哪。

更何況是海外?

就算是19世紀,許多歐羅巴的貴族,都對滿清停留在黃金遍地、人間天堂的印象中。

直到幾場戰爭的勝利,才徹底扭轉了這個印象。

無論是漫畫,還是文學作品,都開始對滿清采取貶低的態度。

畢竟,弱者連呼吸空氣都要看別人的臉色。

特別是在殖民時期,以拳頭說道理的時代,更是如此。

“那是一個很遙遠的國度,我的祖上因為躲避戰亂,先是下了南洋。而後去西方運輸貨物時,船遭到海風,整條船只有我祖上,和極少部分人活了下來。最終只能無奈的在西方安了家,直到現在。”袁天淳臉不紅心不跳的說道。

“那濃是怎麽回來的?”

“我嘛,生性比較跳脫,喜歡冒險。所以重操舊業,隨著船隊出了海。

結果好巧不巧,遭遇了海風,好不容易上了岸,一路漂泊,又在半道遭遇了劫匪,在逃跑過程中,不幸滾落山崖,幸得員外的搭救……”

“不對,我記得小女說過,是在路邊發現的濃。”

“……”袁天淳啞了啞,繼續胡編亂造道,“是啊,我滾落山崖之後,又跑了一咕嚕,最終體力不支,再加上傷勢發作,才倒在了路邊。”

“這就對了嘛!”中年員外拍了一下扶手,笑著說道,“是個不幸,也是個幸運的人。某姓趙,家族自宋代,就久居上元,至今已有四百年的歷史。也是一個傳承悠久的書香門第。”

“原來是趙員外,久仰大名。”袁天淳客套了一句。

腦海中卻是在回憶有關上元的訊息。

上元……袁天淳記得,明朝應天府,也就是現代的南京,下轄就有一座上元縣。

趙員外又說,家族自宋代,就久居上元,至今有四百年的歷史……

宋朝三百年,元朝一百年……

就算是從宋朝開國那時段算起,這個世界也理應處於明代。

明朝!

袁天淳了然。

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明朝。

袁天淳有點牙疼。

就算自己能活一百多年。

一百多年後,正好可以趕上改朝換代,滿清入關的時候。

關鍵是,就算自己想做點什麽。

可到了那個時候,自己都半截身子入土了,單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能阻止滿清的十萬鐵騎?

“濃怎麽了,是不舒服嗎?”趙員外看到袁天淳臉色不太好看,不由的問道。

“嗯,身子骨還是有點虛弱。”袁天淳強擠一絲笑容。

“既然如此,濃就先回去休息吧。”趙員外說道。

“多謝員外。”袁天淳也不客氣,他現在有很多事,需要靜下心來,仔細地想一想。

目送袁天淳的背影,一名管家模樣的人從帷幕後走了出來。

“老爺。”

趙員外喝了口茶,淡淡地問道,“你覺得如何?”

“此子雖然衣著不倫不類,但從他的話語中,畢竟是生活在海外蠻夷之國的流民,忘了我天朝衣冠正朔,不足為奇。”管家撫了撫白須。

這個年代的天朝子民,大抵都是自信的。

視中原為正統,海外遍地都是蠻夷之國。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且不說明朝永樂年間,擁有的全世界規模最龐大的艦隊,哪怕是百多年以後的西班牙所謂的無敵艦隊,也不過如此。

單說,連年戰火,黑死病橫行的歐羅巴,小邦林立,互相征伐,一個比一個窮。

中原的瓷器、茶葉,販賣到歐羅巴,價格堪比黃金。

而歐羅巴呢,卻沒有幾樣能拿得出手的。

故而,中原對歐羅巴,常年處於貿易逆差。

通過不太值錢的瓷器和茶葉,從歐羅巴換來了大批的金銀珠寶。

故而,在滿清衰落之前,天朝就一直是世界當之無愧的中心。

所以,袁天淳在網絡上,看到某些人抨擊天朝古代固步自封,閉關鎖國,是禍國殃民之舉。

實則並不完全對。

在殖民時代開啟之前,天朝選擇閉關鎖國,實際上是利大於弊。

之所以閉關鎖國,是為了防止海盜,以及海外勢力的入侵。

那個時候,中原自給自足,除了北方的草原大敵外,舉目四顧,就沒有能夠威脅到中原王朝的。

類似越南,只是一個邊患。

以越南古代王朝體量,給他十個膽子,也不敢對中原王朝,進行全面入侵。

隻敢在邊境上,搞點小動作罷了。

每年從海外有大批財富進入,只要不是大災之年,百姓基本都能豐衣足食。

反觀海外其他地方,要麽就是瘟疫橫行,要麽就是戰火連天,一個比一個窮,這想不優越都不行啊。

包括滿清前中期,也一直是東方第一大國,世界級的國度。

畢竟,滿清前中期,西方的火槍火炮還沒有那麽發達。

譬如沙俄對準葛爾的幾次戰爭,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最終不得不選擇扶持準葛爾,對付滿清。

結果連沙俄都碰了一鼻子灰的準葛爾,最終被乾隆皇帝滅掉。

故而,有許多人說,如果那個時候沙俄就選擇南下戰略,而不是在西方和奧斯曼、瑞典等國死磕的話,是有機會窺視中原的。

這純粹是扯淡。

如果鴉片戰爭,滿清有康乾時期,七成的戰鬥力,也不可能輸得那麽慘。

滿清後期,主要是全方面的腐朽。

不單單是軍隊腐朽了,而是這個王朝承平太久,過得安逸日子久了,從根上就已經爛掉了。

如果那個時候,滿清能有一個康乾這樣的皇帝,煥發第二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不過我看他相貌堂堂,談吐文雅,應該念過私塾,只是學問嘛……呵呵。不過和小姐也算是般配。”管家話鋒一轉,接著又說。

“贅婿嘛,略懂點學問就可以了,這書讀多了,人也就精了。”趙員外沉吟道。

他行了一輩子善事。

可是等來的,卻不是福報。

生下來的兒女,多半夭折。

迄今為止,就只有一個幼女,長大成人。

這偌大的家業,必須得有人繼承啊。

故而,趙員外就像招個贅婿,日後生下來的孩子,不也姓趙嘛,這肥水總好過流入外人田。

但無論是那個年代,贅婿這個身份,大抵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特別是在古代,贅婿的地位比商人還要低下。

基本上和下九流等同。

什麽是下九流?

賣鮑的,就屬於下九流中的一流,可想而知贅婿的身份,慘到何種程度。

再加上,這個時代的人,最注重傳宗接代。

哪怕是活不下去了,也很少有人家,將自己兒子送去當贅婿。

寧願入宮當太監,搏一個未來,也不願入贅別人家。

“就怕他不同意啊。”管家輕喃。

“他一個人漂流到這裡,無依無靠,再加上救命恩情……”趙員外瞅了管家一眼,“去跟他說說,看看他的意思。如果他實在不願……哎,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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