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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鍾敲響之前》第5章 要不……案子給我?
  

  岐良還真有關於這個綁架案的線索。

  而且,如果沒有什麽意外的話,岐良還知道到底是什麽人乾的。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他見過綁匪,面對面的那種。

  綁匪是兩個人,或者說凶手是兩個人。

  要問為什麽的話,那就又得把話說回去了。

  話說回前天晚上——

  茶樓是茶樓不假,但僅限白天。至於晚上麽?

  對外宣稱是高檔次消費人群預定的場子,簡單一句話形容就是會員推薦制度俱樂部。

  非請勿入的那種。

  用人話說就是富婆玩小白臉、小姐釣凱子的專業場所。

  理算當然的,這種地方肯定會有某些超過法律限制的東西。

  比如某經典被和諧不能明說的三種不良運動。

  或者還有另一種說法——

  我黃某與賭毒勢不兩立!

  但是這並不怎麽影響岐良打算去這種地方取點證據,不管是兩項還是三項都沒有什麽根本性質上的區別……

  至於說為什麽呢?

  舉報?那可就別開玩笑了。先不說舉報的那點獎金就跟鬧著玩兒一樣,和這個風險根本不成正比,單是這樣一個問題就夠了——

  你真的覺得某些部門真不知道這裡到底有什麽東西嘛?

  所以,這樣一份資料留在自己手裡才是收益最大化的選擇,在某些特殊的時候,總能換到一些東西,不是麽?

  至於這個操作過程嘛……

  於是岐良接到了這個抓奸委托。

  抓奸嘛,所以跟著富婆去了一個釣小白臉的地方合不合理?

  合理吧。

  抓奸嘛,跟在後面拍幾張照片合不合理?

  太合理了。

  順便因為這個委托的原因,還能得到一張自己本來不可能得到的入場券……

  什麽?為什麽不找更大的偵探,反而找岐良這樣一個小偵探?

  這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了——

  這個“抓奸”的委托人,需要的到底是什麽?

  是為了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嗎?沒錯,就是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然後拿在自己手裡面。但也僅僅是需要拿在自己手裡面,其他的事情不需要任何人關心。

  這可不是某些家庭裡面,找到對方出軌就哭著鬧著吵著要離婚。

  大家各玩各的罷了。

  這些東西拿在手裡只不過是為了一個財產分配的話語權而已。

  而且,這種事情也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於是乎,一個能力足夠但是名氣很小的二流偵探就是很好的選擇——

  你不用擔心對方亂說什麽,因為別人不會信。

  所以岐良就這樣輕輕松松的混入到了寫作“茶樓”實則“會所”的這個地方,開始了自己的取證大業。

  至於說委托嘛……那位英姨從剛進門開始,身邊就沒少於三個小白臉圍著。

  隨便拍兩張交差就完了,至於價錢更高的某些不能明說的情節想要拍下來……

  岐良也犯不著這個麻煩啊!人家恪守初心的能力還是有的,原本進來是打算幹什麽那就是幹什麽,連地下室舞池裡裡面穿的很涼快的跳舞的小姐姐都沒多看一眼。

  照片倒是拍了不少,畢竟取證嘛。

  而這場綁架案,或者說是這場凶殺案的凶殺,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兩個人長得確實沒啥特點,都是中年男性大眾臉,一胖一瘦。

  那個瘦子頭還有點禿頂。

  岐良第一次見到這倆貨還是晚上的這場狂歡才開始不久,距離結束還有很長時間的時候。

  要問是怎麽注意到的?

  英姨再怎麽說也畢竟是委托人欽點的目標,多多少少都會注意那麽一兩下。

  就這樣一個大活人,在那胖瘦二人租出現之後,就沒出現在岐良他自己的視野中間。

  二流偵探也是偵探,特別是岐良這種只是名氣不行的。

  所以這胖瘦仙童二人組就自然而然的被岐良記了下來。

  之所以說案件是凶殺案,則是因為第二次看到胖瘦仙童組合的時候。

  這時候已經是這場派對結束的時候,距離英姨消失已經過去了接近四個小時,這個時候的胖瘦仙童組合就變成了三個人。

  兩個人都喝的是酒氣衝天,他們中間更是抬著一個不省人事的男性。

  那個時候岐良就知道凶殺案出現了,只不過他也是很光棍,愛誰誰管。

  因為那位被兩人架著的人短發,但是一直低著頭,所以岐良第一時間的判斷是個男性屍體,至於後來知道了英姨被“綁架”之後,才考慮到了對方為屍體理發的可能性。

  而屍體這個判斷,則是因為中間的那個人,雙腿抻(chen)的筆直。

  這就涉及到一個叫“屍僵”的問題。

  人活著的時候,關節都是柔軟的,一個喝的爛醉的人不可能把腿那麽筆直的伸著。而死去的人,關節會在死去的1到4個小時之內逐漸變得僵硬無比,在8到12個小時之間蔓延至全身。

  當然,超過16到24個小時之後屍體反而會逐漸軟化,但這並不符合當時的情況。

  所以岐良當時就很大膽的推斷,那兩個人抬著的絕對是一具屍體!

  至於那張疑似自己拍攝的照片是怎麽到對方手裡的,暫時還沒有一個很合理的解釋,但不排除對方是發現自己跟蹤英姨之後,故意偽造了一份用來嫁禍的。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什麽綁架案件,這就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凶殺!

  而且,三百萬的贖金也很明顯的顯示了這一點。

  在那個地方的人不是大款就是豪紳,劫匪會傻到只要區區三百萬的贖金?這只能是劫匪壓根就沒打算讓英姨活著。

  而且就算是這種小城市,能做到手眼通天的大戶人家也不會為了區區三百萬就報警,別人要就給了,人贖回來再說報警的事情。

  但人家連想都懶得想,當場報警。

  這叫什麽?

  您可自個琢磨吧。

  但是——

  這跟岐良要不要把真相告訴有關部門有什麽關系呢?

  所以岐良在知道那場凶殺很可能是這場所謂的綁架之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就成了他面對這場無妄之災的時候的行為準則。

  神仙打架,警察局接手了一個爛攤子,讓下面背鍋的人按照綁架案去查。

  插手?得了吧!

  咱再說回到岐良在警察局裡的時候——

  岐良這邊測謊進行的還是很順利的,畢竟句句都是真話,驗證速度也夠快,不出什麽意外的話,下午錄個口供就能放人了。

  還不需要留案底記錄。

  但是,這邊真有意外了。

  意外出在了“英姨”下面的某位面首身上。

  這位小白臉還真不是英姨“包養”的,人家的家境什麽的也很不一般,這位兄弟竟然是真心喜歡“英姨”這種類型的……

  只能說人的口味確實是自由的,雖然有時候還是建議他們去看看醫生。

  這位“英姨”的老相好,一看事情處理起來是這個反應,立馬懂了其中的門道,當即放出來話說,誰能找到凶手幫“英姨”報仇,誰就能從他手裡拿到重賞,私人偵探也行,警察系統裡面的人也算。

  只要凶手落網,線索是真的,就可以交易,如果想保護自己的隱私,匿名也行。

  賞金和所謂“綁匪”的開價一模一樣,三百萬整。

  於是,在聽到了這個消息的第一時間……

  “先別忙著關執法記錄儀,能聽我說句話不?咱雖然和這個綁架案沒有什麽關系,但岐良我畢竟還是個小有名氣的偵探……

  ……所以說,案子破了之後,用你們的名義去領懸賞,錢我要一半。咱就當著執法記錄說了,你們同不同意?畢竟執法記錄我也是有權查看的,你把最後這段也給我弄一份就行……”

  (第二更奉上,感謝澤古MIT林奈何送的推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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