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馨的車,停在了奇韻文化所在的寫字樓下的地下車庫。
她停在那裡沒有動。
當她聽完樂揚所說的話後,全身的汗毛不由自主的豎起來,直到現在也沒有落下來過。
樂揚要的宣傳方案,幾乎是覆蓋天海的方方面面。
這要是那些好大喜功和愛排面的老板,陳馨一點不奇怪。
你花錢,我賺錢。你繼續當冤大頭,我賺的越多。
可裝修都如此低調的樂揚,為何在宣傳上如此高調?
他的動機是什麽?
難道僅僅是為了提升博耀的影響?提高知名度?
陳馨想不明白。
她的印象裡,樂揚不會輕易乾出這樣沒有收獲目的,卻花費大把金錢的事情。
他只要花錢,就一定有回報,而且回報很豐厚。
從認識樂揚起,陳馨發現樂揚看似沒有目的的行為都收獲了很多。他有他自己的行為方式。
明康、鴻運大廈,何光和齊東龍,一樁樁都在那裡擺著。
現在天海商圈裡,博耀的名聲急速上升。樂揚也成了很多人想要結交一下的對象。
他這個時候,最終的目的究竟是什麽呢?
博耀的貿易?鴻運大廈?還是重組明康?
陳馨對樂揚有著特別大的擔心。那不是好奇,而是一種本能,來自對未知的恐懼。
樂揚玩的東西,與陳馨所處的水平根本不是一個檔次。
休息片刻,陳馨下車。她揉揉太陽穴,就走上樓來。
“陳總。”剛要出門的員工與陳馨打個招呼。
“叫汪明過來。”陳馨對員工說。
汪明聽到老板叫他,他放下手頭的事來到陳馨的辦公室。
“汪明。有個新項目,需要你全力以赴的投入。”
“老板,龍頭角那邊……”
“會有人處理。我讓李默親自參與。”
“跟什麽項目?”
“宣傳博耀。”陳馨說:“這件事,你先找找博耀方面的資料。明天去鴻運大廈二十六層,與博耀的綜合部部長交接一下。”
“博耀?綜合部部長是不是……”
陳馨說:“是的。原來鴻運大廈的綜合部副部長,他現在是博耀的綜合部部長了,賈許東。”
“是他啊?”汪明點點頭說:“那是老熟人了。”
“所以讓你跟進這個項目,會方便一些。”陳馨說:“這個項目,收益應該不少。”
“明白。”
汪明憑借多年的經驗,他知道博耀這個活,比龍頭角那邊要賺錢。
天興發展的活,奇韻向來都是“友情價”,賺的不多。龍頭角那邊爭得很熱鬧,誰都不想撒手。地塊沒開拍,都要打的頭破血流了。
汪明出去後,陳馨的心裡還是亂糟糟的。
她的手機震動了一下,李明天給她發來了一條消息,想要見一面。
“中心公園?他真是陰魂不散。”
中心公園是天海市中心的一座公園。二十年前,入園還要一塊錢的門票。每到周末,還是小孩的陳馨都要爸爸抽空帶她去玩一玩。雖然十次有九次都會因為家裡的店走不開人而沒有成行,但她還是對這裡充滿向往。
只是現在,因為李明天的邀約,讓這個美好向往破滅掉了。
晚上,中心公園的河邊。李明天穿著衣領有些發黃的T恤站在堤壩旁邊。他焦急的看看表,等著陳馨來。
陳馨穿著一身運動服跑到了李明天的旁邊。
她面對著河,做著拉伸運動。就像是她出來夜跑,偶遇了李明天一樣。 “什麽事?”陳馨問:“有話快說。”
“現在連和我說話都變得不耐煩了。”
“因為無話可說。”陳馨的態度,是異常堅決。
“那就進入正題。一百萬。”李明天說。
陳馨輕蔑的笑了。“你瘋了?五十萬都沒給,你現在要一百萬?真是想錢想瘋了。”
李明天說:“我要五十萬以下,你會一直擔心。現在我要一百萬,你該放心了吧。”
“這什麽鬼邏輯?”陳馨反問。
陳馨最擔心的就是成為“無底洞”。而瞧李明天的態度,這次好像不太一樣。
“我看好了一個項目。我要是有事業,你不是就放心了?我忙著事業,哪有空管你?”
“那可不一定。”陳馨說:“無論做什麽項目,只要你賠錢,你就會不斷找我。這和無底洞,又有什麽區別?”
“你說的對。”李明天說:“但是你可以賭一把。賭我成功。”
“李明天,你現在變了。你和賭鬼有什麽區別?”陳馨說:“你毀了我,我也會滅了你。你應該明白一個道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可當穿鞋的沒了‘鞋’,會比光腳的還狠。光腳的只是繼續光腳,而穿鞋的失去了一切。一個人失去一切,你說他會做出什麽來?”
“OK!”李明天說:“這樣。我在網吧上網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做食品的。她的炸魚和麻辣海鮮很有特色。我想和她開分店。”
“李明天。”陳馨皺著眉頭,想了一下說:“你上學時候,念的可是貿易。書白讀了?食品能不能做連鎖,有很多條件限制。是不是能批量生產?能不能一直保持水準?當進入門店之後,房租、人工等因素會導致成本上升,還能不能盈利?這些你都考慮了嗎?”
陳馨冷笑。“對哦。你上學時候就知道玩了。這些你要是考慮了,是不會上來就要一百萬。”
“這些我都考慮過了。條件具備。”李明天說。
“能快速複製,只能說門檻很低。你怎麽保證獨特的口味,或者所謂的秘方!”
“我們會在一個地方生產泡海鮮的辣油等等。然後向店面運輸,加上設備和租房,才需要那麽多錢。”
李明天的意思是建立一個加工廠,然後向門店送貨。
陳馨注釋著李明天。她不相信前段時間還頹廢到不行的李明天,突然腦子就好用了。
“什麽人給你說了什麽嗎?”
“你很需要知道嗎?”
“當然。 ”陳馨很肯定的說:“因為憑你,想不出來這些,也不會有什麽人會讓你加盟。”
“那不重要。”
“很重要。”陳馨說:“你和他是不是達成了什麽協議?我覺得很不安全。”
“我沒有出賣你。”李明天說:“當然,他說做這個只是權宜之計。”
“他是誰?”
“我想你聽說過他。”李明天撓撓鼻子說:“樂揚。”
“樂揚?怎麽是他?”
聽到這個消息,陳馨險些摔倒。
“他,他知道多少?”
“他知道我是你的前男友。其它,我想應該不知道。”
“你想?你想?你要是能想明白他在想什麽,還需要在網吧混日子?”
陳馨覺得她的心臟快要跳出來了。
做這個食品確實就是權宜之計。不過,不是李明天理解的權宜之計。
做這個不一定賺錢,就是為了李明天有個事做。讓他不再是個無業遊民。
讓光腳的有“鞋”穿,他自然就會開始恐懼了。
因為他既害怕別人“光腳”,也怕穿鞋的拿走自己的“鞋”。
陳馨現在擔心的是樂揚知道多少。
回到車上,陳馨的手一直顫抖。她拿著電話,打給了樂揚。
“樂先生。”
“陳總,有事嗎?”
“李明天……”
“因為這個呀?”樂揚笑得很開心。“幫你個忙。”
“謝謝。”
“記得這個人情。”樂揚說的特別嚴肅。